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或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 |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提前书面通知的要求。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