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丽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3

股票简称:丽岛新材 股票代码:603937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dao New Material Co., Ltd.

(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1-1-1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丽岛新材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等规定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1-3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及分配比例

1、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对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1-1-4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系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的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还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制定、讨论及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外部监事意见、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意见汇总后及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以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考。

1-1-5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条件及程序

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公司董事会应将调整利润分配的方案发送至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专项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中小股东意见汇总后交由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小股东意见后形成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18,172.5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2,085.00万元的150.37%,超过30%,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3.4711,476.5511,564.99
现金分红(含税)4,177.6010,444.003,550.96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1.62%91.00%30.7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18,172.56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2,085.0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50.37%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1-1-6

铝材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主要按照“铝锭价格+加工费”来确定价格。由于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参考的铝锭价格在不同周期内无法完全对应,故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水平有较大影响。由于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内原材料价格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拓展的风险

发行人专注于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了电池箔(光箔)和铝带材产品。新增的电池箔(光箔)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领域,铝带材产品将作为彩涂铝深加工业务的铝材原材料。新产品的拓展受前置审批、项目建设实施条件等各种因素影响,未来产生利润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新产品的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生产、运营、市场开发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出现不及预期或遇到其他不利因素,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801.23万元、136,647.75万元、174,463.42万元及121,549.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564.99万元、11,476.55万元、13,213.47万元及8,280.53万元,盈利水平较为稳定。若未来发生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子公司及对外投资发生亏损、材料及人力成本大幅上升、关键材料短缺以及其他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将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出现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幅度超过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9.52万元、24,758.53万元、36,330.06万元及39,742.0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12.32%、13.41%、

19.39%及21.17%。由于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比例相对较大,如果产品或

1-1-7

原材料价格随着铝锭价格大幅下降,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将面临存货大额跌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建设方案、工艺技术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论证。但如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建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

(六)与可转债有关的风险

1、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由于发行人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发行人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此外,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2、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不含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1-8

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股票情况、市场因素、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3、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1-1-9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未提供担保 ...... 2

四、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等规定 ...... 2

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5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因素 ........ 5目 录 ...... 9

第一节 释 义 ...... 12

一、普通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 19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2

三、其他风险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7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7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9

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4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3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49

七、发行人在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 65

1-1-10八、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 ...... 71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74

十、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87

十一、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质情况 ...... 92

十二、发行人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 ...... 92

十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 93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93

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 9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00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 100

二、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 10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 118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19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 121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27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50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66

九、资本性支出 ...... 169

十、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69

十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0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72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72

二、相关主体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72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72

四、同业竞争 ...... 172

五、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73

六、关联交易 ...... 175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176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 181

1-1-11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18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18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 18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18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187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 187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8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8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89

第九节 声明 ...... 19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09

1-1-12

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股份公司、公司、丽岛新材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丽岛有限常州市丽岛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丽华投资常州市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身为常州市丽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轻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绿建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肇庆丽岛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丽岛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常州红土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昆山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进红土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安益江阴安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募投项目:“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募投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95
西南铝业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明泰铝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19
中铝瑞闽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霍高文建筑Tata 钢铁集团的子公司,专业生产铝镁锰合金屋面系统的大型跨国建材企业
亨特道格拉斯建筑Hunter Douglas,主要从事建筑产品、窗饰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服务
和进制罐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13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
报告期末2022年9月30日
最近一年2021年度
最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

1系铝1系铝又称为纯铝,含铝量达99%以上
3系铝3系铝又称作铝锰合金
5系铝5系铝又称作铝镁合金
辊涂以涂装辊作为涂料的载体,涂料在涂装辊表面形成一定厚度的湿膜,借助涂装辊在转动过程中与被涂物接触,将涂料涂覆在被涂物的涂装方法
喷涂通过喷枪或碟式雾化器,借助于压力或离心力,分散成均匀而微细的雾滴,施涂于被涂物表面的涂装方法
彩涂铝、彩涂铝材、彩色涂层铝材将一定类型的铝材经过辊涂、喷涂等处理后,表面涂层呈现不同颜色、不同功能,后经烘烤固化而制成的铝材产品
铝板带箔经过加工而成片状的铝产品称为铝板,厚度大于0.2mm的铝卷材称为铝带,厚度小于0.2mm的铝卷材称为铝箔,上述产品统称铝板带箔
功能型铝材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一定类型的铝材涂覆特定功能的涂料复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铝材产品
全焊接蜂窝铝材使用焊接方式将覆面铝板与铝蜂窝相结合的产品
铝基复合材料以铝材作为基材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性质不同的材料通过各种工艺手段复合而成的新型材料
电池集流体材料汇集电流的结构或零件,其功用主要是将电池活性物质产生的电流汇集起来以便形成较大的电流对外输出,有利于降低锂离子电池的内阻,提高电池的库伦效率、循环稳定性和倍率性能
烘烤涂有涂料的铝带在烘箱中经过热风循环加热,使得铝材表面涂层固化的过程
切割通过波剪、纵剪等工艺,将铝材分割为需要的规格
压花铝材经过机械压力加工,在铝表面形成各种花纹
波剪金属带材的横向剪切工作,主要用于金属带材卷料开卷、校平、高精度

1-1-14

波形剪切、落料
纵剪金属带材的纵向剪切工作,并将分切后的窄条重新卷绕成卷
建筑围护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围挡物,构成建筑空间抵御环境不利影响的构件。建筑围护系统主要包括幕墙系统和屋面系统
建筑内饰为完善建筑物内部的物理性能、使用功能和美化效果,对建筑物的内表面及空间进行装饰的材料。建筑内饰系统包括天花吊顶系统和内装系统
金属屋面系统以具有自保性防腐能力、轻质、高强、耐久的钛锌、铜、钛、镀铝锌彩板等金属薄板及铝合金、不锈钢薄板作为面材的建筑屋面系统
建筑天花吊顶位于建筑物的顶层及楼层间的楼板下的使用骨架吊在楼板承重构件上的顶棚,其功能主要是调整室内高度,美化装修效果,满足装修功能需求
幕墙系统建筑物不承重的外墙护围,通常由面板(玻璃、铝板、石板、陶瓷板等)和后面的支承结构(铝横梁立柱、钢结构、玻璃肋等等)组成
氟碳树脂涂料/PVDF涂料采用PVDF(聚偏二氟乙烯树脂含量占总树脂量70%以上)树脂和丙烯酸树脂以及耐候性特别优异的颜料、填料、助剂、溶剂等组成的经高温烘烤成型的高耐候性氟碳涂料,该涂料品种具有耐候、耐化学品、自洁、防腐、保光保色的优良特性
DOS油癸二酸二辛酯,一种增塑剂,无毒。隶属于二元脂肪酸酯类增塑剂,耐寒性好,低挥发性,相容性与耐油性差,可制作食品包装材料
耐候性材料应用于室外时经耐受光照、冷热、风雨、细菌等气候条件造成的综合破坏的能力
罐车车体呈罐形的运输车辆,用来装运各种液体、液化气体和粉末状货物等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1-1-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Lidao New Material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58998513D
注册资本20,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征国
董事会秘书陈波
证券事务代表邢小琴
成立日期2004年3月30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年2月1日
股票简称丽岛新材
股票代码603937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邮政编码213012
公司电话0519-68881358
公司传真0519-86669525
互联网网址www.jsldxcl.com
电子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制造;钣金件、五金件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电池铝箔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公司所生产的电池箔产品将应用于动力、储能等电池的正负极集流体材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之第

1-1-16

九款“有色金属”第6条“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电池铝箔应用于下游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领域以及储能领域,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因此,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鼓励了电池铝箔项目建设,为电池铝箔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战略重点支持的行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型的主流。在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支持下,锂电池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需求将持续提升。电池铝箔作为锂电池正极集流体的重要材料,需求受动力电池驱动,市场前景广阔。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目的为响应市场需求,把握契机,通过向产业链上下游的拓展和延伸,提高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巩固公司行业地位。随着铝产品应用的扩张以及新能源市场的高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也在持续增长,因此资金需求显著增加。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将提升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1-1-17

(六)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未扣除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将募集资金净额及时、完整地存放在使用专户内,并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83,810.0030,000.00
合计83,810.003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1-1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九)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承销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根据募集资金金额初步估算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合计【】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十一)本次发行有关时间安排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2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网上路演、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下、网上申购日正常交易
【】T+1网下申购资金验资正常交易
【】T+2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及网上中签率;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上申购配号正常交易
【】T+3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进行网上正常交易

1-1-19

申购的摇号抽签;根据中签结果进行网上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
【】T+4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五)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丽岛新材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1-1-20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1-1-21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1-1-2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23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不含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1-1-24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1-25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1-26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十三)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可转债持有人偿付本次债券存续期利息。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27

1、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情形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2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承担

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依法提起诉前财务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所。

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1-28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本金利息的义务,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金利息;

(3)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有权依法提起诉前财务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依法提起诉讼(仲裁);

(5)在发行人进行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3、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可转债持有人可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可转债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要求、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和利率计算的利息;

2)上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可转债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可转债持有人(或可转债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4、争议解决机制

1-1-29

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应当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征国
住所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联系电话0519-68881358
传真0519-86669525
联系人陈波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邱刘振、邓超
项目协办人李优
项目经办人周杨、吉安妮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胡琪、董一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越豪

1-1-3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长元、陈振伟、汤亚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住所张剑文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经办评级人员刘惠琼、蒋晗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七)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本次可转债的收款银行

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1-1-3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本公司的风险如下: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801.23万元、136,647.75万元、174,463.42万元及121,549.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564.99万元、11,476.55万元、13,213.47万元及8,280.53万元,盈利水平较为稳定。若未来发生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政策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子公司及对外投资发生亏损、材料及人力成本大幅上升、关键材料短缺以及其他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将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出现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幅度超过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9.52万元、24,758.53万元、36,330.06万元及39,742.06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12.32%、13.41%、

19.39%及21.17%。由于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比例相对较大,如果产品或原材料价格随着铝锭价格大幅下降,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将面临存货大额跌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945.16万元、17,500.77万元、21,763.95万元及24,668.2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普遍较短,且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虽然发行人不断强化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并同时严格执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积极控

1-1-32

制应收账款风险,但仍然难以完全避免下游客户因经营困难、现金流短缺等而发生相应的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铝材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主要按照“铝锭价格+加工费”来确定价格。由于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参考的铝锭价格在不同周期内无法完全对应,故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水平有较大影响。由于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内原材料价格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新产品拓展的风险

发行人专注于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新增了电池箔(光箔)和铝带材产品。新增的电池箔(光箔)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领域,铝带材产品将作为彩涂铝深加工业务的铝材原材料。新产品的拓展受前置审批、项目建设实施条件等各种因素影响,未来产生利润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新产品的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生产、运营、市场开发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出现不及预期或遇到其他不利因素,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06.95万元、396.77万元、286.05万元和-649.98万元。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中东等地区,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外币兑人民币的结算汇率出现波动,发行人将面临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彩色涂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产品,产品广泛用于建筑、食品、工业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其中建筑领域占比较大,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

1-1-3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波动对本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和需求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收益。目前,国内铝材加工行业与国际市场已基本接轨,其变动趋势与国际市场的变动趋于一致,世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于国内铝材加工行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突出。

如果未来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情况不能持续向好或出现波动,或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甚至下降,将导致铝材加工行业的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二)市场竞争风险

在市场需求拉动、国产化技术推动下,近年来国内彩色涂层铝材产能逐步扩张,行业竞争主体数量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是目前国内长期从事彩涂铝加工制造企业之一,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但若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不能持续提升研发水平、设计及生产质量,不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建设方案、工艺技术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论证。但如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建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

(二)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能电池箔(光箔)40,201吨和铝带材40,000吨。尽管发行人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市场等条件,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未来市场需求的

1-1-34

持续增长和发行人持续的客户开拓。若未来市场需求的增长或发行人客户开拓情况不及预期,将使发行人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以及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计划投资总额为83,81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资金缺口为53,810.00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64.20%。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措解决。未来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确保相关资金按计划投入;如公司未能充分、及时地解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可能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每年新增的资产折旧和摊销额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新增产能将得以充分释放,投资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将逐步减弱。虽然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向好,公司董事会亦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未来市场前景较为乐观,但是,募投项目建成后若受到外部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不足影响或者是内部管理不善,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大幅低于预期,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由于发行人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发行人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此外,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六)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1-1-35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不含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股票情况、市场因素、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七)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八)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偿付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利息、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并到期兑付本金。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承兑投资者回售可转债的能力。

(九)可转债市场自身特有的风险

1-1-36

可转债市场价格受到国家货币政策、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发行人A股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投资者对可转债投资价值的认识可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可转债上市交易、转换等过程中,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价格可能没有合理地反映其投资价值,甚至会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十)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根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全球爆发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发展态势的不确定性对全球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2022年12月,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国家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但若未来疫情持续或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行业上下游生产经营受阻、物流运输迟缓、员工无法及时到岗等不利情形,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3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208,880,000.00100.00
三、股本总额208,880,000.00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份比例(%)
1蔡征国境内自然人118,732,618.00-56.84
2蔡红境内自然人13,002,780.00-6.23
3冯金仙境内自然人1,436,000.00-0.69
4沈培兴境内自然人570,300.00-0.27
5贾岚境内自然人466,900.00-0.22
6陈波境内自然人466,690.00-0.22
7UBS AG境外法人462,568.00-0.22
8丁子境内自然人456,800.00-0.22
9徐小燕境内自然人422,900.00-0.20
10林建美境内自然人379,000.00-0.18
合计136,396,556.00-65.29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架构图

1-1-38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公司的主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共有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2家,具体如下:

1、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100.00%

主要业务

主要业务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要生产经营地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万元)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万元)
总资产21,618.8817,303.46
净资产18,331.8815,902.10
营业收入38,355.9135,455.19
净利润2,429.782,644.79

1-1-39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纳入天健会计师年度审计范围,2022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100.00%

主要业务

主要业务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S313省道21号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7-9月
总资产14,136.26
净资产-10.60
营业收入-
净利润-10.60

注:安徽丽岛于2022年7月1日成立,故财务数据期间为2022年7-9月;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地成立日期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拥有权益比例(%)
直接间接有效
1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2002-01-15铝、镁及其合金加工;设备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投资服务,模具设计13,839.071.08-1.08
2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2018-11-19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活动;翻译服务200.007.00-7.00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1-40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蔡征国先生,蔡征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73.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8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征国先生和蔡红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13,173.5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3.07%。蔡征国和蔡红的简历如下:

蔡征国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会市征国装饰材料厂执行董事、总经理,常州市丽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常州市丽岛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丽岛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肇庆丽岛执行董事、经理,安徽丽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丽华投资执行董事,常州红土董事,昆山红土董事,北京绿建执行董事等职。

蔡红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常州市昊宇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丽岛有限行政部员工等职。现任丽岛新材董事、行政部员工。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蔡征国、蔡红除直接持有发行人公司股权外,其他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它情况”。

四、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1-41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于2022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如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发行人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本承诺,由此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1-1-42

“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为保证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在推动公司后续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1-1-43

为保证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征国、实际控制人蔡红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董事9人,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

1、董事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蔡征国董事长59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蔡红董事54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陈波董事45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阮广学董事382023年1月16日2024年2月3日
朱满昌董事44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徐红光董事49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黄华庆独立董事52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郭魂独立董事47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崔萍独立董事62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1-1-44

蔡征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会市征国装饰材料厂执行董事、总经理,常州市丽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常州市丽岛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丽岛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肇庆丽岛执行董事、经理,安徽丽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丽华投资执行董事,常州红土董事,昆山红土董事,北京绿建执行董事等职。

蔡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常州市昊宇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丽岛有限行政部员工等职。现任丽岛新材董事、行政部员工。

陈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丽岛有限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丽岛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阮广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采购经理等职,现任丽岛新材董事、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

朱满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常州天合幕墙有限公司制造经理、常州通用幕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等职。现任丽岛新材销售经理。

徐红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常州丰田公司质检、常州全华兴齿轮质检统计、常州三源统计等职。现任丽岛新材董事、内控。

黄华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嘉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典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现任江苏宏锦律师事务所律师、丽岛新材独立董事。

郭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曾任常州工学院新誉学院筹建办公室主任、民航飞行学院副院长、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飞行技术系主任等职。现任常州工学院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院长、智能制造产业学院院长、丽岛新材独立董事。

1-1-45

崔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常州华昌染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常州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等职。现任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丽岛新材独立董事。

2、监事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田华军监事会主席42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嵇庆静监事37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张军监事352021年12月28日2024年2月3日

田华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丽岛有限销售经理等职。现任丽岛新材销售经理。

嵇庆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质检等职。现任丽岛新材生产部计划、职工代表监事。张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丽岛新材销售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蔡征国董事长、总经理59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陈波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5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金娜艳财务总监432022年12月30日2024年2月3日
阮广学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382021年2月3日2024年2月3日

蔡征国先生:蔡征国简历情况详见本部分之“1、董事情况”部分介绍。

陈波先生:陈波简历情况详见本部分之“1、董事情况”部分介绍。

金娜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州减速机厂钢材经营部财务会计、常州泰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审计项目经理、江

1-1-46

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丽岛新材财务总监,常州连山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阮广学先生:阮广学简历情况详见本部分之“1、董事情况”部分介绍。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在发行人处以外的其他主要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任职单位所任职务
蔡征国董事长丽华投资执行董事
常州红土董事
昆山红土董事
北京绿建执行董事
崔萍独立董事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郭魂独立董事常州工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院长等职
黄华庆独立董事江苏宏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娜艳财务总监常州连山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和实际获得的报酬

项目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根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委员会为公司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税前报酬合计500.40万元。

2、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任职情况2021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蔡征国董事长、总经理172.00
蔡红董事60.00

1-1-47

陈波董事、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1.18
阮广学董事、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23.48
朱满昌董事、销售经理44.91
徐红光董事8.16
黄华庆独立董事1.26
郭魂独立董事1.26
崔萍独立董事2.53
田华军监事会主席49.26
嵇庆静监事8.16
张军监事20.02
金娜艳财务总监-
张金董事、财务总监(离任)20.46
查建伟董事(离任)19.96
朱旗独立董事(离任)0.23
王大庆监事会主席(离任)23.41
刘慧忠监事(离任)11.96
褚丹峰监事(离任)12.16
合计-500.40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它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末持股数持股比例(%)
蔡征国董事长、总经理118,732,618.0056.84
蔡红董事13,002,780.006.23
陈波董事、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66,690.000.22
合计-132,202,088.0063.29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1-1-48

