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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江阴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就我们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鲁晓冬、李国华、仇如愚三人组成,其中鲁晓冬、仇如愚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鲁晓冬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2022年2月24日1、审议通过《2021年审计工作总结》。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2022年3月18日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无锡恒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审议通过》。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15日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2022年6月22日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17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2022年9月15日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博厚明久(衢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项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1日1、审议通过《审计部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立信从聘任以来始终恪尽职守,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5、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公司审计过程中,我们发挥监督职责,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要求进行了项目列报。

同时我们认为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最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六)审议关联交易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博厚明久(衢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 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 委员:

鲁晓冬 李国华

委员:

仇如愚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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