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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公告日期:2015-03-24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3                       公司简称:洛阳钼业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4年末总股本5,076,170,52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即
913,710,694.50元(含税)。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
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都属于前瞻性
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
异。本年度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为本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作出,本公司没有义务或责任对该等前
瞻性陈述进行更新。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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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4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6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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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洛阳钼业、公司、本公司                  指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鸿商集团                                 指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鸿商香港                                 指              鸿商投资有限公司,为鸿商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
洛矿集团                                 指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国宏集团                                 指              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洛矿集团 100%股权,本公
                                                         司关联方
销售公司                                 指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销售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金属公司                               指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贵金属有限
                                                         公司(原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贵
                                                         金属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坤宇矿业                                 指              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已于报告
                                                         期内转让完毕
永宁金铅                                 指              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
                                                         为贵金属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大东坡公司                               指              栾川县大东坡钨钼矿业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疆洛钼                                 指              新疆洛钼矿业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
沪七矿业                                 指              栾川县沪七矿业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徐州环宇                                 指              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的合营公司
富川矿业                                 指              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为徐
                                                         州环宇的控股子公司
洛钼控股                                 指              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CMOC
                                                         LIMITED),为本公司注册于香
                                                         港的全资子公司
NPM 、 北 帕 克 斯 铜 金 矿 、           指              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Northparkes 铜金矿                                       Parkes 镇西北部 Northparkes
                                                         ( 北 帕 克 斯 ) 铜 金 矿 , CMOC
                                                         MINING PTY      LIMITED,为本
                                                         公司注册于澳大利亚的全资子
                                                         公司拥有其 80%的权益并作为
                                                         管理人
洛阳高科                                 指              洛阳高科钼钨材料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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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鹭矿业                                  指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施莫克                                    指              施莫克(上海)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H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外投资
                                                          者发行、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批
                                                          准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
                                                          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
                                                          普通股
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
                                                          者及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行、在
                                                          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
                                                          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元                                        指              除特别标明的币种外,指人民
                                                          币元
露天开采                                  指              地表开采法的一种,是从敞露
                                                          地表的采矿场采出有用矿物的
                                                          采矿方式
磅                                        指              英制重量单位,1 磅约合
                                                          453.592 克
二、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自钼、钨及铜产品,包括钼铁、钨精矿、铜精矿及其他钼产品的销售,经营业
绩受钼、钨及铜的市价波动影响较大。同时,公司亦有部分金银铅产品的销售,因此,黄金、白
银及铅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开采冶炼成本变动相对较小,公司报告期内
利润及利润率和商品价格走势密切相关,若未来钼、钨、铜、黄金、白银、铅价格波动太大,会
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特别是如果钼、钨及铜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二)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依赖于矿产资源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矿业开发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矿产资源的保有储量和品位,直接关系到公司
的生存和发展。若金属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回收率下降或通货膨胀等其他因素导致生产成本上
升,或因开采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自然条件(如天气情况、自然灾害等)限制,均可能使开采较
低品位的矿石储量在经济上不可行,从而无法保证公司保有储量可全部利用并影响公司的生产能
力。
(三)与安全生产或自然灾害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
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监督体系,但仍难以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大量的废石、尾矿渣,如果排渣场和尾矿库管理
不善,存在形成局部灾害的可能。本公司采矿过程中需使用爆炸物,若在储存和使用该等物料的
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危险。此外,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雨、泥石流等,
可能会对尾矿库、排渣场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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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短期及长期借款及存款有关。本公司的未偿还
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伦敦银行同行业拆借市场不时变更的基准利率计算。截至本公告日期为
止,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形式的利率协议或衍生工具以对冲利率变动或有负债。
(五)汇率风险。本公司主要于中国经营业务记账货币为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随着公司产能的
增加、市场的拓展及国外钼、钨及铜市场的回暖,将有较为大量产品通过公司或通过子公司销往
不同的国家。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及 CMOC Mining Pty
Limited 并购贷款余额约 7.65 亿美元,CMOC Mining Pty Limited 全部资产位于澳大利亚,收入
以美元结算、成本以澳元结算,因此本公司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以上外币销售产品及持有境外资
产及负债。公司目前并无正式的对冲政策,亦无订立任何外汇合约或衍生工具以对冲本公司的货
币风险。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洛阳钼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Molybdenum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MO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朝春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新晖                        高飞
联系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
                              画眉山路伊河以北              画眉山路伊河以北
电话                          0379-68658017                 0379-68658017
传真                          0379-68658030                 0379-68658030
电子信箱                      cmoc03993@gmail.com           cmoc03993@gmail.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新区画眉山路伊河以北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moly.com