序号姓名投资公司名称担任职务持股比例
1蔡征国丽华投资执行董事100.00%
2蔡征国常州红土董事16.40%
3金娜艳常州连山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50.00%

(五)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原董事莫朝阳先生2020年4月7日因个人原因离任。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补徐红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意选举朱满昌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崔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原董事查建伟、原独立董事朱旗因任期届满离任。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补阮广学先生为公司董事,原公司董事张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监事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意选举田华军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褚丹峰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原监事会主席王大庆、原监事刘慧忠因任期届满离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张军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原监事褚丹峰因个人原因离任。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聘任金娜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原公司财务总监张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六)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制定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

1-1-49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铝材加工行业,根据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结合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公司属于“C33金属制品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金属复合材料分会、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建筑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建筑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主要围绕建材行业与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会员和企业诉求,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制止低价倾销与无序竞争,规范企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和企业合法权益;为行业和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产业政策、标准、技术、投资、会展、培训等多方面、多层次信息服务;制定行业规划、发展战略,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有关行业管理工作;创新和运用新的产业政策、标准、技术,引领行业科学发展;加强与国外同业间的联系,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解决贸易摩擦和经济纠纷;组织国内外展销会、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推动企业“走出去”;促进建材联合会系统的联手合作,使整个行业协会系统成为引领行业、协调行业、服务行业的生力军。

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是中国金属包装行业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围绕国家经济建设的中心,本着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三服务”原则,推动金属包装行业的科技创新、产品开发与技术改造,促进中国包装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支持我国建筑材料、

1-1-50

食品包装材料行业的发展,具体包括:

时间部门名称主要相关内容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在我国制造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产业仍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底盘”。有色金属工业作为重要基础产业之一,必须抓住政策机遇,用好政策红利,保持平稳运行,加快补齐短板,实现提档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中主动担当、为工业经济稳增长做出行业新贡献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按“创新引领、市场主导、供需协调、绿色安全”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
2021年12月工信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明确了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能源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等发展目标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铝达到1,15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2021年3月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新材料产业作为我国推动战略前沿领域创新突破之一。“十四五”期间,我国新材料产业将重点发展高端新材料,例如高端稀土功能材料、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支持新一代高端装备与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进智能材料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2020年2月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从布局与规模、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规定了再生铝企业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相比2013年版,取消了新建再生铝项目与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规模的要求

(二)行业市场情况和发展趋势

1、铝加工产品行业概况

铝加工是将铝锭通过熔铸、轧制(或挤压)和表面处理等多种工艺和流程,生产出板、带、箔、管、棒、型、线、锻件、粉及膏等各种形态的产品,加工后铝材按其成形方法和用途的不同,细分为铝板带箔和铝型材两大类。彩涂铝材是铝板带材中的新型产品。按照性能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彩色涂层铝材又可分为功能型和普通型两大类。

1-1-51

(1)铝加工行业

铝是世界上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有色金属,产品性能上具有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高温灭菌性等优良特性,可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食品包装容器、家用电器、交通运输、航天航空、电子通讯各个行业,是发展国民经济与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基础材料。目前,铝在许多领域已逐步替代了钢、铜等传统金属材料,成为支撑全球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金属材料之一。铝加工在20世纪初开始以工业方式进行生产。上世纪30年代以前,基本上沿用铜加工的生产设备,产品主要用于飞机制造。上世纪60年代后,铝材生产发展很快,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建筑、运输、电气、化工、包装和日用品工业等部门,产量仅次于钢铁,居金属材料第二位。彩涂铝材是铝板带材中的新型产品,同时随着下游产品的广泛应用,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随着彩涂铝下游行业的发展以及应用数量的增加,彩涂铝材占铝板带材行业比重将有所提高。

(2)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行业

按照性能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彩色涂层铝材又可分为普通型和功能型两大类。普通型彩色涂层铝材是传统建筑材料的一种替代品;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是用一定类型的铝材基板与特定的有机涂料复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新型彩色涂层铝材,具有防辐阻燃、隔音隔热、高温灭菌性、抗韧性、高延伸性等功能特点,被运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食品包装用易拉罐、集装箱及电子电器等领域。

1-1-52

功能型彩涂铝在生产过程中对基板品质、工艺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控制要求较为严格,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功能型彩涂铝生产企业为满足产品差异化的性能要求,往往都制订并执行了比普通型彩涂铝的国标要求更高的企业标准,在铝材基板的加工品质、生产工艺中的选择以及彩色涂料配方等方面与一般的普通型彩涂铝生产相比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具体如下:

1)功能和用途不同

普通型彩涂铝具有彩涂铝的环保性、机械性、耐候性、装饰性、轻质性等一般特点,主要运用于建筑幕墙及室内装饰方面。功能型彩涂铝由于选用的铝板基材、生产工艺与选用涂料均与普通型彩涂铝有所不同,除具有普通型彩涂铝的一般特点外,在高温灭菌、防辐阻燃、隔音隔热、抗韧性、高延伸性等功能特性方面具有较好的表现,因此被运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食品包装用易拉罐、集装箱及电子电器等领域。

2)对基板的品质要求不同

用于生产普通型和功能型彩色涂层铝的基板在加工流程上基本相同,但在品质要求上有一定区别,在平整度、冲压性、尺寸公差等多个方面有不同要求。功能型彩色涂层铝采用的基板表面要求光整细腻,无杂质、辊纹,这都要求基板各生产工序的设备控制精度要高,工艺操作稳定性要好。普通型彩色涂层铝生产厂商从成本上考虑采用一般板材,所生产的产品表面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辊纹、滑移线,还可能存在如铝渣、麻点、漏镀、针孔等瑕疵。

3)对生产工艺的选择要求不同

功能型彩涂铝主要通过采用高品质的铝材基板以及对生产流程各阶段工艺参数的精密控制,以确保生产出稳定的产品。在生产工艺上,普通型彩涂铝企业多采用喷涂工艺,工艺过程中粉尘污染过大,生产效率低,并且喷粉厚度不均,同批次产品色差性较大;而功能型彩涂铝企业多采用辊涂工艺,能有效避免喷涂粉末对一线操作工人健康的伤害,又能避免粉末随空气飘散到周围的空气中从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有机涂料的选择不同

1-1-53

在有机涂料选择上,普通型彩涂铝采用的是普通有机涂料,主要起装饰和美观作用,并具有一定防腐蚀能力。而功能型彩涂铝采用具有抗刮、耐折弯等特定功能的有机涂料,形成的涂层在耐候性、实用型、功能性等特殊功能要求上有了很大突破。

2、行业发展情况

金属涂层工艺是上世纪30年代中期由美国开发的,并且从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逐步推广到世界各国,工艺技术也不断完善。然而,随着世界各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逐步加强,采用传统方式生产涂层卷材,需对废气和废水的净化采取一系列措施,这不仅涉及到大量的投资费用问题,而且还涉及到大量高温气体的排放而导致能耗费用增高的问题。

上世纪70年代末期,以联邦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地区相继通过技术改革,投产了具有较高水平的铝材涂层生产线,使得德国的涂层铝材生产厂在产品质量、产品范围和生产设备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此后,彩涂铝工艺在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先后有较快发展,并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传入我国。

国内彩色涂层铝材行业起步较晚,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引进彩钢(彩铝)生产线。1994年广东东莞华尔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引进了国内第一条专门涂装铝材的生产线。2002年以来,随着大量民间资本的进入,彩色涂层铝材生产线数量快速增加,并逐渐形成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3个产业集群。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游行业投资力度减弱,影响了对彩色涂层铝材产品的需求,使得行业供求矛盾突出,主要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产品毛利率明显下滑,行业一度低迷。2009年以来,为了遏制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趋势,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国务院陆续出台重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并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2011年以来由于国家经济形势下行,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国务院及各地政府开始了新一轮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在上述刺激措施的作用下,彩色涂层铝材行业也重新步入上行通道。

“十四五”是我国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碳中和”、“碳达峰”等政策的推动以及市场需求拉动下,作为铝加工行业的细分行

1-1-54

业,国内彩色涂层铝材产能逐步扩张,行业竞争加大。目前彩色涂层铝材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竞争重点开始向企业的产品、技术和品牌等方面转变。目前,涂层铝材产业发展呈现出结构优化、创新能力增强等积极变化,且“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对于加快铝在各行各业及高端领域应用的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铝产业规模及消费需求继续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各行业对轻量化及回收利用的需求尤为强烈。铝加工产品除满足传统的房地产、汽车等行业需求外,在基建、航空航天、军事、新型机械制造、现代家电、新能源等领域也有新的增长需求。另外,在高压电子电容铝箔、特种铝合金材料、储能方面也有望有新的市场突破。目前,我国彩色涂层铝材行业已经跨越了以数量增长为特征的初级发展阶段,初步进入了以提高产品内在质量、丰富产品种类、依靠综合实力参与市场竞争的新阶段。

(三)公司产品所处行业的市场供求、进入壁垒和利润水平变动趋势

1、市场供求状况

(1)铝材行业整体供给情况

中国是铝工业大国,铝加工产量和消费量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度我国铝材累计产量为6,105.2万吨,同比增长5.64%。近年来我国铝材产量变动情况如下图:

1-1-5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

目前我国铝加工行业产能的地域分布相对集中,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以河南为代表的中部地区发展较快。铝材加工行业产能的地域分布决定了彩涂铝企业的地域分布及集中度,从采购成本考虑,国内大多数彩涂铝企业也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河南等地。

(2)进出口分析

近年我国彩涂铝材进出口数量统计如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华经产业研究院

彩涂铝卷因规格、类别及应用领域的不同,在海关产品归类中有不同区分。其中常用规格的涂覆铝板归类为“其他铝合金板、片及带,厚度超过0.2毫米(海关编码:76069200)”。该类产品主要包含有厚度超过0.2毫米的涂覆铝板、铝合金板、铝片、铝板、铝合金片、铝圆片、铝塑板及铝合金卷材等。据统计,2021年我国彩涂铝材进口量为0.32万吨,同比增长74.87%,出口量为8.26万吨,同比增长43.78%。

近年我国彩涂铝材进出口金额统计如下图:

1-1-56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华经产业研究院随着我国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的步伐逐渐加快,我国铝材产量不断增长,质量亦随之提升,对进口铝材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铝材进口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而出口量则从2012年起逐年上升。2020年至今受疫情影响,进出口量均有一定程度的波动。截至2021年我国彩涂铝材进口金额为0.2亿美元,同比增长50.53%,出口金额为2.96亿美元,同比增长79.99%。

(3)市场需求情况

彩涂铝材行业应用广泛,目前国内彩色涂层铝材市场以建筑行业和食品饮料行业为主,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产业升级,为未来彩色涂层铝材产品应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1-1-57

2、行业进入壁垒

(1)客户需求多样化、客户数量规模化壁垒

彩涂铝材行业的客户采购订单表现为小批量、多品种,客户需求具有多样化、定制化特点,因此对彩涂铝材生产企业生产的灵活性及库存备货的充足性具有较高要求,该行业壁垒具体表现为:

1)在原材料铝材采购环节,彩涂铝材企业需要备足充足的铝材原材料,因客户多在订单中会对指定的铝材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作出明确约定,而各类客户的需求也不相同,因此就需要彩涂铝材生产企业为了在尽早的时间完成订单生产,在生产前就需采购备足1系、3系、5系等不同类型的铝材,而在同一型号铝材中也需储备各种档次的铝材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库存铝材在数量上的充足性与种类上的多样性是彩涂铝材企业从事生产时在采购阶段面对的主要壁垒。

2)在彩涂铝材的生产环节,因客户单次购买量小、每笔订单对选用的铝板基材、彩涂工艺、涂料种类及颜色均有特别的要求,因此客户在实际采购时签订的订单多具有“定制化、多样化”的特点,这就需要彩涂铝材生产企业具有能满

1-1-58

足客户多样化生产需求的生产经验,同时又需要保证客户在数量上成规模,如客户数量上较少的话,则易造成单位产品的材料消耗成本过高。

(2)资金壁垒

在彩色涂层铝材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客户需求多样化要求,彩涂铝企业需要采购多规格多品种铝材以备销售,同时采购的铝材单价较高,使得彩涂铝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需要占用较多流动资金。

同时,彩色涂层铝材企业的下游客户多为建筑装饰类企业,该类企业对采购的彩涂铝货款给付周期与建筑工程工期相关联,付款周期较长,如付款不及时将对彩涂铝企业资金周转带来较大影响,这对一般的中小企业形成了一定进入障碍。

此外,企业为保持一定竞争优势,还需要投入资金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公司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3)技术壁垒

彩色涂层铝材在工艺上可分为喷涂和辊涂,由于喷涂工艺资金需求量较小,进入企业较多,竞争比较激烈。辊涂工艺相对于喷涂工艺污染较小,质量稳定,性能较好,但整体要求较高。生产设备和整个生产工艺流程的设计、涂料配比技术和经验以及对不同材质原材料特性的掌握都会影响涂层的均匀度、平整度和色差,上述三项指标也成为了衡量企业技术工艺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时,随着市场对彩色涂层铝材质量要求升级及差异化、功能化产品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彩色涂层铝材生产企业必须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能在基板处理、涂料配方、涂装工艺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才能为用户提供性能更好、品质更高的产品,并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因此,辊涂工艺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及新技术的不断研发,对新进入者而言有一定壁垒。

(4)市场进入壁垒

彩涂铝产品的稳定性、高性价比以及供应厂商快速的供货反应能力是在彩色涂层铝材行业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的关键因素。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稳定客户和品牌效应,需要长时间的投入和积累才能获得,对于新进入者客观上形成了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

1-1-59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按照行业惯例,铝加工制品的销售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铝锭价格随市价波动,加工费取决于产品附加值的高低。

对于彩色涂层铝材行业而言,利润水平受到上游铝材等原材料市场和下游建筑等应用市场两端的共同影响。金融危机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大型场馆、车站、地铁、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并带动了彩色涂层铝材在建筑领域的发展,从而保证了彩色涂层铝材产品具有较好的利润水平。

近年来,受到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市场利润空间被逐渐挤压,企业的平均盈利能力有所下降。目前,行业内生产企业的发展已呈现分化趋势。少数享有核心技术、拥有先进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经营的生产企业凭借其在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具有稳定的抗风险能力及盈利水平;而缺乏实力的小型企业在同质化竞争中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将逐渐淡出市场。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为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的鼓励类项目,“功能墙体材料”在《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中被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同时,根据《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和《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苏工信墙改[2019]110号),金属面夹芯板也属于鼓励发展的建材产品。彩色涂层铝材用于生产新型节能环保的金属面夹芯板墙体材料,因此,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发展较高技术含量的节能、环保产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产业整体升级。

(2)上游原材料供应充足、工艺改善

铝材生产企业系彩色涂层铝材行业的上游。我国是铝加工材生产强国,铝加工产量与消费量均为世界第一。目前,国内铝材生产企业众多且产品具有一定的同质性,铝材生产环节的充分竞争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对下游彩涂铝行业的议

1-1-60

价能力。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铝加工的技术和装备向世界水平逐步靠拢,我国铝加工产品质量将接近世界水平。随着技术起点较高的铝材加工项目的竣工投产,在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差距的同时,加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将日趋明显。因此,原材料供应量的充足、技术进步及工艺改善将不断降低彩涂铝采购成本,推动彩色涂层铝材行业发展。

(3)以铝代钢的趋势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铝材具有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高温灭菌性等优良特性,成为全球除钢铁外应用最为广泛的金属,是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及军工、航空航天工业的重要原材料。对铝板或铝卷进行表面涂层着色处理后的彩涂铝卷,性能十分稳定,不易被腐蚀。彩色涂层铝材目前在国内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建筑装饰材料、食品包装及交通运输等。铝材加工技术的不断成熟完善,以铝代钢、汽车轻量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快,亦对彩涂铝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4)节能减排理念的不断深化

随着我国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制约日趋强化,国家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高能耗、高排放的有色金属工业面临的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压力日趋增加。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加快产业发展绿色化的重点任务,要求积极实施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进企业节能低碳改造升级。彩色涂层铝材作为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在替代传统建筑材料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能够满足建筑及建筑装饰行业对建筑材料在环保节能上的要求。

2、不利因素

(1)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不稳定

铝材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主要按照“铝锭价格+加工费”来确定价格。由于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参考的铝锭价格在不同周期内无法完全对应,故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水平有较大影响。由于铝锭价格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国内原材料价格仍存在一定

1-1-61

的不确定性。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结构需进一步优化,竞争秩序需进一步规范

随着金融危机后国家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加,大批从事彩涂铝生产加工的企业进入市场。该类企业低端产品生产规模较大,产品同质化明显,“低档、低质、低价”的产品加剧了市场竞争,影响行业整体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高性能、高附加值、高精产品生产能力不足,品种规格偏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甚至部分产品依赖进口。近几年,政府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有所加强、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显现,但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竞争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尽管我国彩涂铝行业在技术装备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大多数企业研发投入较少,研发能力较弱。目前我国彩涂铝产品差别化率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不少企业尚未形成自主研发机制,缺乏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一定的生产规模,适用不同领域、不同需求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彩涂铝产品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

(五)行业特征

1、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上下游产业链关系

1-1-62

(2)彩色涂层铝材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相关性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此种关联性对本行业的发展构成较大影响。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国内外的铝材、有机涂料等行业,其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直接影响彩色涂层铝材行业的发展。上游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成本的变化上,铝材卷板及有机涂料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彩色涂层铝材产品的品质。铝材是本行业最主要原材料,目前国内外大型铝材企业都具有生产和供应这些铝材产品的能力,在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方面都能够满足彩色涂层铝材生产需要。下游的建筑及建筑装饰业、食品包装及交通运输等行业是彩色涂层铝材产品的直接市场,也是整个产业链的终端,这些行业的需求变化、景气程度、发展状况、政策支持、产业结构升级都直接影响彩色涂层铝材产品的市场及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是行业最终发展的动力。随着铝材加工技术的不断成熟完善,且以铝代钢、汽车轻量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快,将带动彩色涂层铝材的市场需求。

(3)上游铝材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影响

彩色涂层铝材的原材料来自于上游铝材生产企业。目前制约我国铝材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铝锭价格的波动风险。若产品价格跌幅超过铝锭价格跌幅,

