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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新: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撤回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撤回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2月23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10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撤回申请,并作出(2020)浙10破申64-1号决定书,决定终止对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

● 截止公告日,公司仍然处于停产状态。

● 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接管了中新产业集团并代行其职责,目前正在积极努力推进拍卖股权相关事宜,同时实际控制人陈德松也在继续努力筹措资金,积极履行股权转让承诺,以尽快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以上相关事项正在推进当中,是否能够偿还以及何时偿还尚有不确定性。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于近日收到临时管理人的《告知函》。《告知函》中提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的申请,决定对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期限为三个月。在预重整期限届满前,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台州分行认为其已不具有债权人身份,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回预重整申请。2021年2月23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10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撤回申请,并作出(2020)浙10破申64-1号决定书,决定终止对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

截至公告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接管了中新产业集团并代行其职责,目前正在积极努力推进拍卖股权相关事宜,同时实际控制人陈德松也在继续努力筹措资金,积极履行股权转让承诺,以尽快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以上相关事项正在推进当中,是否能够偿还以及何时偿还尚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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