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哲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889,5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格林达、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 指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格林达 | 指 | 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格林达 | 指 | 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格林达 | 指 | 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电化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凯恒电子 | 指 | 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康达源投资 | 指 | 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贝尔投资 | 指 | 杭州金贝尔投资有限公司 |
绿生投资 | 指 | 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聚合投资 | 指 |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生投资 | 指 | 杭州合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绿元投资 | 指 | 杭州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利生投资 | 指 | 杭州利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同投资 | 指 | 杭州大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临江热电 | 指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杭实格林达 | 指 | 杭州杭实格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银行 | 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京东方集团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华星光电 | 指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天马微电子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韩国LG集团 | 指 | 韩国LG集团下属的LG显示公司(LG Display)(简称“LGD”)、LG化学公司(LG CHEM,LTD.)(简称“LGC”) |
中电熊猫 | 指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湿电子化学品 | 指 | 电子化学品的一种,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可分为通用和功能两种类型。其被广泛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领域,一般具有超净高纯的特性。 |
显影液 | 指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在光刻工艺中将可溶解的光刻胶溶解掉。 |
正胶显影液 | 指 | 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将正性光刻胶的曝光区域溶解掉,如TMAH显影液(以四甲基氢氧化铵为主成分)。 |
负胶显影液 | 指 | 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将负性光刻胶的未曝光区域溶解掉,如CF显影液(以氢氧化钾为主成分)。 |
蚀刻液 | 指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借助化学反应除去基板表 |
面的固体物质。 | ||
剥离液 | 指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除去金属电镀、蚀刻加工完成后的光刻胶及其他残留物质。 |
稀释液 | 指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除去涂光刻胶过程留在边缘的光刻胶,主要组成物: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单甲醚醋酸酯、醋酸丁酯等。 |
清洗液 | 指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清洗基板表面的尘埃颗粒及有机污染物等。 |
TMAH、四甲基氢氧化铵 | 指 | 无色结晶(常含结晶水),极易吸潮,有一定的氨气味,具有强碱性,在空气中能迅速吸收二氧化碳,形成碳酸盐,为有机强碱,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
TMAH显影液 | 指 | 以四甲基氢氧化铵为主成分,配以适量的表面活性剂,系正胶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溶解正性光刻胶的曝光区域。 |
CF显影液 | 指 | 以氢氧化钾、表面活性剂为主成分的显影液,系负胶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溶解负性光刻胶的未曝光部分。 |
铝蚀刻液 | 指 | 磷酸、硝酸、醋酸按照一定配比混合,配以适量的添加剂,主要用于除去未受光刻胶保护的金属层(如铝、钼、镍等)。 |
BOE蚀刻液 | 指 | 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由氢氟酸与水或氟化铵与水混合而成,主要用于硅表面蚀刻和清洗。 |
SEMI | 指 | 国际半导体设备和材料协会(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1975年成立,其化学试剂标准委员会是专门制定、规范超净高纯试剂的国际统一标准—SEMI标准。 |
LCD | 指 | 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工作原理是利用液晶的物理特性,即在不同电压下呈现不同的光特性,以显示出相应的图像。 |
OLED | 指 | 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又称为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显示技术具有自发光、广视角、几乎无穷高的对比度、较低耗电、极高反应速度等优点。 |
超高清 | 指 | 国际电信联盟最新批准的信息显示”4K(3840×2160像素)及以上分辨率”的正式名称,也适用于”8K分辨率(7680×4320像素)”。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格林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Greenda 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reend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伟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章琪 |
联系地址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
电话 | 0571-86630720 |
传真 | 0571-82202386 |
电子信箱 | ir@greendache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228 |
公司网址 | http://www.greendachem.com |
电子信箱 | ir@greendache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格林达 | 603931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高飞、朱泽民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陆晓航、邱龙凡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8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847,599,449.79 | 779,618,931.02 | 8.72 | 583,534,845.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394,169.64 | 140,543,197.04 | 16.26 | 100,844,374.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458,865.20 | 126,655,224.77 | 15.64 | 92,776,272.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6,998.81 | 112,300,559.13 | 75.21 | 126,565,753.2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40,265,510.22 | 1,218,100,658.81 | 10.03 | 1,104,787,541.86 |
总资产 | 1,553,351,646.74 | 1,395,773,091.86 | 11.29 | 1,248,130,189.60 |
2.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99 | -17.17 | 0.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89 | -17.98 | 0.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1 | 12.14 | 0.67 | 13.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8 | 10.94 | 0.54 | 12.8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41,680,790.33 | 213,141,159.42 | 187,964,857.69 | 204,812,642.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467,540.70 | 53,549,745.71 | 46,226,977.27 | 24,149,90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6,201,114.83 | 47,963,346.26 | 42,055,310.95 | 20,239,093.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41,890.27 | 93,315,883.08 | 69,417,966.91 | 47,705,565.9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40,702.13 | 134,720.39 | -1,623.3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78,563.40 | 11,184,532.94 | 8,447,121.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 4,345,561.63 | 4,784,876.71 | 1,010,624.93 |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092.53 | 33,856.16 | 49,639.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59,615.25 | 2,250,013.93 | 1,437,659.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16,935,304.44 | 13,887,972.27 | 8,068,102.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940,690.00 | 253,300.80 | -687,389.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053,082.19 | -151,053,082.19 | -1,053,082.19 | |
合计 | 151,993,772.19 | 253,300.80 | -151,740,471.39 | -1,053,082.1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游原辅材料供应持续剧烈波动、供应链紧张,下游市场因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走低等情况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但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严格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产业链需求和稳定安全供应,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6%。
1、 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2022年中国大陆面板行业的市占率和规模产量之和继续稳居全球首位,国内新建显示面板产线逐步量产,韩国面板企业逐步退出普通LCD产线的运营,重点专注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OLED面板产业,显示面板产业聚集地区呈现差异化发展态势。随着主流技术不断迭代演进,通过渐进式创新提升消费者体验,对比度、清晰度、分辨率和刷新率等性能指标的提升、产品应用范围的拓展,使可穿戴显示、高清移动显示、车载显示、高清大尺寸显示等应用场景广阔,新兴细分应用领域拓宽,市场需求差异化趋势进一步明显,为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以及定制化多品类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全球显示面板产业在2021年经历了高速增长后,2022年增速有所放缓,从中长期来看,行业总体仍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作为显示面板产业配套供应链的重要企业,国内外面板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2、夯实市场基础,优化产品结构
抓住国家对战略新兴产业支持与推动的机遇,格林达与面板行业齐头并进,共享产业发展先机。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显影液在面板行业新厂持续导入,在夯实核心产品市场的同时,配合国家产业链基础本土化的推进,积极利用客户端产线技术提升调整时机,公司进一步开拓扩大新产品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产品制造服务,从而更好的服务下游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其中:光刻胶用剥离液产品在2021年柔性OLED工厂量供后,报告期内已在国内数家品牌龙头工厂密集进行测试和验证,期间已获得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量供实绩;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已在重庆京东方、合肥维信诺和天马微电子三家龙头客户实现量供;半导体用显影液和Thinner稀释液已顺利完成测试,成功导入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形成量供业绩。公司紧跟行业发展,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和下游客户进行联合开发,从而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生产工艺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报告期内,公司与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AMOLED 柔性面板用缓冲氧化物蚀刻液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授予的“协同开发奖”。
3、坚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研发水平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创新迎接机遇。2022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3,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2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发布实施团体标准3项。公司作为湿电子材料国产化标杆企业,紧扣国家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持续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工作,聚焦“卡脖子”和本土化替代,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支撑国家半导体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领域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公司承接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光刻胶用显影液(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项目,已系统性开展并完成了相关G5等级显影液的研发、验证和测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项目规定的攻关任务和考核指标并通过科技部的项目验收;公司承接的工信部“集成电路制造产线零部件、材料和关键设备关键材料研发及
产业化验证项目”,目前正与国内逻辑芯片龙头企业进行联合体协同合作,开展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图形化显影液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验证,项目处于全产线测试阶段;公司承接浙江省2022年度“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先进半导体材料中光刻胶配套高纯显影液的技术研发”;公司获得“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和“浙江制造”认证;同时作为牵头单位,推进杭州市企业“高端湿电子新材料 ”创新联合体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水平。这是公司致力高质量发展、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推动产业迈向高端的实践成果。今后,公司将继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制造强国作出新的贡献。
4、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推动产品跃阶升级
为了适应下游新型显示面板和半导体市场发展的趋势和品质需求的提升,报告期内,“年产 7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二期)”——1.6 万吨超高纯 TMAH 显影液项目建设按计划已完成建设安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完成启动试车,处于试运行阶段。公司 IPO 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已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完成土建主体和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预计2023年中期进入试生产和产品调试阶段。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目的在于储备新技术、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公司通过近两年承接浙江省重点项目、参与国家科技部和工信部重点专项等技术创新项目,不断提升集成电路半导体配套用化学品的创新技术累积,同时结合市场和客户端对产品品质、性能指标和技术需求的调整提升,公司计划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原有设计内容进行调整升级后再进行投资建设,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创新发展的需求。
5. 推进智能化建设,谋求高质量发展
2022 年,公司继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工厂建设,公司“WMS 系统及全自动灌装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入选杭州市 2022 年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名单,公司致力于构建一个高效节能、绿色低碳的智能企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经营运转效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它也成为电子化学品中需求量大幅增长、技术高速发展的一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2、行业发展前景
(1)政策支持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2022年3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 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主要目标为到2025 年,原材料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稳定、品牌 更具影响力。高温合金、高性能特种合金、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产品和服务对重点领域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一批质量过硬、竞争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产品进入全球中高端供应链,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其中对于新材料产品,支持鼓励高温合金、航空轻合金材料、超高纯稀土金属及化合物、高性能特种钢、可降解生物材料、特种涂层、光刻胶、靶材、抛光液、光电显示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科技部、财政部2022年8月,联合制定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夯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基础,支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发展。
(2)下游市场持续发展,带动湿电子化学品需求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Omdia相关报告显示:2022年,半导体显示行业供需波动较大,行业发展全年大幅承压。半导体显示主流应用产品价格全年下滑,面板厂整体稼动率维持相对低位。消费电子行业的增长点从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视等传统应用领域向VR/AR、智能手表等新兴细分应用领域转移,半导体显示技术也向以LCD为主,OLED、Mini LED等多点开花格局持续转变。其中车载显示、AR/VR近眼显示、OLED TV、E-book以及折叠手机面板市场呈现了增长趋势,这些新兴应用在其他需求都下探的时候仍然保持增长,整个面板产业中长期的发展趋势呈现良好态势,也将吸引更多面板厂商在产能以及技术上不断投入。Omdia预计2023年终端市场的需求会逐渐复苏,其中上述新兴应用会进一步增长。2023年一季度末,显示面板价格已经出现温和反弹。Omdia预计2023年将是需求回暖的一年,而且市场需求的恢复将主要集中在大尺寸电视显示面板领域复苏的主要推动力是新一轮的换机周期,液晶电视和OLED电视,尤其是大尺寸电视机从加权计算平均尺寸角度看,需求在继续增长,电视显示面板出货面积呈现增长态势根据《Omdia电视显示屏&OEM情报服务分析》,全球顶级电视制造商液晶电视面板订单需求复苏即将到来。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引领新型显示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并呈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对相关产业链的专用材料和设备企业而言将是巨大的市场机遇,未来中国新型显示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加快,应用逐渐多样化,发展前景广阔。随着5G、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互
联网等行业的发展,芯片与新型显示器件的需求将持续增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配套的湿电子化学品也是重要的发展领域,公司所处的湿电子化学品领域将在下游市场的持续高景气度带动下,呈现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以湿电子化学品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也将迎来进一步发展。
(3)巨大的替代进口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近年来,随着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发展,湿电子化学品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出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系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相关技术指标已达到SEMI G5标准要求。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余年的专注,使得企业在生产工艺、产品服务、客户资源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具备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1)生产工艺方面
①自主研发整套工艺设备,掌握核心生产技术
2004年,公司自主研发了国内第一套显示面板用TMAH显影液工业化生产线,填补了国内空白。该电子级TMAH显影液项目荣获“国家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示范项目”等荣誉。该生产线采用过程控制提纯技术、特殊电解阳极的研制、特种离子交换膜、高精度的过程浓度在线检测控制技术和专用的表面活性剂等一系列领先制造工艺方法,确保产成品能稳定达到电子级纯度要求。
②循环、环保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电子级TMAH显影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有氯化物电解法和碳酸盐电解法两种。与氯化物电解法比较,公司研发的碳酸盐电解法更环保。该工艺电解过程无氯气产生,避免了氯气对离子膜与电极的腐蚀,有效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而且产品氯离子含量低,产品稳定性、质量
均更为出众。本公司开发的碳酸盐电解工艺技术,合成过程产生的甲醇全部回收循环利用,冷却用水循环利用,工艺过程循环、环保,产品绿色。
③强大的研发能力奠定企业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拥有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材料和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技术委员会电子化学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报告期内,公司拥有8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负责或参与起草了6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和8项团体标准。
公司拥有优异可靠高效的研发团队,辅以多年来持续投入的研发资金,促使公司在产品技术提升、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也使得公司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产品服务方面
①严格的品控管理确保优质产品
公司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配备了满足ppb、ppt等级要求的检验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均为先进高精度仪器,其中包括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LPC(液体颗粒计数仪)、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离子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等,可实现对高纯电子化学品中的阴阳离子、颗粒等杂质的检测。严格的品控管理有效确保了产品品质。
②优质产品助力公司获客户青睐
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主要应用于下游企业光刻生产工艺中,是下游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关键耗材。因而,下游企业对供应商会有严格的审查程序。一般需要经过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试做、售后服务评价等众多环节的认证,只有通过认证后方可进入下游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2004年,公司TMAH显影液实现技术突破,成功实现量产。经过多年来持续技术提升,公司已能稳定、批量向下游客户供应高品质TMAH显影液。优质的产品最终进入了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面板制造企业。
③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
湿电子化学品是精细化工与电子信息行业交叉的领域,专业性强,是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行业内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之说,下游行业更新换代速度快,这就要求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具备极强的配套研发能力。公司紧跟行业行发展,不断提升、改进生产工艺,从而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生产工艺需求。同时,除TMAH显影液外,公司还与客户进行联合开发,配套研发出蚀刻液、CF显影液、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一系列产品,实
现湿电子化学品整体配套,大幅增强客户粘性。报告期内,公司第四次荣获“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贡献奖-协同开发奖”。
(3)客户资源方面
多年来,公司持续进行工艺改进、产品开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通过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突出的产品优势,公司获得客户认可,开拓并维系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构建了优质的业务平台,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客户均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成功进入优秀客户的供应链是公司技术实力、产品优质的体现,也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客户基础。目前,公司产品终端使用客户为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
(4)运营管理方面
专业、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结构稳定、风格稳健,强调长期可持续发展,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在核心管理层的带领下快速发展。公司配备了优秀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营销团队和生产技术团队。公司管理层大多拥有超过10年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工作经验,凭借多年的湿电子化学品研究、生产、管理经验,引导着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网络建设、客户服务等工作。公司亦拥有一支稳定的中层管理队伍,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与此同时,公司还自主培养了专业技术研发队伍,建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59.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2%;营业成本59,13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毛利率 30.23%,较上年同期上升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9.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47,599,449.79 | 779,618,931.02 | 8.72 |