1-1-63

将导致下游铝加工企业毛利下降,同时将承担铝锭采购日至发货日的铝锭跌价损失,导致行业整体净利润下降。

近年来,由于电解铝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经营风险、保持价格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提高交易效率,我国铝加工企业大多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计价方法进行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其中:铝锭以有色金属现货市场的价格为基准确定,随行就市;加工费则由生产企业与客户根据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技术参数等因素协商确定。“铝锭价格+加工费”的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铝锭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4)下游建筑及食品包装等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建筑、工业及食品包装等行业,目前国内彩色涂层铝材主要满足建筑领域中的商用办公楼、高端酒店、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车站的建筑需求,集装箱、冷藏箱、罐车等工业需求以及食品包装领域的易拉罐等包装需求。下游行业的需求变化直接影响本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随着下游行业对彩色涂层铝材产品节能、环保、抗静电、抗刮耐磨等方面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彩色涂层铝材产品的差异化、功能化将不断扩展,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

2、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

彩涂铝是铝材深加工的一种方式,是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较为先进的一种铝材表面处理方式。铝板带表面处理工艺经过了如下的发展路径:

彩涂铝加工工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相当成熟,目前主要采用的工艺为辊涂法和喷涂法(见下图)。

1-1-64

辊涂法和喷涂法两种工艺的主要特点及区别如下:

项目辊涂法喷涂法
工艺流程将辊涂机的带料辊沾液体涂料,经涂覆辊将涂料涂到经预处理后的铝带上下表面,然后进入固化炉加热烘烤,涂层经烘烤固化后再经水淬冷却、热风干燥。辊涂工艺通常受辊涂机一次涂膜厚度及烘烤固化炉能力的限制,若产品要求涂膜厚度大,则要求多次涂覆及烘烤固化。在铝板折弯成檐沟等成型后,再用喷枪上漆而成。
产成品平整度一般先行涂装烘烤,再对卷材整平钣金,最后加工成型,从而保证了产成品的平整度。采用加工成型后再进行涂装烘烤,其产成品在热胀冷缩后可能产生一定的应力,从而导致平整度不如辊涂工艺。
环保采用辊涂工艺制造的铝单板涂层均匀、色差较小,且具有环保的特性,能有效避免喷涂粉末对一线操作工人健康的伤害,同时也能避免粉末扩散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工艺过程中粉尘污染过大,生产效率低,并且喷粉厚度不均,同批次产品色差较大。
成本目前较高,未来随着辊涂工艺技术的成熟,辊涂生产成本将呈下降趋势。较低。

使用辊涂法工艺具有生产连续性好、效率高、产量高、质量好、污染少等优点,是目前较先进的铝板彩涂工艺。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从彩色涂层铝材行业的发展历程看,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彩色涂层铝材行业景气程度主要受上游铝材卷板及有机涂料的供给、下游建筑、食品、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速度的影响,产品销售量随相关行业的投资规模的变动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

(2)区域性

本行业的区域分布与当地经济的发展、产业集群优势密切相关。从产能的区

1-1-65

域分布来看,较为不均匀,华东、华北、华南占据我国大部分彩色涂层铝材产能,而集中分布的区域是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经济区。

(3)季节性

由于彩色涂层铝材多运用于建筑业,因此其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通常每年的5-11月为销售旺季,11月之后,由于气候原因,华北、东北、西部等地工程出现暂时停工的现象,而南方每年的梅雨季节也会影响工程的进度,造成了产品销售的季节性波动。

七、发行人在所处行业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目前国内彩色涂层铝材行业已形成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个产业集群,彩色涂层铝材生产商和相应的专业材料配套企业也多集中在上述区域。由于受研发技术、工艺水平以及资金实力等因素的限制,国内多数彩色涂层铝材生产企业规模有限,产品以满足中低端市场需求为主。而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品牌的企业,则凭借各自的优势,在不同的区域或细分市场占据较大份额。

丽岛新材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彩色涂层铝材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在彩色涂层铝材行业中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据统计,截至2021年丽岛新材建筑工业彩涂铝收入为8.83亿元,毛利率为16.38%,建筑工业彩涂铝材产量为3.66万吨,销量为3.63万吨。

发行人生产的彩涂铝材应用广泛,以建筑行业和食品饮料行业为主,也在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等行业发展迅速。公司目前产品销售主要为国内市场,特别是以华东、华南地区市场为主。

公司视技术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直致力于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彩色涂层铝材生产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拥有多项省高新技术产品,两项发明专利和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多项软件著作权。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彩色涂层铝材生产技术,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生产线适应性改造技术、自动化彩色辊涂铝材生产线的工艺提高技术、涂料性能改进技术。

1-1-66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国内除丽岛新材外目前没有以彩涂铝为主营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行业内知名的生产加工彩色涂层铝材的制造及销售企业包括力同铝业、墙煌新材、丽岛新材、西南铝业、南山铝业等。力同铝业、墙煌新材、丽岛新材是以彩涂铝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是该领域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西南铝业、南山铝业是大型铝轧制企业,其生产的彩涂铝主要用于易拉罐的生产,对铝材的彩色涂层加工只是其整个生产体系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且主要是为自身业务配套。其他彩涂铝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品种类有限,市场竞争力较弱,如临沂金湖彩涂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利亚龙铝装饰板有限公司等。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以彩涂铝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其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竞争对手名称竞争对手介绍销售金额或数量
以彩涂铝为主要业务香港力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力同铝业(广东)有限公司,力同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力同铝业(山东)有限公司,力同铝业(无锡)有限公司等4家国内大型专业铝彩涂企业和两个国外独资专业铝涂装企业。年产12万吨的建材、装饰、家电、交通、食品用铝板箔带专业涂装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精工钢构(证券代码600496.SH)同为精工控股的下属企业,在浙江和安徽设有两处生产基地。年产彩涂铝板6万吨、彩涂钢板8万吨、铝单板200万平米、铝塑板120万平米;子公司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彩铝板6万吨,铝单板100万平米
临沂金湖彩涂铝业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以北最大的彩涂铝卷、压花彩涂铝卷及铝帘、铝板、铝带、铝箔铝产品、彩石金属瓦、铝塑板的专业生产厂家拥有国内技术先进的铝卷涂装生产线12条,铝卷倒卷线12条,已经形成年产11万吨彩涂铝卷的产能
佛山市南海利亚龙铝装饰板有限公司生产的辊涂铝板板材共有9个系列,共200多个花色品种,板料厚度从0.2mm到2.0mm,宽度从680mm至1600mm拥有5套自动化辊涂印花生产设备及拉丝擦纹生产线,每月产能可达5000吨以上

注:数据来源于上述公司官方网站。

大型铝轧制企业中配套彩涂铝业务的企业为公司的潜在竞争对手,其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竞争对手名称竞争对手介绍彩涂铝销售金额或数量
大型铝轧制企业西南铝业国内大型铝轧制企业,彩涂铝方面主要从事食品封装涂层的生产,有食品包装用彩涂铝板带生产线2条,其彩涂铝主要用于易拉罐的生产年生产食品包装彩涂铝5万吨

1-1-67

南山铝业国内大型铝轧制企业,彩涂铝方面主要从事食品封装涂层的生产,有食品包装用彩涂铝板带生产线2条,其彩涂铝主要用于易拉罐的生产年生产食品包装彩涂铝6万吨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与专门生产彩色涂层铝材企业相比的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彩色涂层铝材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从行业产业链来看,一方面,在上游采购环节,为了能够及时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企业需要保持一定规模及不同规格的铝板带材原材料库存,而铝板带材采购单价较高,原材料库存会占用企业较大规模的资金;同时,上游铝板带材企业按照下游订单生产,每次发货的重量一般在10吨以上,对于未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下游企业提出的单笔采购订单,从排产至发货周期一般会超过一个月,且账期较短,上游铝板带材企业对彩涂铝企业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发行人在采购环节常备1-2个月左右的库存,有超过1000种规格型号的原材料备货,从而以最短时间来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

综上,彩涂铝行业对行业参与者的资金要求较高,而公司在采购环节常备1-2个月左右的库存,从而以最短时间来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此外,公司在保证安全及时收回货款的前提下,综合客户与公司的交易记录和资信情况设定了相适应的账期,从而与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2)客户资源优势公司一直秉承“弹性生产、高效沟通、快速反应、交货及时”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优质产品服务优质客户,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彼此相互依托、共同成长,客户资源优势明显。目前,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中包括了多个行业领域的知名企业,其中在建筑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霍高文建筑、亨特道格拉斯等大型知名建筑公司;在食品领域,公司产品已被和进制罐等多家著名企业采用;在工业领域,公司直接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产品。3)技术优势公司视技术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直致力于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领域内的

1-1-68

技术研发和创新。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彩色涂层铝材生产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拥有多项省高新技术产品,两项发明专利和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多项软件著作权。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彩色涂层铝材生产技术,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生产线适应性改造技术、自动化彩色辊涂铝材生产线的工艺提高技术、涂料性能改进技术。生产线适应性改造技术是公司维持其核心竞争力和技术优势的关键技术,即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及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其生产线技术水平,以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彩涂铝整个生产工艺中,烘烤环节是最为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了彩涂铝产品的表面颜色处理和品质。目前,公司“废气高温焚烧炉完全循环系统”系较为成熟的热风炉烘干系统,该设备系统是公司自创立以来通过不断对生产线及其热风炉烘干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改进而成,能有效控制生产线中的热量,实现热能的高效利用。自动化彩涂铝生产线工艺提高技术使得公司能够高效生产各种规格类型的彩涂铝材,公司自行设计的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生产线能分别满足客户对于铝材多规格类型的需求。食品包装彩涂铝材生产线能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食品级彩涂铝产品,满足下游食品饮料包装企业对上游原材料较高的质量及卫生要求。同时,公司还为彩涂铝生产线配备了波剪线、纵剪线、横切线和压花拉丝线,能满足客户多样工艺和产品需求。涂料性能改进技术是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通过对涂料配方进行改良,研制出具有耐候性、抗污染性、抗腐蚀性、高洁净性等功能良好的涂料配方,使得公司彩涂铝产品既能呈现多样美观的装饰性能,同时具有独特的功能特性。4)质量品牌优势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控制体系、生产管理流程及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公司通过与中国铝业下属各分公司,如中铝瑞闽以及明泰铝业、中孚实业等全国知名铝材生产企业的业务合作,保证了铝材的产品质量与供应及时。在生产环节,公司凭借精良的工艺、严格的品质把控,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功能需求。

1-1-69

5)管理团队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工作人员具有多年的行业内从业经历,具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公司核心人员具备娴熟的生产技术运用能力和较高的现场管理水平,在长期生产过程中积累的专业生产经验能够使其适应多品种、多规格、小批量的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模式,不仅能敏锐把握行业和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而且拥有较为丰富的工艺改进实践经验,可保证公司研发的新产品迅速实现规模化生产,这一优势是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2)与大型铝轧制企业相比的竞争优势

1)基板品种齐全的优势铝材是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公司客户会在合同中明确指定所选用的铝材基板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与上各大铝板带企业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采购的铝材规格及品种齐全,包括了1系、3系、5系等各种型号铝材。上述采购的铝材基板涵盖多种档次,可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大型铝轧制企业的产品体系中彩色涂层铝材产品仅属于小品种,且一般都采用自行生产的铝板带进行加工,而每个铝轧制企业自行生产的铝板带规格、品种有限,由于与其他铝轧制企业竞争激烈,采购其他铝轧制企业的产品可能性较小,因此导致其产品品种、规格不齐全,从而无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产品需求。2)生产多样化、规模化优势彩涂铝行业客户的订单具有“定制化、多样化”特点,即客户对彩涂铝产品在颜色搭配上要求各异,且其产品在不同应用环境下所应呈现的抗腐蚀性要求也不一样,同时客户订单多呈现定制化、多批次、小批量、多样化的特点,对彩涂铝企业的生产及排产安排提出了较高要求。

公司作为多年从事彩涂铝生产的专业厂商,在生产满足客户定制化、多样化需求的产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在生产工艺的技术控制、涂料配方的选择与搭配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的研究和操作,公司涂料配方累计上千种,能满足客户对不同环境下的彩涂铝产品耐候性、耐冲

1-1-70

击、耐溶剂性、高温灭菌性等性能需求,同时在颜色搭配上为客户提供了包括仿木纹、仿石纹等各种颜色,实现彩涂铝产品功能性与美观性的统一;另一方面,公司客户资源丰富,虽然客户单次订单需求量小,但具有较好的规模优势,从而能有效减少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成本,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目前大型铝轧制企业在生产方式和组织上从事彩涂铝业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①由于在大型铝轧制企业的整个生产体系内,彩色涂层铝材仅是其产品链上的一个小品种,因此,对其进行排产就需要服从整个系统调度,导致在快速响应等方面不足,难以满足对灵活性和反应速度要求较高的客户要求。

②大型铝轧制企业生产方式多为生产线规模化生产,而彩涂铝订单小批量的特点加大了其生产成本,不符合其规模化的生产组织方式。

③由于目前国内大型铝轧制企业从事彩涂铝业务主要是为了自身铝材产品的下游配套生产,彩涂铝生产环节也主要是基于自产铝材产品类别和型号而向下延伸至食品领域或建筑领域彩涂铝产品,尚不完全具备能涵盖食品、建筑及工业领域的多业务线产品生产能力。

3)地处长三角、珠三角的布局优势

公司多年来通过与全国各大铝材供应商及物流运输公司的业务合作,依靠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发达的制造业运输配套体系,产品能够及时供应至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华中地区等国内彩涂铝销费量最大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目前国内彩涂铝行业主要实行彩涂铝企业负担产品运输费用的模式,公司的生产布局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产品运输成本,保证了公司成本的竞争力。

目前国内大型铝轧制企业多位于河南、山东、西南等地区,主要由于该部分地区铝锭产量丰富,减少了铝轧制企业采购铝锭的运输费用。由于在产品销售环节,该类企业离华东、华南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相对较远,较高的运输成本促使企业在业务开拓时多面向本地区客户予以销售,如要扩充彩涂铝生产线并进入华东和华南地区,则将比公司承担更高的运输成本,加大了销售成本。

3、公司的竞争劣势

1-1-71

(1)人才储备和资本规模有限

随着彩涂铝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拟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人力和资本的投入:1)铝材精深加工方面:着力发展乘用车铝合金板、航空用铝合金板、船用铝合金板等性能要求较高的产品;同时,与下游客户在设计、生产、使用、维护等方面加强协作,拓展消费领域和空间,如在建筑领域将着力研究铝材的热反射、热吸收的应用,开发出具有热能转换功能的建筑装饰铝材,该材料将具有外层吸热反射、内壁散热阻燃的特性;2)高性能复合铝材方面:单体材料的性能已不能满足目前复杂多用途的市场需求,高性能复合铝材物理性能优异,高温性能好,更耐疲劳和更耐磨,热膨胀系数低。通过组合不同力学和物理性能的材料,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高性能复合铝材的应用领域未来可能进一步拓展。

目前公司在铝材精深加工和高性能复合铝材方面的人才储备有限,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引进更多的专业人才来进行相关产品开发和生产。同时,随着公司不断在铝材精深加工和高性能复合铝材方面进行研发生产,公司的生产线需要不断的更新和改造从而使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目前公司的人员储备、产品线丰富程度和资金实力难以充分满足相关市场需求,制约了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2)技术研发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彩涂铝的技术研发较为成熟,公司属于国内技术和研发实力比较成熟的彩涂铝企业。但在铝材精深加工和高性能复合铝材方面,公司的研发投入、产品开发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除此之外,公司也将不断开拓铝材尤其是彩色涂层铝材在不同领域的运用,致力于将回收性强的铝材产品拓展于新兴应用领域。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领域、食品领域、工业领域,在现有产品应用领域的主动拓展方面,需要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和研发水平。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

1-1-72

建筑材料、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等市场领域。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一直从事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精整切割铝材和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其主要应用领域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1、建筑领域

主要用于金属屋面系统、建筑天花吊顶、室内装饰系统、建筑幕墙。该类产品具有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等特点;

领域应用用途选用的铝材及涂料特点产品性能及代表产品
建筑领域金属屋面系统该类产品主要选用1系、3系铝合金材,铝材基板具有抗冲击性,硬度强等特点,选用的涂料主要为PE聚酯油漆和PVDF氟碳油漆。产品性能上具有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特点。代表性产品如防辐阻燃自洁抗刮花纹铝材、隔音隔热阻燃窝板基、多规格预辊涂铝板板基。
建筑天花吊顶
室内装饰系统
建筑幕墙

2、工业领域

1-1-73

用于箱式货车外壳、箱式货车内壁、罐车内壁、车辆内装、交通标识牌、广告标牌和暖通设备、吸油烟机、空调、冰箱外壳及冷冻内室用板等。该类产品具有韧度强、冲压易成型、抗腐蚀、表面美观、耐沾污等特点;

领域应用用途选用的铝材及涂料特点产品性能及代表产品
工业领域箱式货车外壳、箱式货车内壁、罐车内壁、车辆内装该类产品主要选用3系和5系铝合金材,铝材基板具有抗冲击性,硬度强等特点,选用的涂料主要为PE聚酯油漆和PVDF氟碳油漆。产品性能上具有耐候性、耐冲击、耐溶剂性特点。代表性产品如防辐阻燃自洁抗刮花纹铝材、隔音隔热阻燃窝板基、多规格预辊涂铝板板基。
交通标识牌、广告标牌、LED发光字
吸油烟机、空调、冰箱外壳及冷冻内室用板等家电板

3、食品包装领域

用于易拉罐顶盖、易拉罐拉环。该类产品具有高温灭菌性、耐溶剂性等特点。

领域应用用途选用的铝材及涂料特点产品性能及代表产品
食品包装领域易拉罐罐盖及拉环该产品主要选用5系铝合金材,铝材基板具有韧性强,易拉伸、延展性强等特点,选用的涂料主要为PPG食品级环氧树脂油漆。产品性能上具有高温灭菌性、耐溶剂性等特点。代表性产品如抗韧性自洁强韧拉环材、高延伸型环保易拉罐盖材。

