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王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2月12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王锦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4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3%。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在2021年12月17日-2022年3月1日期间,王锦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75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23,800股,本次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王锦程 | 5%以下股东 | 5,931,300 | 2.94% | IPO前取得:5,931,3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王进兴 | 56,782,900 | 28.17% | 亲属关系:王进兴、曹连英夫妇 和王泉兴、沈根珍夫妇为公司的 共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 锦程系王进兴和曹连英之子;王 文浩系王泉兴和沈根珍之子;苏 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曹连 英和王文浩所控制的企业;王文 娟系王泉兴和沈根珍之女,王永 兴系王进兴的二哥、王泉兴的二 弟。 |
王泉兴 | 52,334,600 | 25.96% | ||
沈根珍 | 7,413,900 | 3.68% | ||
王文浩 | 5,931,300 | 2.94% | ||
王锦程 | 5,931,300 | 2.94% | ||
曹连英 | 4,448,300 | 2.21% | ||
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96,300 | 1.78% | ||
王文娟 | 1,482,700 | 0.74% | ||
王永兴 | 907,200 | 0.45% | ||
合计 | 138,828,500 | 68.87%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利润分配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王锦程 | 0 | 0% | 2022/3/2 ~2022/4/27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5,523,800 | 2.74%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5.47%。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本次减持区间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王锦程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王锦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东王锦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