营业成本 | 591,388,254.77 | 565,363,044.00 | 4.60 |
销售费用 | 14,889,427.87 | 16,599,773.55 | -10.30 |
管理费用 | 27,168,099.39 | 22,328,715.13 | 21.67 |
研发费用 | 38,736,463.83 | 28,223,579.96 | 37.25 |
财务费用 | -16,658,464.37 | -9,075,702.31 | 83.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6,998.81 | 112,300,559.13 | 75.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8,651.40 | -221,375,639.5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25,472.93 | -30,230,151.32 | 43.9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价格正常波动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材料成本价格正常波动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相关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日常管理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主要根据公司当年各研发项目进度进行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放现金红利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情况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显示面板(OLED&LCD) | 636,222,173.90 | 440,570,971.75 | 30.75 | -8.82 | -12.04 | 增加2.53个百分点 | ||||||
半导体及其它 | 207,191,314.78 | 146,706,643.33 | 29.19 | 162.48 | 137.65 | 增加7.40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 811,270,516.24 | 556,087,587.99 | 31.45 | 8.59 | 4.04 | 增加2.99个百分点 | ||||||
通用湿电子化学品 | 18,266,652.99 | 17,313,707.64 | 5.22 | 12.99% | 17.87 | 减少3.99个百分点 | ||||||
副产品 | 13,876,319.45 | 13,876,319.45 | 0.0 | 3.21 | 3.21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内销 | 638,292,022.53 | 448,848,774.53 | 29.68% | 9.72% | 4.79% | 增加3.31个百分点 | ||||||
外销 | 205,121,466.15 | 138,428,840.55 | 32.51% | 5.19% | 3.10% | 增加1.37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43,413,488.68 | 587,277,615.08 | 30.37 | 8.59 | 4.38 | 增加2.8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 吨 | 85,737.38 | 81,435.91 | 4,446.91 | -6.01 | -12.63 | 90.78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显示面板(OLED&LCD) | 原材料成本 | 308,237,438.33 | 52.49 | 344,201,912.78 | 61.18 | -10.45 | |||||
人工成本 | 11,283,040.16 | 1.92 | 11,037,082.52 | 1.96 | 2.23 | ||||||
制造费用 | 116,069,501.75 | 19.76 | 140,884,943.55 | 25.04 | -17.61 | ||||||
专项储备 | 4,980,991.51 | 0.85 | 4,755,990.16 | 0.85 | 4.73 | ||||||
半导体及其它 | 原材料成本 | 101,884,501.79 | 17.35 | 43,285,662.31 | 7.69 | 135.38 | |||||
人工成本 | 3,835,243.70 | 0.65 | 1,138,891.82 | 0.20 | 236.75 | ||||||
制造费用 | 39,550,277.38 | 6.73 | 16,764,248.48 | 2.98 | 135.92 | ||||||
专项储备 | 1,436,620.46 | 0.24 | 542,334.83 | 0.10 | 164.9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 原材料成本 | 381,079,227.86 | 64.89 | 362,422,432.67 | 64.42 | 5.15 | |||||
人工成本 | 15,059,189.85 | 2.56 | 12,175,974.35 | 2.16 | 23.68 | ||||||
制造费用 | 153,833,253.37 | 26.19 | 154,810,326.70 | 27.52 | -0.63 | ||||||
专项储备 | 6,115,916.91 | 1.04 | 5,068,862.78 | 0.90 | 20.66 | ||||||
通用湿电子化学品 | 原材料成本 | 15,260,469.38 | 2.60 | 12,971,983.71 | 2.31 | 17.64 |
人工成本 | 59,094.01 | 0.01 | 0.00 | 0.00 | 100.00 | ||
制造费用 | 1,785,160.15 | 0.30 | 1,567,028.71 | 0.28 | 13.92 | ||
专项储备 | 208,984.10 | 0.04 | 149,309.42 | 0.03 | 39.97 | ||
副产品 | 原材料成本 | 13,782,242.88 | 2.35 | 12,093,158.72 | 2.15 | 13.97 | |
制造费用 | 1,365.61 | 0.00 | 1,271,836.60 | 0.23 | -99.89 | ||
专项储备 | 92,710.96 | 0.02 | 80,152.80 | 0.01 | 15.6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3,045.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4.3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933.6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4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14,889,427.87 | 16,599,773.55 | -10.30 | 详 见 第 三 节 五 、(一)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管理费用 | 27,168,099.39 | 22,328,715.13 | 21.67 | 详 见 第 三 节 五 、(一)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研发费用 | 38,736,463.83 | 28,223,579.96 | 37.25 | 详 见 第 三 节 五 、(一)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财务费用 | -16,658,464.37 | -9,075,702.31 | 83.55 | 详 见 第 三 节 五 、(一)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8,736,463.8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38,736,463.8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1.2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7 |
本科 | 24 |
专科 | 20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 | 情况说明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6,998.81 | 112,300,559.13 | 75.21 | 详见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8,651.40 | -221,375,639.55 | 不适用 | 详见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25,472.93 | -30,230,151.32 | 43.98 | 详见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51,053,082.19 | 10.82 | -100.00 | 主要系持有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
应收票据 | 4,120,428.84 | 0.27 | 2,452,585.00 | 0.18 | 68.00 | 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53,300.80 | 0.02 | 940,690.00 | 0.07 | -73.07 | 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4,436,543.20 | 0.29 | 1,448,882.29 | 0.10 | 206.20 | 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2,832,277.64 | 0.83 | 3,591,196.15 | 0.26 | 257.33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 |
长期股权投资 | - | 0.00 | 9,479,573.42 | 0.68 | -100.00 | 主要系处置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240,562,068.64 | 15.49 | 81,832,225.97 | 5.86 | 193.97 | 主要系四川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23,247.38 | 0.01 | 892,989.57 | 0.06 | -75.00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87,543.24 | 0.51 | 4,961,359.75 | 0.36 | 61.00 | 主要系递延收益和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0.00 | 715,119.35 | 0.05 | -100.00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885,012.05 | 0.25 | 2,164,648.61 | 0.16 | 79.48 | 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16,056,896.58 | 1.03 | 6,763,249.09 | 0.48 | 137.41 | 主要系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29,057.10 | 0.21 | 157,962.33 | 0.01 | 1,944.19 | 主要系一次性全额扣除固定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股本 | 199,558,380.00 | 12.85 | 142,541,700.00 | 10.21 | 40.00 | 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所致 |
盈余公积 | 67,260,130.01 | 4.33 | 49,703,834.85 | 3.56 | 35.32 | 主要系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423,222,057.06 | 27.25 | 320,146,692.58 | 22.94 | 32.20 |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系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相关技术指标已达到SEMI G5标准要求。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会根据要求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再进行交货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运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品种和数量组织相应采购。采购部根据需求部门要求进行供应商信息收集及初步审核后,递交供应商信息至需求部门确认后,再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相关信息给供应商评估小组评估,通过评估小组确认后再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重要物料,公司一般会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同时,公司会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评,复评通过方可继续作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公司严格按照“以产定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部门会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料需求组织物料采购。公司对于主要原材料以招标方式进行原材料采购,每月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邀标通知,各合格供应商向企业提供报价,采购部将报价汇总为招标比价表,由采购部、生产部、质保部、财务部及公司高管组成的招标评价组确定中标单位及数量,然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合法合规、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1)生产计划制定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每年市场部会根据历史销售数据、现有订单、未来市场预测情况等制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核确认。生产部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对生产能力、生产安排做初步确认。每月下旬市场部会根据销售订单制定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生产流程
公司具体生产管理流程如下:
注:SOP指标准作业程序;OOT指的实验数据超过预期标准的结果偏差;OOS指的是检验结果的偏差;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创新,实现了TMAH显影液的技术突破,打破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产品不仅实现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等地区。公司产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在确保销售价格体现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产品市场需求、竞争格局、运输方式和距离等情况,在保证一定毛利率的基础上,参考客户额外要求及回款期限等因素确定销售价格。
(1)内销模式
公司内销一般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主要客户基本涵盖了国内各大显示面板生产厂商。公司主要通过网络推广、参加展会及销售人员登门拜访等方式开拓客户。
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一般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的认证。产品认证周期很长。故下游企业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降低转换成本,一旦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客户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常与客户会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客户根据生产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完成销售。
(2)外销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与国外贸易商合作,实现产品最终销往终端客户。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销售。
①市场开拓、外销计划制定流程
公司由总经理领导市场部负责海外销售。每年市场部会基于公司总体的营销策略,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来年的采购需求,以及分析海外历史销售业绩等制定年度的海外销售计划。同时,市场部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每月销售计划,并提供生产部以制定相关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活动。
②产品报价与合同签订流程
公司与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部分国外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每月外销客户一般会根据自身需求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会组织相应人员对客户订单数量、金额、价格、交货条件等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再与客户签订订单。
③产品销售与发货流程
公司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与相关部门衔接,准备相应质量、规格的产品。生产部会根据库存、生产安排,通知市场部准备必要的单证、文件资料,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发货。在报关离港运出并取得提单后,财务部据此确认外销收入及应收账款。
④销售货款结算流程
销售货款结算信用期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定。结算方式分为信用证结算和电汇结算两种,其中电汇结算是公司最主要的结算方式。相关人员在接收银行收汇通知后,与财务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登记相关收汇时间、金额等信息。公司财务部每月会统计产品销售、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回款情况,确认客户的货款支付情况,并及时与市场部相关人员沟通,以确保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回款。
4、定制OEM业务模式
公司定制OEM业务模式是指公司与客户进行联合开发或获取客户需求后, 通过公司内部评估,对于部分产品选择专业制造商,按照公司的品质控制要求进行定制生产。公司定制OEM业务模式流程图如下:
公司会对湿电子化学品定制OEM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全方位评审,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和控制、生产制造和物流运输等均有涉及,从而保证供应商的湿电子化学品的品质符合客户要求。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信息行业与化工行业的交叉领域、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的前段,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行业总体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 项目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政策内容 |
1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1年12月 | 电子化工新材料适用2021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
2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 2020年10月 |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 |
3 |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国务院 | 2020年7月 | 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从财税、技术开发、国际合作、市场应用等各方面提供支持 |
4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9年12月 | 电子化工新材料适用2019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
5 | 《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 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 2018年10月 | 行动目标指出:石化化工行业:大宗基础有机化工原料、重点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攻克一批新型高分子材料、膜材料以及高端专用化学品的技术瓶颈。 |
6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7年7月 | 电子化工新材料适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 |
7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规划》中多个内容涉及石化化工行业,在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方面,要开展石化化工等流程制造领域的智能工厂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生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方面,电子信息用化学品位列“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中。 |
8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6年10月 | 加快培育化工新材料,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高水平化工园区和以石化化工产业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础。电子化学品被列为创新发展工程的重点,重点发展248nm和193nm级光刻胶、PPT级高纯试剂和气体、聚酰亚胺和液体环氧封装材料。 |
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 | 国务院 | 2016年8月 | 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发展专用装备制造和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高端需求,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 |
益的指导意见》 | 高性能纤维、功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成立若干新材料产业联盟、增强新材料保障能力”是《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 |
(二)下游应用领域政策
1、显示面板行业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 项目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政策内容 |
1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 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2021年3月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
2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2019年6月 | 支持节能、智能型家电研发,鼓励开发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家电组合产品和一体化产品。重点突破柔性OLED显示、激光投影显示、量子点 背光、小间距LED背光等新型显示技术,逐步实现超高清、柔性面板和新型背板量产,加快超高清视频关键系统设备产业化。 |
3 | 《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 工信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电总台 | 2019年2月 | 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和相关领域的应用。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超过4万亿元,4K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8K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国家统计局 | 2018年11月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为战略新兴产业。 |
5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工信部、发改委 | 2018年10月 | 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突破新型背板、超高清、柔性面板等量产技术,带动产品创新,实现产品结构调整。推动面板企业与终端企业拓展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不同领域应用,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在线健康医疗、安防监控、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
6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实现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及规模应用。 |
7 | 《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 发改委 | 2016年5月 | 着力发展布局量子点、柔性显示等前瞻技术领域,重点发展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AMOLED)等新一代显示量产技术,建设高世代面板生产线。 |
2、半导体行业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 项目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政策内容 |
1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 年支持新型显示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2021年3月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 |
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 |||
2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国家统计局 | 2018年11月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为战略新兴产业。 |
3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 科技部 | 2017年4月 |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应用。 |
4 |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 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6年12月 | 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重点发展12英寸集成电路成套生产线设备。 |
5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创新突破。加大面向新型计算机、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设计研发部署,推动32/28nm、16/14nm工艺生产线建设,加快10/7nm工艺技术研发。 |
6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发展面向新应用的芯片。加快16/14纳米工艺产业化和存储器生产线建设,提升封装测试业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紧布局后摩尔定律时代芯片相关领域。 |
7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7月 | 支持面向集成电路等优势产业领域建设若干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我国信息光电子器件技术和集成电路设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3、太阳能光伏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 项目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政策内容 |
1 |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等 | 2018年4月 |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 |
2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 国家发改委 | 2016年12月 | 按照“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扩大市场、完善体系”的原则,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及成本降低,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发展,继续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在城乡应用。到2020年底,全国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确保实现1.1亿千瓦以上。 |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门类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湿电子化学品是一种专用化学品,就生产工艺属性而言,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就产品用途而言,属于电子材料行业。
湿电子化学品属于精细化工与电子信息行业交叉的领域,专业性强,是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湿电子化学品是化学试剂产品中对品质、纯度要求最高的细分领域。下游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要求上游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具备良好的质量和品质。由于我国湿电子化学品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世界领先水平有一定的距离。国内竞争水平大致可分为两块,高端应用领域竞争与低端应用领域竞争两部分。
在低端湿电子化学品应用领域(太阳能电池、分立器件等),国内较多企业均已掌握相关生产技术,竞争较为激烈,参与者也基本是国内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例如太阳能领域湿电子化学品基本由国内企业供应,内资企业在低代线面板用湿电子化学品市场中占有率超过80%。