(三)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截

1-1-74

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一直从事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15,518.5495.04159,089.8591.19112,856.0082.59129,713.6196.95
其他业务收入6,031.064.9615,373.578.8123,791.7517.414,087.623.05
合计121,549.60100.00174,463.42100.00136,647.75100.00133,801.2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9,713.61万元、112,856.00万元、159,089.85万元和115,518.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95%、82.59%、91.19%和95.04%,主营业务突出。2019年至2020年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当年各产品订单量下滑所致;2020年至2021年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主要为公司产品订单量回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带动终端产品售价提升所致;2022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发展较为平稳。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且占比较低,主要系对铝合金扁锭产品的贸易业务收入及边角料、废料的销售收入。2020至2021年间,受疫情影响,铝合金扁锭产品的市场供应较为紧张,公司凭借多年来在铝材市场积累的渠道和资源优势增加了铝合金扁锭贸易业务的规模。2021年下半年,随着铝合金扁锭市场供需回归平衡,公司铝合金扁锭产品的贸易业务逐渐减少,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及占比也随之下降。

1、主要产品构成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75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工业彩涂铝51,409.2144.5188,329.3855.5266,102.9158.5770,740.6254.54
精整切割铝材17,494.1015.1433,723.9921.2023,860.1221.1426,783.4920.65
食品包装铝材42,337.9836.6533,339.7020.9620,565.6118.2229,516.3122.75
来料加工4,277.253.703,696.782.322,327.362.062,673.192.06
合计115,518.54100.00159,089.85100.00112,856.00100.00129,713.61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产品主要包括建筑工业彩涂铝、精整切割铝材和食品包装铝材,收入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内,三种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比均在96%以上。公司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铝材的来料加工业务。

2、收入的地域构成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00,592.8787.08136,944.3986.08102,934.6491.21121,035.9193.31
境外14,925.6712.9222,145.4613.929,921.368.798,677.696.69
合计115,518.54100.00159,089.85100.00112,856.00100.00129,713.6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为内销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85%以上。长三角和华南地区是公司重点销售市场,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位于长三角地区及广东省,从而对周边市场具有较好的市场影响力及辐射力度;另一方面,上述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地区,其城镇化建设力度与日常消费能力较为领先,对本公司产品具有较好的吸收消化能力。

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中东等地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对境外市场开拓程度的加深,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及比例正不断提升。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及流程

1、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工艺流程

1-1-76

上述生产流程大体主要包括表面处理、辊涂、烘干、冷却、收卷、剪切、包装几个步骤。

(1)表面处理:表面处理主要指的是对外购的铝材进行清洁并增加表面清洁度的过程,包括碱洗、水洗、酸洗和纯水洗等工序。在这个步骤,铝材被用行车吊放至上卷机上,并依次通过清洗碱槽、清洗水槽、清洗酸槽和清洗纯水槽。其中在清洗碱槽中碱液采用汉高碱溶液(汉高碱和水体积比1:9的比例调配),主要目的是除去铝材表面的油污;碱洗工段结束后,通过清洗水槽,使用自来水进行水洗,以去除铝材表面残留的碱液;水洗后采用汉高酸溶液(汉高酸和水以体积比1:7.5的比例调配)进行酸洗,用以增强铝材表面的光洁度;随后用纯水进行清洗,洗去铝材表面残留的酸液及其他杂质。

(2)辊涂、烘干:辊涂工序包括辊涂钝化液和辊涂油漆。首先在铝材上进行钝化液辊涂,然后在烘箱上对其烘干;经辊涂钝化液后,再对铝板表面进行油漆辊涂。辊涂采用三辊涂装装置,由涂装辊、上料辊和定膜辊三辊组成。其中,涂装辊为胶辊,上料辊和定膜辊为钢辊。在涂装辊的下方有一个和涂装辊等直径的胶制涂装支撑辊,它的作用是和涂装辊一同对铝板建立摩擦力传递铝板,平稳支撑涂装辊涂装,可上下调节来适应不同板厚的涂装。

涂装后的铝材由链条牵引进入烘箱内进行烘烤。其采用空气对流加热方式,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后直接或间接地传导给空气,利用热空气作为载热体通过对流的方式将热量传递给铝板材涂层,使涂层得到固化。它的特点是加热均

1-1-77

匀,温度控制精度高,控制容易,对溶剂的挥发和涂料树脂熔融或聚合反应成膜的固化速率比较适宜,是高质量涂层的理想固化方式,也是目前铝板材烘烤的主要方式。通过烘烤使铝材的温度达到230℃以上,经过烘烤后成膜形成涂层,最终形成彩色辊涂铝板。

(3)冷却:从烘箱出来的铝板材温度较高,需将温度降到50℃以下,使涂膜冷却、变硬、成型,不至于产生压斑、粘连、划伤、掉漆等表面缺陷。铝板材的冷却方式有空气冷却和水冷却两种方式。空气冷却系统包括风扇、风机以及风道和水冷辊等设施,通过风机将冷空气直接或通过风嘴吹在铝板材上,起散热降温作用。水冷系统包括循环泵、热交换器、喷淋杆及管路等设施。通过循环泵将水喷淋到铝材上降低温度。公司冷却工序先采用风冷,然后再采用水冷,用挤干辊挤干水分用风吹干。

(4)收卷、剪切、包装:将冷却晾干的铝材收卷并按照客户要求裁剪成相应的规格包装后即为成品。其中,如以带材形式出厂则需通过纵切机裁切成为一定宽度的铝带。

2、精整切割铝材的生产工艺流程

精整切割铝材为公司采购铝材后在其生产线上进行切割、压花、拉丝等工艺处理后的产品。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1-78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是需要进行充足的铝材原材料备货。公司根据客户在订单中对铝材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采购包括1系、3系、5系等不同型号类别的铝板带材以及同类别型号不同档次的铝板带材,以满足客户“定制化、多样化”的生产需求。公司大宗原材料铝材的采购与生产厂家直接协商,通常会根据对每个供应商的历史采购情况并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的判断,制定采购计划并选择有竞争力的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

近年来,由于铝锭价格波动较大,铝材加工行业大多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尽可能降低铝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采购铝材的计价方式为“合同签订前一段时期或当天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铝锭平均价格+加工费”,具体加工费水平根据采购铝材的系列、规格、型号,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涂料方面,公司与涂料生产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根据客户订单对涂料特性的需求由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向涂料生产企业采购。同时,对于具备抗腐蚀性、高温灭菌等特殊性能的涂料或特殊颜色的涂料需求,则由公司与涂料供应商进行合作加工配制。其他如保护膜等辅料,按需要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周期为3-5天。首先,由销售部提出供货计划单,以生产计划单的形式下达至生产部;然后,生产部通知原材料出库,生产车间按单生产;最后,公司质检负责成品的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整个产品生产过程由质检部进行全程质量监控。

由于公司客户订单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对部分订单选用指定厂家或指定型号的铝材和涂料进行生产;在生产工艺方面,则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复合、涂层,根据要求再进行切割、压花、拉丝等后续加工工序。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与下游厂家直接就产品销售事项达成协议,就一定期间内供货种类、供货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方式进行原则性约定。

1-1-79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内销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水平给予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长期合作客户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一般客户采取款到发货或收取部分预付款的信用政策。外销部分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付款方式主要为即期电汇或信用证。客户先预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在货物发运取得承运单位提单并交给客户后付款,一般采用现款现货的结算形式。公司内销和外销产品的计价方式均为“订单日当日或前一段时间上海长江有色铝锭现货均价+加工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铝锭价波动对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4、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立足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制,坚持以质量管理和客户需求来主导产品性能开发,进行系统性的产品功能研发,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产品功能性、实用性,多年积累了大量的技术资源,能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支撑公司产品线的不断增长。

5、定价模式

由于铝材为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价格透明,因而市场上铝材价格多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方式确定,铝锭价格随市价波动,加工费取决于产品附加值的高低。铝锭价格的变动对铝材价格有较大的影响。报告期内,长江有色铝锭现货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图:上海长江有色铝锭现货价格变动趋势(元/吨)

1-1-80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同时,由于铝材加工领域的上下游企业均采取上述定价方式,上下游加工费的差值在报告期内波动较小,保证了本公司每单位重量产品的盈利情况相对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铝锭市场价格波动对于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影响。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等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项目产能(吨)产量(吨)产能利用率销量(吨)产销率
建筑工业彩涂铝2022年1-9月37,500.0018,306.9348.82%19,023.06103.91%
2021年度40,000.0036,634.0491.59%36,310.2899.12%
2020年度40,000.0033,748.3384.37%33,426.1399.05%
2019年度40,000.0035,284.7188.21%35,560.09100.78%
精整切割铝材2022年1-9月-7,527.78-7,521.1699.91%
2021年度-13,952.68-14,228.19101.97%
2020年度-13,748.04-13,456.5897.88%
2019年度-16,673.33-16,762.41100.53%
食品包装铝材2022年1-9月18,000.0015,232.3784.62%14,824.0897.32%
2021年度24,000.0014,126.9858.86%13,924.2998.57%
2020年度24,000.0010,247.1842.70%10,490.75102.38%
2019年度24,000.0014,964.4962.35%14,956.7399.95%
来料加工2022年1-9月-15,000.50-15,134.50100.89%
2021年度-12,172.22-11,969.4298.33%

1-1-81

2020年度-8,245.52-8,188.6499.31%
2019年度-8,734.66-8,761.65100.31%

注1:公司产品产能包含同类产品来料加工的数量。注2:公司2022年1-9月的年化产能上涨系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完工并投入生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业彩涂铝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21%、84.37%、

91.59%和48.82%。2019年至2021年间,公司建筑工业彩涂铝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1-9月,受上海疫情影响,公司订单量减少带动产品产量降低,且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完工提高了产品产能,导致建筑工业彩涂铝产能利用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精整切割铝材产品多定制化,按照下游客户的需求,不同型号产品之间体积大小、切割工序时长和难易程度等均存在较大差异。随着下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司精整切割铝材产品的多元化趋势将愈发明显,因此难以选用对某一细分品类的生产能力代表公司精整切割铝材产品的整体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食品包装铝材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2.35%、42.70%、58.86%及84.62%,呈先降后升趋势。近年来,部分订单规模较大的客户凭借着较强的议价能力,持续压低采购价格。公司在保证自身盈利能力及规模、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前提下,舍弃部分毛利率较低的订单、保留产能为开拓新的优质客户。2020年,受疫情影响,食品包装铝材订单量下降,致使产能利用率较低;此后,随着公司对市场的不断开拓,订单量持续上涨,产能利用率随之提高。

2、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及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额、销量、平均单价、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年度产品销售额(万元)销量(吨)平均单价(万元/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2年1-9月建筑工业彩涂铝51,409.2119,023.062.7044.51%
精整切割铝材17,494.107,521.162.3315.14%
食品包装铝材42,337.9814,824.082.8636.65%
来料加工4,277.2515,134.500.283.70%
合计115,518.54--100.00%
2021年度建筑工业彩涂铝88,329.3836,310.282.4355.52%
精整切割铝材33,723.9914,228.192.3721.20%

1-1-82

年度产品销售额(万元)销量(吨)平均单价(万元/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食品包装铝材33,339.7013,924.292.3920.96%
来料加工3,696.7811,969.420.312.32%
合计159,089.85--100.00%
2020年度建筑工业彩涂铝66,102.9133,426.131.9858.57%
精整切割铝材23,860.1213,456.581.7721.14%
食品包装铝材20,565.6110,490.751.9618.22%
来料加工2,327.368,188.640.282.06%
合计112,856.00--100.00%
2019年度建筑工业彩涂铝70,740.6235,560.091.9954.54%
精整切割铝材26,783.4916,762.411.6020.65%
食品包装铝材29,516.3114,956.731.9722.75%
来料加工2,673.198,761.650.312.06%
合计129,713.6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工业彩涂铝、精整切割铝材、食品包装铝材及来料加工铝材。从销量来看,受疫情因素影响,各产品销量呈一定幅度波动,但销售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从单价来看,在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趋势推动下,公司各产品单价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

3、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

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各领域知名企业,其中在建筑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世界知名建筑材料公司霍高文建筑、亨特道格拉斯建筑等;在食品领域,公司产品已被多家著名食品包装企业采用;在工业领域,公司的产品应用于多家车辆装饰企业及冷链企业。

4、报告期内向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期间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2022年1-9月上海敦旷实业有限公司8,560.317.04%
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5,802.694.77%
SANWA Pty Ltd4,638.883.8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49.044.15%

1-1-83

期间客户名称销售额(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安徽标兵实业有限公司4,071.733.35%
合计28,122.6523.14%
2021年度SANWA Pty Ltd8,920.875.11%
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5,353.383.07%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4,632.532.66%
青海广泰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422.802.54%
四川省川地华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842.782.20%
合计27,172.3615.57%
2020年度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8,782.176.43%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8,221.666.02%
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4,631.263.39%
洛阳万基铝加工有限公司4,275.783.13%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150.963.04%
合计30,061.8322.00%
2019年度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7,228.985.4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88.023.80%
上海联合制罐有限公司3,781.042.83%
山东龙口博瑞特金属容器有限公司2,406.441.80%
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2,320.601.73%
合计20,825.0915.56%

注: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其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占据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料及其采购情况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涂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额、采购量、年均采购单价及其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原料品种采购额(万元)采购量(吨)单价(万元/吨)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1-1-84

项目原料品种采购额(万元)采购量(吨)单价(万元/吨)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2年1-9月铝材92,588.3942,671.272.1787.81%
涂料8,680.672,572.173.378.23%
其他4,169.15--3.95%
合计105,438.21--100.00%
2021年度铝材129,815.7066,924.721.9474.76%
涂料10,700.553,468.603.086.16%
其他33,128.01--19.08%
合计173,644.26--100.00%
2020年度铝材87,119.5057,617.301.5175.04%
涂料7,256.832,935.762.476.25%
其他21,719.77--18.71%
合计116,096.11--100.00%
2019年度铝材92,907.1264,841.641.4385.00%
涂料8,183.953,417.622.397.49%
其他8,216.81--7.52%
合计109,307.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铝材采购量与产量相匹配,小幅度差异系废料损耗、涂料增重、原材料备货所致。2020年至2021年间,公司其他材料的采购额明显增多,原因系公司铝合金扁锭贸易业务量增大,对该产品的采购额增多所致。

2、公司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供应商采购总金额(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2022年1-9月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21,437.4120.33%
商丘市京陇铝业有限公司8,548.588.11%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7,551.097.16%
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4,841.764.59%
浙江佑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710.434.47%
合计47,089.2744.66%
2021年度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18,095.7410.42%
青海庆丰铝业有限公司10,592.306.10%

1-1-85

期间供应商采购总金额(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商丘市京陇铝业有限公司10,351.415.96%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10,238.925.90%
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8,840.375.09%
合计58,118.7333.47%
2020年度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18,649.6216.06%
青海庆丰铝业有限公司15,622.1513.46%
浙江佑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714.217.51%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14,448.9412.45%
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5,900.205.08%
合计63,335.1254.55%
2019年度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12,171.6611.1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266.629.39%
河南中州铝业高科有限公司9,827.968.99%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8,898.158.14%
河南金阳铝业有限公司7,542.836.90%
合计48,707.2244.5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且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有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3、公司主要能源的供应及其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包括天然气和电力能源,其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能源类型主要供应商
1天然气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丽岛新材)
四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肇庆丽岛)
2电力能源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丽岛新材)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肇庆丽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立方米、万度

1-1-8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用量金额用量金额用量金额用量
天然气1,170.16386.681,285.43395.89994.14331.25999.49312.82
电力955.001,143.05995.161,519.13816.311,218.59837.161,273.23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天然气、电力,现有厂家供应充足、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报告期内,发行人能源消耗占总生产成本比例较小,能源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管理和运营方面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注重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以及对环保设备设施的持续改造,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分别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各类污染物因子进行检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接管标准,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污染物的具体排放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公司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废气:公司辊涂、烘干工艺中产生的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经废气焚烧装置焚烧后排放,焚烧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NOX、烟尘、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钝化、调配、辊涂等工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排放。

(3)噪声:公司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符合(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1-1-87

(4)固废: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国家《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备,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污水、固定废物处置费19.4062.9778.04120.65
物料消耗32.0972.3893.6212.99
技术服务费14.343.6623.7512.45
检测费16.3913.1914.7716.87
机器设备104.6024.78--
其他26.3662.1738.7025.91
合计213.18239.14248.87188.87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不断拓展彩涂铝材料的应用范围,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沟通交流,为公司今后的产品线开发做好基础。

同时,公司将紧抓世界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铝材行业积累的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优势,投建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在现有产业链的基础上,拓宽和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一方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新增电池箔(光箔)生产线,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向上游延伸产业链,新增铝带材生产线为公司目前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提供铝材原材料,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计划通过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为公司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1-88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8,459.055,709.50-13,002.0469.07%
运输工具1,078.52775.80-302.7228.07%
通用设备2,423.802,168.70-255.1010.52%
专用设备19,756.2410,886.83-8.869.4144.89%
合计41,717.6119,540.83-22,176.7853.1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状态良好,不存在陈旧、闲置等减值迹象。

1、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

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涂层生产线、切割线等,公司主要设备分布于丽岛新材及肇庆丽岛。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
1涂层生产线(原6#厚板线)1,557.681,492.5295.82%
22850#涂层生产线转固(新厂)3,199.632,571.5780.37%
3纵剪线转固(4#)365.16252.4269.12%
4横切线2650转固(4#)302.19208.6969.06%
5钎焊线转固(8#)1,592.291,099.4469.05%
6精密锯(7#)103.8544.6643.00%
7横切线(厚板)(7#)656.60282.3443.00%
8涂层线技改转固(2#)155.1961.8239.83%
9抛光线转固131.6352.4339.83%
10涂层生产线技改转固(5#)824.01276.0433.50%
11新横切线转固(4#)275.6990.1732.71%
12高精花纹涂层线转固(7#)108.2835.4232.71%
13高精花纹涂层线1,419.10351.8224.79%

2、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

(1)发行人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1-1-89

序号产权人不动产权证书号面积(㎡)用途房屋座落取得方式
1丽岛新材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744号68,227.65工业龙城大道1959号自建房
2肇庆丽岛粤房地权证四字第0100017317号6,608.16厂房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3)车间未注明
3肇庆丽岛粤房地权证四字第0100017318号1,911.75其他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1)办公楼宿舍未注明

(2)房产租赁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号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丽岛新材上海分公司上海益远幕墙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1号A118号楼二楼进门区二室沪房地宝字(2007)第015881号工商登记2022.1.1-2024.12.31

(二)发行人的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9,844.361,223.13-8,621.22
软件119.4153.93-65.48
合计9,963.771,277.07-8,686.70

1、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注册日期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发行人179218362012.6.212032.6.20原始取得
2发行人485699562008.7.282028.7.27原始取得
3发行人1050615862013.04.072023.04.06原始取得
4发行人1050630462013.04.072023.04.06原始取得

