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诚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2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9-101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董事会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集团”)之参股公司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云矿业”)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关于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等进行了清晰阐述,该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等进行了清晰阐述,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首云矿业2020年拟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等进行了阐述,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首云矿业之间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9年 预计金额2019年 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首云矿业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89,776,154.02元无较大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首云矿业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3%89,776,154.02元不超过3%无较大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首云矿业成立于1971年1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周庆忠,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经营范围为:采掘铁矿石、加工铁精粉、机械零配件;普通货运;修理机械设备;家电修理;销售五金、百货、铁精粉、建筑材料;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起重机设备及塔吊);技术咨询。

北京檀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为首云矿业的控股股东,持有首云矿业66.00%的股份;金诚信集团为首云矿业的参股股东,持有首云矿业27.41%的股份。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首云矿业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的矿山工程建设及采矿运营管理项目;2020年度拟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二)定价政策和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3、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4、具体价格:由公司与首云矿业根据2019年的合同价格,结合市场情况,

就每一具体业务协商确定单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首云矿业的业务合作始于2005年5月,公司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开始承接首云矿业的矿山工程建设业务,自2007年开始承接首云矿业的采矿运营管理业务。2009年5月,金诚信集团入股首云矿业并持有27.41%的股份。目前,首云矿业的大部分矿山工程建设业务和全部采矿运营管理业务由公司负责,矿山工程建设业务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进度执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根据年底双方确定的次年生产计划和任务来执行。公司2020年与首云矿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