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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业:洛阳钼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经讨论后,我们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与鸿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事项。

经沟通,我们认为本次房屋租赁之日常关联交易乃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续聘

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各方面综合考量,我们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公司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事项。

公司已将其拟对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矿业”)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等担保符合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及合营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担保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对该等担保进行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议案》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洛阳钼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友贵、严冶、李树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经讨论后,我们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与鸿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房屋租赁之日常关联交易乃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本公司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了解,我们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2021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审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审计范围、决定审计机构报酬及聘用条款、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事项。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低风险结构性存款投资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超额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开展该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或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对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含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下同)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顺应全资子公司的需求,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直接或者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IXM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IXM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事项,顺应IXM业务发展需求,可以更好地支持IXM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IXM向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事项。

1.公司为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担保事项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同时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就该等担保事宜,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等担保符合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及合营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且同意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以下授权的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

士全权决定和处理该等授权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友贵、严冶、李树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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