2、专利

1-1-9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5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专利类别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1发明专利一种石纹彩涂铝板制造方法丽岛新材ZL201110358233.52011.11.14原始取得
2发明专利一种钎焊蜂窝板内浮顶储罐丽岛新材ZL201911346416.82019.12.24原始取得
3实用新型一种铝镁锰铝合金仿古瓦肇庆丽岛ZL201820830924.82018.5.30原始取得
4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铝卷生产的纠偏装置肇庆丽岛ZL201820831523.42018.5.30原始取得
5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铝板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处理装置肇庆丽岛ZL201820771262.12018.5.22原始取得
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户外广告牌的复合铝板肇庆丽岛ZL201820825878.22018.5.29原始取得
7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铝卷材开卷延缓装置肇庆丽岛ZL201820806919.32018.5.28原始取得
8实用新型一种铝板卷材高效清洗装置肇庆丽岛ZL201820809361.42018.5.28原始取得
9实用新型一种铝卷涂蜡装置肇庆丽岛ZL201820841571.12018.5.31原始取得
10实用新型一种铝卷涂层膜厚的自动控制系统肇庆丽岛ZL201820841643.22018.5.31原始取得
11实用新型一种便于维护的散热铝材结构肇庆丽岛ZL202020925420.12020.5.27原始取得
12实用新型一种外墙装置铝材肇庆丽岛ZL202020925231.42020.5.27原始取得
13实用新型一种圆角过渡用的消音铝材肇庆丽岛ZL202020929841.12020.5.27原始取得
14实用新型一种钎焊蜂窝板丽岛新材ZL201822128587.02018.12.18原始取得
15实用新型一种蜂窝板丽岛新材ZL201822128606.x2018.12.18原始取得
16实用新型蜂窝板污水池浮盘丽岛新材ZL201922345869.02019.12.24原始取得
17实用新型一种钎焊蜂窝储罐丽岛新材ZL202020047146.22020.1.9原始取得
18实用新型一种便于快速拆装的直升机停机坪丽岛新材ZL202122144116.02021.9.6原始取得
19实用新型一种道面板快速定位锁具丽岛新材ZL202122139877.72021.9.6原始取得
20实用新型一种花纹防滑锌焊接蜂窝的潜艇冷库丽岛新材ZL202122166977.92021.9.8原始取得
21实用新型一种基于道面板内部蜂窝芯的快拼装结构丽岛新材ZL202122159862.72021.9.8原始取得
22实用新型一种基于锌焊蜂窝板的潜艇冷库丽岛新材ZL202122168503.82021.9.8原始取得
23实用新型一种高强度蜂窝结构的拼接式停机坪丽岛新材ZL202122167019.32021.9.8原始取得

1-1-91

24实用新型蜂窝芯板用波浪料带焊接机构丽岛新材ZL202221345642.12022.5.31原始取得
25实用新型蜂窝芯板用波浪料带转运机构丽岛新材ZL202221348414.x2022.5.31原始取得

3、土地使用权

(1)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5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权属证书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取得方式
1丽岛新材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92801号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工业87,8212068.10.16出让
2丽岛新材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744号龙城大道1959号工业107,2402062.11.17出让
3丽岛新材苏(2020)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54843号新龙路南侧、楝树坝路西侧工业25,5472069.10.10出让
4肇庆丽岛四国用(2011)第005854号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工业26,3932051.6.12出让
5安徽丽岛皖(2022)五河县不动产权第0023482号南环线北侧、创业路西侧工业162,1692072.8.21出让

(2)发行人承包(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承包(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子公司肇庆丽岛共有1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详情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
1丽岛生产物料管理系统V1.02016SR223875肇庆丽岛2016.01.07原始取得
2基于MES的加工铝生产制造执行系统V1.02016SR224122肇庆丽岛2016.02.03原始取得
3丽岛铝板优化下料软件V1.02016SR224094肇庆丽岛2016.03.09原始取得
4丽岛加工铝配方配料管理系统V1.02016SR224467肇庆丽岛2016.03.10原始取得
5丽岛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V1.02016SR224190肇庆丽岛2016.03.11原始取得
6丽岛加工铝生产加工一体化管理平台V1.02016SR224182肇庆丽岛2016.03.16原始取得
7丽岛涂层片材分选控制系统V1.02021SR1541350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1-1-92

8丽岛铝拉环材成品质量检测软件V1.02021SR1541562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9丽岛涂层卷材表面瑕疵检测软件V1.02021SR1538197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10丽岛涂层片材生产一体化管理系统V1.02021SR1540654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11丽岛铝拉环材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控制系统V1.02021SR1541744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12丽岛铝拉环材加工工序智能执行控制软件V1.02021SR1541745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13丽岛涂层卷材纠偏控制系统V1.02021SR1544061肇庆丽岛未发表原始取得

十一、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质情况

(一)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二)业务资质许可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丽岛新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357347-长期有效
2丽岛新材ISO 45001:201800037034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2.08.10-2025.08.07
3丽岛新材ISO 9001:201500031909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1.08.11-2024.08.08
4丽岛新材ISO 14001:201500031908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1.08.11-2024.08.08
5丽岛新材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204962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长期有效
6丽岛新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常字320401335436号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04.01-2024.3.31
7肇庆丽岛ISO 14001:2015U919120E30541R2M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08.14-2023.08.15
8肇庆丽岛ISO 9001:2015U919120Q31212R2M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08.14-2023.08.15
9肇庆丽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94400451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9.12.02-2022.12.01
10肇庆丽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44570-长期有效
11安徽丽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460669-长期有效

十二、发行人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上市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1-93

十三、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无境外资产。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及分配比例

1、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对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1-1-94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系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的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

1-1-95

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还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制定、讨论及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外部监事意见、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意见汇总后及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以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考。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条件及程序

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公司董事会应将调整利润分配的方案发送至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专项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中小股东意见汇总后交由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小股东意见后形成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及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9年度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

1-1-9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0.9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

(2)2020年度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44.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1.0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9日。

(3)2021年度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77.6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6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5日。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1年度4,177.6013,213.4731.62
2020年度10,444.0011,476.5591.00
2019年度3,550.9611,564.9930.70

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报告期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1-97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经营。

(六)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并结合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指定的基本原则

充分注重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和现时的货币政策环境进行利润分配。

3、本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并确定未来3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4、未来三年(2022-2024年)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关系、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中期分红

1-1-98

方案。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背景下,董事会可以提出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不匹配时,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利润分配的调整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1-1-99

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行债券,亦不存在债券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564.99万元、11,476.55万元及13,213.47万元,发行人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085.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00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2年1-9月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0]15-19号”、“天健审[2021]15-43号”和“天健审[2022]15-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来考虑。从性质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主要考虑该金额占经营性税前利润的比例是否超过当期经营性税前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1-101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71,683,700.85431,422,537.10510,062,554.07303,487,835.59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000,000.0070,000,000.0071,293,333.59135,121,017.20
应收票据12,445,738.8118,433,304.8231,485,386.4589,873,770.93
应收账款246,682,880.98217,639,482.49175,007,699.64169,451,616.42
应收款项融资111,083,184.08200,007,104.55132,033,337.46100,264,608.28
预付款项91,336,545.03203,824,960.24223,514,416.25178,613,485.56
其他应收款8,466,833.5613,257,183.232,473,221.243,358,082.67
存货397,420,624.38363,300,565.80247,585,321.62201,595,239.69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30,330.153,361,461.75101,038,740.29140,052,861.91
流动资产合计1,285,649,837.841,521,246,599.981,494,494,010.611,321,818,518.2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00,000.002,700,000.002,700,000.002,7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21,767,766.86233,232,717.46227,827,892.88120,101,676.51
在建工程71,148,570.7433,122,299.7638,361,547.0287,243,620.87
使用权资产78,898.1097,105.36--
无形资产86,866,980.2274,316,444.9175,094,945.1476,404,311.74
长期待摊费用227,365.20312,627.15--
递延所得税资产3,410,141.073,515,190.413,296,577.123,512,976.0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637,742.075,176,500.004,585,494.0024,997,610.05
非流动资产合计591,837,464.26352,472,885.05351,866,456.16314,960,195.18
资产总计1,877,487,302.101,873,719,485.031,846,360,466.771,636,778,713.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529,588.3110,011,763.8920,021,388.8910,012,228.33
应付票据155,828,406.33222,354,337.00214,656,222.30147,606,024.20
应付账款76,986,950.7465,495,974.1267,270,264.0231,857,738.22
预收款项---9,976,496.81
合同负债19,697,323.0322,145,908.7421,751,861.85-
应付职工薪酬8,137,613.6811,917,717.5011,479,679.6611,315,072.79

1-1-102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11,188,823.6612,765,501.6210,476,103.036,321,010.31
其他应付款435,707.76414,340.10370,000.00698,421.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236.0923,405.49--
其他流动负债2,112,055.721,951,245.621,330,426.20-
流动负债合计309,940,705.32347,080,194.08347,355,945.95217,786,991.7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0,937.3063,493.89--
递延收益1,112,166.661,221,591.661,237,491.66588,058.33
递延所得税负债--107,47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63,103.961,285,085.551,344,966.66588,058.33
负债合计311,103,809.28348,365,279.63348,700,912.61218,375,050.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08,880,000.00208,880,000.00208,880,000.00208,880,000.00
资本公积551,843,472.25551,843,472.25551,843,472.25551,843,472.25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83,215,339.6683,215,339.6672,646,666.7862,486,451.72
未分配利润722,444,680.91681,415,393.49664,289,415.13595,193,73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66,383,492.821,525,354,205.401,497,659,554.161,418,403,663.3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566,383,492.821,525,354,205.401,497,659,554.161,418,403,663.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877,487,302.101,873,719,485.031,846,360,466.771,636,778,713.4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15,495,994.821,744,634,150.741,366,477,488.381,338,012,289.50
其中:营业收入1,215,495,994.821,744,634,150.741,366,477,488.381,338,012,289.50
二、营业总成本1,112,611,748.411,572,114,830.991,231,598,583.491,204,138,827.50
其中:营业成本1,062,102,355.791,500,265,298.611,174,008,742.011,133,399,120.50
税金及附加5,944,187.856,265,551.164,901,547.236,564,552.08
销售费用8,183,058.7610,515,603.9810,628,044.4020,244,039.80
管理费用20,712,953.0925,664,271.5221,448,228.2926,269,482.62

1-1-10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23,120,601.2028,428,182.8818,236,362.4921,237,350.41
财务费用-7,451,408.28975,922.842,375,659.07-3,575,717.91
其中:利息费用575,442.84383,572.24986,620.55303,305.05
利息收入1,807,760.132,674,915.282,946,956.922,256,674.84
加:其他收益530,325.02429,863.66541,197.921,963,766.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49,884.376,202,125.4813,136,643.0212,202,125.7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9,9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68,002.55-9,729,777.591,019,767.79641,661.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16.60126,854.381,868.87164,483.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2,503,869.85169,548,385.68150,008,282.49148,845,499.25
加:营业外收入210,826.4410,233.8385,592.561,969,322.38
减:营业外支出692,759.24799,863.72756,906.98233,969.5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2,021,937.05168,758,755.79149,336,968.07150,580,852.09
减:所得税费用19,216,649.6336,624,104.5534,571,477.2534,931,001.0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05,287.42132,134,651.24114,765,490.82115,649,851.0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05,287.42132,134,651.24114,765,490.82115,649,851.0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05,287.42132,134,651.24114,765,490.82115,649,851.0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综合收益总额82,805,287.42132,134,651.24114,765,490.82115,649,851.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2,805,287.42132,134,651.24114,765,490.82115,649,851.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00.630.550.55
(二)稀释每股收益0.400.630.550.5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1-1-104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65,618,840.741,132,390,776.03840,360,700.89816,264,956.80
收到的税费返还9,723,798.8018,825,866.288,778,216.503,989,619.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209,349.71119,823,128.01134,230,980.9196,856,142.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0,551,989.251,271,039,770.32983,369,898.30917,110,718.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6,068,722.641,069,339,323.09577,100,680.04521,803,097.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180,867.0645,969,275.4039,658,740.3441,838,621.76
支付的各项税费33,943,298.9049,740,978.5743,211,584.9459,765,877.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821,734.99123,146,841.95187,233,976.56144,770,713.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8,014,623.591,288,196,419.01847,204,981.88768,178,31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537,365.66-17,156,648.69136,164,916.42148,932,408.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49,884.376,202,125.4813,136,643.0212,202,125.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090.00184,500.0050,400.00220,846.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0,000.00527,248,524.72672,694,558.64520,378,982.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976,974.37533,635,150.20685,881,601.66532,801,954.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7,041,571.5239,626,916.0641,436,721.1198,362,913.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000,000.00395,430,377.38600,931,788.78480,119,514.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7,041,571.52435,057,293.44642,368,509.89578,482,427.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064,597.1598,577,856.7643,513,091.77-45,680,473.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886,000.0010,000,000.0040,000,000.001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886,000.0010,000,000.0045,000,000.0018,000,000.00

1-1-10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20,000,000.0030,000,000.00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332,618.42104,828,327.5936,487,059.9917,001,476.7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303.4429,663.04-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349,921.86124,857,990.6366,487,059.9931,001,476.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63,921.86-114,857,990.63-21,487,059.99-13,001,476.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112,778.28-2,860,472.96-3,967,706.112,069,525.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1,878,375.07-36,297,255.52154,223,242.0992,319,983.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7,038,719.70413,335,961.62259,112,719.53166,792,735.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160,344.63377,038,706.10413,335,961.62259,112,719.5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6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83,215,339.66-681,415,393.49-1,525,354,205.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83,215,339.66-681,415,393.49-1,525,354,205.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029,287.42-41,029,287.42
(一)综合收益总额----------82,805,287.42-82,805,287.4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7

项目2022年1-9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1,776,000.00--41,776,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1,776,000.00--41,776,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8

项目2022年1-9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83,215,339.66-722,444,680.91-1,566,383,492.8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9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72,646,666.78-664,289,415.13-1,497,659,554.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72,646,666.78-664,289,415.13-1,497,659,554.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568,672.88-17,125,978.36-27,694,651.24
(一)综合收益总额----------132,134,651.24-132,134,651.2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0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 其他-------------
(三)利润分配--------10,568,672.88--115,008,672.88--104,440,000.00
1. 提取盈余公积--------10,568,672.88--10,568,672.88--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04,440,000.00--104,440,000.00
4. 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1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6.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2. 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83,215,339.66-681,415,393.49-1,525,354,205.40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2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62,486,451.72-595,193,739.37-1,418,403,663.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62,486,451.72-595,193,739.37-1,418,403,663.3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160,215.06-69,095,675.76-79,255,890.82
(一)综合收益总额----------114,765,490.82-114,765,490.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3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 其他-------------
(三)利润分配--------10,160,215.06--45,669,815.06--35,509,600.00
1. 提取盈余公积--------10,160,215.06--10,160,215.06--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5,509,600.00--35,509,600.00
4. 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4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2. 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72,646,666.78-664,289,415.13-1,497,659,554.16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5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52,832,101.42-505,908,638.61-1,319,464,212.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52,832,101.42-505,908,638.61-1,319,464,212.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654,350.30-89,285,100.76-98,939,451.06
(一)综合收益总额----------115,649,851.06-115,649,851.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6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 其他-------------
(三)利润分配--------9,654,350.30--26,364,750.30--16,710,400.00
1. 提取盈余公积--------9,654,350.30--9,654,350.30--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710,400.00--16,710,400.00
4. 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7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2. 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8,880,000.00---551,843,472.25---62,486,451.72-595,193,739.37-1,418,403,663.34

1-1-11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地成立日期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拥有权益比例(%)
直接间接有效
1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肇庆2011-06-17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和销售2,500.00100.00-100.00
2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蚌埠2022-07-01从事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8,000.001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9年度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2、2020年度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3、2021年度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4、2022年1-9月

2022年7月1日,丽岛新材设立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丽岛新材持股100%。安徽丽岛自成立之日起纳入丽岛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119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4.154.384.306.07
速动比率(倍)2.572.752.954.3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16.92%19.38%20.16%13.99%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16.57%18.59%18.89%13.3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0.04%0.06%--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248.897.937.74
存货周转率(次)2.794.915.235.7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2,375.4519,546.9417,262.6117,000.40
利息保障倍数(倍)178.29440.97152.36497.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40-0.080.650.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16-0.170.740.4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90%1.63%1.33%1.59%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1-1-120

[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9月5.350.400.40
2021年度8.790.630.63
2020年度7.890.550.55
2019年度8.460.55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9月5.200.390.39
2021年度8.490.610.61
2020年度7.160.500.50
2019年度7.420.490.49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5,195.88116,990.66-89,456.28100,795.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18,097.04321,175.34480,370.221,963,766.6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949,884.376,040,147.0211,433,964.7712,122,720.0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978.462,132,578.2579,405.7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771.7951,970.00412,307.702,056,648.9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9,320.32-779,766.17-579,989.271,799,040.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2,227.98258,688.3260,827.70-
小计3,016,464.986,021,183.6313,850,603.0918,122,377.37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744,284.201,448,780.023,248,648.583,968,382.96

1-1-12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272,180.784,572,403.6110,601,954.5114,153,994.41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4,606.03应收票据16,961.37
应收账款17,644.6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9,514.74应付票据6,010.00
应付账款3,504.74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

1-1-122

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0,225.27摊余成本20,225.27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6,961.37摊余成本2,489.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4,471.98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7,644.66摊余成本17,644.6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79.94摊余成本179.94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9,324.49摊余成本8,124.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1,2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可供出售类资产)27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270.00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100.00摊余成本100.00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6,010.00摊余成本6,010.00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3,504.74摊余成本3,504.74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54.31摊余成本54.31

(2)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1)金融资产

① 摊余成本

单位:万元

1-1-123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20,225.27--20,225.27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16,961.37---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14,471.98--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2,489.39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17,644.66--17,644.6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179.94--179.94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29,324.49---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21,200.0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8,124.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270.00---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270.0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84,605.73-35,941.98-48,663.75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其他流动资产(原CAS22)转入

加:自其他流动资产(原CAS22)转入-21,200.0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21,2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21,200.00-21,200.00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万元

1-1-124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14,471.98--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14,471.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270.00--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27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14,741.98-14,741.98

