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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ingfeng Technology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1-2-1

声明与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释义

一般释义迎丰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迎丰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迎丰有限、有限公司绍兴县迎丰纺织有限公司、绍兴迎丰纺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浙宇控股浙江浙宇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
领航投资绍兴迎丰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世纪投资浙江绍兴迎丰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互赢双利浙江绍兴互赢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旭强投资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铭园纺织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
浙宇房地产绍兴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朗帛纺织绍兴柯桥朗帛纺织有限公司
浙宇纺织绍兴浙宇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博成纺织绍兴博成纺织品有限公司
增冠纺织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瀚蓝投资浙江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利铭科技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双汉化工绍兴柯桥双汉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璟瑞染整浙江璟瑞染整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已注销
轻纺城印染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
浙昊包装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科达钢结构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侬驰针织绍兴侬驰针织有限公司
更爱纺织绍兴更爱纺织品有限公司
宝乐针织绍兴柯桥宝乐针织有限公司

1-2-3

上海亚仑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亚仑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越园包装绍兴柯桥越园包装有限公司
蜀亨纺织绍兴蜀亨纺织品有限公司
卡欣纺织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元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元律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本章程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制定的公司章程,自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近三年一期、报告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专业术语释义印染

印染又称染整。即用染料按一定的方法,使纺织品获得颜色和某种功能的加工处理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等过程
坯布织成后未经印染加工的布匹
前处理应用化学和物理机械作用,除去纤维上所含有的天然杂质以及在纺织加工过程中施加的浆料和沾上的油污等,使纤维充分发挥其优良的品质,使面料具有洁白的外观、柔软的手感和良好的渗透性,以满足生产的要求,为染色、印花等下一步工序提供合格的坯布

1-2-4

染色染色是指用化学的或其他的方法影响物质本身而使其着色,是染料从染液中上染到纤维上,并在纤维上形成均匀、坚牢、鲜艳色泽的过程
印花纺织品印花,在纺织品上印上各种颜色的花纹图案的方法
后整理后整理法是赋予面料以色彩效果、形态效果和功能效果的技术处理方式,主要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法改善面料的外观和手感,增进了服用性能或赋予特殊功能的工艺过程
新型纺织面料新型纺织面料是相对于已有的、较为传统的面料(纯棉、涤棉等)而言,釆用新型的纤维(竹纤维、大豆纤维、甲壳素纤维、木浆纤维、罗布麻纤维)的面料,或传统棉、麻、丝、毛等纤维与以上纤维混纺、交织而成的面料;或在传统面料、以上混纺交织面料的基础上再施各种整理,使之具备抗菌、防虫、防风、防水、抗紫外线、阻燃、抗静电等特种功能的面料也都称为新型纺织面料
多组分纤维面料多组分纤维面料一般指三种或以上的纤维以混纺、交织等织成的纺织面料,各种不同的纤维性能不同
COD化学需氧量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5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 1

释义 ......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7

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8

三、稳定股价预案 ...... 10

四、关于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 14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6

六、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19

七、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0

九、特别风险提示 ...... 23

十、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及2020年业绩预计 ......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1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 32

四、发行人业务 ...... 34

五、主要资产情况 ...... 39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4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 55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61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1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75

1-2-6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 75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75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76

一、风险因素 ...... 76

二、重大合同 ...... 80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87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 ...... 8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88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8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9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1

1-2-7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在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股东领航投资、世纪投资以及自然人股东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1-2-8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东互赢双利、旭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5、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徐叶根、余永炳、朱立钢、周湘望、王调仙承诺:(1)在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浙宇控股及傅双利、马颖波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浙宇控股及傅双利、马颖波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合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各自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在减持前由前述各方协商确定;(2)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1-2-9

浙宇控股及傅双利、马颖波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领航投资、马越波分别持有公司10.52%、5.79%的股份,其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领航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领航投资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领航投资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领航投资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领航投资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领航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领航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但领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如违反上述承诺,领航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1-2-10

2、马越波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马越波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马越波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马越波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马越波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可减持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马越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马越波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但马越波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违反上述承诺,马越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稳定股价预案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拟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1-2-11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

若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三)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公司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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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相应公告、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于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一年度内回购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在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为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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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在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为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累计额的20%。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四)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保障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10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公司董事将延期领取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公司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止。

2、在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公司将延期发放其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在触发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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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并自其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公司将延期发放其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四、关于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回购方案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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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迎丰科技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迎丰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则本公司/本人承诺督促迎丰科技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迎丰科技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四)保荐机构承诺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律师事务所承诺

因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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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评估师承诺

因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1、积极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产品技术研发,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加大公司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延伸产业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回报股东。

2、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地、创造性地研究、优化、提升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以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化为方向,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模式。以精干高效为标准,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激励方式,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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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积极开拓市场,建立合理销售格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新产品,完善品种规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领域,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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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公司/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将对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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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将在未来上市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六、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本公司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4)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本公司/本人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本公司/本人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发行人股票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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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予以赔偿;(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七、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5月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如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中所指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下述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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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4)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但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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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则还需经2/3以上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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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是否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的未来分红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九、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印染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印染行业作为高附加值服装面料、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不断转变发展思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同时随着国家对印染行业整治力度加强,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内主要企业都在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来推进转型升级,并呈现资源向优势企业不断集中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印染企业之间的竞争。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染整服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染料、助剂、机物料,主要能源为天然气、电力、蒸汽、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1.40%、42.96%、38.34%和34.25%,能源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8.48%、27.25%、29.99%和30.30%,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在销售产品定价、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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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针织和梭织纺织品的印染业务。行业产业链上游为坯布、染料、助剂及能源供应商,下游主要是纺织品面料贸易商和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下游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公司印染服务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受欧美国家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等因素影响,对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外贸出口造成冲击,外贸出口的下降直接影响了公司下游客户出口业务,而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纺织行业及下游纺织服装行业的需求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印染业务同时会受到国内外服装市场供需和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因此公司经营将会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四)环保风险

