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18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3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