在高端湿电子化学应用领域,外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国内具备相应技术水平的企业将直接面对外资企业的竞争。由于具备本土化生产、性价比高、供应稳定的优势,不少国内企业从外资企业手中抢占了部分市场,例如公司生产的TMAH显影液实现了替代进口。整体来看,国内企业如能在研发、生产技术上有所突破,半导体、新型显示面板等领域具有巨大的替代进口空间。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自主研发掌握多项专利技术,设有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材料和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技术委员会电子化学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级TMAH显影液制备工艺,实现了技术突破,填补国内空白。公司曾荣获“国家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2015年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2017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卓越贡献奖”、2017年度、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电子化工材料专业十强”、2017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协同开发奖”、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和工信部认定的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多项殊荣。
公司作为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企业,自主创新研发的核心产品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显影液)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该产品不仅实现了替代进口,还外销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在显示面板应用领域中,该产品得到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可,成功导入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国内外大型面板企业。
在TMAH显影液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发其他配套产品,并已取得良好的成绩。公司相继开发、掌握剥离液、铝蚀刻液、铜蚀刻液、清洗液、稀释液等新产品技术,且部分产品已量产,并向下游客户配套供应。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 专用化学品 | 三甲胺、碳酸二甲酯、包装桶 | 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 | 原材料价格、运输半径等因素影响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原则,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以不断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切实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能够充分调动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
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及产业化等方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一方面,研发中心承担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具体研究开发任务,并负责产品或项目的需求分析、开发等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市场部会针对下游不同领域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调研,及时向研发中心提供市场信息和产品动向,并对其研究方向与技术成果提出改进性意见。此外,采购部负责配合研发活动采购所需物料,生产车间负责按设计图样和工艺流程组织产品试制。公司上述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机制的实施,能够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从而帮助公司不断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有效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2、持续较高的研发投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技术创新工作,一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通过持续较高的研发投入以及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掌握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电子级TMAH显影液产品的核心技术处于行业内领先的水平。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技术创新环境与条件,以充分提升研发技术人员的创新效率。
3、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已形成了科学、公正的研发绩效考核和创新激励机制。研发人员是开展技术创新的主体,而创新是企业存亡的关键所在。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技术创新带动企业的发展、升级,研发中心确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培养、考核等工作,建立了激励和约束兼容的现代人才管理机制和技术创新机制,对研发人员做出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的肯定。
4、良好的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公司重才爱才,通过多种方式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为公司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体系。引进优秀人才、职工技能培训、科技人员内部外部培训学习等确保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充足的学习资源和进步渠道,并对应合理有效地激励奖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充实、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技能。
5、“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
公司十分注重“产、学、研”相互结合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模式的运用。公司已与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致力于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行业向前快速发展。“产、学、研”相互结合的研发模式能够帮助公司提升技术创新效率,突破研发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优势地位。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TMAH显影液生产工艺
2、混配产品生产工艺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杭州格林达厂区(含扩产一期) | 11万吨/年 | 75.93 | 已投产 | / | / |
四川格林达项目(一期) | 6万吨/年 | / | 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蚀刻液) | 21,251.20 | 2023年中期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年产 7 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四川格林达项目(一期)设计产能6万吨/年,其中包含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蚀刻液)。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三甲胺(吨)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69.71 | 12,615.62 | 12,628.60 |
碳酸二甲酯(吨)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18.74 | 19,149.68 | 19,237.06 |
包装桶(只)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0.51 | 33,297.00 | 32,926.00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上游供应商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波动,对营业成本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万度)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19.31 | 6,212.99 | 6,212.99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显示面板(OLED&LCD) | 636,222,173.90 | 440,570,971.75 | 30.75 | -8.82 | -12.04 | 2.53 | 不适用 |
半导体及其它 | 207,191,314.78 | 146,706,643.33 | 29.19 | 162.48 | 137.65 | 7.40 | 不适用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43,413,488.68 | 8.59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母公司层面对外投资主要系对子公司的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940,690.00 | 253,300.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053,082.19 | 0.00 |
合计 | 151,993,772.19 | 253,300.8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凯恒电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凯恒电子股权(公告编号:2022-026)。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合肥格林达 | 全资子公司 | CF显影液等湿电子化学品生产、销售 | 3,000.00 | 7,111.96 | 1,428.28 | -294.34 |
鄂尔多斯格林达 | 全资子公司 | 尚处建设期,未开展实际业务 | 2,000.00 | 3,182.72 | -1,235.42 | -2,130.63 |
四川格林达 | 全资子公司 | 尚处建设期,未开展实际业务 | 16,200.00 | 27,902.44 | 15,564.24 | -491.87 |
杭实格林达合伙企业 | 非全资子公司 | 股权投资 | 310.00 | 313.92 | 313.92 | 3.9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格局
1、湿电子化学品竞争格局
①国际竞争格局
世界湿电子化学品的市场格局大致可分为三块:
欧美传统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占据约33%的市场份额,代表企业有德国巴斯夫公司、美国亚什兰集团、德国E.Merck公司、美国霍尼韦尔公司等。这些老牌化工企业拥有极强的技术优势,产品等级可达到SEMI G4及以上级别,与半导体制造业发展几乎保持同一步调。
第二块市场主要由日本的十家左右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所占据,合计约占27%市场份额。日本化工行业发展晚于欧美,但进步非常快,其技术水平与欧美企业已达到同一水平。目前,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主要由欧美企业和日本企业主导,高端市场基本也由该部分企业占据。
第三块市场则是韩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湿电子化学品市场所占领,约占38%的市场份额。其中韩国、台湾企业在生产技术上具有一定优势,在高端市场领域与欧美、日本企业相比也有一定的竞争力。中国大陆湿电子化学品企业距世界整体水平还有一定距离,近年来,包括格林达在内的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持续技术创新,在个别领域已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②国内竞争格局
由于我国湿电子化学品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世界领先水平有一定的距离。国内竞争水平大致可分为两块,高端应用领域竞争与低端应用领域竞争两部分。
在低端湿电子化学品应用领域(太阳能电池、分立器件等),国内较多企业均已掌握相关生产技术,竞争较为激烈,参与者也基本是国内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例如太阳能领域湿电子化学品基本由国内企业供应,内资企业在低代线面板用湿电子化学品市场中占有率超过80%。
在高端湿电子化学应用领域,外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国内具备相应技术水平的企业将直接面对外资企业的竞争。由于具备本土化生产、性价比高、供应稳定的优势,不少国内企业从外资企业手中抢占了部分市场,例如公司生产的TMAH显影液实现了替代进口。整体来看,国内企业如能在研发、生产技术上有所突破,半导体、新型显示面板等领域具有巨大的替代进口空间。
2、TMAH显影液竞争格局
湿电子化学品中的TMAH显影液市场竞争格局相比于湿电子化学品整体市场竞争格局略有不同,随着公司等国内企业实现技术突破,打破国外企业对领域的垄断地位,不仅实现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等国家。TMAH显影液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和半导体领域,上述领域具体竞争情况如下:
① 显示面板领域显影液竞争状况
随着下游新型显示产业由LCD向OLED显示技术升级转型,TMAH显影液需求量会进一步加大。在显示面板领域,得益于公司TMAH显影液的技术突破,京东方集团、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国内领先的显示面板制造厂商均将公司作为TMAH显影液主要供应商。同时,在国际市场上,我国TMAH显影液亦具备极强的竞争力,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已成功将TMAH显影液导入韩国LG集团,实现该领域跨越式突破,与国际顶尖TMAH显影液生产厂商直接竞争。
② 半导体领域显影液竞争状况
在半导体领域,国内显影液生产企业在产品技术水平、配方等方面与国际领先企业尚有一定差距,因而半导体领域显影液市场主要由美国三开化学公司、东京应化工业株式会社等国外顶尖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占据。目前公司在显示面板下游领域保持领先的情况下,正在加大IC半导体领域的项目研发,力争早日实现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在半导体领域应用的技术突破。
(二)、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
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湿电子化学品供应商,经过多年技术积累,最终实现了技术突破,创新研发出国内首条显示面板用TMAH显影液工业化生产线,填补了国内空白。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于湿电子化学品领域,充分发挥公司研发团队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配合下游应用领域发展,不断提高产品品质、配套开发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专用化学品与服务,也将继续秉承“卓越品质,精诚服务,以人为本,发展至上”的企业精神、 “以品质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及“诚信、务实、创新、发展”的企业价值观,不断努力推动企业向前发展,实现从制造到智造的可持续发展、从生产供应到全周期综合服务的全方位提升,最终成为电子材料领域国际领先的系统服务提供者。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完善产能投运和部署,满足市场规模和品质需求
1、完成“年产 7 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二期)”试生产,并投入量产。公司“年产 7 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建设内容中: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下半年通过竣工验收,量产出货,目前核心产品生产设施运转和出产品质均处于良好状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二期 1.6 万吨超高纯 TMAH 显影液项目的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启动试车,公司将于今年完成该项目试生产和产品调试工作,竣工验收后投入量产。
2、完成四川格林达年产 10 万吨电子材料项目(一期)试生产,并投入量产。公司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年产 10 万吨电子材料项目(一期)主要生产 TMAH 显影液、铝蚀刻液、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 4 万吨 TMAH 显影液、0.5 万吨铝蚀刻液和 1.5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的生产产能。报告期内,该项目已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并进入装置试车阶段。预计2023年中期,该项目设施将完成试生产调试,竣工验收后逐步投入生产。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TMAH显影液、BOE 蚀刻液、铝蚀刻液等湿电子化学品产能,提升公司产品技术等级,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完善客户端就近综合配套能力,提升湿电子化学品的市场占有率,最终提升公司整体可持续增长能力和水平。
3、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目的在于储备新技术、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公司通过近两年承接浙江省重点项目、参与国家科技部和工信部重点专项等技术创新项目,不断提升集成电路半导体配套用化学品的创新技术累积,同时结合市场和客户端对产品品质、性
能指标和技术需求的调整提升,公司计划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原有设计内容进行调整升级后再进行投资建设,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创新发展的需求,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完成项目内容的调整和相关审批手续,后续将启动并初步完成项目的土建主体建设和主体设备的选型采购等项目建设工作。
(二)持续拓展市场,优化产品结构
随着下游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所处的湿电子化学品领域呈现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以湿电子化学品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也将迎来进一步发展。公司将抓住产能转移契机,把握国内外市场节奏变化,统筹兼顾,在保持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推动新产品在客户端的市场拓展。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以BOE刻蚀液和剥离液为代表的新产品市场,积极利用客户端产线调整时机,力推新产品立项,进行产线测试和导入,为实现年内品牌客户量化供应夯实基础,优化完善产品结构,提升客户端综合配套能力,实现公司整体可持续增长。
(三)坚持技术创新,助力公司发展
2023年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研发水平。公司将继续紧扣国家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持续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工作,聚焦“卡脖子”和本土化替代,尤其是半导体相关项目,通过项目中产业链下游实际的联合开发、测试和导入使用,迅速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应用实绩,形成并完善从研发开始,到产业实际运用,再回到研发的 PDCA 模式,不断突破技术核心关键点,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支撑国家半导体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领域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光刻胶用显影液相关技术指标已达到SEMI G5标准要求;公司积极开展并实施浙江省2022年度“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先进半导体材料中光刻胶配套高纯显影液的技术研发”;公司承接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光刻胶用显影液(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项目,已通过科技部的项目验收,为国内28纳米线宽及以下集成电路中的光刻胶用显影液技术应用提供了相应的储备,公司将在该项目的科技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G5等级光刻胶用显影液在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半导体企业的产业化运用和推广;公司承接的工信部“集成电路制造产线零部件、材料和关键设备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验证项目”,目前正与国内芯片龙头企业进行联合体协同开展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图形化显影液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验证,处于全产线测试阶段,公司正逐步突破制备及杂质控制等关键技术,建立起相应的产品评估、验证、生产体系,以早日实现在中高端集成电路产线的产业化应用,形成安全可靠稳定供应能力,增强集成电路等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电子信息领域上下游本土化生态链健康发展。
(四)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客户配套服务保障
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工厂建设,已在杭州工厂建立起 WMS 智能仓库管理系统和全自动灌装系统。2023年公司将在2022年智能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智能化项目推广至各子公司,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完成全公司一体化数字化平台的的建设和投运,持续推进智慧管理应
用场景开发,构建一个高效节能、绿色低碳的智慧企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经营运转效率。以上经营计划是公司根据发展现状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或实质承诺,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虽然公司已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日常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厂区或在建生产线所在区域周边其他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人员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区域内所有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排查等监管措施,甚至调整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精制提纯、合成、电解及混配工艺,生产过程存在少量“三废”污染物的排放。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保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投入充足的环保资金,以保障公司的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但随着社会对环境治理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规范经营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会不断增加;同时,若因公司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产生环保事故,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泄密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经过十余年自主研发形成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其中多项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为确保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公司一方面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对关键技术给予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和涉及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仍存在核心技术被泄密的风险。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因保管不善泄漏或被人恶意泄漏,导致公司在某些产品上丧失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具有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率高、市场环境变化迅速等特点,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公司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的重要保障。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人才的积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联系紧密。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及行业内对人才争夺的加剧,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3、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位于电子产业链的上游,无论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类型还是技术革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下游行业的生产需求。公司的产品可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新兴领域,且自“十二五”期间以来,上述领域转型升级逐步加快。若公司无法及时预知下游市场产品类型或技术革新,则公司在产品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三)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及下游产业重大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应用领域较广,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公司与上述下游市场发展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近年来,随着下游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持续壮大,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迅速。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相应地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需原材料大多属于产量充足、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化工产品,可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但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环保管控趋严,原材料价格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其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3、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深耕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多年,专注于为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面板行业优质客户提供定制化湿电子化学品。虽然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合作历史悠久,合作关系稳定且持续深化,但如果主要客户因其经营业绩下滑、生产发生重大变化或因本公司管理疏忽等原因而终止与本公司合作,且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新客户和新市场开拓亦未能及时取得成效,则公司订单及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因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故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大。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碳酸二甲酯和三甲胺等基础化学品,近年来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对基础化工行业的环保监管会持续加强,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上
涨的可能,故公司无法保证毛利率持续增长的趋势。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且公司不能通过研发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强成本控制、扩大应用领域等方式维持或提升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则公司综合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付款周期稳定,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随着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若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则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销售、部分原材料采购以美元结算,虽然公司已制定与外汇相关的管理制度,可采取银行美元贷款、控制外汇余额等应对措施,但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出现大幅波动,仍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五)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境内外爆发或可能爆发严重传染性疾病、国内部分地区受到地震、火灾、恶劣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的威胁以及境内外的战争、社会动乱,均可能损害公司、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的财产、人员,并可能使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了规范、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公平合理。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各位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流程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的履行职责,本着从股东利益出发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4、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提供担保或替他人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确保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有效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久的、持续的工作,公司将根据自身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规范公司运作,探索公司治理实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与在职员工均签署了《劳动合同》,执行独立的人事及薪酬制度。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制订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是独立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体系,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为公司合法、独立拥有。公司在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格林达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 2022年5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补充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共计12项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蒋慧儿 | 董事长 | 女 | 61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0 | 是 |