纺织品印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三废”排放,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相关产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公司的排污治理成本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大环保方面投入,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但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在环保方面的标准,或操作人员不按规章操作,可能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将面临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此外,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公司上游生产企业也面临较大的增加环保投入的压力,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主要客户发生不利变动及流失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纺织品面料贸易商和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其中存在个体经营者等,行业及产品特点导致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变动较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7.71%、8.32%和9.64%。

公司不断加大营销力度,努力拓展市场,扩大收入来源,但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服装行业客户需求的变化,将影响本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客户对公司印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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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需求,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市场的前瞻性判断,持续开拓新客户并对现有客户情况的不利变化作出及时反应,或者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目前的优势业务领域出现较大波动,或者公司主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出现较大波动而减少对公司印染服务的采购,或者其他竞争对手的出现导致主要客户的不利变动及流失,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持续扩大产能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3.94%、43.55%、47.39%和48.17%,流动比率分别为0.69、0.73、0.85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55、0.44、0.66和0.4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七)技术开发风险

近年来,公司紧密把握纺织品市场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变化,开发一系列差别化中高档面料印染加工工艺。不同客户对产品要求不尽相同,新产品的更新速度较快,这要求公司紧跟客户的需求变化,对印染加工工艺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更新、升级。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趋势变动的前瞻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新工艺开发能力,但由于新工艺的开发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公司存在技术开发风险。

(八)人力资源风险

印染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求印染企业通过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推动转型升级,因此行业内企业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激烈。公司积极倡导创新和谐、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批业务能力、管理能力良好的优秀人才。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和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对生产组织、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售后服务等各环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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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要求,相应的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未及时引进合适人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2020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及2020年业绩预计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908号),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信息如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7,857.82万元、负债总额为68,830.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9,026.88万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9,970.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76%;净利润为3,079.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7.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90%。

2020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期复工、交通受限,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产品的生产和交付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采购方面:公司对常用原材料设置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2019年末原材料余额为7,105.07万元,能够满足3个月左右的生产需求,公司2020年1-3月原材料采购受新冠肺炎影响有限。截止3月底,公司主要供应商均已复工,恢复正常生产活动,原材料采购交付稳定。生产方面:公司原定于2020年2月2日复工,受疫情影响,复工时间相应推迟,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现场开始分批复工,产能利用率逐步恢复;销售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蔓延,对纺织行业整体需求造成影响。自2020年3月份以来,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好转,交通限制逐渐撤销,客户陆续复产复工,国内市场需求回升;但国外疫情有所蔓延,导致海外需求放缓,纺织行业外贸需求的下降直接影响了公司下游客户出口业务。发行人通过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降低成本等一系列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自2020年4月份起,发行人的生产销售情况较一季度好转明显,二季度收入规模基本接近上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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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0年第三季度审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10056号)。

公司2020年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53,555.55万元,负债总额为81,895.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1,660.28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342.68万元,较2019年1-9月减少19.6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12.88万元,较2019年1-9月减少2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01.67万元,较2019年1-9月减少18.25%。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三)2020年业绩预计情况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天健审〔2020〕980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9,379.14万元,较上年减少12.17%;净利润为8,914.06万元,同比下降21.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5.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7%。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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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业绩变动或下滑的风险及其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发行人预计2020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发行人业绩变动或下滑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环保风险、人民币汇率波动及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技术风险、主要客户发生不利变动及流失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等。

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上述风险及其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充分揭示和披露,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业绩变动情况符合行业变化趋势。目前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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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18%),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44,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市盈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92元(按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市净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市净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承销费用:2,913.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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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Yingfe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实收资本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9972225
传真0575-89966187
互联网网址http://www.zj-yfkj.com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经营范围纺织面料研发、印染助剂的研发;纺织品染整加工、印花;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纺织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迎丰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2016年12月12日,迎丰有限全体股东签订《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经迎丰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整体变更以迎丰有限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07,063,562.86元,按2.07:1的比例折为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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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作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折股后,超出股本总额的净资产107,063,562.86元列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30日,股份公司取得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6784286764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系由迎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共有6名发起人,分别为浙宇控股、领航投资、马颖波、傅双利、世纪投资、互赢双利。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浙宇控股6,912.0069.12
2领航投资1,200.0012.00
3马颖波652.806.53
4傅双利485.204.85
5世纪投资450.004.50
6互赢双利300.003.00
合 计10,000.00100.00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股本情况

根据2019年5月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8,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
(一)发行前股东36,000.00100.00%36,000.0081.82%
浙宇控股21,827.3760.63%21,827.3749.61%
领航投资3,789.4710.52%3,789.478.61%
马越波2,084.215.79%2,084.214.74%
马颖波2,061.475.73%2,061.47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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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双利1,532.214.26%1,532.213.48%
世纪投资1,421.053.95%1,421.053.23%
旭强投资947.372.63%947.372.15%
互赢双利947.372.63%947.372.15%
马漫烨694.741.93%694.741.58%
马雅萍694.741.93%694.741.58%
(二)社会公众股--8,000.0018.18%
合 计36,000.00100.00%44,000.00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浙宇控股21,827.3760.63%
2领航投资3,789.4710.52%
3马越波2,084.215.79%
4马颖波2,061.475.73%
5傅双利1,532.214.26%
6世纪投资1,421.053.95%
7互赢双利947.372.63%
8旭强投资947.372.63%
9马漫烨694.741.93%
10马雅萍694.741.93%
合 计36,000.00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十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五名,该五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1马越波2,084.215.79
2马颖波2,061.475.73董事
3傅双利1,532.214.26董事长兼总经理

