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华集团”)股东杭州辽通鼎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通鼎能”)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261,300股(转增股本前),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522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019年6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00,000,000股。辽通鼎能所持公司股份从27,261,300股变为38,165,8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522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8月3日收到辽通鼎能发来的《关于减持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展的通知》,截至2019年8月3日,辽通鼎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辽通鼎能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减持计划,辽通鼎能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因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故需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数量为:
不超过7,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余减持计划内容不变。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杭州辽通鼎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38,165,820 | 5.45226% | IPO前取得:27,261,3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904,520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2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00,000,000股。辽通鼎能因公司转增股本,持有的股份数量从27,261,300股增加到38,165,820股,增加了10,904,52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根据减持计划,辽通鼎能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因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故需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7,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余减持计划内容不变。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辽通鼎能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辽通鼎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前述股东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