黄招有 | 董事 | 男 | 81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0 | 是 |
方伟华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5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116.65 | 否 |
尹云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0-09-15 | 2023-09-14 | 532,620 | 745,668 | 213,04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86.57 | 否 |
梁晓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8 | 否 |
江乾坤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8 | 否 |
刘树浙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8 | 否 |
蔡江瑞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0 | 是 |
杨乐意 | 监事 | 女 | 31 | 2022-05-18 | 2023-09-14 | 0 | 0 | 0 | / | 0 | 是 |
施珂 | 监事 | 女 | 46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34.67 | 否 |
任姝敏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60 | 2020-09-15 | 2022-05-17 | 0 | 0 | 0 | / | 0 | 是 |
徐华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男 | 58 | 2020-09-15 | 2022-01-10 | 0 | 0 | 0 | / | 0 | 是 |
章琪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6 | 2022-01-11 | 2023-09-14 | 0 | 0 | 0 | / | 30.06 | 否 |
蒋哲男 | 财务总监 | 女 | 36 | 2020-09-15 | 2023-09-14 | 0 | 0 | 0 | / | 50.4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32,620 | 745,668 | 213,048 | / | 342.4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蒋慧儿 | 1962年11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石化协会氯碱分会会长、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5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杭州大江东优秀企业家的称号。1980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前身),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及财务经理等职务,2000年12月起任电化集团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担任电化集团董事、总裁(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电化集团董事长、总裁(总经理);2001年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长。 |
黄招有 | 1942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理事长,杭州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1961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历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厂长等职务;2000年12月至2009年4月,任电化集团总裁(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电化集团董事长,2018年12月起担任电化集团董事、名誉董事长;2008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 |
方伟华 | 1978年2月出生,重庆大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MBA、清华大学EMB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外贸部;2000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职电化集团外贸部;2004年5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日华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总经理。 |
尹云舰 | 1972年9月出生,毕业于郑州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是全国标准化委员会电子化学品工作组委员、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氟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电化集团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3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副总经理。 |
梁晓 | 1973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研究员;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曾任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独立董事。 |
江乾坤 | 1974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2005年8月至2021年1月,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21年1月至今,在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任教。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后;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美国东南密苏里大学和马里兰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温州市平阳县金融办副主任。2017年12月起任格林达独立董事。 |
刘树浙 | 195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兼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票据中心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等职务,2017年12月起至今任格林达独立董事。 |
蔡江瑞 | 1963年5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1987年7月起先后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目前担任电化集团董事、营销总监;2018年4月至2022年5月,任格林达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格林达监事会主席。 |
任姝敏(离任) | 1963年2月出生,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大专学历;1982年7月至1983年12月,任绍兴市统战部办事员;1983年1月至1991年1月,任职于绍兴市树人中学;1991年1月起,先后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历任出纳、会计、主办会计、会计科科长、财务部经理;2017年8月起至2022年5月,任格林达监事会主席。 |
杨乐意 | 199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9月-2014年6月,浙江理工大学会计专业学习;2014年12月进入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4年12月-2017年6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会计;2017年7月-2018年12月,杭州电化集团有 |
限公司税务会计;2019年1月2020年12月,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格林达监事 | |
施珂 | 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商务师。1999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杭州强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商务专员;2003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电化集团进出口专员;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人事行政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监事、人事行政经理。 |
蒋哲男 | 1987年10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EMBA,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税务师。2010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任萧山农商银行信贷主审;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格林达财务总监。 |
徐华(离任) | 1965年8月出生,是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1987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杭州叶绿素厂、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杭州电化集团公司叶绿素厂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7年8月,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证券部科员;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电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电化集团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2年1月,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 |
章琪 | 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历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助理,宝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月至今,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慧儿 | 电化集团 | 董事长、总裁(总经理) | ||
黄招有 | 电化集团 | 董事 | ||
蔡江瑞 | 电化集团 | 董事、营销总监 | ||
杨乐意 | 电化集团 | 财务部副经理 | ||
徐华 | 电化集团 | 董事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022年1月,徐华先生辞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在格林达担任其他职务,现任电化集团董事。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慧儿 | 大同投资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杭州名鑫双氧水有限公司 | 董事 | |||
黄招有 |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梁晓 | 清华大学化学系 | 副研究员 | ||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江乾坤 | 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 | 教授 |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深圳传音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刘树浙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浙江图维科技股份有 | 独立董事 |
限公司 | ||||
蔡江瑞 |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杭州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杭州羿天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徐华 | 临江热电 | 董事 | ||
杭州白浪助剂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杭州电化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
大同投资 | 监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考核)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均按时足额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022年度共计支付报酬342.4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徐华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需要 |
章琪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工作需要 |
任姝敏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需要 |
杨乐意 | 监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蔡江瑞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工作需要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15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 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蒋慧儿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黄招有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0 |
方伟华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尹云舰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梁晓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0 |
江乾坤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刘树浙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黄招有、江乾坤、刘树浙 |
提名委员会 | 蒋慧儿、刘树浙、梁晓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蒋慧儿、江乾坤、刘树浙 |
战略委员会 | 蒋慧儿、方伟华、梁晓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3日 | 审议《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4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8月15日 | 审议《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10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3日 | 审议《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4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2 |
销售人员 | 7 |
技术人员 | 54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36 |
合计 | 2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9 |
本科 | 61 |
大专 | 53 |
大专以下 | 114 |
合计 | 23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人才市场环境、国家相关法规、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公司采用了灵活多样的薪酬结构。公司的薪酬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餐贴、绩效奖金、全勤奖金、目标奖金、福利津贴等。在薪酬调整的过程中坚持效益导向、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工资与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的联动机制,从正向激励的角度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公司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政策和工资水平,鼓励员工积极创造效益,增强员工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才爱才,通过多种方式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为公司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体系。建立了《培训控制程序》,针对职工技能培训、科技人员内部外部培训学习等模式和管理进行了周详地管控;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及聘任方案》,以确保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包含研发人员培养进修)获得充足的学习资源和进步渠道,并对应合理有效地激励奖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充实、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技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健全公司分红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清晰的分红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的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42,54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762,51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3%;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558,380股。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889,5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3%。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9,889,595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3,394,169.6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5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9,889,59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53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经营、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各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公司未被纳入此次自查范围。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也将继续深化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33.5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通过采用减碳技术、使用清洁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等多种措施减少碳排放,详见下文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走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之路,开展节能技改和数字化改造,提升装置的技术水平,降低碳排放和能源消耗。主要措施如下:
1、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优化工艺流程,年节约蒸汽约5000t,降低能耗。
2、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推进节电、节水、节汽、节冷、减排、降耗;
3、优化调整产品结构,通过错峰生产、削峰填谷节能改造等措施,降低能耗、控制碳排放;
4、推进生产装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运行水平,其中,公司“WMS系统及全自动灌装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入选杭州市2022年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名单;
5、实施在线智能检测系统,自动监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控制参数,减少产品损耗,提高装置运行效能。
公司作为节能先进单位,将坚持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理念,坚持技术与管理并重,推进节能减排实践,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附注1 | 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 | 附注2 | 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附注3 | 附注3中所述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4 | 附注4中所述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5 | 附注5中所述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6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7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 | 附注8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 | 附注9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附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附注3: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
1、本公司/本人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根据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公司/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持股5%以上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根据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企业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附注4: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实施程序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自上市三年内,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份预案的情形时,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股份的具体方案,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1、公司回购股份
(1)在符合届时回购公司股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回购公司股票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在董事会表决时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及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公司单次回购公司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5)公司在履行其回购义务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如各方最终确定公司控股股东需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则控股股东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控股股东在启动稳定股份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并在60个交易日内增持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4)在公司因法律、法规等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法律法规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应履行其承诺,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5)如公司未能履行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应敦促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控股股东采取相关敦促措施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未履行其承诺,则控股股东应通过增持的方式代其履行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如各方最终确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则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稳定股份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并在6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公司董事、高管不因离职而放弃履行该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在启动稳定本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承诺:
在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发行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份分红,直至本公司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本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发行人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发行人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当年应得薪酬,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发行人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附注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相关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格林达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提升资产质量,提高公司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
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费用的预算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同时,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借一流的技术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市场的战略布局。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将保证或尽最大努力促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本人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致歉。附注6: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4、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4、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附注7: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4、如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如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公司/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附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等7名自然人及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均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本公司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公司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3、持股5%以上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1)本企业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附注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与格林达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格林达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尽量减少与格林达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格林达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格林达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4)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格林达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格林达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公司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单位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格林达及格林达的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公司将在格林达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格林达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的赔偿。