1-2-34

4马漫烨694.741.93
5马雅萍694.741.93
合 计7,067.3719.64-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东中傅双利、马颖波系夫妻关系;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系兄弟姐妹关系;马颖波与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系堂兄妹、堂姐妹关系;傅双利、马颖波为浙宇控股的股东;马颖波、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合伙人,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颖波为世纪投资的合伙人。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直接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马颖波5.73夫妻关系
傅双利4.26
2浙宇控股60.63傅双利、马颖波为浙宇控股的股东
马颖波5.73
傅双利4.26
3领航投资10.52马颖波、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合伙人,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颖波5.73
傅双利4.26
4世纪投资3.95马颖波为世纪投资的合伙人
马颖波5.73
5马颖波5.73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系兄弟姐妹关系;马颖波与马越波、马漫烨、马雅萍系堂兄妹、姐妹关系
马越波5.79
马漫烨1.93
马雅萍1.93

四、发行人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公司的印染业务系接受客户委托,由客户提供坯布,公司按客户的要求对坯布进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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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化的印染处理,主要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后整理等工艺环节。印染后的纺织面料广泛应用于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和商务正装等服装制品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严格的质量管理、先进的生产及环保设备,有效满足了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销售规模快速提升,迎丰印染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示范区示范试点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牵头承担的纺织品印染全流程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已列入国家工信部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并得到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2019年和2020年均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30强榜单,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印染加工订单,合理调度企业各项资源,快速有效地组织生产,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有序对接和高效运行。公司经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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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主要为原材料和能源。

(1)原材料采购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染料、助剂。染料采购分大宗采购和临时采购,每年公司都会根据预计染料耗用量制定本年主要染料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大宗采购合同,同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临时采购部分特殊颜色的染料;印染助剂由公司与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或临时订单,根据需求进行采购。

(2)能源采购

公司所需的能源为天然气、电、蒸汽和水。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印染集聚区,柯桥区政府已统一规划了能源配套供应渠道,公司向配套供应商就近采购。

(3)供应商管理

为保证原材料及时、充足供应,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准入、考核、评价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公司仍将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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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结算方式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结算为主。

2、生产模式

印染行业的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坯布特点及颜色、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部分月份的订单量较大,交货期较短,现有产能不足,公司将部分技术要求较低的工序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

印染生产过程工艺复杂,技术参数、生产管理控制要素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近几年来,公司以建设绿色智能化印染工厂为目标,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建立了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印染技术与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进行集成,逐步应用于印染生产过程中,实时记录生产过程信息,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呈现印染计划的执行和跟踪情况,并通过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有效指导印染生产过程,进而对从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印染过程进行优化管理,最终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3、销售模式

(1)主要客户及获取方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纺织品面料贸易商、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公司主要通过销售部门主动市场推广、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主动合作等方式获取客户信息。

(2)销售管理

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队伍,实行以销售业务员为中心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员是整个销售行为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销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销售业务员在起始阶段负责业务承揽;生产过程负责协调客户与公司生产部门关于生产时间、批次等事项;产品检测合格后负责通知客户验收;客户收货后负责货款的催收;产品交付后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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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定价

公司的印染加工业务分为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根据行业惯例,针织面料印染按重量(公斤)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公斤;梭织面料印染按长度(米)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米。采用两种计价方式的主要原因是:针织面料织造具有较大的弹性,长度变化较大,不适合按长度计价;梭织面料采用经纬编织法,尺寸较为固定且弹性小,因此适合按长度计价。

(三)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染料、助剂和机物料。各类原材料供给充足、市场价格透明,公司根据市价进行采购;公司生产所用主要能源为天然气、电力、蒸汽和水,由公司所在区域的供电部门提供,能够满足本公司的生产需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

国内印染行业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点:

1、行业内中小规模企业较多,集中度较低

目前我国印染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行业内多数中小企业研发创新、环保投入不足,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高,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2、印染行业区域集中度较高,产业集聚效应凸显

由于印染行业对天然气、电、蒸汽、水等能源的刚性需求以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影响,我国印染行业主要集中在水资源丰富、配套政策支持的地区,近年来已经出现一批区域集聚的印染产业园,在集中供气、供电、供热、供水以及废水集中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起到了行业引领作用。

3、行业内企业发展分化初步显现,部分优质企业脱颖而出

随着国内印染行业的发展,部分企业在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环保投资、装备升级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逐步淘汰了落后设备和生产工艺,开发和应用在线检测和监控系统,在提高纺织品面料附加值的同时节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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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减少污染,凭借在规模、技术、资金和经营等方面的优势,部分优质企业在行业内率先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

(五)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生产及环保设备,在新型纺织面料、多组分纤维面料和功能性面料的印染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有效满足了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迎丰印染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示范区示范试点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牵头承担的纺织品印染全流程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已列入国家工信部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并得到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2019年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30强榜单,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折旧年限(年)2020年6月30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0-3023,093.456,825.50-16,267.95
通用设备5-10731.04425.48-305.56
专用设备5-1544,620.4018,876.43-25,743.97
运输工具5916.88569.12-347.76
合 计69,361.7726,696.52-42,665.25

2、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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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7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权利人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利受限情况
1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8855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幢2幢9,571.06工业抵押
2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19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3幢17,473.39工业抵押
3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8854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4幢5幢23,171.75工业抵押
4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572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6幢17,473.39工业抵押
5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22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7幢8幢等13,018.50工业抵押
6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2410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0幢11幢39,606.32工业抵押
7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6616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2幢26,377.23工业抵押

注: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22号不动产权证含有7、8、9三幢房产。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向科达钢结构租赁厂房23,070.70平方米,用于公司仓储。租赁情况如下: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厂房面积租赁期租赁费
科达钢结构迎丰科技23,070.70平方米2020.1.1-2020.12.31200万元/年