2)金融负债

① 摊余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100.00--100.00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6,010.00--6,010.00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3,504.74--3,504.74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54.31--54.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9,669.05--9,669.05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66.53--66.53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1,386.86--1,386.8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44.72--44.72

1-1-125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997.65-997.65-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882.88882.88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14.77114.77

5、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6、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1-1-126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10.9210.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32.23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8.698.69

2)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3)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1-127

7、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8、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金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28,564.9868.48%152,124.6681.19%149,449.4080.94%132,181.8580.76%
非流动资产59,183.7531.52%35,247.2918.81%35,186.6519.06%31,496.0219.24%
合计187,748.73100.00%187,371.95100.00%184,636.05100.00%163,677.8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3,677.87万元、184,636.05万元、187,371.95万元以及187,748.73万元。2019年至2020年,公司资产规模增大,主要系一方面公司经营积累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为降低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加了票据支付比例、减少现款采购,带动账上货币资金相应增加所致。2020年至2022年9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76%、80.94%、

81.19%和68.48%。2019年至2021年间,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据资产总额比例均超过80%,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相符。2022年1-9月,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显著提升,较上年末增加23,936.46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

1-1-128

足下游市场需求,新建产线导致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7,168.3713.35%43,142.2528.36%51,006.2634.13%30,348.7822.96%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00.0018.67%7,000.004.60%7,129.334.77%13,512.1010.22%
应收票据1,244.570.97%1,843.331.21%3,148.542.11%8,987.386.80%
应收账款24,668.2919.19%21,763.9514.31%17,500.7711.71%16,945.1612.82%
应收款项融资11,108.328.64%20,000.7113.15%13,203.338.83%10,026.467.59%
预付款项9,133.657.10%20,382.5013.40%22,351.4414.96%17,861.3513.51%
其他应收款846.680.66%1,325.720.87%247.320.17%335.810.25%
存货39,742.0630.91%36,330.0623.88%24,758.5316.57%20,159.5215.25%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53.030.51%336.150.22%10,103.876.76%14,005.2910.60%
流动资产合计128,564.98100.00%152,124.66100.00%149,449.40100.00%132,181.85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32,181.85万元、149,449.40万元、152,124.66万元、128,564.98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占比各期末均在99%以上。2019年至2021年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规模亦呈增加趋势;2022年1-9月,公司为筹建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支付了较大规模的设备预付款,使得2022年9月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初增加了20,046.12万元,因此公司流动资产相应有所减少。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29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14.930.09%7.050.02%10.350.02%1.270.00%
银行存款13,501.1178.64%37,696.8287.38%44,323.2586.90%26,202.0786.34%
其他货币资金3,652.3421.27%5,438.3812.61%6,672.6613.08%4,145.4513.66%
合计17,168.37100.00%43,142.25100.00%51,006.26100.00%30,348.7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0,348.78万元、51,006.26万元、43,142.25万元及17,168.37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2.96%、

34.13%、28.36%及13.35%。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了20,657.47万元,上涨比例为68.07%,主要系一方面公司经营积累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为降低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加了票据支付比例、减少现款采购所致。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降低了7,864.00万元,下降比例为15.42%,主要原因系公司存货增加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降低了25,973.88万元,下降比例为60.21%,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丽岛安徽相关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3,512.10万元、7,129.33万元、7,000.00万元及24,000.00万元,主要系理财、结构性存款变动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1,244.5710.08%1,843.338.44%3,148.5419.25%8,987.3847.27%
应收款项融资11,108.3289.92%20,000.7191.56%13,203.3380.75%10,026.4652.73%
合计12,352.89100.00%21,844.04100.00%16,351.87100.00%19,013.84100.00%

1-1-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19,013.84万元、16,351.87万元、21,844.04万元及12,352.8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38%、10.94%、14.36%及9.61%,占比较小、结构较为稳定。

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未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在12个月以内),风险较小。

公司的应收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及被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对于部分规模较大、行业知名度高、信用等级良好、交易金额较大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接受其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结算部分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票据------5,889.9564.59%
商业承兑票据1,321.99100.00%1,935.99100.00%3,296.22100.00%3,229.5935.41%
合计1,321.99100.00%1,935.99100.00%3,296.22100.00%9,119.54100.00%

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通常较高、风险较小,因此不计提坏账。针对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77.425.86%92.664.79%147.694.48%132.174.09%

(4)应收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668.2921,763.9517,500.7716,945.16
营业收入121,549.60174,463.42136,647.75133,801.23
占营业收入比例15.22%12.47%12.81%12.66%

1-1-131

注:2022年1-9月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系将当期营业收入年化计算后所得。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945.16万元、17,500.77万元、21,763.95万元及24,668.2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66%、

12.81%、12.47%及15.2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金额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应收账款的管控和回收情况良好。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2022年9月30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0.663.52%653.4271.75%257.2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940.9496.48%529.902.12%24,411.05
合计25,851.61100.00%1,183.324.58%24,668.29
2021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00.033.48%800.03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160.1496.52%396.201.79%21,763.95
合计22,960.17100.00%1,196.225.21%21,763.95
2020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37.644.51%837.6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726.6695.49%225.891.27%17,500.77
合计18,564.30100.00%1,063.535.73%17,500.77
2019年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26.545.10%926.5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256.1894.90%311.021.80%16,945.16
合计18,182.72100.00%1,237.566.81%16,945.16

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a.2022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江苏铭拓新材料有限公司367.48110.2530.00%收回存在一定风险
其余6家公司543.18543.18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合计910.66653.4271.75%-

1-1-132

b.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芜湖华轩幕墙科技有限公司264.15264.15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其他6家公司535.88535.88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合计800.03800.03100.00%-

c.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343.85343.85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其他6家公司493.79493.79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合计837.64837.64100.00%-

d.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357.12357.12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其他7家公司569.42569.42100.00%收回可能性较小
合计926.54926.54100.00%-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a.2022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18,466.95--
3个月至1年2,503.62125.185.00%
1-2年3,961.80396.1810.00%
2-3年0.050.0120.00%
3年以上8.528.52100.00%
合计24,940.94529.902.12%

b.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1-133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14,606.34--
3个月至1年7,462.17373.115.00%
1-2年60.166.0210.00%
2-3年183.620.00%
3年以上13.4713.47100.00%
小 计22,160.14396.21.79%

c.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14,650.69--
3个月至1年2,302.62115.135.00%
1-2年732.673.2610.00%
2-3年4.060.8120.00%
3年以上36.6936.69100.00%
合计17,726.66225.891.27%

d.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11,603.86-0.00%
3个月至1年5,515.47275.775.00%
1至2年77.877.7910.00%
2至3年39.47.8820.00%
3年以上19.5819.58100.00%
合计17,256.18311.021.80%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1年以内的款项,应收账款期限较短。2022年1-9月,公司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数额增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新增了对央企总包单位的铝产品销售,该类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所致。

③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34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2022年9月30日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3,684.7614.25%367.58
2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5.659.96%0.0012
3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1,490.265.76%-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873.243.38%-
5惠州市茂昌盛实业有限公司736.532.85%-
合计9,360.4336.21%367.58
2021年12月31日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4,184.7618.23%208.34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196.345.21%-
3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029.604.48%-
4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017.674.43%47.31
5上海西蒙铝业有限公司1,014.534.42%0.87
合计8,442.8936.77%256.52
2020年12月31日
1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393.627.51%0.43
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951.545.13%-
3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898.174.84%-
4福建和进食品制罐工业有限公司886.384.77%-
5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38.643.98%25.01
合计4,868.3526.22%25.43
2019年12月31日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603.848.82%-
2上海联合制罐有限公司1,377.097.57%29.11
3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774.764.26%37.38
4广东鼎新包装有限公司769.554.23%11.55
5广州金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768.844.23%19.50
合计5,294.0829.12%97.54

注: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应收账款余额和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比分别为29.12%、26.22%、

36.77%和36.21%,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较低且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

1-1-135

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

账龄鼎胜新材英联股份明泰铝业华源控股扬子新材豪美新材志特新材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
3个月以内5.005.002.005.001.005.005.004.00-
3个月至1年5.005.002.005.001.005.005.004.005.00
1-2年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2-3年30.0050.0030.0020.0030.0050.0030.0034.2920.00
3年-4年50.00100.0050.0030.0050.00100.0050.0061.43100.00
4年-5年80.00100.0080.0050.0080.00100.00100.0084.29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不做坏账计提,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原因系公司对规模较小、合作时间较短的境内客户及所有境外客户均采取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被给予信用期付款政策的客户资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故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期内坏账计提模式。公司3个月-1年、1-2年、2-3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情况基本相符;3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因此,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有合理性。

(5)预付款项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铝材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7,861.35万元、22,351.44万元、20,382.50万元及9,133.65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51%、14.96%、13.40%及7.10%。为保证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协议,通过预付采购款项的模式获得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以及原材料的优先供应,因此各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大。

从账龄结构来看,公司报告期各期末1年以内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较高,均超过96.00%,1年以上预付款项的占比较小。

(6)其他应收款

1-1-1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335.81万元、247.32万元、1,325.72万元及846.6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5%、0.17%、0.87%及0.66%,金额及占流动资产比例均较低,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等。2021年其他应收款增长较快主要系2021年个别供应商资金困难,公司将对应的预付款项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7)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出商品901.662.27%1,243.743.42%1,123.264.54%268.631.33%
库存商品6,966.6017.53%5,550.4915.28%3,444.0113.91%3,203.4015.89%
委托加工物资224.010.56%111.120.31%88.970.36%142.420.71%
原材料31,649.8079.64%29,424.7180.99%20,102.3081.19%16,545.0882.07%
合计39,742.06100.00%36,330.06100.00%24,758.53100.00%20,159.5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9.52万元、24,758.53万元、36,330.06万元及39,742.0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5.25%、16.57%、23.88%及30.91%,占比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原材料存货以铝材为主,2020年起,铝材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公司基于对原材料价格走势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增加原材料备货量以保障公司产品的生产需求。库存商品主要为有在手订单覆盖的铝材产成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存货39,742.0636,330.0624,758.5320,159.52
当期营业成本106,210.24150,026.53117,400.87113,339.91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28.06%24.22%21.09%17.79%

注:2022年1-9月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系将当期营业成本年化计算后所得。

1-1-137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厂家需求提升,增加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备货量所致。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其成本,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10,000.0098.97%13,400.0095.68%
增值税留抵税额333.5451.08%5.611.67%74.910.74%506.793.62%
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19.4948.92%323.1896.14%28.970.29%92.020.66%
预缴所得税--7.362.19%--6.480.05%
合计653.03100.00%336.15100.00%10,103.87100.00%14,005.2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4,005.29万元、10,103.87万元、336.15万元及653.03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0.60%、6.76%、

0.22%及0.51%。2021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减少,系结构性存款自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0.000.46%270.000.77%270.000.77%270.000.86%
固定资产22,176.7837.47%23,323.2766.17%22,782.7964.75%12,010.1738.13%
在建工程7,114.8612.02%3,312.239.40%3,836.1510.90%8,724.3627.70%
使用权资产7.890.01%9.710.03%----
无形资产8,686.7014.68%7,431.6421.08%7,509.4921.34%7,640.4324.26%
长期待摊费用22.740.04%31.26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341.010.58%351.521.00%329.660.94%351.301.12%

1-1-138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63.7734.75%517.651.47%458.551.30%2,499.767.94%
非流动资产合计59,183.75100.00%35,247.29100.00%35,186.65100.00%31,496.0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31,496.02万元、35,186.65万元、35,247.29万元及59,183.75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组成。2019年至2021年间,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相对稳定。2022年上半年,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建产线导致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持有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839%股权及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7.00%股权。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2,749.5557.49%13,425.4657.56%13,185.2457.87%4,239.3835.30%
运输工具302.711.37%243.841.05%182.230.80%251.752.10%
通用设备255.101.15%157.440.68%197.150.87%149.261.24%
专用设备8,869.4139.99%9,496.5440.72%9,218.1740.46%7,369.7761.36%
合计22,176.78100.00%23,323.27100.00%22,782.79100.00%12,010.1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010.17万元、22,782.79万元、23,323.27万元及22,176.7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8.13%、64.75%、66.17%及37.47%。公司固定资产是非流动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为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盈利的基础。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长了10,772.62万元,增长比例为89.70%,主要系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已完工部分转固定资产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情况如下:

1-1-139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部分车间及仓库11,410.81建筑物尚未验收
小计11,410.8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无抵押等权利受限设定。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724.36万元、3,836.15万元、3,312.23万元及7,114.8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7.70%、

10.90%、9.40%及12.02%。公司在建工程账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4,496.693,312.233,759.198,647.39
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76.9776.97
肇庆丽岛新车间建设项目0.30---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2,617.87---
合计7,114.863,312.233,836.158,724.36

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4,888.21万元,下降比例

56.03%,主要系本年度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新增投入8,131.80万元、已完工部分13,020.00万元转固定资产所致。2021年末,公司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完成,项目在建工程部分转至固定资产。2022年9月末,公司进一步加大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的投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增加3,802.63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抵押等权利受限设定,不计提折旧。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8,621.2299.25%7,341.3398.78%7,509.49100.00%7,640.43100.00%

1-1-140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软件65.480.75%90.321.22%----
合计8,686.70100.00%7,431.64100.00%7,509.49100.00%7,640.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640.43万元、7,509.49万元、7,431.64万元及8,686.70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26%、

21.34%、21.08%及14.68%。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公司土地使用权规模较为稳定。2021年,公司新增软件无形资产90.32万元,系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部分完成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无抵押等权利受限设定。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

31.26万元及22.74万元,主要为装修费。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260.74313.211,288.88320.981,211.22298.721,369.73332.1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9.864.48
递延收益111.2227.80122.1630.54123.7530.9458.8114.70
合计1,371.96341.011,411.04351.521,334.97329.661,458.3935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351.30万元、329.66万元、

351.52万元及341.01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2%、0.94%、

1.00%及0.58%。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

(7)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99.76万元、458.55万元、517.65万元及20,563.7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4%、

1.30%、1.47%及34.75%。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款项。2020年,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了2,041.21万元,系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建成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了20,046.12万元,系公司新增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年产

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的投入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52.9611.42%1,001.182.87%2,002.145.74%1,001.224.58%
应付票据15,582.8450.09%22,235.4363.83%21,465.6261.56%14,760.6067.59%
应付账款7,698.7024.75%6,549.6018.80%6,727.0319.29%3,185.7714.59%
预收款项------997.654.57%
合同负债1,969.736.33%2,214.596.36%2,175.196.24%--
应付职工薪酬813.762.62%1,191.773.42%1,147.973.29%1,131.515.18%
应交税费1,118.883.60%1,276.553.66%1,047.613.00%632.102.89%
其他应付款43.570.14%41.430.12%37.000.11%69.840.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20.01%2.340.01%----
其他流动负债211.210.68%195.120.56%133.040.38%--
流动负债合计30,994.0799.63%34,708.0299.63%34,735.5999.61%21,778.7099.7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090.02%6.350.02%----
递延收益111.220.36%122.160.35%123.750.35%58.810.27%
递延所得税负债----10.75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16.310.37%128.510.37%134.500.39%58.810.27%
负债合计31,110.38100.00%34,836.53100.00%34,870.09100.00%21,837.51100.00%

1-1-1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837.51万元、34,870.09万元、34,836.53万元和31,110.38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99.73%、99.61%、99.63%和99.63%,与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非流动性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等。2020年,公司负债总额增加了13,032.59万元,增加比例为59.68%,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为降低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可能对现金流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加了票据支付比例,减少现款采购,使得应付票据有所增长;另一方面,2020年公司基于对原材料价格走势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增加了原材料备货量从而导致2020年末的应付账款有所增加所致。2022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降低了3,726.15万元,降低比例为10.70%,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导致开具的应付票据规模有所下降。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01.22万元、2,002.14万元、1,001.18万元及3,552.96万元,占据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58%、5.74%、2.87%及11.42%。2022年9月,公司短期借款增加2,551.78万元,主要系因流动资金需求、短期借款有所增加。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14,760.60万元、21,465.62万元、22,235.43万元及15,582.84万元,占据负债总额比例

67.59%、61.56%、63.83%及50.09%,为公司负债余额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增大,主要系公司为降低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加了应付票据的支付比例。2022年9月,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减小,原因系公司上半年订单量下降导致采购量降低、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且当期银行短期借款成本下降导致开具应付票据的需求降低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1-143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采购、费用类款项6,815.705,381.264,078.782,966.70
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883.001,168.342,648.24219.08
合计7,698.706,549.606,727.033,185.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3,185.77万元、6,727.03万元、6,549.60万元及7,698.7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9%、

19.29%、18.80%及24.75%。公司应付账款以原材料采购、长期资产采购款为主。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较2019年末增加了3,541.26万元,增加了111.16%,主要系2020年起,铝材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公司基于对原材料价格走势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增加了原材料备货量所致。

3、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公司对规模较小的客户以及部分新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均为预收取客户支付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规模分别为997.65万元、2,175.19万元、2,214.59万元及1,969.73万元,占据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7%、6.24%、6.36%及6.3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相关规定,将与合同相关的预收货款,从预收款项科目重分类到合同负债科目、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131.51万元、1,147.97万元、1,191.77万元及813.76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8%、3.29%、

3.42%及2.62%,主要为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占比较小且规模较为稳定。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44

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401.5335.89%214.9216.84%----
企业所得税516.1846.13%904.2770.84%932.6589.03%542.4285.81%
个人所得税0.550.05%0.140.01%4.500.43%3.620.57%
城市维护建设税43.663.90%34.782.72%6.810.65%9.821.55%
房产税56.925.09%48.83.82%48.804.66%19.933.15%
土地使用税37.713.37%33.752.64%33.753.22%34.455.45%
环境保护税14.501.30%15.941.25%14.891.42%13.652.16%
教育费附加21.161.89%11.290.88%3.150.30%4.570.72%
地方教育附加14.111.26%10.620.83%2.100.20%3.050.48%
印花税12.561.12%2.030.16%0.960.09%0.590.09%
合计1,118.88100.00%1,276.55100.00%1,047.61100.00%632.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632.1万元、1,047.61万元、1,276.55万元及1,118.88万元,占据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9%、3.00%、3.66%及3.60%,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9.84万元、37.00万元、41.43万元及43.5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2%、0.11%、0.12%及

0.14%,主要为尚未结算的押金及保证金等。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应付股利金额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33.04万元、

195.12万元及211.21万元,均为待转销项税额及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8、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58.81万元、123.75万元、122.16万元及111.22万元,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7%、0.35%、0.35%及