②本公司应配合格林达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持有格林达股份之日止。”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单位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暂扣其应向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支付的分红,直至本人支付全部赔偿。
②本人应配合发行人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3、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1)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该等关联交易一方面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格林达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4)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如有),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企业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公司及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企业将在公司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企业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公司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作为本企业应支付的赔偿。
②本企业应配合公司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不再持有格林达股份之日止。”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泽民、高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朱泽民3年、高飞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5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闲置募集资金 | 560,000,0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年化 收益率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1年10月15日 | 2022年1月15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1.5%或3.25%或3.45% | 573,424.65 | 已收回 | 是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1年10月15日 | 2022年1月1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3.5%或1.50% | 360,547.95 | 已收回 | 是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 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1年10月14日 | 2022年1月1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1.48%或3.05%或3.25% | 307,506.85 | 已收回 | 是 | 否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2年1月19日 | 2022年7月2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1.83%或3.25%或3.45% | 2,444,178.08 | 已收回 | 是 | 否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0 | 2022年7月25日 | 2022年10月2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1.5%或3.08%或3.28% | 1,075,046.57 | 已收回 | 是 | 否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12月2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1.5%或3.08%或3.28% | 637,939.72 | 已收回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39,890 | 42.12 | 0 | 0 | 24,015,956 | 0 | 24,015,956 | 84,055,846 | 42.12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039,890 | 42.12 | 0 | 0 | 24,015,956 | 0 | 24,015,956 | 84,055,846 | 42.1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0,039,890 | 42.12 | 0 | 0 | 24,015,956 | 0 | 24,015,956 | 84,055,846 | 42.12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2,501,810 | 57.88 | 0 | 0 | 33,000,724 | 0 | 33,000,724 | 115,502,534 | 57.88 |
1、人民币普通股 | 82,501,810 | 57.88 | 0 | 0 | 33,000,724 | 0 | 33,000,724 | 115,502,534 | 57.8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42,541,700 | 100 | 0 | 0 | 57,016,680 | 0 | 57,016,680 | 199,558,38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2,54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7,016,68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558,38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的“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的“(二)主要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60,039,890 | 0 | 24,015,956 | 84,055,84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3年8月19日 |
合计 | 60,039,890 | 0 | 24,015,956 | 84,055,846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1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31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24,015,956 | 84,055,846 | 42.12 | 84,055,84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18,180 | 42,413,631 | 21.25 | 0 | 无 | 0 | 其他 | |
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53,691 | 10,687,919 | 5.36 | 0 | 无 | 0 | 其他 | |
杭州金贝尔投资有限公司 | 1,343,104 | 6,008,865 | 3.0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956 | 3,809,246 | 1.91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1,000 | 1,521,000 | 0.76 | 0 | 无 | 0 | 其他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0,300 | 870,300 | 0.44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10,484 | 810,484 | 0.41 | 0 | 无 | 0 | 其他 | |
尹云舰 | 213,048 | 745,668 | 0.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32,960 | 732,960 | 0.37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413,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13,631 | |||||
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87,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87,919 |
杭州金贝尔投资有限公司 | 6,008,865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8,865 |
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9,2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9,24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1,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0,300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10,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810,484 |
尹云舰 | 745,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745,668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32,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2,96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气精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3,6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①电化集团与绿生投资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②报告期内,聚合投资持有电化集团26.92%股权;③尹云舰通过持有合生投资0.98%出资额间接持有电化集团0.06%股权,通过合生投资及绿元投资间接持有绿生投资6.31%出资额。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84,055,846 | 2023年8月19日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蒋慧儿 |
成立日期 | 2000年12月3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烧碱、次氯酸钠等基础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黄招有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任电化集团董事、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蒋慧儿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任电化集团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俞国祥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电化集团党委书记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胡永强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任电化集团HSEQ总监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蔡江瑞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任电化集团董事,营销总监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陈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任电化集团工程总监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徐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022年1月,徐华先生辞去格林达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在格林达担任其他职务,现任电化集团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青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3年6月14日 | 91330201071451255R | 21,200 | 股权投资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332A014181号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格林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三、24和附注五、31。
1、事项描述
格林达公司销售收入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如本节“附注“五、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示,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759.94万元。销售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与格林达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部负责人访谈,了解具体业务的定价流程、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前后各期一致;
(2)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抽查重要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以确认主要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检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将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出口货物明细数据与格林达公司账面数据比对,以验证外销金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8)对海关进行函证,取得海关提供的证明函,将海关提供的数据和格林达公司账面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外销收入的准确性;
(9)对重大、新增客户的业务执行交易函证。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附注三、10和附注五、4。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应收账款”所示, 2022年12月31日,格林达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004.81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或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识别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其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流程;
(2)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模型中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以及信用风险组合划分方法的恰当性;
(3)通过选取检查各个组合内客户的信用记录、历史付款记录、期后回款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等因素,评估了管理层对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预计的恰当性;
(4)抽样检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损失信息等,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5)对报告期内客户选取样本对其2022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时作出的判断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四、其他信息
格林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格林达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格林达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格林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格林达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格林达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格林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格林达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格林达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09,791,697.00 | 549,326,033.1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1,053,082.1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120,428.84 | 2,452,585.00 |
应收账款 | 七、5 | 234,074,625.66 | 258,516,476.9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53,300.80 | 940,69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4,436,543.20 | 1,448,882.2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287,441.95 | 1,281,511.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1,452,798.93 | 47,936,814.30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2,832,277.64 | 3,591,196.15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8,249,114.02 | 1,016,547,271.0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479,573.4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1,276,102.44 | 175,767,920.36 |
在建工程 | 七、22 | 240,562,068.64 | 81,832,225.9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23,247.38 | 892,989.57 |
无形资产 | 七、26 | 70,010,292.09 | 74,508,605.5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987,543.24 | 4,961,359.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5,043,278.93 | 31,783,146.2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5,102,532.72 | 379,225,820.83 | |
资产总计 | 1,553,351,646.74 | 1,395,773,091.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60,095,838.68 | 135,746,765.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69,870.82 | 197,367.1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031,567.71 | 11,389,559.34 |
应交税费 | 七、40 | 9,690,359.72 | 12,908,556.6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914,873.61 | 6,629,209.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15,119.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885,012.05 | 2,164,648.61 |
流动负债合计 | 192,787,522.59 | 169,751,225.5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056,896.58 | 6,763,249.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229,057.10 | 157,962.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85,953.68 | 6,921,211.42 | |
负债合计 | 212,073,476.27 | 176,672,436.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9,558,380.00 | 142,541,7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15,350,872.27 | 672,367,552.2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34,874,070.88 | 33,340,879.11 |
盈余公积 | 七、59 | 67,260,130.01 | 49,703,834.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23,222,057.06 | 320,146,692.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40,265,510.22 | 1,218,100,658.8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2,660.25 | 999,996.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41,278,170.47 | 1,219,100,654.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53,351,646.74 | 1,395,773,091.86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688,178,974.94 | 426,823,320.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053,082.1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25,428.84 | 2,23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35,261,728.38 | 260,031,736.41 |
应收款项融资 | 253,300.80 | 540,690.00 | |
预付款项 | 3,203,078.35 | 1,420,747.2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49,454,850.30 | 115,431,174.5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7,837,376.56 | 44,105,748.8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7,614,738.17 | 1,001,636,499.9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94,100,000.00 | 223,579,573.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4,504,496.21 | 123,969,390.35 | |
在建工程 | 1,072,892.07 | 1,072,892.0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3,247.38 | 892,989.57 | |
无形资产 | 42,475,460.80 | 43,709,614.6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80,471.81 | 1,586,479.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9,290.03 | 1,718,803.5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8,535,858.30 | 396,529,743.46 | |
资产总计 | 1,516,150,596.47 | 1,398,166,243.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1,987,331.40 | 127,645,288.9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9,870.82 | 104,570.1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61,436.96 | 10,488,163.86 | |
应交税费 | 9,543,136.62 | 12,779,249.05 | |
其他应付款 | 1,087,943.47 | 630,745.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5,119.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47,512.05 | 1,93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797,231.32 | 154,293,137.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127,604.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29,057.10 | 157,962.3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56,661.27 | 157,962.33 | |
负债合计 | 138,153,892.59 | 154,451,099.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558,380.00 | 142,541,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15,350,872.27 | 672,367,552.2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3,793,311.57 | 32,312,193.11 | |
盈余公积 | 67,260,130.01 | 49,703,834.85 | |
未分配利润 | 462,034,010.03 | 346,789,863.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77,996,703.88 | 1,243,715,143.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16,150,596.47 | 1,398,166,243.38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847,599,449.79 | 779,618,931.02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47,599,449.79 | 779,618,931.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661,624,681.93 | 628,229,899.05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91,388,254.77 | 565,363,044.0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100,900.44 | 4,790,488.7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889,427.87 | 16,599,773.55 |
管理费用 | 七、64 | 27,168,099.39 | 22,328,715.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38,736,463.83 | 28,223,579.9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6,658,464.37 | -9,075,702.31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12.04 | 37,826.81 | |