4、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染色机、定型机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使用部门
1染色机23812,553.946,552.6952.20%印染车间
2定型机4410,469.155,347.6751.08%印染车间
3起毛机872,159.181,552.7571.91%印染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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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洗机211,566.68914.9758.40%印染车间
5蒸呢机4759.53491.7164.74%印染车间
6剪毛机20494.23366.2474.10%印染车间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摊销年限(年)2020年6月30日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09,520.45796.43-8,724.01
排污权511,144.285,526.89-5,617.39
软件5142.51133.41-9.11
合 计20,807.246,456.73-14,350.51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8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权利人位置土地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用地使用权期限至权利受限情况
1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8855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幢2幢6,296.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2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19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3幢8,218.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3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8854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4幢5幢13,493.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4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572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6幢14,867.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5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22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7幢8幢等6,933.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6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18,318.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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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编号权利人位置土地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用地使用权期限至权利受限情况
0002410号10幢11幢
7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6616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地段12幢17,549.00工业出让2057.08.02抵押
8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193号迎丰科技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80,336.00工业出让2069.03.13抵押

3、专利

(1)公司拥有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专利5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一种锦纶的染色工艺迎丰科技ZL201410210968.7发明专利2014.05.20受让取得
2一种玉米纤维/棉混纺织物的染整加工工艺迎丰科技ZL201510694208.2发明专利2014.07.30受让取得
3一种环保抗菌型羊毛处理工艺迎丰科技ZL201610367332.2发明专利2016.05.30受让取得
4一种面料印染工艺迎丰科技ZL201711396894.0发明专利2017.12.21受让取得
5定型机排烟湿度自动控制系统迎丰科技ZL201520007800.6实用新型2015.01.06原始取得
6轧车前吸水装置迎丰科技ZL201520006537.9实用新型2015.01.06原始取得
7一种高冷却效率的验布机迎丰科技ZL201620521459.0实用新型2016.06.01原始取得
8一种雾化消光装置迎丰科技ZL201621248625.0实用新型2016.11.22原始取得
9定型机废气抽吸系统迎丰科技ZL201621255007.9实用新型2016.11.22原始取得
10染色机缸两级降温系统迎丰科技ZL201621255648.4实用新型2016.11.22原始取得
11定型机浸渍系统迎丰科技ZL201621256507.4实用新型2016.11.22原始取得
12一种大容量定型用蒸缸迎丰科技ZL201720511899.2实用新型2017.05.10原始取得

1-2-4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13布料染色打样用加料罐迎丰科技ZL201720511099.0实用新型2017.05.10原始取得
14定型机废气净化系统迎丰科技ZL201720514114.7实用新型2017.05.10原始取得
15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迎丰科技ZL201720511898.8实用新型2017.05.10原始取得
16染色机废水净化系统迎丰科技ZL201720511097.1实用新型2017.05.10原始取得
17一种布料印染机的收集装置迎丰科技ZL201720654266.7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18一种方便拆卸的滚筒染色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4267.1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19一种高效的袜用印染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3815.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0一种机械印染搅拌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53813.X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1一种可除尘补给染料的印染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53928.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2一种快速切换印模板的印染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57781.0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3一种染缸中染色棒的安装结构迎丰科技ZL201720654255.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4一种染料混合装置迎丰科技ZL201720654212.0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5一种染料搅拌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4199.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6一种新型染料搅拌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3915.1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7一种印染烘干机迎丰科技ZL201720665768.X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8一种印染机械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66361.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29一种印染机械用自动清洗装置迎丰科技ZL201720654211.6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0一种印染机械用自动熨烫装置迎丰科技ZL201720653913.2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1一种印染剂搅拌装置迎丰科技ZL201720654200.8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2一种印染快速烘干装置迎丰科技ZL201720657788.2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3一种印染设备的卷轴装迎丰科技ZL201720653799.3实用2017.06.07原始

1-2-4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新型取得
34一种印染生产中的折布机构迎丰科技ZL201720653911.3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5一种印染涂层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4184.2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6一种印染污泥烘干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54185.7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7一种印染箱迎丰科技ZL201720657791.4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8一种印染用烘干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53754.6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39一种印染用漂白剂搅拌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3904.3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40一种应用于印染设备的手轮迎丰科技ZL201720653903.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41一种用于布料烘干的印染设备迎丰科技ZL201720653891.X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42一种用于印染方面的烘干箱迎丰科技ZL201720654174.9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43一种用于印染机械的导布辊迎丰科技ZL201720654173.4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44一种染料可循环的染色机迎丰科技ZL201720653812.5实用新型2017.06.07原始取得
45一种除水布料传送装置迎丰科技ZL201821400828.6实用新型2018.08.29原始取得
46一种开幅后处理水洗装置迎丰科技ZL201821400475.X实用新型2018.08.29原始取得
47一种碱减量机的进出布料装置迎丰科技ZL201821400474.5实用新型2018.08.29原始取得
48一种布料打卷机迎丰科技ZL201821400491.9实用新型2018.08.29原始取得
49一种新型翻布机迎丰科技ZL201821401151.8实用新型2018.08.29原始取得
50一种带有开幅辊的布料打卷机迎丰科技ZL201821401152.2实用新型2018.08.29原始取得
51一种锦纶面料迎丰科技ZL201821439549.0实用新型2018.09.04原始取得
52印染废水电解-光氧化处理装置迎丰科技ZL201821527361.1实用新型2018.09.18原始取得
53染色工艺智能控制系统迎丰科技ZL201821522909.3实用新型2018.09.18原始取得