0.36%,系公司收到的尚未摊销完毕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1-1-145

1、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4.154.384.306.07
速动比率(倍)2.572.752.954.32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16.57%18.59%18.89%13.34%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2,375.4519,546.9417,262.6117,000.40
利息保障倍数(倍)178.29440.97152.36497.47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总体处于良好水平,财务状况稳定、偿债压力较小,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3.34%、18.89%、

18.59%和16.5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偿债能力良好。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6.07、4.30、4.38和4.15,速动比率分别为4.32、2.95、2.75和2.57。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水平较高且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良好。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7,000.40万元、17,262.61万元、19,546.94万元及12,375.45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97.47、152.36、440.97及178.29,利息保障倍数高,偿债基础良好。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及其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3876.SH鼎胜新材70.41%69.68%71.41%71.26%

1-1-146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002846.SZ英联股份67.20%63.59%52.04%48.07%
601677.SH明泰铝业37.43%41.53%29.40%38.26%
002787.SZ华源控股44.97%44.69%38.14%34.95%
002652.SZ扬子新材63.43%62.70%68.73%75.33%
002988.SZ豪美新材60.47%55.75%47.14%51.58%
300986.SZ志特新材61.30%54.79%65.23%64.50%
平均值57.89%56.10%53.15%54.85%
603937.SH丽岛新材16.57%18.59%18.89%13.34%
流动比率(倍)
603876.SH鼎胜新材1.041.031.081.01
002846.SZ英联股份0.780.991.321.54
601677.SH明泰铝业2.141.973.552.85
002787.SZ华源控股1.901.872.272.90
002652.SZ扬子新材0.891.201.171.24
002988.SZ豪美新材1.651.231.451.37
300986.SZ志特新材0.850.810.670.50
平均值1.321.301.641.63
603937.SH丽岛新材4.154.384.306.07
速动比率(倍)
603876.SH鼎胜新材0.770.670.690.72
002846.SZ英联股份0.370.560.841.06
601677.SH明泰铝业1.551.402.552.11
002787.SZ华源控股1.401.411.672.31
002652.SZ扬子新材0.771.101.100.68
002988.SZ豪美新材1.290.991.181.04
300986.SZ志特新材0.660.630.520.34
平均值0.970.961.221.18
603937.SH丽岛新材2.572.752.954.32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好。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盈利状况良好,偿债风险较低。

1-1-147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5.248.897.937.74
存货周转率2.794.915.235.70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74、7.93、8.89和5.24。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且与公司的销售模式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运营能力稳定。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0、5.23、4.91和2.79。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营运能力较强。2021年起,公司存货周转率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原因系在全球铝材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公司为保障原料供应稳定增大了对铝材原材料的库存。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及其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603876.SH鼎胜新材8.3310.458.057.74
002846.SZ英联股份5.517.426.045.71
601677.SH明泰铝业16.9625.3320.2019.46
002787.SZ华源控股3.014.954.134.09
002652.SZ扬子新材3.184.117.1812.28
002988.SZ豪美新材2.995.124.314.25
300986.SZ志特新材2.053.824.996.68
平均值6.008.747.848.60
603937.SH丽岛新材5.248.897.937.74
存货周转率

1-1-148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603876.SH鼎胜新材4.115.454.945.36
002846.SZ英联股份3.015.014.715.04
601677.SH明泰铝业5.457.056.567.45
002787.SZ华源控股3.474.974.304.69
002652.SZ扬子新材7.0913.112.702.76
002988.SZ豪美新材5.118.966.696.13
300986.SZ志特新材2.965.004.403.73
平均值4.467.084.905.02
603937.SH丽岛新材2.794.915.235.70
总资产周转率
603876.SH鼎胜新材0.911.230.931.02
002846.SZ英联股份0.590.890.810.91
601677.SH明泰铝业1.141.551.331.34
002787.SZ华源控股0.600.870.720.71
002652.SZ扬子新材0.510.740.690.80
002988.SZ豪美新材0.781.240.991.07
300986.SZ志特新材0.390.610.630.69
平均值0.701.020.870.93
603937.SH丽岛新材0.650.940.780.87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无明显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不断增长趋势,总体回款情况较好。2022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数额增大带动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主要系公司2021年新增了对央企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该类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1年以上应收账款数额增大所致。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无明显差异。2021年,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显著高于公司水平,主要原因系可比公司中扬子新材2020年处置了三家子公司,存货余额大幅下降,导致其存货周转率自2.70上升至13.11所致。去除异常值后,该年度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为6.07,略高于公司水平,与公司为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增大库存相符。

1-1-14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原因系公司为保证货品的及时供应、降低流动性风险,保持着较高的货币资金与预付款项。但总体来看,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处于合理范围内。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关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的核查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
1交易性金融资产24,000.00-
2其他应收款846.68-
3其他流动资产653.03-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0.00-
5其他非流动资产20,563.7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4,000.00万元,主要系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风险较低,期限较短,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1-1-15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846.68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653.03万元,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270.00万元,系公司对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司投资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出于现有或潜在的业务合作需要,是为了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0,563.77万元,为预付设备购置款和预付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总收入121,549.60100.00%174,463.42100.00%136,647.75100.00%133,801.23100.00%
其中:营业收入121,549.60100.00%174,463.42100.00%136,647.75100.00%133,801.23100.00%
二、营业总成本111,261.1791.54%157,211.4890.11%123,159.8690.13%120,413.8889.99%
其中:营业成本106,210.2487.38%150,026.5385.99%117,400.8785.91%113,339.9184.71%
税金及附加594.420.49%626.560.36%490.150.36%656.460.49%
销售费用818.310.67%1,051.560.60%1,062.800.78%2,024.401.51%

1-1-15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2,071.301.70%2,566.431.47%2,144.821.57%2,626.951.96%
研发费用2,312.061.90%2,842.821.63%1,823.641.33%2,123.741.59%
财务费用-745.14-0.61%97.590.06%237.570.17%-357.57-0.27%
其中:利息费用57.540.05%38.360.02%98.660.07%30.330.02%
利息收入180.780.15%267.490.15%294.700.22%225.670.17%
加:其他收益53.030.04%42.990.02%54.120.04%196.380.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4.990.24%620.210.36%1,313.660.96%1,220.210.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990.0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6.80-0.32%-972.98-0.56%101.980.07%64.170.0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740.00%12.690.01%0.190.00%16.450.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250.398.43%16,954.849.72%15,000.8310.98%14,884.5511.12%
加:营业外收入21.080.02%1.020.00%8.560.01%196.930.15%
减:营业外支出69.280.06%79.990.05%75.690.06%23.400.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202.198.39%16,875.889.67%14,933.7010.93%15,058.0911.25%
减:所得税费用1,921.661.58%3,662.412.10%3,457.152.53%3,493.102.6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80.536.81%13,213.477.57%11,476.558.40%11,564.998.64%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各项盈利指标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3,801.23万元、136,647.75万元、174,463.42万元及121,549.60万元,实现净利润11,564.99万元、11,476.55万元、13,213.47万元及8,280.53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上涨幅度较大,涨幅约为27.67%,净利润涨幅约15.13%,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动产品下游的销售单价提升、疫情影响减小导致当年产品销量较上一年增加所致。

1-1-15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分别为84.71%、

85.91%、85.99%及87.38%。

(二)按利润表逐项进行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15,518.5495.04159,089.8591.19112,856.0082.59129,713.6196.95
其他业务收入6,031.064.9615,373.578.8123,791.7517.414,087.623.05
合计121,549.60100.00174,463.42100.00136,647.75100.00133,801.23100.00

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分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之“(一)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00,410.3194.54135,365.3390.2396,222.3481.96109,517.3396.63
其他业务成本5,799.935.4614,661.209.7721,178.5418.043,822.583.37
合计106,210.24100.00150,026.53100.00117,400.87100.00113,339.9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63%、81.96%、

90.23%及94.54%,其占比情况、变化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基本相符。

3、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818.310.67%1,051.560.60%1,062.800.78%2,024.401.51%

1-1-15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2,071.301.70%2,566.431.47%2,144.821.57%2,626.951.96%
研发费用2,312.061.90%2,842.821.63%1,823.641.33%2,123.741.59%
财务费用-745.14-0.61%97.590.06%237.570.17%-357.57-0.27%
合计4,456.523.67%6,558.403.76%5,268.833.86%6,417.524.8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417.52万元、5,268.83万元、6,558.40万元及4,456.5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0%、3.86%、3.76%及3.67%。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运输费---1,338.02
职工薪酬509.03656.97557.07329.68
办公费290.64335.21384.52173.42
差旅交通车辆费17.4547.3184.88135.64
广告宣传费0.881.2328.8235.67
其他0.3110.847.5111.97
合计818.311,051.561,062.802,024.4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024.40万元、1,062.80万元、1,051.56万元及818.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1%、0.78%、0.60%和0.67%,主要为销售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大幅下降,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 2020年起将销售商品有关的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所致。销售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报告期内变化较小。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职工薪酬1,005.311,258.96977.461,263.20

1-1-154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办公费154.86285.53322.52429.18
折旧与摊销费320.65322.42317.97286.30
咨询费265.95283.59237.99218.35
业务招待费99.01130.8197.41173.50
差旅交通车辆费97.52144.3473.34145.55
修理费107.23138.64118.13110.87
其他20.782.14--
合计2,071.302,566.432,144.822,626.9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626.95万元、2,144.82万元、2,566.43万元及2,071.30万元,占据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1.57%、1.47%及

1.70%,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用、折旧与摊销费用、咨询费等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2020年度较低,主要受益于社保减免政策,办公费、折旧与摊销费、咨询费等费用占比较小、波动幅度较小。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直接投入1,552.901,871.16937.151,255.93
直接人工668.55842.64758.69696.43
折旧费用79.89115.04113.17137.22
其他10.7313.9714.6434.15
合计2,312.062,842.821,823.642,123.7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123.74万元、1,823.64万元、2,842.82万元及2,312.0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9%、1.33%、1.63%及1.90%。2021年及2022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比升高,原因系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导致耗用的材料投入增加。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55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57.5438.3698.6630.33
减:利息收入180.78267.49294.70225.67
汇兑损益-649.98286.05396.77-206.95
手续费28.0740.6836.8344.72
合计-745.1497.59237.57-357.57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57.57万元、237.57万元、97.59万元及-745.14万元,主要由利息收入及支出、汇兑损益、手续费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呈一定幅度的波动,主要系部分境外业务收入导致的以外币结算的应收款项及外币持仓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汇兑损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6.80-972.98101.9864.17
合计-386.80-972.98101.9864.17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21年计提的坏账损失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另一方面由于个别供应商资金困难公司将对应的预付款项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5、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理财产品收益294.92604.011,143.401,212.27
期货收益--180.327.94
债券收益0.065.27-10.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15.00--
远期外汇收益--4.08--
合计294.99620.211,313.661,220.21

1-1-156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1,220.21万元、1,313.66万元、

620.21万元及294.99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的收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抵消汇率及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公司报告期内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在批准额度内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现金管理,其产生的收益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1%、0.96%、0.36%及0.24%,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造成的影响较小。

6、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合计分别为

386.36万元、-12.82万元、-23.29万元及5.58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9%、-0.01%、-0.01%及0.00%,金额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较小。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9414.5939.380.49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0.8717.538.66195.88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1.2210.876.08-
合计53.0342.9954.12196.38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96.38万元、54.12万元、42.99万元及

53.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5%、0.04%、0.02%及0.04%,主要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019年,公司其他收益金额较高,主要系获取“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发展奖励”、“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等政府补贴所致。

(2)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57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诉讼赔款收入18.59--196.93
废品处理2.391.021.02-
其他0.1-7.54-
合计21.081.028.56196.93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96.93万元、8.56万元、1.02万元及

21.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15%、0.01%、0.00%及0.02%,主要为废品处理、诉讼赔款收入等,金额较小。

(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55.0079.0064.0017.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4.260.999.136.37
其他0.01-2.560.03
合计69.2879.9975.6923.4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3.40万元、75.69万元、79.99万元及69.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2%、0.06%、0.05%及0.06%,主要系公司对外捐赠支出。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6.45万元、0.19万元、12.69万元及

0.74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所得,金额较小。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911.163,695.023,435.513,490.68
递延所得税费用10.50-32.6121.642.42
合计1,921.663,662.413,457.153,493.10

1-1-158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1.58%2.10%2.53%2.61%

(三)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工业彩涂铝51,409.2144.5188,329.3855.5266,102.9158.5770,740.6254.54
精整切割铝材17,494.1015.1433,723.9921.2023,860.1221.1426,783.4920.65
食品包装铝材42,337.9836.6533,339.7020.9620,565.6118.2229,516.3122.75
来料加工4,277.253.703,696.782.322,327.362.062,673.192.06
合计115,518.54100.00159,089.85100.00112,856.00100.00129,713.61100.00

对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之“(一)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之“1、主要产品构成及占比”。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00,592.8787.08136,944.3986.08102,934.6491.21121,035.9193.31
境外14,925.6712.9222,145.4613.929,921.368.798,677.696.69
合计115,518.54100.00159,089.85100.00112,856.00100.00129,713.61100.00

对公司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之“(一)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之“2、收入的地域构成及占比”。

3、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1-1-159

单位:万元、吨、元/吨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销量金额/销量增长量增长率金额/销量增长量增长率金额/销量
主营业务收入115,518.54159,089.8546,233.8440.97%112,856.00-16,857.60-13.00%129,713.61
建筑工业彩涂铝
销售收入51,409.2188,329.3822,226.4733.62%66,102.91-4,637.71-6.56%70,740.62
销量19,023.0636,310.282,884.158.63%33,426.13-2,133.96-6.00%35,560.09
销售单价27,024.6824,326.274,550.4523.01%19,775.82-117.44-0.59%19,893.26
精整切割铝材
销售收入17,494.1033,723.999,863.8741.34%23,860.12-2,923.37-10.91%26,783.49
销量7,521.1614,228.19771.615.73%13,456.58-3,305.83-19.72%16,762.41
销售单价23,259.8423,702.235,971.0533.68%17,731.191,752.8910.97%15,978.30
食品包装铝材
销售收入42,337.9833,339.7012,774.0962.11%20,565.61-8,950.70-30.32%29,516.31
销量14,824.0813,924.293,433.5432.73%10,490.75-4,465.98-29.86%14,956.73
销售单价28,560.2723,943.564,339.9922.14%19,603.57-130.90-0.66%19,734.47
来料加工
销售收入4,277.253,696.781,369.4258.84%2,327.36-345.83-12.94%2,673.19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9,713.61万元、112,856.00万元、159,089.85万元和115,518.54万元,2020年、2021年的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3.00%与40.97%。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下降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主营业务产品订单量减小所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上涨主要为订单量回升、产品单价受原材料价格上涨推动大幅提升所致。

报告期各期,建筑工业彩涂铝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0,740.62万元、66,102.91万元、88,329.38万元及51,409.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大。其产品销量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销量分别为35,560.09吨、33,426.13吨、36,310.28吨及19,023.06吨,2020年、2021年的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6.00%、8.63%,2022年受疫情影响销量略有下降。

报告期各期,精整切割铝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783.49万元、23,860.12万元、33,723.99万元及17,494.10万元。其产品单价呈持续上涨趋势,2020

1-1-160

年、2021年的同比涨幅分别为10.97%、33.68%,原因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原材料铝材价格上涨所致。

报告期各期,食品包装铝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9,516.31万元、20,565.61万元、33,339.70万元及42,337.98万元,产品销量分别为14,956.73吨、10,490.75吨、13,924.29吨及14,824.08吨。报告期内,食品包装铝材产品的销量波动幅度较大,2020年、2021年的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9.86%、32.73%,受疫情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

(四)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1、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工业彩涂铝43,764.5843.59%73,860.8254.56%55,689.1957.88%58,715.0653.61%
精整切割铝材16,133.8716.07%30,372.7022.44%20,840.7921.66%23,997.2021.91%
食品包装铝材37,666.6637.51%28,687.4221.19%17,883.1818.59%25,129.3622.95%
来料加工2,845.202.83%2,444.381.81%1,809.181.88%1,675.711.53%
合计100,410.31100.00%135,365.33100.00%96,222.34100.00%109,517.33100.00%

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工业彩涂铝
直接材料40,360.1792.22%68,962.2393.37%51,933.7093.26%55,167.2193.96%
直接人工797.971.82%1,213.161.64%1,041.111.87%997.461.70%
制造费用2,606.435.96%3,685.434.99%2,714.374.87%2,550.394.34%

1-1-16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43,764.58100.00%73,860.82100.00%55,689.19100.00%58,715.06100.00%
精整切割铝材
直接材料15,824.0998.08%28,307.0793.20%20,347.2897.63%23,631.1898.47%
直接人工74.570.46%131.240.43%131.520.63%125.340.52%
制造费用235.211.46%1,934.406.37%361.991.74%240.681.00%
合计16,133.87100.00%30,372.70100.00%20,840.79100.00%23,997.20100.00%
食品包装铝材
直接材料36,637.8297.27%27,807.1196.93%17,013.7995.14%24,148.5096.10%
直接人工234.780.62%183.870.64%186.111.04%244.030.97%
制造费用794.062.11%696.452.43%683.283.82%736.832.93%
合计37,666.66100.00%28,687.42100.00%17,883.18100.00%25,129.36100.00%
来料加工
直接材料1,735.7461.01%1,484.2760.72%1,022.2956.51%1,108.6266.16%
直接人工247.708.71%233.539.55%207.4911.47%152.899.12%
制造费用861.7630.29%726.5829.72%579.4132.03%414.2024.72%
合计2,845.20100.00%2,444.38100.00%1,809.18100.00%1,675.71100.00%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100,410.31-135,365.33-96,222.34-109,517.33-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业彩涂铝、精整切割铝材、食品包装铝材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均超过90%,是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来料加工产品的原材料铝材由客户提供、不计入成本,因此该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用占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结构较为稳定。

(五)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工业彩涂铝7,644.6350.60%14,468.5560.99%10,413.7262.61%12,025.5659.54%
精整切割铝材1,360.239.00%3,351.2914.13%3,019.3218.15%2,786.2913.80%

1-1-162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食品包装铝材4,671.3230.92%4,652.2819.61%2,682.4416.13%4,386.9521.72%
来料加工1,432.059.48%1,252.405.28%518.183.12%997.484.94%
合计15,108.23100.00%23,724.52100.00%16,633.66100.00%20,196.2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分别为20,196.28万元、16,633.66万元、23,724.52万元及15,108.23万元,建筑工业彩涂铝、精整切割铝材、食品包装铝材为毛利的主要来源,合计占比均在90%以上。

