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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南京二〇二〇年 六月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14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8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9

7、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20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1

9、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10、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3

11、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4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5四、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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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泉峰汽车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其他人员会议议程:

一、 签到时间:13:30-14:00,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代表。

四、 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 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 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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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 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八、 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九、 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十、 计票、监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十一、 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 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情况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 签署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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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0年4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5)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由大会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进行,每一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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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做弃权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二项议案,第8、9、10、11、1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十、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会议议案一: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1、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45,243.58万元,主要用于“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对自动变速箱阀体部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零部件进行产业化。截至2019年底,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并完成不动产产权证的变更登记。该项目已经可以实现年产120万套自动变速箱类零部件产能和30万套新能源汽车类零部件产能。目前尚有部分工程和设备的尾款待支付,公司拟打算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完成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的顺利交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三个委员会委员均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多数。同时,上述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3、风险控制方面

2019年,公司重点关注采购、销售业务、存货、资金管理、安全生产等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风险,对尚未完善的地方进行分析、整改,形成了比较规范的

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信息的真实完整。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

4、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公司上市后,及时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相应职责。依靠标准化管理及专业化的管理优势,营造了企业蓬勃向上、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

5、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非常重视信息披露的工作,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作为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公平、公开的进行信息披露的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公司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已经制定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新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等,共同构成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石。

同时公司根据新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开展保密工作,并及时向上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告期内不存在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及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2019年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全年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第一届董事会召开5次,第二届董事会召开2次。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形成决议,会议期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均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出席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闭会期间,公司董事仍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献计献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度,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参加各种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通过对生产基地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经营层汇报的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从各自专业角度为公司有关工作提出思路和合理化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对公司审计报告、董事会换届、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与分析,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六、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始终坚持以“打造世界级的制造能力,布局全球顶级汽车产业链”为自身的发展目标。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抓住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机遇,在拓展现有业务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逐步优化产品结构,发展成为以技术领先为核心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完成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如下规划和部署:

1、发挥客户资源与技术的优势,在稳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将业务从单一的零部件业务逐步拓展到组件业务,在2020年为大陆集团电子刹车系统配套的组件项目将实现量产,进一步拓展组件业务的规模。

2、得益于公司技术优势及早期布局,2019年公司新能源业务进一步取得了

29.33%的大幅增长,在夯实现有新能源业务规模的基础上,抓住欧洲新能源市场长期增长的契机,加大在欧洲市场的业务拓展。

3、加大前沿技术研究的投入,重点加大在汽车电动化以及以自动驾驶为代表的智能化方面的技术研究。

4、加快并拓宽技术研究的应用,抓住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变革的契机,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重点拓展智能驾驶相关业务,包含传感识别零部件,以及大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散热组件等产品,并进一步拓展防务领域的业务。

以上为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二: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刘义先生、陈万翔先生、王学宝先生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刘义先生担任

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敏达先生、卢小兵先生作为股东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学宝先生一起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共同履职。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等11项议案。

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项议案。

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等3项议案。2019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2019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行程过程,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董事会审议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1、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良好;2、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运作规范、决策合理;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2019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和监督。认为:1、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3、财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2、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3、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19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未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进行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的转让业务,该业务可以实现提前收款,加快资金回笼,有效规避信用风险,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获得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扩大经营的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运转中严格把关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020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持续加强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三: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四: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相关数据,现将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同比增长 增长率1 营业收入125,052 120,227 4,825 4.01%2 营业成本93,628 90,920 2,708 2.98%3 销售费用3,816 3,155 661 20.96%4 管理费用7,493 4,735 2,758 58.25%5 研发费用7,954 8,236 -282 -3.43%6 财务费用3,010 3,008 2 0.08%7 营业利润9,173 9,675 -502 -5.19%8 利润总额9,244 9,829 -585 -5.95%9 净利润8,589 9,163 -574 -6.27%

2、同期数据对比及分析

(1)2019年受累汽车行业下行和家电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呈现放缓趋势,2019年同比上升4.01%;同时由于报告期内员工费用、折旧费、运费以及上市相关费用增长较多,造成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增幅较大,导致本期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较同期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具体比例参照上表。