1-2-4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
54一种用于纺织印染的自除尘电机迎丰科技ZL201821547932.8实用新型2018.09.21原始取得
55一种染缸用废水回收系统迎丰科技ZL201921650527.3实用新型2019.9.30原始取得
56一种布料染缸用自动进料装置迎丰科技ZL201921650098.X实用新型2019.9.30原始取得
57一种便于清洗的布料染缸迎丰科技ZL201921650093.7实用新型2019.9.30原始取得
58一种染缸用染料定量控制装置迎丰科技ZL201921650079.7实用新型2019.9.30原始取得

(2)许可使用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许可使用的专利。

4、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注册商标1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证号商标组成权利人核定类别注册日期
16616454迎丰科技第40类2016.09.21

5、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著作 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完 成日期首次发 表日期权利范围取得 方式
1迎丰 科技迎丰智能制造系统V1.02019SR04991492018.12.312018.12.31全部权利原始 取得
2迎丰 科技染色智能控制软件2020SR00001922019.08.30-全部权利原始 取得
3迎丰 科技印染助剂自动配送系统V1.02020SR00016972019.08.31-全部权利原始 取得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1-2-46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纺织面料研发、印染助剂的研发;纺织品染整加工、印花;计算机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纺织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公司控股股东为浙宇控股,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除投资本公司外,浙宇控股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除本公司和浙宇控股外,傅双利、马颖波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有:领航投资、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增冠纺织、博成纺织、浙宇纺织、瀚蓝投资、利铭科技、科达钢结构,上述企业均不从事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因此,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保证本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如下声明、承诺和保证: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同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公司/本人保证及承诺以后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1-2-47

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保证及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的规定向股份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股份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同类交易比重金额占同类交易比重金额占同类交易比重金额占同类交易比重
浙昊包装机物料采购148.6612.15%396.6012.64%731.8319.23%672.7321.37%
绍兴亚仑助剂采购86.412.31%184.431.66%----
机物料采购196.6316.07%210.476.71%95.852.52%--

1-2-48

小 计431.70-791.50-827.6721.75%672.7321.37%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卡欣纺织印染加工147.910.49716.710.79----
铭园纺织印染加工--259.920.29293.930.30862.160.96
增冠纺织印染加工63.620.2134.520.0423.880.0285.630.10
易新良印染加工----71.270.07146.590.16
更爱纺织印染加工----42.680.047.400.01
宝乐针织印染加工----0.030.00--
侬驰针织印染加工------0.070.00
易惠良印染加工------13.140.01
谢望霞印染加工------8.230.01
小 计211.530.701,011.151.12431.790.431,123.201.25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54.50452.47466.86426.43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银行授信关联担保情况

①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1-2-49

担保人贷款金融机构担保债务金额债务起始日债务到期日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中信银行轻纺城支行2,144.002020/01/082020/09/24
1,600.002020/04/232021/04/22
1,637.002020/05/192021/05/18
1,000.002020/06/172021/06/16
傅双利、马颖波中行马鞍支行800.002020/05/132021/02/02
浦发银行柯桥支行2,000.002020/01/152023/12/31
2,730.002020/03/182023/12/31
2,160.002020/04/172023/12/31
250.002020/04/222023/12/31
450.002020/04/222023/12/31
450.002020/04/232023/12/31
450.002020/04/232023/12/31
2,787.002020/06/242023/12/20
小 计-18,458.00--

②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人贷款金融机构担保债务金额债务起始日债务到期日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中信银行轻纺城支行1,860.002019/01/302019/12/05
3,550.002019/01/302019/09/10
3,237.002019/05/172020/04/23
1,000.002019/09/262020/06/17
1,800.002019/10/222020/09/24
1,000.002019/11/262020/07/27
1,060.002019/12/122020/09/24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绍兴银行轻纺城支行6,000.002019/01/072019/03/06
580.002019/01/072019/05/07
2,000.002019/01/222019/03/13
160.002019/01/222019/05/07
125.002019/03/222019/12/03
175.002019/03/222019/12/03
400.002019/03/222019/09/03
400.002019/04/012019/09/03
231.802019/04/012019/11/04
400.002019/04/112019/10/14
400.002019/04/112019/10/14
400.002019/04/242019/11/04

1-2-50

400.002019/04/242019/11/04
400.002019/05/072019/12/03
242.352019/05/072019/12/03
400.002019/05/162019/12/03
400.002019/09/032019/11/15
400.002019/09/032019/11/15
400.002019/10/162020/10/14
400.002019/10/162020/10/14
1,008.312019/11/042020/10/13
800.002019/11/182020/10/13
160.002019/11/282020/10/13
648.542019/12/032020/10/13
1,053.142019/12/182020/10/13
2,800.002019/03/292019/09/29
2,600.002019/11/282020/05/28
3,500.002019/12/262020/06/26
傅双利、马颖波中行马鞍支行2,348.002019/01/282019/08/01
800.002019/06/242020/05/12
1,200.002019/07/082020/07/01
800.002019/07/292020/07/20
800.002019/08/222020/08/19
755.002019/08/122020/08/06
1,458.002019/09/202020/09/16
浦发银行柯桥支行5,000.002019/09/302022/12/30
4,284.002019/11/122023/12/30
2,500.002019/12/202023/12/30
小 计60,336.15--

③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人贷款金融机构担保债务金额债务起始日债务到期日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中信银行轻纺城支行3,000.002018/02/062018/02/28
700.002018/03/162019/01/23
1,500.002018/03/212019/01/23
6,000.002018/05/022019/01/07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商银行绍兴支行500.002018/03/052018/09/05
3,000.002018/03/302018/09/26
2,000.002018/05/312018/11/30
3,000.002018/09/262018/10/12

1-2-51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绍兴银行轻纺城支行3,000.002018/04/042018/11/19
5,740.002018/04/042018/12/06
傅双利、马颖波中行马鞍支行2,559.002018/10/302019/04/28
3,093.002018/11/302019/08/21
小 计-34,092.00--