利息收入 | 12,371,582.57 | 11,084,089.5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178,563.40 | 11,184,532.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820,975.82 | -356,153.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1,629.87 | -4,087,947.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53,082.19 | 1,053,082.1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97,688.60 | -1,957,103.3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711,896.6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4,720.3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5,707,016.84 | 161,448,110.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81,915.43 | 34,498.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1,822.90 | 641.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5,937,109.37 | 161,481,966.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2,530,275.56 | 20,938,773.7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406,833.81 | 140,543,193.1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406,833.81 | 140,543,193.1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394,169.64 | 140,543,197.0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64.17 | -3.9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3,406,833.81 | 140,543,193.1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3,394,169.64 | 140,543,197.0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664.17 | -3.9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9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55,929,308.14 | 785,283,595.1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98,581,642.20 | 572,029,540.27 |
税金及附加 | 5,012,727.49 | 3,711,854.01 | |
销售费用 | 14,800,045.47 | 16,498,814.38 | |
管理费用 | 19,164,177.38 | 17,552,424.74 | |
研发费用 | 38,485,399.94 | 28,626,600.46 | |
财务费用 | -16,856,767.96 | -6,796,802.41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12.04 | 37,826.81 | |
利息收入 | 12,557,688.32 | 8,797,359.33 | |
加:其他收益 | 9,035,057.63 | 11,043,377.9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670,811.44 | -356,153.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1,629.87 | -4,087,947.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3,082.19 | 1,053,082.1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0,991.39 | -1,970,932.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720.3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6,895,861.89 | 163,565,258.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0,510.83 | 32,978.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954.00 | 641.8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7,125,418.72 | 163,597,594.4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562,467.13 | 21,713,138.1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562,951.59 | 141,884,456.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5,562,951.59 | 141,884,456.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5,562,951.59 | 141,884,456.3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8,601,091.79 | 734,446,764.3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20,424.31 | 2,212,476.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27,688.66 | 34,826,180.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2,149,204.76 | 771,485,420.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7,881,295.29 | 560,135,310.0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001,560.24 | 36,391,689.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358,863.32 | 29,642,020.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150,487.10 | 33,015,842.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5,392,205.95 | 659,184,861.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6,998.81 | 112,300,559.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746,243.82 | 303,731,794.5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00.00 | 198,369.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7,754,543.82 | 303,930,164.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9,795,892.42 | 75,305,803.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795,892.42 | 525,305,803.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8,651.40 | -221,375,639.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762,510.00 | 30,544,65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2,962.93 | 685,501.3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525,472.93 | 31,230,15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25,472.93 | -30,230,151.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91,988.14 | -1,244,646.5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082,165.42 | -140,549,878.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7,211,400.05 | 687,761,278.2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9,293,565.47 | 547,211,400.05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0,446,903.20 | 724,298,382.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20,178.58 | 2,212,476.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39,806.18 | 22,917,940.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1,706,887.96 | 749,428,798.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48,409,471.04 | 553,011,336.3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498,972.74 | 33,554,540.4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619,306.76 | 28,420,160.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30,716.30 | 30,886,839.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4,658,466.84 | 645,872,876.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048,421.12 | 103,555,922.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7,596,079.44 | 303,731,794.5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00.00 | 168,369.9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026,740.12 | 7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4,631,119.56 | 373,900,164.4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99,242.17 | 15,618,606.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0,000,000.00 | 452,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626,740.12 | 90,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225,982.29 | 558,518,606.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405,137.27 | -184,618,441.6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762,510.00 | 30,544,65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2,962.93 | 685,501.3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525,472.93 | 31,230,151.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25,472.93 | -31,230,151.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68,888.82 | -1,244,646.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2,896,974.28 | -113,537,317.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4,789,582.45 | 538,326,899.5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7,686,556.73 | 424,789,582.45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541,700.00 | 672,367,552.27 | 33,340,879.11 | 49,703,834.85 | 320,146,692.58 | 1,218,100,658.81 | 999,996.08 | 1,219,100,654.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541,700.00 | 672,367,552.27 | 33,340,879.11 | 49,703,834.85 | 320,146,692.58 | 1,218,100,658.81 | 999,996.08 | 1,219,100,654.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016,680.00 | -57,016,680.00 | 1,533,191.77 | 17,556,295.16 | 103,075,364.48 | 122,164,851.41 | 12,664.17 | 122,177,515.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3,394,169.64 | 163,394,169.64 | 12,664.17 | 163,406,833.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556,295.16 | -60,318,805.16 | -42,762,510.00 | -42,762,51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56,295.16 | -17,556,295.1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762,510.00 | -42,762,510.00 | -42,762,51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7,016,680.00 | -57,016,68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7,016,680.00 | -57,016,680.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533,191.77 | 1,533,191.77 | 1,533,191.77 | ||||||||||||
1.本期提取 | 7,012,168.87 | 7,012,168.87 | 7,012,168.87 | ||||||||||||
2.本期使用 | 5,478,977.10 | -5,478,977.10 | 5,478,977.1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558,380.00 | 615,350,872.27 | 34,874,070.88 | 67,260,130.01 | 423,222,057.06 | 1,340,265,510.22 | 1,012,660.25 | 1,341,278,170.4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1,815,500.00 | 713,093,752.27 | 30,026,309.20 | 35,515,389.22 | 224,336,591.17 | 1,104,787,541.86 | 1,104,787,541.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815,500.00 | 713,093,752.27 | 30,026,309.20 | 35,515,389.22 | 224,336,591.17 | 1,104,787,541.86 | 1,104,787,541.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726,200.00 | -40,726,200.00 | 3,314,569.91 | 14,188,445.63 | 95,810,101.41 | 113,313,116.95 | 999,996.08 | 114,313,113.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543,197.04 | 140,543,197.04 | -3.92 | 140,543,193.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188,445.63 | -44,733,095.63 | -30,544,650.00 | -30,544,6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188,445.63 | -14,188,445.6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544,650.00 | -30,544,650.00 | -30,544,6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0,726,200.00 | -40,726,2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0,726,200.00 | -40,726,2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314,569.91 | 3,314,569.91 | 3,314,569.91 | ||||||||||||
1.本期提取 | 6,315,044.74 | 6,315,044.74 | 6,315,044.74 | ||||||||||||
2.本期使用 | 3,000,474.83 | 3,000,474.83 | 3,000,474.8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541,700.00 | 672,367,552.27 | 33,340,879.11 | 49,703,834.85 | 320,146,692.58 | 1,218,100,658.81 | 999,996.08 | 1,219,100,654.89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541,700.00 | 672,367,552.27 | 32,312,193.11 | 49,703,834.85 | 346,789,863.60 | 1,243,715,143.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541,700.00 | 672,367,552.27 | 32,312,193.11 | 49,703,834.85 | 346,789,863.60 | 1,243,715,143.8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016,680.00 | -57,016,680.00 | 1,481,118.46 | 17,556,295.16 | 115,244,146.43 | 134,281,560.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5,562,951.59 | 175,562,951.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556,295.16 | -60,318,805.16 | -42,762,51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56,295.16 | -17,556,295.1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762,510.00 | -42,762,51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7,016,680.00 | -57,016,68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7,016,680.00 | -57,016,68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481,118.46 | 1,481,118.46 | |||||||||
1.本期提取 | 6,222,631.70 | 6,222,631.70 | |||||||||
2.本期使用 | 4,741,513.24 | 4,741,513.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558,380.00 | 615,350,872.27 | 33,793,311.57 | 67,260,130.01 | 462,034,010.03 | 1,377,996,703.8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综合收益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1,815,500.00 | 713,093,752.27 | 28,888,301.88 | 35,515,389.22 | 249,638,502.91 | 1,128,951,446.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1,815,500.00 | 713,093,752.27 | 28,888,301.88 | 35,515,389.22 | 249,638,502.91 | 1,128,951,446.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726,200.00 | -40,726,200.00 | 3,423,891.23 | 14,188,445.63 | 97,151,360.69 | 114,763,697.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884,456.32 | 141,884,456.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188,445.63 | -44,733,095.63 | -30,544,6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188,445.63 | -14,188,445.6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544,650.00 | -30,544,6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0,726,200.00 | -40,726,2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0,726,200.00 | -40,726,2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23,891.23 | 3,423,891.23 | |||||||||
1.本期提取 | 5,669,910.22 | 5,669,910.22 |
2.本期使用 | 2,246,018.99 | 2,246,018.9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541,700.00 | 672,367,552.27 | 32,312,193.11 | 49,703,834.85 | 346,789,863.60 | 1,243,715,143.83 |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原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0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45.3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181.55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181.5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072.62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254.17股。本次资本公积转股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ZC000433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254.1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701.67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55.84万股。本次资本公积转股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3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9,955.84万元,股本总额为19,955.84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
本公司已获取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324192613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方伟华。目前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市场部、市场服务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质保部、研发部、安环部等部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所处化学品制造行业,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化学品制造,主要产品为湿电子化学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林达公司”)、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格林达公司”)、四川格
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格林达公司”)及杭州杭实格林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实格林达合伙企业”) 4家子公司。本集团合并范围财务报表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五-23、29和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转入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集团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本期无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
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3: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信用风险较低的国内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海外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出口退税款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包装物、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
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
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系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本节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集团国内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其对相关产品验货签收后确认,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本集团国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按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集团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本节五、28。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本集团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有关规定,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本集团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本集团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合肥格林达公司 | 25 |
鄂尔多斯格林达公司 | 25 |
四川格林达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2020年12月1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3001158),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文件)本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增值税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
(3)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七条)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974.67 | 2,339.27 |
银行存款 | 709,261,590.80 | 547,209,060.78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498,131.53 | 264,633.11 |
其他货币资金 | -- | 1,850,000.00 |
合计 | 709,791,697.00 | 549,326,033.16 |
其他说明期末,本集团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51,053,082.19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 | 151,053,082.19 |
合计 | -- | 151,053,08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120,428.84 | 2,452,585.00 |
合计 | 4,120,428.84 | 2,452,585.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264,226.79 | 3,862,928.84 |
合计 | 11,264,226.79 | 3,862,928.84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9,578,792.71 |
1年以内小计 | 239,578,792.71 |
1至2年 | 699,921.30 |
2至3年 | 10,545.60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3,833,446.36 |
合计 | 244,122,705.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83,943.65 | 1.35 | 3,283,943.65 | 100.00 | -- | 3,283,943.65 | 1.22 | 3,283,943.6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0,838,762.32 | 98.65 | 6,764,136.66 | 2.81 | 234,074,625.66 | 265,778,614.33 | 98.78 | 7,262,137.42 | 2.73 | 258,516,476.91 |
其中: | ||||||||||
应收信用风险较低的国内客户 | 149,780,580.87 | 61.35 | 4,493,417.43 | 3.00 | 145,287,163.44 | 157,661,895.00 | 58.60 | 4,729,856.85 | 3.00 | 152,932,038.15 |
应收海外企业客户 | 45,069,598.10 | 18.46 | 1,126,739.95 | 2.50 | 43,942,858.15 | 40,603,007.88 | 15.09 | 1,015,075.20 | 2.50 | 39,587,932.68 |
应收其他客户 | 45,988,583.35 | 18.84 | 1,143,979.28 | 2.49 | 44,844,604.07 | 67,513,711.45 | 25.09 | 1,517,205.37 | 2.25 | 65,996,506.08 |
合计 | 244,122,705.97 | / | 10,048,080.31 | / | 234,074,625.66 | 269,062,557.98 | / | 10,546,081.07 | / | 258,516,476.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公司一 | 2,078,631.00 | 2,078,63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二 | 1,205,312.65 | 1,205,312.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83,943.65 | 3,283,943.6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信用风险较低的国内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9,780,580.87 | 4,493,417.43 | 3.00 |
合计 | 149,780,580.87 | 4,493,417.43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海外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069,598.10 | 1,126,739.95 | 2.50 |
