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宠物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于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的要求,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及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后表述如下: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生产、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章程原条款内容 | 章程修改后条款内容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电子产品、机械成套、金属材料、计算机软硬件、高新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加工、生产;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卫生材料及敷料、塑料制品、金属管的制造、销售,生产、销售一次性输血、输液器具、一次性注射器械,销售一次性使用血管内导管,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生产、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麻醉用导管;进出口(外经贸委批准范围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