④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人贷款金融机构担保债务金额债务起始日债务到期日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中信银行轻纺城支行1,000.002017/05/222018/01/16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宇房地产嘉兴银行绍兴支行3,000.002017/02/132018/01/02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浙商银行绍兴支行2,857.002017/05/272017/11/27
3,000.002017/09/302018/03/29
2,000.002017/11/292018/05/29
傅双利、马颖波、铭园纺织绍兴银行轻纺城支行3,100.002017/07/172018/01/05
3,000.002017/07/182018/04/02
5,740.002017/07/192018/04/02
小 计-23,697.00--

2)融资租赁关联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① 2020年1-6月

单位:万元

担保人贷款金 融机构期初担保债务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担保债务余额
傅双利、马颖波、浙宇控股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00384.201,615.80
傅双利、马颖波、浙宇控股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801.87-1,326.165,475.71
小 计6,801.872,000.001,710.377,091.50

②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1-2-52

担保人贷款金融机构期初担保债务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末担保债务余额
傅双利、马颖波、浙宇控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410.531,805.15803.516,801.87
小 计9,410.531,805.15803.516,801.87

③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担保人贷款金融机构期初担保债务余额本期增加本期还款期末担保债务余额
傅双利、马颖波、马仕方、周玉凤、马子烨、傅双城、铭园纺织、博成纺织、浙宇纺织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2.55-302.55-
傅双利、马颖波、马仕方、周玉凤、马子烨、傅双城、铭园纺织、博成纺织、浙宇纺织、浙宇房地产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128.46-1,128.46-
小 计-1,431.01-1,431.01-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向科达钢结构租赁其位于绍兴市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地段的厂房,总面积23,070.70平方米,年租金200万元(含税),并承担相应的水电费,作为公司仓库使用。具体租金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1-6月租赁及水电费2019年度租赁及水电费2018年度租赁及水电费2017年度租赁及水电费
科达钢结构厂房121.25240.86222.77-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1)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借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入方期初应收累计借出资金利息累计收款期末应收
马颖波9,026.198,803.35668.1818,497.72-

1-2-53

小 计9,026.198,803.35668.1818,497.72-

2)2017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出方期初应付累计借入资金利息累计付款期末应付
铭园纺织-33,110.23219.7733,330.00-
傅双利97.30-4.81102.11-
小 计97.3033,110.23224.5833,432.11-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铭园纺织之间的资金拆借中,存在票据往来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出方累计借入中收到票据累计付款中背书票据
铭园纺织12,902.232,179.83
小 计12,902.232,179.83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其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印染加工、纺织品织造和贸易等业务,根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定,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相互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和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中包括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支付的成本费用,2017年度金额为2,631.63万元,相关成本、费用已按归属的会计期间入账。

公司根据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情况,按照公司平均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分别计提利息支出224.58万元、0元、0元和0元,分别计提利息收入668.18万元、0元、0元和0元。截至2017年末,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本息均已结清。

为了防范和杜绝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形的发生,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权限、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自2018年以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资金拆借情况。

1-2-54

(4)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转贷行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通过关联方转贷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0元、0元和0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铭园纺织----13.840.6996.594.83
增冠纺织--0.940.053.780.192.090.10
更爱纺织------0.640.03
易惠良------0.250.01
易新良------5.540.28
卡欣纺织--38.551.93----
小 计--39.491.9717.620.88105.125.26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浙昊包装31.53-5.3793.33
绍兴亚仑119.5741.0333.96-
科达钢结构--2.94-
小 计151.1041.0342.2793.33
其他应付款朗帛纺织---9.79
丁长云15.57162.21265.9276.63
傅天月---19.70
傅天乔0.18-0.7310.57
钱兴海15.9515.49--
王月华46.4727.86--
梁永德8.761.11134.8012.06

1-2-55

潘红14.280.0644.0531.14
小 计101.21206.73445.50159.89

5、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技术、财务等业务管理体系,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发行人独立享有,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充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一)基本情况

傅双利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1992年开始自主创业,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先后创办了纺织品贸易公司、纺织面料生产企业、纺织品印染加工企业,为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并荣获“中国纺织行业优秀企业家”、“科技新越商”、“柯桥区经济发展功臣”、“柯桥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柯桥区劳

1-2-56

动模范” 、“2019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浙宇控股监事,领航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铭园纺织执行董事,增冠纺织执行董事,博成纺织执行董事,浙宇房地产监事,科达钢结构监事,蜀亨纺织监事,上海亚仑监事、轻纺城印染董事。

马颖波女士,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与傅双利先生一起创办了多家纺织品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宇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铭园纺织经理,科达钢结构执行董事、经理,利铭科技执行董事,瀚蓝投资执行董事、经理,越园包装经理,增冠纺织经理,博成纺织经理。

徐叶根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技术开发工作,主持过多个重点印染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设计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了多个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开发项目。曾任萧山东方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迎丰有限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余永炳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营销管理工作。曾任浙宇纺织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调仙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历任浙江绍肖印染有限公司会计、浙宇纺织财务部经理、迎丰有限财务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祖琰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长期从事大中型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杭州大自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大自然智能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康瑞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杭州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57

马知方先生,194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武义棉纺厂技术员,浙江省轻工业厅纺织公司技术员,浙江金华印染厂厂长,浙江云山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鲍航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厦门大学EMBA。曾任杭州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杭州大希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大希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拼食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道格勒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陈顺华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国家房地产注册评估师,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浙江广播电视学校财务科长,浙江广电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绿城中国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坤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坤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坤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顺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聚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曜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垠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笕桥商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西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怀化碧桂园十里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新鼎太电子商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坤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顺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傅天乔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绍兴双梅中学教师,绍兴华舍中学教师,绍兴宇华印染纺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迎丰有限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业务经理。

丁长云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浙江绍兴华宇印染纺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迎丰有限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

