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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经全体董事同意,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认为当下开展募投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尚不成熟,需进一步夯实项目基础,因此,出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过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承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议案》鉴于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将一并予以终止,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承立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7)。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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