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8
四、 附录..................................................................... 19
2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2,282,406,063.36 21,899,138,540.63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106,181,298.81 12,178,275,528.67 7.62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08,261,613.41 1,100,412,457.06 64.33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5,212,533,693.07 3,993,691,384.56 30.52
3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 1,465,109,883.31 902,362,920.28 62.3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84,707,183.79 809,335,358.83 34.0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1.63 7.65 增加 3.98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886 0.1778 62.3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0.2137 0.1594 34.07
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881,980.21 -32,025,406.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16,820,441.45 28,235,261.35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219,854.89 1,219,854.8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18,796,552.71 63,125,125.64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 68,732,119.24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693,033.99 -6,131,148.45
收入和支出
处置股权投资收益 33,952,165.28 315,541,825.14
所得税影响额 325,433.27 -56,931,961.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428.95 -1,362,970.67
合计 86,259,964.87 380,402,699.52
4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2,09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股份状态 数量
洛阳矿业集团有 0 1,776,593,475 35 1,776,593,475 0 国有法人
无
限公司
鸿商产业控股集 0 1,726,706,322 34.02 0 196,73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质押
团有限公司
HKSCC NOMINEES 1,267,000 1,280,484,980 25.23 0 未知
未知
LIMITED
全国社会保障基 0 20,000,000 0.39 20,000,000 0 国有法人
金理事会转持三 无
户
上海跃凌投资管 -1,000,000 14,336,951 0.28 0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无
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3,994,716 5,924,918 0.12 0 0 未知
份有限公司-博
时裕富沪深 300 无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CHAU WING +KWOK 0 4,100,000 0.08 0 未知
未知
IRENE YUE KIT
5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国社保基金四 2,823,664 3,058,664 0.06 0 0 未知
无
一二组合
谭卫东 470,000 2,703,537 0.0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 2,700,763 2,700,763 0.05 0 0 未知
易信托有限公司
-安进 13 期壹心 无
1 号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26,706,322 人民币普通股 1,726,706,32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280,484,980 境外上市外资股 1,280,484,980
上海跃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336,951 人民币普通股 14,336,9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 5,924,918 5,924,918
人民币普通股
裕富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HAU WING + KWOK IRENE YUE KIT 4,1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4,1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3,058,664 人民币普通股 3,058,664
谭卫东 2,703,537 人民币普通股 2,703,53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700,763 2,700,763
安进 13 期壹心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人民币普通股
金信托计划
上海京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2,200,426 2,200,426
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6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鸿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101,000,000 股,登记在
明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
7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货币资金 3,682,230,836.18 1,882,647,897.27 95.59
应收股利 61,226,476.23 - 100.00
应收利息 39,935,068.51 452,860.33 8,718.41
存货 441,284,069.24 820,996,265.56 -4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098,422.25 140,019,796.25 52.91
短期借款 - 224,344,311.98 -1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476,017,394.00 357,251,970.00 33.24
应付票据 91,140,400.00 27,910,000.00 226.55
预收账款 40,636,610.55 61,827,310.76 -34.27
应交税费 190,653,533.50 -63,559,475.84 -399.96
应付利息 20,006,064.87 55,733,935.24 -64.10
应付股利 27,885,796.67 57,085,715.06 -51.15
其他应付款 272,954,867.43 568,214,130.26 -51.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8,880,653.38 390,708,567.70 37.92
专项储备 277,353,365.07 199,586,093.33 38.9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4,663,367.90 -51,029,120.69 -187.53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及收到处置子公司处置款所致;
(2)应收股利增加主要原因是应收已出售子公司的股利所致;
(3)应收利息增加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存货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存货管理力度,减少库存,提高存货周转率及抓住
市场机遇,销量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 Northparkes 铜金矿 80%权益(NPM)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所致;
(6)短期借款减少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黄金租赁业务规模较期初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了票据付款比例所致;
(9)预收账款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0)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 NPM 计提尚未交纳的所得税所致;
(11)应付利息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12)应付股利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8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3)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原因是支付 NPM 收购相关交易费用及处置子公司报表合并范
围减少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原因是 NPM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专项储备增加主要原因是维简费结余增加所致;
(1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境外公司报表折成人民币产生的报表折
算差异。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增减率(%)
营业收入 5,212,533,693.07 3,993,691,384.56 30.52
销售费用 73,646,967.26 14,305,457.22 414.82
财务费用 76,910,321.69 20,702,584.75 271.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284,890.00 -824,638.83 -740.87
投资收益 455,850,771.39 213,501,701.79 113.51
营业外收入 49,395,323.27 8,196,043.54 502.67
营业外支出 58,096,761.82 2,021,823.65 2,773.48
