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泉峰汽车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本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9年4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7号)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并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0,000万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万股。
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7名,分别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杭州兴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兴富”)、金华扬航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扬航”)、苏州盛泉海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盛泉”)、南京江宁开发区锋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锋霖创业”)、杭州梦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梦飞”)、南京拉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拉森”)。该部
分限售股共计31,440,000股,将于2020年5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祥禾涌安承诺: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企业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南京拉森、杭州兴富、金华扬航、苏州盛泉、锋霖创业、梦飞投资承诺: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44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祥禾涌安 | 13,999,999.00 | 7.00 | 13,999,999.00 | - |
2 | 杭州兴富 | 6,400,000.00 | 3.20 | 6,400,000.00 | - |
3 | 金华扬航 | 2,666,667.00 | 1.33 | 2,666,667.00 | - |
4 | 苏州盛泉 | 2,666,667.00 | 1.33 | 2,666,667.00 | - |
5 | 锋霖创业 | 2,666,667.00 | 1.33 | 2,666,667.00 | - |
6 | 杭州梦飞 | 1,600,000.00 | 0.80 | 1,600,000.00 | - |
7 | 南京拉森 | 1,440,000.00 | 0.72 | 1,440,000.00 | - |
合计 | 31,440,000.00 | 15.71 | 31,440,000.00 | - |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78,000,000 | -31,440,000 | 46,560,000 |
2、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72,000,000 | - | 72,000,00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50,000,000 | -31,440,000 | 118,56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50,000,000 | 31,440,000 | 81,44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50,000,000 | 31,440,000 | 81,440,000 | |
股份总额 | - | 200,000,000 | - | 200,000,000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泉峰汽车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