电子信箱                               cmoc03993@gmail.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    www.sse.com.cn
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洛阳钼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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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洛阳钼业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实际控制人                              201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洛阳市国资委变
                                        更为于泳先生,详见 2014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洛阳
                                        钼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                                201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由洛矿集团变更为鸿
                                        商集团,详见 2014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洛阳钼业关
                                        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
企业法人                                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文君变更为李
                                        朝春,详见 2014 年 2 月 27 日本公司《洛阳钼业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8 日《洛阳
钼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29 日《洛阳钼业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鸿商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鸿商香港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具体详见 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完成后,鸿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
本公司 1,827,706,322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36.01%),已超过洛矿集团所持本公司股
份 1,776,593,475 股(约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35.0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4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收到鸿商集团和洛矿集团的书面确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当日变更为于泳。(详
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
(www.chinamoly.com)发布的公告)。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牟正非、赵斌
                              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1 楼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签字的保荐代表        蒋欣、刘奇
保荐机构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3 年 11 月 25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八、 其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洛
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2 号)文件核准,
                                          6 / 195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 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85.3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14.67 万元。洛阳钼业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与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 聘请安信证券为洛阳钼业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洛阳钼业与安信证券签订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的约定,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度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和 2013 年度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发行不超过 49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且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 本公司
与安信证券、招商证券 2013 年 11 月 25 日签订了《关于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保荐及
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洛阳钼业与安信证券签订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终止, 招商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将在 2013
年 11 月 25 日开始承接安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监管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46 号文核准,洛阳钼业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49 亿
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681 文同意,洛阳钼业 49 亿
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45.20 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354.80 万元。招商证券作为洛阳钼业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洛阳钼业的持续督导工作。2014 年 12 月 16 日,洛阳钼业与招商证券签
署了《持续督导协议》。根据《保荐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洛阳钼业与招商证券签订的《可转
债保荐协议》、《持续督导协议》的约定,招商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6,662,382,123.45     5,536,469,246.73     20.34    5,710,893,90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24,255,286.97     1,174,203,715.57     55.36    1,050,304,676.5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57,168,067.06       969,423,776.16    40.00      877,939,958.52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635,047,137.17     1,371,714,375.80   165.00     1,606,167,150.09
流量净额
                                                               本期末
                                                               比上年
                          2014年末                  2013年末   同期末        2012年末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633,573,882.62   12,178,275,528.67      20.16   11,541,534,976.32
                                          7 /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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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
总资产                 28,054,876,371.91   21,899,138,540.63            28.11   15,749,315,192.4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23               55.36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7                0.19               40.00           0.1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9                  9.88     增加4.51个百            9.50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0.71                  8.16     增加2.55个百            7.94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维简费结余较年初增加 8,391 万元。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此部分计
提未使用维简费直接反映在公司股东权益中,未反映在公司当年净利润中。此事项影响公司每股
收益减少约 0.017 元/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385,291.20               -4,276,918.02    -742,491.6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                           -               -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41,326,761.34               44,251,371.90     52,198,939.78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                -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304,092,277.30               28,375,048.20       535,800.00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      -738,261.14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8 / 195
                                    2014 年年度报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                     -               -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142,087,657.25       195,447,764.83      31,644,854.92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               -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                     -               -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8,732,119.24                     -               -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071,416.32      -14,278,644.80      -1,478,659.64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
目
负商誉                                           -      200,525,471.80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                 -                   -     -21,475,988.28
额的变化
2011 年度税率调整影响                            -                   -     126,955,295.28
需递延的收购交易费用                             -     -294,350,773.8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13,839.93                          -1,407,510.58
所得税影响额                        -56,881,047.77       49,086,619.33     -13,127,260.63
               合计                 467,087,219.91      204,779,939.41     172,364,718.05
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     357,251,970.00   998,690,650.00    641,438,680.00       -2,362,130.00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合计         357,251,970.00   998,690,650.00    641,438,680.00       -2,362,130.0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长信函
                                         9 / 195
                                      2014 年年度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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