1-2-58

监事、销售业务经理。

梁永松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大专在读。曾任绍兴康盛印染有限公司、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迎丰科技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监事。

朱立钢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曾任杭州钱江印染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员,绍兴县怡创产业化有限公司厂长,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周湘望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浙江华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魏吉刚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担任过多家印染企业厂长、经理。曾任江苏太仓仲颖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理,恒美印染有限公司主管,明宇印染有限公司厂长,中海印染有限公司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一年从发行人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19年度薪酬(万元)领薪单位
1傅双利董事长、总经理56.76本公司
2马颖波董事-浙宇纺织
3徐叶根董事、副总经理55.25本公司
4余永炳董事、副总经理56.01本公司
5王调仙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46.11本公司
6董祖琰董事4.69本公司
7马知方独立董事4.69本公司

1-2-59

8鲍航独立董事4.69本公司
9陈顺华独立董事4.69本公司
10傅天乔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12.19本公司
11丁长云监事26.89本公司
12梁永松监事34.56本公司
13朱立钢副总经理55.52本公司
14周湘望副总经理55.36本公司
15魏吉刚副总经理35.07本公司

(三)兼职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傅双利董事长、总经理铭园纺织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宇控股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宇房地产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科达钢结构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蜀亨纺织监事实际控制人持股50%的企业
领航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10.52%股份的股东
增冠纺织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博成纺织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亚仑监事实际控制人持股10%的企业
轻纺城印染董事公司参股10%的企业
马颖波董事铭园纺织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浙宇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科达钢结构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利铭科技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瀚蓝投资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增冠纺织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博成纺织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2-60

董祖琰董事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知方独立董事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鲍航独立董事杭州大希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拼食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南京道格勒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陈顺华独立董事浙江坤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坤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坤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顺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杭州曜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垠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笕桥商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西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1-2-61

怀化碧桂园十里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海南坤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海南顺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武夷山坤朴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26%、5.73%的股份,并分别通过持有浙宇控股51.00%、49.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60.63%的股份,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控制领航投资所持公司10.52%的股份。综上,傅双利、马颖波通过直接持有、间接控制等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1.14%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2,826,443.75126,780,623.68115,087,761.37171,680,560.21
交易性金融资产45,470,037.71102,861,829.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028,777.877,991,062.60
应收账款46,872,947.5856,572,247.6248,947,694.3266,841,805.07

1-2-62

应收款项融资5,541,964.8210,410,000.00--
预付款项4,773,597.0310,936,069.274,368,881.078,921,713.00
其他应收款9,940,155.6414,324,340.606,415,176.531,300,012.28
存货75,214,938.6976,218,809.4979,041,799.3350,792,440.3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21,015.772,187,413.5731,590,314.28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252,661,100.99400,291,333.59290,480,404.77312,527,593.4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26,652,520.70441,510,608.06489,899,809.68483,104,739.86
在建工程506,605,187.19270,802,520.221,834,368.093,839,615.3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43,505,074.77155,133,411.14169,628,848.8948,093,465.3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839,433.21925,525.56979,964.661,220,834.27
其他非流动资产48,314,865.6646,866,652.002,186,207.742,723,019.95
非流动资产合计1,125,917,081.53915,238,716.98664,529,199.06538,981,674.75

1-2-63

资产总计1,378,578,182.521,315,530,050.57955,009,603.83851,509,268.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17,467,583.33186,584,044.74138,520,000.00188,4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6,930,000.00142,730,000.0085,000,000.0073,231,449.34
应付账款81,977,924.0077,256,347.4980,441,873.08100,008,007.79
预收款项-744,923.671,134,077.51499,931.58
合同负债515,202.00---
应付职工薪酬16,008,565.9431,175,417.5833,072,792.8433,589,832.22
应交税费6,743,853.0311,150,061.3826,999,134.3836,144,964.46
其他应付款9,145,946.128,512,686.6033,844,252.6821,119,646.3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186,601.1711,659,384.8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04,975,675.59469,812,866.32399,012,130.49452,993,83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8,659,459.79103,864,758.6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70,915,038.9868,018,703.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3,759,186.0714,359,759.6710,505,445.796,309,093.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83,333,684.84186,243,222.1410,505,445.796,309,093.57
负债合计688,309,360.43656,056,088.46409,517,576.28459,302,925.31
股东权益:

