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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公司代码:603929 公司简称:亚翔集成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翔生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翔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L&K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亚翔工程(越南)责任有限公

司; 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信息与沟通、子公司管理、企业文化、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工程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销售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资产总额的1%)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资产总额的1%),但高于一般性水平(总资产的0.5%)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资产总额的1%),但高于一般性水平(总资产的0.5%)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2%),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1%)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出董事会议案;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损失;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
重要缺陷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一般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大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伤亡人数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发生重大事故、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1%以上(含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1%以上(含1%)未造成人员死亡,造成5人(含5人)以下重伤;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0.5%以下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造成、未履行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和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性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性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实现重大风险的可控在控;建立健全内控与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内部控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全过程控制。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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