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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与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留存未分

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具备合理性。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内容,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恒润环锻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尚处于初创期,公司为恒润传动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鲁晓冬 仇如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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