(2)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增长20.96%,主要系运输费用增长所致。2019年度运输费用相比2018年度增幅较大,除销售额增长带来的运输量增加以外,另一个主要原因系销售结构变化带来的远途运输量增加导致。

(3)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长58.25%,主要原因系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

旧及上市相关费用增加导致。

二、 公司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状况如下(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差异 差异率1 流动资产 106,354 83,028 23,326 28.09%2 固定资产 90,888 85,613 5,275 6.16%3 资产总额 211,839 189,432 22,408 11.83%4 流动负债 45,821 65,086 -19,265 -29.60%5 负债总额 65,374 96,785 -31,411 -32.45%6 股东权益 146,465 92,647 53,819 58.09%

同期数据对比及分析

(1)流动资产较上年度增长28.09%,主要原因系2019年5月上市募集资金导致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固定资产较上年增长6.16%,主要原因系2019年度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3)资产总额较上年度增长11.83%,综合(1)和(2)提及的原因所致。

(4)流动负债/负债总额较上年度分别下降29.60%和32.45%,主要原因系提前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和长期贷款所致。

(5)股东权益较上年度增长58.09%,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5月上市募集资金和未分配利润的积累所致。

2、现金流量情况(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同比增长 增长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48.68

1,895.30

26,653.38

1406.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24.86

-35,636.44

11,411.58

-3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4.37

34,522.94

-31,998.57

-92.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6,859.62

801.68

6,057.94

755.6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84.54

11,424.92

6,859.62

60.04%

(1)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2018年度大幅上升,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大幅减少。

(2)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3)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019年度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差异额1 资产负债率 30.86% 51.09% -20.23%2 流动比率 2.32 1.28 104.00%3 速动比率 1.75 0.8 96.00%4 毛利率 25.13% 24.28% 0.85%5 净利润率 6.87% 7.62% -0.75%6 每股收益(元) 0.47 0.61 -22.43%

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系2019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银行借款规模大幅下降所致,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合理。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的水平反映了公司偿债能力较好,公司毛利率随着产品结构的变化,在逐步改善。综上所述,在过去的一年中,尽管受整个汽车行业下行的大环境不利影响,但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的业绩仍然维持了的增长,达成年初设定的经营目标。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五: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995,927.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9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17)。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六: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实现预计产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七: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八: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新《证券法》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全文。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九: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上市后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随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以及《上市后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十一: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上市公司”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会议议案十二: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听取报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泉峰汽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吕伟先生、冯辕先生、张逸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吕伟先生作为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学博士,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三个委员会委员均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多数。同时,上述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吕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2000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1年5月至2002年7月任百胜餐饮有限公司运营部职员;2008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南京大学会

计系会计学讲师;2012年12月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副教授;2015年2月至今任南京富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独立董事。张逸民先生,香港居民,拥有香港、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5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9年11月至1991年6月任加拿大UBC工商管理博士后研究员;1991年7月至1997年6月任加拿大UNB工商管理助理教授;1997年7月至2004年8月任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副教授;2004年9月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教授;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独立董事。

冯辕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9月至1994年8月任南京日报社政法文教处、金陵晚报社社会新闻部记者、编辑;1994年9月至2012年3月任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2012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9月至今任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原力动画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泉峰汽车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投资、人事任免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高管层对年度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二)出席会议情况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3项议案。独立董事出席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张逸民 2 2吕 伟 2 2冯 辕 2 1

注:冯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提前向大会履行了请假手续。

2、董事会出席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55项议案。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加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决议表决结果

张逸民 7 7 0 0 否 同意吕 伟 7 7 0 0 否 同意冯 辕 7 7 0 0 否 同意注:“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有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提前给我们进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

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时提前通知我们并同时提交相关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公

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包括募投项目的推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以及薪酬情况

2019年度,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续聘邓凌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张林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刘志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我们对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依据上市前实行的《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作出的承诺进行了梳理,承诺均已及时履行。在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我们仔细审阅了会议材料以及披露的公告,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2份定期报告和30份临时公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伟、冯辕、张逸民2020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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