合计 | 45,069,598.10 | 1,126,739.95 | 2.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4,728,613.74 | 297,292.37 | 0.66 |
1至2年 | 699,921.30 | 286,638.60 | 40.95 |
2至3年 | 10,545.60 | 10,545.60 | 100.00 |
3年以上 | 549,502.71 | 549,502.71 | 100.00 |
合计 | 45,988,583.35 | 1,143,979.28 | 2.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0,546,081.07 | -- | 447,046.76 | 50,954.00 | -- | 10,048,080.31 |
合计 | 10,546,081.07 | -- | 447,046.76 | 50,954.00 | -- | 10,048,080.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0,954.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22,759,198.46 | 9.32 | 568,979.96 |
公司二 | 22,366,772.76 | 9.16 | 671,003.18 |
公司三 | 20,335,368.00 | 8.33 | 610,061.04 |
公司四 | 20,245,478.77 | 8.29 | 607,364.36 |
公司五 | 19,656,887.04 | 8.05 | 491,422.17 |
合计 | 105,363,705.03 | 43.15 | 2,948,830.7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53,300.80 | 940,690.00 |
合计 | 253,300.80 | 940,69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36,543.20 | 100.00 | 1,448,882.29 | 100.00 |
合计 | 4,436,543.20 | 100.00 | 1,448,882.2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报告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公司一 | 1,635,940.03 | 36.87 |
公司二 | 1,000,000.00 | 22.54 |
公司三 | 934,588.03 | 21.07 |
公司四 | 500,000.00 | 11.27 |
公司五 | 359,004.00 | 8.09 |
合计 | 4,429,532.06 | 99.8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287,441.95 | 1,281,511.03 |
合计 | 1,287,441.95 | 1,281,511.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0,202.06 |
1年以内小计 | 320,202.06 |
1至2年 | -- |
2至3年 | 300,000.00 |
3年以上 | 735,000.00 |
合计 | 1,355,202.0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39,500.00 | 1,043,000.00 |
其他 | 315,702.06 | 305,958.98 |
合计 | 1,355,202.06 | 1,348,958.9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7,447.95 | -- | -- | 67,447.95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7,447.95 | -- | -- | 67,447.95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12.16 | -- | -- | 312.16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67,760.11 | -- | -- | 67,760.1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67,447.95 | 312.16 | -- | -- | -- | 67,760.11 |
合计 | 67,447.95 | 312.16 | -- | -- | -- | 67,760.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保证金 | 700,000.00 | 3-4年 | 51.65 | 35,000.00 |
公司二 | 保证金 | 300,000.00 | 2-3年 | 22.14 | 15,000.00 |
公司三 | 其他 | 247,826.92 | 1年以内 | 18.29 | 12,391.35 |
公司四 | 其他 | 38,400.00 | 1年以内 | 2.83 | 1,920.00 |
公司五 | 保证金 | 35,000.00 | 4-5年 | 2.58 | 1,750.00 |
合计 | / | 1,321,226.92 | / | 97.49 | 66,061.3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047,777.29 | -- | 23,047,777.29 | 22,208,723.28 | -- | 22,208,723.28 |
在产品 | 4,143,709.19 | -- | 4,143,709.19 | 5,810,280.42 | -- | 5,810,280.42 |
库存商品 | 27,168,843.12 | -- | 27,168,843.12 | 13,167,386.68 | -- | 13,167,386.68 |
包装物 | 1,495,064.46 | -- | 1,495,064.46 | 877,299.04 | -- | 877,299.04 |
发出商品 | 5,597,404.87 | -- | 5,597,404.87 | 5,873,124.88 | -- | 5,873,124.88 |
合计 | 61,452,798.93 | -- | 61,452,798.93 | 47,936,814.30 | -- | 47,936,814.3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2,803,675.04 | 3,590,950.42 |
预缴其他税费 | 28,602.60 | 245.73 |
合计 | 12,832,277.64 | 3,591,196.1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9,479,573.42 | 9,185,367.19 | 81,629.87 | -375,836.10 | |||||||
小计 | 9,479,573.42 | -- | 9,185,367.19 | 81,629.87 | -- | -375,836.10 | -- | -- | -- | ||
合计 | 9,479,573.42 | -- | 9,185,367.19 | 81,629.87 | -- | -375,836.10 | -- | -- | -- |
其他说明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凯恒电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圣氟”),转让对价12,347,600.00元,此次转让确认投资收益6,340,702.13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1,276,102.44 | 175,767,920.3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81,276,102.44 | 175,767,920.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8,537,443.30 | 252,242,239.10 | 2,347,640.18 | 4,914,143.88 | 358,041,466.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0,970.88 | 24,434,084.19 | 275,641.34 | 198,915.95 | 25,209,612.36 |
(1)购置 | 300,970.88 | 8,107,465.35 | 275,641.34 | 198,915.95 | 8,882,993.52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6,326,618.84 | -- | -- | 16,326,618.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897.78 | 110,949.69 | -- | -- | 231,847.47 |
(1)处置或报废 | -- | 110,949.69 | -- | -- | 110,949.69 |
(2)其他减少 | 120,897.78 | -- | -- | -- | 120,897.78 |
4.期末余额 | 98,717,516.40 | 276,565,373.60 | 2,623,281.52 | 5,113,059.83 | 383,019,231.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882,207.84 | 154,477,250.38 | 1,478,135.83 | 4,435,952.05 | 182,273,546.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65,384.97 | 14,238,100.69 | 302,374.30 | 69,125.06 | 19,574,985.02 |
(1)计提 | 4,965,384.97 | 14,238,100.69 | 302,374.30 | 69,125.06 | 19,574,985.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05,402.21 | -- | -- | 105,402.21 |
(1)处置或报废 | -- | 105,402.21 | -- | -- | 105,402.21 |
4.期末余额 | 26,847,592.81 | 168,609,948.86 | 1,780,510.13 | 4,505,077.11 | 201,743,128.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869,923.59 | 107,955,424.74 | 842,771.39 | 607,982.72 | 181,276,102.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6,655,235.46 | 97,764,988.72 | 869,504.35 | 478,191.83 | 175,767,920.3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杭州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厂房 | 19,852,561.79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0,562,068.64 | 81,832,225.97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240,562,068.64 | 81,832,225.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 | 45,123,519.20 | 18,146,349.20 | 26,977,170.00 | 44,710,572.85 | 44,710,572.85 | |
四川电子化学品项目 | 212,512,006.57 | -- | 212,512,006.57 | 36,048,761.05 | 36,048,761.05 | |
其他 | 1,072,892.07 | -- | 1,072,892.07 | 1,072,892.07 | -- | 1,072,892.07 |
合计 | 258,708,417.84 | 18,146,349.20 | 240,562,068.64 | 81,832,225.97 | -- | 81,832,225.9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 | 77,000,000.00 | 44,710,572.85 | 581,030.82 | -- | 168,084.47 | 45,123,519.20 | 58.82 | 59.00% | -- | -- | -- | 自筹 |
四川电子化学品项目 | 302,049,247.50 | 36,048,761.05 | 176,463,245.52 | -- | -- | 212,512,006.57 | 65.08 | 77.84% | -- | -- | -- | 自筹及募股资金 |
杭州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 | 16,326,618.84 | -- | 16,326,618.84 | 16,326,618.84 | --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筹 |
合计 | 395,375,866.34 | 80,759,333.90 | 193,370,895.18 | 16,326,618.84 | 168,084.47 | 257,635,525.7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 | 18,146,349.20 | 详见其他说明 |
合计 | 18,146,349.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对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经营规划进行调整,其资产组出现了明显的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在当期对资产组整体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损失18,146,349.20元,计提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损失2,565,547.45元。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2,731.74 | 1,562,73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1,562,731.74 | 1,562,731.7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9,742.17 | 669,742.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9,742.19 | 669,742.19 |
(1)计提 | 669,742.19 | 669,742.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1,339,484.36 | 1,339,484.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3,247.38 | 223,247.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2,989.57 | 892,989.5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679,682.48 | 83,679,682.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83,679,682.48 | 83,679,682.4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71,076.98 | 9,171,076.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2,765.96 | 1,932,765.96 |
(1)计提 | 1,932,765.96 | 1,932,765.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11,103,842.94 | 11,103,842.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65,547.45 | 2,565,547.45 |
(1)计提 | 2,565,547.45 | 2,565,547.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2,565,547.45 | 2,565,547.4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010,292.09 | 70,010,292.09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508,605.50 | 74,508,605.50 |
说明: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详见本节22、在建工程之说明。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115,649.07 | 1,517,646.13 | 10,576,782.62 | 1,586,542.39 |
可抵扣亏损 | 17,937,645.90 | 3,995,833.38 | 9,136,020.35 | 2,284,005.09 |
递延收益 | 13,656,896.58 | 2,474,063.73 | 4,363,249.09 | 1,090,812.27 |
合计 | 41,710,191.55 | 7,987,543.24 | 24,076,052.06 | 4,961,359.7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 | -- | 1,053,082.19 | 157,962.33 |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扣除 | 21,527,047.35 | 3,229,057.10 | -- | -- |
合计 | 21,527,047.35 | 3,229,057.10 | 1,053,082.19 | 157,962.3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112,088.00 | 2,436,746.40 |
可抵扣亏损 | 3,476,046.54 | 5,702,317.75 |
合计 | 26,588,134.54 | 8,139,064.1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 | 1,310,953.76 | |
2023年 | 1,716,988.29 | 1,716,988.29 | |
2024年 | 428,053.22 | 515,964.15 | |
2025年 | 512,047.44 | 1,220,236.18 | |
2026年 | 400,486.80 | 938,175.37 | |
2027年 | 418,470.79 | -- | |
合计 | 3,476,046.54 | 5,702,317.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5,245,940.73 | -- | 15,245,940.73 | 31,783,146.26 | -- | 31,783,146.26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9,797,338.20 | -- | 9,797,338.20 | -- | -- | -- |
合计 | 25,043,278.93 | -- | 25,043,278.93 | 31,783,146.26 | -- | 31,783,146.26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经营性款项 | 99,604,003.28 | 122,796,419.84 |
工程设备款 | 60,491,835.40 | 12,950,345.27 |
合计 | 160,095,838.68 | 135,746,765.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69,870.82 | 197,367.16 |
合计 | 169,870.82 | 197,367.1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214,199.34 | 40,354,922.83 | 38,712,914.46 | 12,856,207.7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5,360.00 | 3,639,985.26 | 3,639,985.26 | 175,360.00 |
合计 | 11,389,559.34 | 43,994,908.09 | 42,352,899.72 | 13,031,567.7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365,460.07 | 31,118,522.63 | 29,892,048.18 | 9,591,934.52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999,044.42 | 2,999,044.42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46,133.40 | 2,430,234.72 | 2,430,234.72 | 346,133.4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4,818.67 | 2,302,950.32 | 2,302,950.32 | 344,818.67 |
工伤保险费 | 1,314.73 | 127,284.40 | 127,284.40 | 1,314.73 |
四、住房公积金 | -- | 2,838,156.52 | 2,838,156.52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02,605.87 | 968,964.54 | 553,430.62 | 2,918,139.79 |
合计 | 11,214,199.34 | 40,354,922.83 | 38,712,914.46 | 12,856,207.71 |
注:医疗保险费里面包括了生育保险费。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0,818.34 | 3,515,749.22 | 3,515,749.22 | 170,818.34 |
2、失业保险费 | 4,541.66 | 124,236.04 | 124,236.04 | 4,541.66 |
合计 | 175,360.00 | 3,639,985.26 | 3,639,985.26 | 175,3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485,260.30 | 4,519,739.69 |
企业所得税 | 4,706,685.51 | 7,337,423.55 |
个人所得税 | 33,832.55 | 72,434.7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2,754.84 | 495,716.39 |
教育费附加 | 142,609.22 | 212,449.8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5,072.82 | 141,633.26 |
房产税 | 770,758.37 | 74,739.22 |
土地使用税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 | 73,386.11 | 4,419.91 |
合计 | 9,690,359.72 | 12,908,556.6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5,914,873.61 | 6,629,209.29 |
合计 | 5,914,873.61 | 6,629,209.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439,876.85 | 6,134,562.10 |
其他 | 474,996.76 | 494,647.19 |
合计 | 5,914,873.61 | 6,629,209.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715,119.35 |
合计 | -- | 715,119.3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862,928.84 | 2,152,585.00 |
待转销项税额 | 22,083.21 | 12,063.61 |
合计 | 3,885,012.05 | 2,164,648.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集团将3,862,928.84元承兑汇票背书予供应商,由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未到期票据使用权等风险及回报未实质转移,故未进行终止确认。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763,249.09 | 9,461,500.00 | 167,852.51 | 16,056,896.58 | |
合计 | 6,763,249.09 | 9,461,500.00 | 167,852.51 | 16,056,896.5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杭州电子化学品项目 | -- | 7,187,500.00 | -- | 59,895.83 | -- | 7,127,604.17 | 与资产相关 |
合肥电子化学品项目 | 4,363,249.09 | -- | -- | 107,956.68 | -- | 4,255,292.41 | 与资产相关 |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 | 2,400,000.00 | -- | -- | -- | -- | 2,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6,763,249.09 | 2,274,000.00 | -- | -- | -- | 2,274,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254.17 | -- | -- | 5,701.67 | -- | 5,701.67 | 19,955.84 |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详见本节三、公司基本情况。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72,367,552.27 | -- | 57,016,680.00 | 615,350,872.27 |
合计 | 672,367,552.27 | -- | 57,016,680.00 | 615,350,872.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254.1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701.67万股。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3,340,879.11 | 7,012,168.87 | 5,478,977.10 | 34,874,070.88 |
合计 | 33,340,879.11 | 7,012,168.87 | 5,478,977.10 | 34,874,070.8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703,834.85 | 17,556,295.16 | -- | 67,260,130.01 |
合计 | 49,703,834.85 | 17,556,295.16 | -- | 67,260,130.0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法定盈余公积增加17,556,295.16元,系按本集团净利润的10%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0,146,692.58 | 224,336,591.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0,146,692.58 | 224,336,591.1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394,169.64 | 140,543,197.0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556,295.16 | 14,188,445.6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762,510.00 | 30,544,65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3,222,057.06 | 320,146,692.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43,413,488.68 | 587,277,615.08 | 776,725,433.87 | 562,611,066.46 |
其他业务 | 4,185,961.11 | 4,110,639.69 | 2,893,497.15 | 2,751,977.54 |
合计 | 847,599,449.79 | 591,388,254.77 | 779,618,931.02 | 565,363,044.0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湿电子化学品 | 829,537,169.23 |
副产品 | 13,876,319.45 |
其他 | 4,185,961.1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642,477,983.64 |
外销 | 205,121,466.1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47,599,449.79 |
合计 | 847,599,449.7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00,104.38 | 2,077,801.78 |
教育费附加 | 1,028,616.17 | 890,486.47 |
房产税 | 1,030,896.57 | 370,797.99 |
土地使用税 | 575,500.62 | 670,987.24 |
印花税 | 363,788.07 | 167,562.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85,744.10 | 593,657.64 |
其他 | 16,250.53 | 19,195.50 |
合计 | 6,100,900.44 | 4,790,488.7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口服务费 | 12,424,102.11 | 13,775,222.85 |
职工薪酬 | 1,117,914.81 | 921,950.96 |
业务招待费 | 720,860.01 | 815,063.43 |
差旅费 | 371,189.72 | 462,393.49 |
会展费 | 81,272.65 | 241,247.75 |
办公费 | 61,492.91 | 82,703.63 |
其他 | 112,595.66 | 301,191.44 |
合计 | 14,889,427.87 | 16,599,773.5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911,465.31 | 10,461,393.32 |
折旧及摊销 | 4,429,732.99 | 4,186,804.75 |
交通差旅费 | 1,252,086.25 | 1,421,482.90 |
业务招待费 | 1,562,657.01 | 1,229,078.55 |
办公费 | 1,502,112.44 | 1,189,687.66 |
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 1,167,320.31 | 794,127.76 |
中介费 | 871,744.45 | 708,916.7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69,742.19 | 669,742.17 |
其他 | 1,801,238.44 | 1,667,481.29 |
合计 | 27,168,099.39 | 22,328,715.1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2,431,709.65 | 11,600,776.41 |
直接投入 | 22,907,247.59 | 13,019,753.96 |
折旧及摊销 | 2,715,219.10 | 2,475,019.25 |
委外研发 | 67,961.17 | 339,805.83 |
其他 | 614,326.32 | 788,224.51 |
合计 | 38,736,463.83 | 28,223,579.9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512.04 | 37,826.81 |
利息收入 | -12,371,582.57 | -11,084,089.58 |
汇兑损益 | -4,445,989.92 | 1,902,966.37 |
手续费及其他 | 147,596.08 | 67,594.09 |
合计 | -16,658,464.37 | -9,075,702.3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电子化学品项目 | 59,895.83 | -- |
合肥电子化学品项目 | 107,956.68 | 107,956.68 |
2022年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2,100,000.00 | -- |
2022年杭州市新制造业计划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
2021年度杭州市钱塘区新材料首批次资助 | 1,000,000.00 | -- |
钱塘区2021年度新制造业发展政策资助 | 1,000,000.00 | -- |
2020年钱塘区企业研发投入政策奖励 | 728,300.00 | -- |
2020年度杭州市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 447,900.00 | -- |
2021年第三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375,400.00 | -- |
2021年杭州市钱塘区博士后资助经费 | 360,000.00 | -- |
2020年度钱塘区科技创新创业、制造业政策资助 | 200,000.00 | -- |
重点外贸企业海运空运补贴 | 200,000.00 | -- |
稳岗扩岗补贴 | 176,652.20 | -- |
2022年第二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102,400.00 | -- |
突出贡献企业发展专项鼓励金 | 100,000.00 | -- |
