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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潘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静艳女士、李大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相关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静艳: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副经理、内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副经理、监事。王静艳女士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先生之侄女,个人未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李大卫: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项目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助理项目总监。

李大卫先生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个人未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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