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122号)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反馈以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二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