2、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建筑工业彩涂铝14.87%16.38%15.75%17.00%
精整切割铝材7.78%9.94%12.65%10.40%
食品包装铝材11.03%13.95%13.04%14.86%
来料加工33.48%33.88%22.26%37.31%
主营业务毛利率13.08%14.91%14.74%15.57%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57%、14.74%、14.91%及

13.08%,主要产品建筑工业彩涂铝、精整切割铝材、食品包装铝材的毛利率均较为稳定,波动幅度较小。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建筑工业彩涂铝、精整切割铝材、食品包装铝材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其产品销售单价、单位产品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金额变动额变动率金额变动额变动率金额
建筑工业彩涂铝
销售单价2.702.430.4623.01%1.98-0.01-0.59%1.99
单位成本2.302.030.3722.10%1.670.010.90%1.65
其中:材料成本2.121.900.3522.24%1.550.000.15%1.55
毛利率14.87%16.38%0.63%-15.75%-1.25%-17.00%

1-1-16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金额变动额变动率金额变动额变动率金额
精整切割铝材
销售单价2.332.370.6033.68%1.770.1810.97%1.60
单位成本2.152.130.5937.83%1.550.128.18%1.43
其中:材料成本2.101.990.4831.58%1.510.107.26%1.41
毛利率7.78%9.94%-2.72%-12.65%2.25%-10.40%
食品包装铝材
销售单价2.862.390.4322.14%1.96-0.01-0.66%1.97
单位成本2.542.060.3620.86%1.700.021.46%1.68
其中:材料成本2.472.000.3823.14%1.620.010.45%1.61
毛利率11.03%13.95%0.91%-13.04%-1.82%-14.86%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由于公司采取的是 “订单日当日或前一段时间上海长江有色铝锭现货均价+加工费”的产品定价方式,且原材料铝材成本占据产品成本的比例较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材料成本的变动幅度基本一致。报告期内,上海长江有色铝锭现货价格走势如下:

图:上海长江有色铝锭现货价格变动趋势(元/吨)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

(1)建筑工业彩涂铝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较小,因此材料成本及销售单价变动不大,单位材料成本增长0.15%,销售单价下降0.59%;在疫情影响下,公司2020年订单量下降、生产量相应减少,生产效

1-1-164

率、产能利用率降低导致单位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略有上涨,此外,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运费计入成本核算,使得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增长

0.90%。因此,公司2020年该产品毛利率下降了1.25个百分点。

2021年,受铝锭价格持续上涨推动,公司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的销售单价持续提升。公司基于对原材料价格走势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判断,预先增加了原材料的备货量,因此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的材料成本及单位成本涨幅略低于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增长了22.10%,销售单价增长了23.01%,使得该产品毛利率小幅上升了0.63个百分点。

(2)精整切割铝材

2019年至2022年9月,公司精整切割铝材产品的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影响毛利率有所波动。其毛利率水平较公司另外两大主要产品建筑工业彩涂铝产品和食品包装铝材的毛利率要低,原因主要系精整切割铝材相比之下工艺相对简单,因此加工费水平相比较低所致。

(3)食品包装铝材

2019年至2020年,公司食品包装铝材产品与建筑工业彩涂铝材的变动趋势相近,影响因素也基本一致。

2021年,公司食品包装铝材产品销量大幅增加、生产量增加,规模效应导致单位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下降,因此产品单位成本涨幅低于材料成本涨幅:材料成本增加了23.14%,同时单位成本增加20.86%。鉴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基于原材料铝材价格变动而变动,2021年食品包装铝材销售单价涨幅高于单位成本的涨幅,达到22.14%,毛利率因而提升了0.91个百分点。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毛利率主营产品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603876.SH鼎胜新材-10.92%8.38%10.64%铝板、带、箔及涂层材等
002846.SZ英联股份-14.29%21.16%22.45%易开盖

1-1-165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毛利率主营产品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601677.SH明泰铝业-12.94%11.60%11.52%铝板带箔
002787.SZ华源控股-14.45%18.59%20.60%化工罐等
002652.SZ扬子新材-6.18%13.47%8.11%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及其基板
002988.SZ豪美新材-12.05%14.82%16.74%铝合金型材和系统门窗
300986.SZ志特新材-33.09%43.26%48.25%建筑铝模系统
平均值-14.85%18.75%19.76%-
603937.SH丽岛新材13.08%14.91%14.74%15.57%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季报未披露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原因系可比企业中,志特新材专注于铝行业下游建筑模板应用细分领域,工艺难度较大、毛利率较高所致。上述企业中,鼎胜新材、扬子新材的主要产品为板材产品,毛利率水平较低;英联股份、华源控股、志特新材等专注铝行业下游制品的细分领域,毛利率水平较高;明泰铝业、豪美新材毛利率与发行人处同一水平。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5211.70-8.9510.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1.8132.1248.04196.3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94.99604.011,143.401,212.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0213.267.9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85.2041.23205.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93-77.98-58.00179.90

1-1-166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2225.876.08-
小计301.65602.121,385.061,812.2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74.43144.88324.86396.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27.22457.241,060.201,415.4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415.40万元、1,060.20万元、

457.24万元及227.22万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12.24%、9.24%、3.46%及

2.74%。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政府补助等。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大幅下降导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大幅减少,系公司加大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的投入、减少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份额所致。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53.74-1,715.6613,616.4914,893.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055.20127,103.9898,336.9991,711.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801.46128,819.6484,720.5076,817.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06.469,857.794,351.31-4,568.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97.7053,363.5268,588.1653,280.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704.1643,505.7364,236.8557,84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6.39-11,485.80-2,148.71-1,300.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88.601,000.004,500.00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34.9912,485.806,648.713,100.1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11.28-286.05-396.77206.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187.84-3,629.7315,422.329,232.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16.0337,703.8741,333.6025,911.27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1-1-16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6,561.88113,239.0884,036.0781,626.50
收到的税费返还972.381,882.59877.82398.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20.9311,982.3113,423.109,68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055.20127,103.9898,336.9991,711.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606.87106,933.9357,710.0752,180.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18.094,596.933,965.874,183.86
支付的各项税费3,394.334,974.104,321.165,976.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82.1712,314.6818,723.4014,477.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801.46128,819.6484,720.5076,817.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53.74-1,715.6613,616.4914,893.2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93.24万元、13,616.49万元、-1,715.66万元和8,253.74万元。

2021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原因主要系:1、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系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购买同样数量的原材料所支付的现金较往年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产品销量提升带动原材料使用量与储备需求量增加使得采购量也有所增加,使得2021年度相较2020年度存货增加了11,571.52万元;2、此外,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2021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了5,504.80万元。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4.99620.211,313.661,220.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118.455.0422.0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0052,724.8567,269.4652,037.90

1-1-168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97.7053,363.5268,588.1653,280.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704.163,962.694,143.679,836.29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00.0039,543.0460,093.1848,011.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704.1643,505.7364,236.8557,848.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06.469,857.794,351.31-4,568.0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68.05万元、4,351.31万元、9,857.79万元及-31,406.46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9,836.29万元、4,143.67万元、3,962.69万元及14,704.16万元,系公司对募投产线建设项目、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的持续建设性投入所致。公司支付与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与赎回理财产品所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低、收益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88.601,000.004,000.001,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88.601,000.004,500.001,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2,000.003,000.00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33.2610,482.833,648.711,700.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32.97-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34.9912,485.806,648.713,100.15

1-1-169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6.39-11,485.80-2,148.71-1,300.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0.15万元、-2,148.71万元、-11,485.80万元及-2,046.39万元。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及股利分配。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当年股利分配增多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704.163,962.694,143.679,836.29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扩大产能与经营规模、增加对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9,836.29万元、4,143.67万元、3,962.69万元及14,704.16万元,主要用于“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

(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支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十、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

(三)其他或有事项

1-1-17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事处发来的《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主要内容涉及厂房的征收拆迁,根据常州市“532”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任务,公司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已纳入征收范围,即将被实施征收。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标的资产的协商总价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结合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经双方协商并增加相关搬迁奖励费等项目,确定本次拆迁补偿金额为396,661,515元。

本次征收拆迁涉及的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为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住所,该厂区生产经营拟逐步搬迁至位于常州市新龙路127号(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的厂区内,该厂区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后续会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上述涉及公司拆迁等各项工作,确保拆迁期间,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此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施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宽和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也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1-171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有所增长,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逐步建成、释放,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蔡征国先生,蔡征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73.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8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征国先生和蔡红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13,173.5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3.07%。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并完全转股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172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

二、相关主体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蔡征国先生,蔡征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73.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8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征国先生和蔡红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13,173.5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63.07%。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1-17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丽岛新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丽岛新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丽岛新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丽岛新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丽岛新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丽岛新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丽岛新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丽岛新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同业竞争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征国先生和蔡红女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用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目前前述承诺正在履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1-174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蔡征国先生,蔡征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73.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8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征国先生和蔡红女士,两人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13,173.5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63.0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常州市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蔡征国持股100.00%的股权

(三)持股5%以上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肇庆丽岛丽岛新材之全资子公司
安徽丽岛丽岛新材之全资子公司

(五)参股公司

公司的参股公司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哈尔滨东轻丽岛新材持股1.08%
北京绿建丽岛新材持股7.0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1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七)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八)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上述所有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和间接控制的、有重大影响的,或者由该等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前述关联方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当认定的其他关联方,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常州红土蔡征国担任董事的公司
昆山红土蔡征国担任董事的公司
常州连山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总监金娜艳持股50%并担任监事,其配偶持股50%,两人共同控制的公司

(九)报告期内历史关联方

除前述关联方以外,公司的报告期内历史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历史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1莫朝阳公司原董事,2020年4月因个人原因离任
2查建伟公司原董事,2021年2月因任期届满离任
3朱旗公司原独立董事,2021年2月因任期届满离任
4王大庆公司原监事会主席,2021年2月因任期届满离任
5刘慧忠公司原监事,2021年2月因任期届满离任
6褚丹峰公司原监事,2021年12月因个人原因离任
7张金公司原董事,2022年12月因个人原因离任

六、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1-176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37.74500.40378.56387.76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

对于正常的、有利于业务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有关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

1-1-177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关联方或受该关联方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上述第(二)项所述担保事项涉及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1-1-178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三)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以及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其中,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以其累计数计算交易金额。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七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三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179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关联交易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对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四)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1-1-180

……”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在本人合法持有丽岛新材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丽岛新材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丽岛新材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承诺人不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制定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关联方回避制度。公司有效地执行了上述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181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属区域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安徽省蚌埠市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83,810.0030,000.00
合计83,810.003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

实施主体: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总投资额:83,810.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铸轧车间、冷轧车间和铝箔车间,达产后将新增年产能电池箔(光箔)40,201吨和铝带材40,000吨。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1-1-182

(二)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额83,81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7,942.00万元,设备投资45,200.00万元,安装工程费1,3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329.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038.0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0,00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对应的产品销售价格参照国内外市场目前同类产品实际售价并相应考虑价格变化趋势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

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估算;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其他材料根据工艺消耗定额及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估算;生产所需燃料及动力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

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本项目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按增值税额的12%计算;本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经估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03,083.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3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5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四)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1-1-183

本项目与“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进行联合备案,已取得《五河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207-340322-04-01-783839);本项目已取得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关于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五环许[2022]49号);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发改许可[2022]154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相应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一)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全球能源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全球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应的“碳中和”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全球“碳中和”的时代大背景下,全球能源结构将深度调整。

一方面为应对全球能源短缺和环保危机等问题,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各国政府先后出台推进汽车电动化的时间表,并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各大国际整车企业亦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我国则将新能源汽车视作推动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实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弯道超车的历史性机遇,并给予了大力扶持。

另一方面,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下,国家迎来能源转型的高峰期,储能可以有效缓解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保障电网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对储能行业支持力度的提升以及清洁能源装机量的快速增长,发电侧、电网侧以及用户侧储能需求迎来爆发式增长,储能行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二)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1-1-184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多项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绿色发展政策,推动产业高速健康发展。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调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指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 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扩张,电池需求持续增长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锂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0年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36.70万辆,2021年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52.10万辆,同比增长158.00%;2022年1-7月,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19.40万辆,已接近2021年全年数量。与此同时,2022年1-7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为253.70GWh,同比增长

175.60%;预计2025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135.4GWh,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873.6GWh。

受益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将进入快速成长期,动力电池铝箔需求旺盛。电池铝箔作为锂电池正极集流体的重要材料,需求受动力电池驱动,市场前景广阔。

2、全球能源结构加速向新能源转变,带来储能电池的广阔市场需求

2021年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

1-1-185

意见》,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首次明确了多项具体举措,将加速推进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随着全球及中国加速向新能源经济转变,主要国家在储能领域全面发力,将带来储能电池市场高速发展的格局。根据德邦证券的预测,到2025年,全球电力系统锂电池储能新增装机有望达到

178.4GWh

,中国电力系统锂电池储能新增装机有望达到

64.1Gwh

。因此,储能电池市场的发展,同样为电池铝箔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将在现有产业链的基础上,拓宽和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本次募投项目一方面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新增了电池箔(光箔)生产线,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向上游延伸了产业链,新增的铝带材生产线可以为公司目前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提供铝材原材料,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4、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综合竞争力

随着铝产品应用的不断扩张以及新能源市场的快速发展,电池铝箔需求量不断上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以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同时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与地方的产业政策导向

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调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1-1-18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产品可应用于下游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领域以及储能领域,符合“十四五”规划的鼓励方向。2021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30年)》,支持合肥市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计划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70%以上。动力电池方面,2025年规划将达到120GWh年产能,同时整包成组效率不低于70%,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配套产业链全面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电池箔(光箔)产品预计将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符合国家与地方的产业政策导向,拥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2、丰富的客户资源,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以优质产品服务优质客户,主要客户均为各领域知名企业,并与主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依靠在产品质量上创造的良好口碑,公司在行业内已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

本项目拟建于安徽省蚌埠市,位于中国发展潜力巨大的长三角地区,也是中国加工制造业较发达的地区,交通便利,利于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公司稳定的客户群基础与丰富的客户资源为公司进一步拓宽和延伸产品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技术与人才储备

公司在铝加工行业深耕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新产品在工艺上与现有产品有相似之处,公司积累的多年经验有助于公司在该行业领域快速掌握相关工艺。

1-1-187

公司已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行业进行了一定的人才储备,并将持续吸引具备相关生产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公司还将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重点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满足募投项目对于相关人员的需要。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施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有利于公司拓宽和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也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有所增长,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逐步建成、释放,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1-1-188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2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89,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89,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注1]2022年6月30日余额[注2]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40604010010008850519,583.07987.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110504911900003140910,000.001,886.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6056891932,800.001,189.6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131500000011860961,200.001,161.2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1154100000005809-2,233.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1001210000001208-49.9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52227084276710,000.00-已销户
合 计——43,583.077,508.43——

1-1-189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583.07万元的差异,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万元。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508.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508.43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表所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244.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696.20 2018年:5,484.61 2019年:7,854.06 2020年:3,964.61 2021年:3,792.31 2022年1-6月:2,452.7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截止日项目完工进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的金额差异
1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38,000.0038,000.0024,079.2638,000.0038,000.0024,079.26-13,920.7463.37%
2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2,800.002,800.00-2,800.002,800.00--2,800.00-
3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1,200.001,200.00165.231,200.001,200.00165.23-1,034.7713.77%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91

项目
合 计42,000.0042,000.0024,244.4942,000.0042,000.0024,244.49-17,755.5157.72%

1-1-192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本次变更仅涉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推进造成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年度,公司除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公司拟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方式新建、改建变更为新建,涉及面积由48,000平方米变更为82,000平方米;拟将“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拟将“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涉及面积由新建四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变更为新建5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计划投资金额仍为42,000.00万元。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0年11月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金额仍为42,000.00万元。

以上募投调整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实施地点变更涉及面积变更延期

1-1-193

投资项目原实施方式变更后实施方式原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原涉及面积变更后涉及面积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新建、改建新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48,000平方米82,000平方米2020年11月2022年12月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新建4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新建5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2020年11月2022年12月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2020年11月2022年12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合理性

(1)针对“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改造原有厂区将涉及拆除、改建、停产等方面,成本较高,新建可以避免改造厂房对现有生产线的影响,减少产能损失等影响,同时还可以优化厂区布局;扩大厂房面积可以使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有所提升,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实施地点更贴近于公司本部,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

(2)针对“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和“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科研场地有利于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保障企业工艺技术的提高;同时,增加新的生产基地内的网络信息化建设,也为公司现代化生产创造条件。

1-1-194

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变化而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916.7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3030001号)。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15,0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收益 起止日期预期年化 收益率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1/8/2- 2022/7/291.56%或6.14%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1/8/2- 2022/7/291.56%或5.94%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2/1/24-2022/7/291.56%或5.94%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2/1/24-2022/7/291.56%或5.74%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2/1/24-2022/10/311.56%或5.94%

1-1-195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闸支行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2/1/24-2022/10/311.56%或5.74%
合 计--15,000.00--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1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注1]未完成建设未做承诺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2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注2]未完成建设未做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注2]未完成建设未做承诺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注1:该项目建设期变更后延长25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设备已陆续结转固定资产投入生产,但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因此未计算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注2:该等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情况的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1-1-196

(九)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2年9月2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53号),认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197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蔡征国蔡 红陈 波
阮广学朱满昌徐红光
黄华庆郭 魂崔 萍
全体监事签名:
田华军嵇庆静张 军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蔡征国金娜艳阮广学
陈 波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9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蔡征国
实际控制人:
蔡征国蔡 红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9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李 优
保荐代表人:
邱刘振邓 超
法定代表人: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名:
王 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签字律师:
胡 琪董一平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0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越豪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长元陈振伟
汤 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月 日

1-1-204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评级人员:
刘惠琼蒋 晗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05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持续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的监督,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注重使用效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拓宽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优化项目管理,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力争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市场培育和客户开发,以建立稳定的客户群来保障市场,项目建成后全力以赴抓紧做好运营管理,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和

1-1-206

深化质量管控、倾心专注做好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尽快实现产品布局完善和品牌影响力的快速扩大。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1-207

5、本人承诺在推动公司后续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征国、实际控制人蔡红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1-20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1-1-209

第十节 备查文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