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年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4号),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27,011,00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81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48.60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3-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023年使用金额 | 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 | 期末余额 | ||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 82,245.49 | 881.96 | 82,867.42 | 260.04 | 0 | 0 | 0 | 0 |
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括2020年至2023年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127.45万元,其中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60.0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2]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支付发行费用[3] | 2023年使用金额 | 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 | 期末余额 | ||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47,830.19 | 767.54 | 481.59 | 76,007.55 | 4,264.61 | 0 | 63,000.00 | 4,843.98 |
注:(1)[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剩余保荐费用2,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2)[3]支付发行费用包括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2.78万元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38.81万元;
(3)若上述两个表格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76,007.55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4,264.6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67,843.9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843.98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6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公司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上述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了销户手续。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3月31日,公司同保荐人华创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43.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当前账户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扶贵支行 | 44050172713600000540 | 68,013.31 | 包含活期及定期存单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693876932952 | 3,023,291.03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 | 44193101040027172 | 45,272,234.62 | 包含活期及定期存单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 | 44193101040027164 | 76,226.03 | 活期 |
合计 | - | 48,439,764.99 | - |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60.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下游客户新产品升级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
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80,272.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03.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338号)。公司已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63,0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理财产品名称 | 实际投入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32期 | 33,000.00 | 2023/4/14 | 2024/1/14 | - | - | 33,000.00 |
2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030期 | 5,000.00 | 2023/4/14 | 2023/7/14 | 5,000.00 | 19.95 | 0 |
3 | 银行理财产品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2740 | 3,571.00 | 2023/4/17 | 2023/9/25 | 3,571.00 | 22.05 | 0 |
4 | 银行理财产品 | (广东)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2741 | 3,429.00 | 2023/4/17 | 2023/9/26 | 3,429.00 | 68.79 | 0 |
5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3年第15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5,000.00 | 2023/4/17 | 2023/10/17 | 5,000.00 | 45.00 | 0 |
6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3年第16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30,000.00 | 2023/4/17 | 2024/1/17 | - | - | 30,000.00 |
合计 | 80,000.00 | - | - | 17,000 | 155.79 | 63,000.00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2023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金额为113.67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华创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245.49 | 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127.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2023年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 否 | 54,031.00 | 43,847.49 | 43,847.49 | 42.47 | 44,610.09 | 762.60 | 101.74 | 2024年 | - | 项目已完成投资,处于试产期 | 否 |
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2,048.52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取消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5,398.00 | 5,398.00 | 5,398.00 | 217.56 | 5,513.88 | 115.88 | 102.15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33,000.00 | 0 | 33,003.49 | 3.49 | 100.01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4,477.52 | 82,245.49 | 82,245.49 | 260.04 | 83,127.45 | 881.9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发行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124,477.52万元。公司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取消了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调低了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680.15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762.60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115.88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3.49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348.60 | 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272.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272.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2023年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 | 否 | 115,000.00 | 112,348.60[4] | 112,348.60 | 45,216.79 | 45,216.79 | -67,131.81 | 40.25 | 2025年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35,055.37 | 35,055.37 | 55.37 | 100.16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0,000.00 | 147,348.60 | 147,348.60 | 80,272.16 | 80,272.16 | -67,076.4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公告第三节、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公告第三节、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55.37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由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348.6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这一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调整为112,348.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