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庭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修正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