制造业产值增加奖励款 | 70,000.00 | -- |
杭州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 51,500.00 | -- |
钱塘区“暖心八送”稳企留工专项奖励资金 | 50,000.00 | -- |
2021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2,180.00 | -- |
钱塘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创业、新制造业政策资助 | 1,700.00 | -- |
2021年浙江省产业链急用先行项目资助 | -- | 5,000,000.00 |
头雁雨燕雏鹰奖励 | -- | 3,797,500.00 |
2020年度杭州市市级凤凰行动上市补助资金 | -- | 750,000.00 |
人才晋级晋升奖励 | -- | 540,000.00 |
2021年光刻胶用显影液(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项目补助款 | -- | 409,400.00 |
2020年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 | 200,000.00 |
2020年品字标浙江制造资助经费 | -- | 200,000.00 |
2020年杭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 -- | 81,640.00 |
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补贴 | -- | 28,100.00 |
稳岗社保返还 | -- | 7,684.96 |
其他 | 11,813.06 | 30,919.66 |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2,865.63 | 31,331.64 |
合计 | 9,178,563.40 | 11,184,532.94 |
其他说明:
(1)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节七、84、政府补助。
(2)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本节五、40。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629.87 | -4,087,947.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340,702.1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398,643.82 | 3,731,794.52 |
合计 | 11,820,975.82 | -356,153.3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3,082.19 | 1,053,082.19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53,082.19 | 1,053,082.19 |
合计 | -1,053,082.19 | 1,053,082.1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96,849.81 | -1,952,849.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38.79 | -4,254.37 |
合计 | 497,688.60 | -1,957,103.3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8,146,349.20 | -- |
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2,565,547.45 | -- |
合计 | -20,711,896.65 | --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 | 134,720.39 |
合计 | -- | 134,720.39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报废 | 1,797.65 | 1,797.65 | |
其他 | 280,117.78 | 34,498.00 | 280,117.78 |
合计 | 281,915.43 | 34,498.00 | 281,915.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51,822.90 | 641.84 | 51,822.90 |
合计 | 51,822.90 | 641.84 | 51,822.9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485,364.28 | 21,850,815.7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911.28 | -912,041.95 |
合计 | 22,530,275.56 | 20,938,773.7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5,937,109.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890,566.4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25,948.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557.7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60,537.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9,690.1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40,005.44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6,790.20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5,697,062.31 |
其他 | -3,255,744.73 |
所得税费用 | 22,530,275.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18,472,210.89 | 11,076,576.26 |
银行利息收入 | 12,138,084.15 | 11,049,682.84 |
押金、保证金 | 9,238,660.75 | 12,309,562.10 |
其他 | 878,732.87 | 390,359.39 |
合计 | 40,727,688.66 | 34,826,180.5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类支出 | 33,266,880.65 | 28,536,824.52 |
押金、保证金 | 8,079,846.00 | 4,342,365.00 |
其他 | 803,760.45 | 136,652.83 |
合计 | 42,150,487.10 | 33,015,842.3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762,962.93 | 685,501.32 |
合计 | 762,962.93 | 685,501.3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3,406,833.81 | 140,543,193.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711,896.65 | -- |
信用减值损失 | -497,688.60 | 1,957,103.3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574,985.02 | 19,279,285.8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69,742.19 | 669,742.17 |
无形资产摊销 | 1,932,765.96 | 1,932,765.9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134,720.3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97.65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3,082.19 | -1,053,082.1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434,477.88 | 1,940,793.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20,975.82 | 356,153.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26,183.49 | -1,070,004.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71,094.77 | 157,962.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15,984.63 | 565,011.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73,253.27 | -93,528,729.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71,645.66 | 37,110,951.17 |
其他 | 14,432,098.68 | 3,574,133.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6,998.81 | 112,300,559.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09,293,565.47 | 547,211,400.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7,211,400.05 | 687,761,278.2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082,165.42 | -140,549,878.2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09,293,565.47 | 547,211,400.05 |
其中:库存现金 | 31,974.67 | 2,339.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09,261,590.80 | 547,209,060.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9,293,565.47 | 547,211,400.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437,771.16 | 6.9646 | 10,013,501.02 |
其中:美元 | 1,437,771.16 | 6.9646 | 10,013,501.02 |
应收账款 | 6,471,240.00 | 6.9646 | 45,069,598.10 |
其中:美元 | 6,471,240.00 | 6.9646 | 45,069,598.10 |
应付账款 | 504,021.60 | 6.9646 | 3,510,308.84 |
其中:美元 | 504,021.60 | 6.9646 | 3,510,308.8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9,461,500.00 | 递延收益 | 167,852.51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9,010,710.89 | 其他收益 | 9,010,710.8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鄂尔多斯格林达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化学品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合肥格林达公司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化学品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四川格林达公司 | 四川眉山 | 四川眉山 | 化学品制造 | 100.00 | 设立 | |
杭实格林达合伙企业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股权投资 | 99.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杭州格林达按实缴出资杭实格林达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为67.74%,按认缴出资的股权比例为
99.00%。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各
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43.15%(2021年:37.19%);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7.49%(2021年:96.1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12.31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709,791,697.00 | -- | -- | -- | -- | -- | 709,791,697.00 |
应收票据 | 4,120,428.84 | -- | -- | -- | -- | -- | 4,120,428.84 |
应收账款 | 234,074,625.66 | -- | -- | -- | -- | -- | 234,074,625.66 |
应收款项融资 | 253,300.80 | -- | -- | -- | -- | -- | 253,300.80 |
其他应收款 | 1,287,441.95 | -- | -- | -- | -- | -- | 1,287,441.95 |
金融资产合计 | 949,527,494.25 | -- | -- | -- | -- | -- | 949,527,494.25 |
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160,095,838.68 | -- | -- | -- | -- | -- | 160,095,838.68 |
其他应付款 | 5,914,873.61 | -- | -- | -- | -- | -- | 5,914,873.61 |
其他流动负债 | 3,885,012.05 | -- | -- | -- | -- | -- | 3,885,012.05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69,895,724.34 | -- | -- | -- | -- | -- | 169,895,724.34 |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1.12.31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合 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9,326,033.16 | -- | -- | -- | -- | -- | 549,326,033.16 |
应收票据 | 2,452,585.00 | -- | -- | -- | -- | -- | 2,452,585.00 |
应收账款 | 258,516,476.91 | -- | -- | -- | -- | -- | 258,516,476.91 |
应收款项融资 | 940,690.00 | -- | -- | -- | -- | -- | 940,690.00 |
其他应收款 | 1,281,511.03 | -- | -- | -- | -- | -- | 1,281,511.03 |
金融资产合计 | 812,517,296.10 | -- | -- | -- | -- | -- | 812,517,296.10 |
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135,746,765.11 | -- | -- | -- | -- | -- | 135,746,765.11 |
其他应付款 | 6,629,209.29 | -- | -- | -- | -- | -- | 6,629,209.2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5,119.35 | -- | -- | -- | -- | -- | 715,119.35 |
其他流动负债 | 2,164,648.61 | 2,164,648.61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45,255,742.36 | -- | -- | -- | -- | -- | 145,255,742.36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709,791,697.00 | 700,379,115.35 |
金融资产 | 709,791,697.00 | 700,379,115.35 |
其中:货币资金 | 709,791,697.00 | 549,326,033.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51,053,082.19 |
合 计 | 709,791,697.00 | 700,379,115.35 |
于 2022年12月31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浮动收益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不变(2021年12 月31 日:154,657.54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外销相关业务以美元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于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美元 | 3,510,308.84 | 3,358,837.35 | 55,083,099.12 | 134,826,273.5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港币和欧元)升值或贬值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增加或减少约438.37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约1,117.47万元)。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13.65%(2021年12月31日:12.66%)。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电化集团 | 杭州 | 化工产品制造 | 6,000.00 | 42.12 | 42.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的母公司为电化集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胡永强、蔡江瑞、陈浙和徐华七名自然人。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凯恒电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电化集团 | 电力、污水设备使用费 | 655,400.00 | 655,400.00 |
电化集团 | 污水处理 | 290,518.14 | 304,562.20 |
电化集团 | 循坏水等其配套服务 | 3,603,172.55 | 2,974,900.39 |
电化集团 | 后勤服务 | 2,562,495.62 | 2,475,295.69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蒸汽 | 17,955,958.72 | 16,988,003.6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2.40 | 348.7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电化集团 | 1,150,732.18 | 1,503,976.63 |
应付账款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1,979,981.65 | 1,787,119.2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79,503,407.99 | 155,243,520.00 |
(2)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作为承租人租赁费用补充信息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 | 485,237.23 |
低价值租赁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合 计 | 485,237.2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0,763,132.71 |
1年以内小计 | 240,763,132.71 |
1至2年 | 699,921.30 |
2至3年 | 10,545.60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3,833,446.36 |
合计 | 245,307,045.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83,943.65 | 1.34 | 3,283,943.65 | 100.00 | -- | 3,283,943.65 | 1.21 | 3,283,943.6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2,023,102.32 | 98.66 | 6,761,373.94 | 2.79 | 235,261,728.38 | 267,292,722.88 | 98.79 | 7,260,986.47 | 2.72 | 260,031,736.41 |
其中: | ||||||||||
应收信用风险较低的国内客户 | 149,780,580.87 | 61.06 | 4,493,417.43 | 3.00 | 145,287,163.44 | 157,661,895.00 | 58.27 | 4,729,856.85 | 3.00 | 152,932,038.15 |
应收海外企业客户 | 45,069,598.10 | 18.37 | 1,126,739.95 | 2.50 | 43,942,858.15 | 40,603,007.88 | 15.01 | 1,015,075.20 | 2.50 | 39,587,932.68 |
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 1,600,000.00 | 0.65 | -- | -- | 1,600,000.00 | 1,600,000.00 | 0.59 | -- | -- | 1,600,000.00 |
应收其他客户 | 45,572,923.35 | 18.58 | 1,141,216.56 | 2.50 | 44,431,706.79 | 67,427,820.00 | 24.92 | 1,516,054.42 | 2.25 | 65,911,765.58 |
合计 | 245,307,045.97 | / | 10,045,317.59 | / | 235,261,728.38 | 270,576,666.53 | / | 10,544,930.12 | / | 260,031,736.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公司一 | 2,078,631.00 | 2,078,63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二 | 1,205,312.65 | 1,205,312.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83,943.65 | 3,283,943.6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信用风险较低的国内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9,780,580.87 | 4,493,417.43 | 3.00 |
合计 | 149,780,580.87 | 4,493,417.43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海外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069,598.10 | 1,126,739.95 | 2.50 |
合计 | 45,069,598.10 | 1,126,739.95 | 2.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00,000.00 | -- | -- |
合计 | 1,600,000.00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44,312,953.74 | 294,529.65 | 0.66 |
1至2年 | 699,921.30 | 286,638.60 | 40.95 |
2至3年 | 10,545.60 | 10,545.60 | 100.00 |
3年以上 | 549,502.71 | 549,502.71 | 100.00 |
合计 | 45,572,923.35 | 1,141,216.56 | 2.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0,544,930.12 | -- | 448,658.53 | 50,954.00 | -- | 10,045,317.59 |
合计 | 10,544,930.12 | -- | 448,658.53 | 50,954.00 | -- | 10,045,317.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0,954.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22,759,198.46 | 9.28 | 568,979.96 |
公司二 | 22,366,772.76 | 9.12 | 671,003.18 |
公司三 | 20,335,368.00 | 8.29 | 610,061.04 |
公司四 | 20,245,478.77 | 8.25 | 607,364.36 |
公司五 | 19,656,887.04 | 8.01 | 491,422.17 |
合计 | 105,363,705.03 | 42.95 | 2,948,830.7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49,454,850.30 | 115,431,174.54 |
合计 | 149,454,850.30 | 115,431,174.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2,393,417.34 |
1年以内小计 | 62,393,417.34 |
1至2年 | -- |
2至3年 | 3,700,000.00 |
3至4年 | 2,400,000.00 |
4至5年 | 10,035,000.00 |
5年以上 | 70,956,656.60 |
合计 | 149,485,073.9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48,880,601.21 | 114,830,727.04 |
保证金 | 335,000.00 | 335,000.00 |
其他 | 269,472.73 | 297,050.00 |
合计 | 149,485,073.94 | 115,462,777.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1,602.50 | -- | -- | 31,602.5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1,602.50 | -- | -- | 31,602.50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1,378.86 | -- | -- | 1,378.86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12月31日 | 30,223.64 | -- | -- | 30,223.64 |
余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1,602.50 | -- | 1,378.86 | -- | -- | 30,223.64 |
合计 | 31,602.50 | -- | 1,378.86 | -- | -- | 30,223.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8,379,687.65 | 5年以上 | 32.36 | -- |
鄂尔多斯格林达电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9,003,709.07 | [注1] | 26.09 | -- |
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1,497,204.49 | 1年以内 | 41.14 | -- |
公司一 | 保证金 | 300,000.00 | 2-3年 | 0.20 | 15,000.00 |
公司二 | 其他 | 228,865.00 | 1年以内 | 0.15 | 11,443.25 |
合计 | / | 149,409,466.21 | / | 99.94 | 26,443.25 |
注1: 鄂尔多斯格林达公司账龄:1年以内626,740.12元,1-2年3,400,000.00元,2-3年2,400,000.00元,3-4年10,000,000.00元,5年以上22,576,968.95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4,100,000.00 | 20,000,000.00 | 194,100,000.00 | 214,100,000.00 | -- | 214,1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9,479,573.42 | -- | 9,479,573.42 |
合计 | 214,100,000.00 | 20,000,000.00 | 194,100,000.00 | 223,579,573.42 | -- | 223,579,573.4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鄂尔多斯格林达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肥格林达公司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 |
四川格林达公司 | 162,000,000.00 | -- | -- | 162,000,000.00 | -- | -- |
杭实格林达合伙企业 | 2,100,000.00 | -- | -- | 2,100,000.00 | -- | -- |
合计 | 214,100,000.00 | -- | -- | 214,1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凯恒电子公司 | 9,479,573.42 | -- | 9,185,367.19 | 81,629.87 | -375,836.10 | -- | -- | -- | -- | -- | -- |
小计 | 9,479,573.42 | -- | 9,185,367.19 | 81,629.87 | -375,836.10 | -- | -- | -- | -- | -- | -- |
合计 | 9,479,573.42 | -- | 9,185,367.19 | 81,629.87 | -375,836.10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凯恒电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凯圣氟,转让对价12,347,600.00元,此次转让确认投资收益6,340,702.13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49,825,974.29 | 594,101,996.81 | 780,723,912.33 | 569,063,906.31 |
其他业务 | 6,103,333.85 | 4,479,645.39 | 4,559,682.81 | 2,965,633.96 |
合计 | 855,929,308.14 | 598,581,642.20 | 785,283,595.14 | 572,029,540.2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湿电子化学品 | 835,949,654.84 |
副产品 | 13,876,319.45 |
其他 | 6,103,333.8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650,807,841.99 |
外销 | 205,121,466.1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55,929,308.14 |
合计 | 855,929,308.1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340,702.13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629.87 | -4,087,947.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48,479.44 | 3,731,794.52 |
合计 | 11,670,811.44 | -356,153.3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40,702.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78,563.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45,561.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092.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59,615.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合计 | 16,935,304.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1 | 0.8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8 | 0.73 |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慧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