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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 71,606万元竞得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35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20年9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现已收到子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的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05-2020-000004。

一、合同主要内容

1、 出让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 受让方: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

3、 出让宗地编号:440105001003GB00256

4、 出让宗地坐落位置: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35地块

5、 出让宗地面积:5770平方米

6、 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558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

面积≤42121平方米,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462平方米

7、 出让宗地用途:商务设施用地(B2)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

8、 土地出让年限:40年

9、 出让价款:人民币 716,060,000元

二、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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