所得税费用 323,754,723.81 137,035,468.54 136.26
净利润 1,445,954,219.25 832,706,167.38 73.65
少数股东损益 -19,155,664.06 -69,656,752.90 -72.50
(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同期新增 NPM 销售业务及境内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
致;
(2)销售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同期新增 NPM 产品销售产生的运输费用所致;
(3)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 2013 年末收购 NPM 新增长期借款本期产生的利息支出所
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铅、金、银期货业务,持仓浮盈增加所
致;
(5)投资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子公司增加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财政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及处置固定资产增
加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永宁金铅)部分拟拆
除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8)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 NPM 所得税税率较高所
致;
(9)净利润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年同期经营业绩提高,其中澳洲全资子公司 CMOC
MINING PTY LIMITED 贡献净利润人民币 48,519 万元;
(10)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少数股东承担亏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08,261,613.41 1,100,412,457.06 707,849,156.35
9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181,120,636.28 -1,017,679,741.70 2,198,800,377.98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217,532,961.04 -385,553,094.65 -831,979,866.39
金流量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 NPM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大幅减
少及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借款及支付股利、支付 NPM
项目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主要产品产量及成本
二零一四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钼精矿产量(折100%MO金属)约11,964吨,约占全年计划产量的
79.23%;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55,751元/吨(不包括资源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
与2014年预算相比下降人民币11,949元/吨。钨金属产量(100%WO3金属)5,995吨(不含洛阳豫鹭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约占全年计划产量的85.64%;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17,157元/吨(不包括
资源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与2014年预算相比下降人民币2,943元/吨。NPM
前三季度实现可销售铜金属32,183吨,占全年计划的74.84%;C1现金成本:0.59美元/磅,与2014
年预算相比下降0.11美元/磅;前三季度实现黄金产量35,210盎司。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永宁金铅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进一步研究分析技术改进方案,
停产状态预计将延续约九个月,至少至 2015 年 5 月份。根据停产检修方案,部分固定资产将处
于闲置状态,因此对此部分固定资产净值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而对拟拆除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
处理。
10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如未能
否 及时履 如未能
承 承 是否
有 行应说 及时履
诺 诺 承诺时间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 明未完 行应说
背 类 及期限 严格
行 成履行 明下一
景 型 履行
期 的具体 步计划
限 原因
收 股 鸿商产业控 自收购完
购 份 股集团有限 2014 年 1 月 23 日鸿商集团补充承诺:自收购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成之日起
是 是
报 限 公司及鸿商 理鸿商集团及鸿商香港持有的洛阳钼业的股份,也不由洛阳钼业回购该等股份。 十二个月
告 售 香港 内
书 股
洛阳国宏投 2013 年 11
或 份 国宏集团自 2013 年 11 月 29 日起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洛阳钼业股份或者处置所
资集团有限 月 29 日起 是 是
权 限 拥有权益的计划。
公司 12 个月内
益 售
变 解
动 决
国宏集团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国宏集
报 同 洛阳国宏投
团在今后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有实际性竞争或可能
告 业 资集团有限 2013/11/29 否 是
有实际性竞争的业务活动;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国宏集团不再对洛阳钼业有重大影响为
书 竞 公司
止;国宏集团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中 争
所
11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作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
承 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
诺 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
解
业;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决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
同
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业 于泳 2014/1/23 否 是
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
竞
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
争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
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
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该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洛阳
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
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解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
决 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同 鸿商产业控 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
业 股集团有限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2014/1/23 否 是
竞 公司 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
争 股公司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
生竞争,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
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鸿商集团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解 洛阳国宏投 洛阳钼业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3/11/29 否 是
决 资集团有限 国宏集团将与洛阳钼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
12 / 32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 公司 他规范性文件和洛阳钼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在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中,
联 国宏集团保证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
交 进行关联交易,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宏集团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谋取任何不正当
易 的利益或使洛阳钼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损害洛阳钼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本人将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
决 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
关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洛阳钼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于泳 2014/1/23 否 是
联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洛阳钼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
交 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不会通
易 过影响洛阳钼业的经营决策来损害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