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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就麦迪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3,4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637,311.54元(公司本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379,576.31元,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1,257,735.2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165.26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37,282.6035,249.297,324.377,324.37
2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3,724.2422,430.38198.59198.59
3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12,858.2912,905.7112,905.71
合计74,606.8470,537.9620,428.6720,428.67

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5,293.78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的余额为26,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度需要该部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项安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洪志强 肖晨荣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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