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1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9,040股。同时,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99114元/股调整为7.91614元/股。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业绩目标未全部达成,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62,528股,回购价格调整为7.916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