1-2-64

股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36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7,048,562.8647,048,562.8647,048,562.86147,048,562.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9,769,285.2039,769,285.2028,465,662.4114,515,778.00
未分配利润243,450,974.03212,656,114.05109,977,802.28130,642,002.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90,268,822.09659,473,962.11545,492,027.55392,206,342.92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690,268,822.09659,473,962.11545,492,027.55392,206,342.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378,578,182.521,315,530,050.57955,009,603.83851,509,268.2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299,701,658.91903,827,046.08986,582,405.24901,007,118.73
减:营业成本229,140,975.10675,084,637.15709,243,482.22612,197,319.50
税金及附加1,032,183.526,031,640.319,275,451.309,408,558.95
销售费用7,236,663.7031,410,361.0335,393,743.5132,725,548.72
管理费用11,200,956.0134,375,334.2530,669,038.1664,062,917.69
研发费用13,411,530.9136,505,788.6939,218,829.6836,087,722.71
财务费用4,526,943.879,123,580.566,746,754.157,032,796.58
其中:利息费用4,940,713.6210,652,265.809,030,244.8713,390,597.45
利息收入467,001.641,740,730.132,428,356.086,436,547.11
加:其他收益5,564,461.248,789,774.763,430,559.45626,787.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7,446.552,404,479.531,965,135.87152,609.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0,037.71701,829.3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9,195.06-1,041,264.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12,370.54-1,303,542.11-1,145,265.471,761,635.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5,646.02-126,635.84-
二、营业利润39,431,175.82120,952,627.06160,158,900.23142,033,286.90
加:营业外收入-11,454,603.443,400.69586,645.66
减:营业外支出4,715,025.33490,239.9777,001.661,887,560.25
三、利润总额34,716,150.49131,916,990.53160,085,299.26140,732,372.31
减:所得税费用3,921,290.5117,935,055.9721,799,614.6327,272,040.30
四、净利润30,794,859.98113,981,934.56138,285,684.63113,460,332.0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30,794,859.98113,981,934.56138,285,684.63113,460,332.0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794,859.98113,981,934.56138,285,684.63113,460,332.01
2、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30,794,859.98113,981,934.56138,285,684.63113,460,332.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0,794,859.98113,981,934.56138,285,684.63113,460,332.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90.320.440.53
(二)稀释每股收益0.090.320.440.5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2-66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1,357,503.98848,921,851.71927,600,339.94894,356,507.91
收到的税费返还-599,718.00599,718.0019,373.7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2,609,723.9791,086,062.87158,739,069.28117,737,754.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3,967,227.95940,607,632.581,086,939,127.221,012,113,636.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9,238,012.07447,882,769.19438,456,217.65275,075,240.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6,159,918.24173,655,033.91175,051,376.13156,663,269.42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26,482.9973,794,645.75114,774,578.14117,201,637.5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746,952.57107,516,531.08189,974,610.96138,333,983.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4,971,365.87802,848,979.93918,256,782.88687,274,13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95,862.08137,758,652.65168,682,344.34324,839,505.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579,275.912,404,479.531,965,135.87152,609.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03,000.00229,997.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2,060,000.00615,590,000.00897,096,561.65184,977,176.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639,275.91618,197,479.53899,291,694.52185,129,786.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52,828,137.83275,052,011.0324,976,197.3667,636,364.4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32,585,999.6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5,240,000.00686,160,000.00923,686,561.6593,033,471.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8,068,137.83961,212,011.031,081,248,758.64160,669,83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428,861.92-343,014,531.50-181,957,064.1224,459,950.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60,00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184,580,000.00514,361,487.00315,920,000.00188,400,000.00

1-2-6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000,000.00130,000,000.00-192,0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3,580,000.00644,361,487.00475,920,000.00380,48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54,576,400.00351,241,487.00365,800,000.0024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9,212,315.1914,310,087.10149,206,629.7210,760,368.3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84,502.4068,225,184.22-382,755,401.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073,217.59433,776,758.32515,006,629.72640,515,76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506,782.41210,584,728.68-39,086,629.72-260,035,769.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08.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926,217.435,328,849.83-52,361,349.5089,264,095.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416,611.2060,087,761.37112,449,110.8723,185,015.56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49,490,393.7765,416,611.2060,087,761.37112,449,110.87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56-12.6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323.8059.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1.691,923.23267.89110.7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30.3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87.74240.45194.2715.26

1-2-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0070.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97-7.797.83-178.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注-437.61---3,998.50
小 计-65.142,560.44517.30-3,420.29
减:所得税影响数-6.66386.4578.39112.60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58.482,173.99438.91-3,532.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37.979,224.2013,389.6614,878.9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0.620.850.730.69
速动比率(倍)0.420.660.440.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8.1747.3943.5553.9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8.1510.1515.307.03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4716.2216.1614.95
存货周转率(次)2.928.3310.2612.5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862.5521,504.8823,274.6921,063.71
利息保障倍数(倍)8.0313.3818.7311.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160.380.473.2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40.01-0.1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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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项 目年 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4.560.090.09
2019年度18.920.320.32
2018年度28.610.440.44
2017年度34.860.53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4.650.090.09
2019年度15.310.260.26
2018年度27.710.420.42
2017年度45.710.690.69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5,150.93万元、95,500.96万元、131,553.01万元和137,857.82万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94%、42.88%、49.87%和49.93%。

(2)公司资产结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合理。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6.70%、30.42%、30.43%和

18.33%,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63.30%、69.58%、69.57%和

81.67%。

(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均保持较高水平。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是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主营业务突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0,100.71万元、98,658.24万元、90,3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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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29,970.1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加工面料的织造方法分为针织面料印染业务和梭织面料印染业务两类。公司针织类面料印染收入占比较高,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收入占比分别为64.90%、65.69%、59.07%和

56.79%,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梭织类面料印染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5.10%和34.31%;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梭织面料印染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至40.93%和43.21%,公司产品结构更加均衡。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总体呈增长态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巩固原有针织面料印染业务的情况下新投产了梭织面料印染加工生产线,同时公司加强了市场开拓力度。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05%、28.11%、25.31%和23.54%,其中主营业务是综合毛利率的主要来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32.02%、28.04%、25.25%和23.4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影响及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以及人工成本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收付及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导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收到和支付融资租赁款以及关联方、非关联方资金往来收付相关。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2-71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4)公司不得在未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5)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18年5月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2,000.00万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

(2)2018年10月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8月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总股本11,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500.00万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1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24,600.00万元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6,00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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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公司本次发行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双汉化工、璟瑞染整两家全资子公司。2019年8月,公司新增参股公司轻纺城印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璟瑞染整已注销。

1、绍兴柯桥双汉化工有限公司

名称绍兴柯桥双汉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BDQ1N7G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双城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3幢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染料、化工印染助剂(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双汉化工系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平台,主要从事发行人生产所需的染料和助剂等原材料的采购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661.58万元,净资产136.6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7,781.74万元,净利润212.5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029.82万元,净资产141.00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4,762.04万元,净利润4.40万元。前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浙江璟瑞染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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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璟瑞染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9C56650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华星村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28.50万元,净资产5,580.80万元;2018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198.2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D6T143Y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百通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跨境电商产业园6幢307室
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经营范围

2019年8月30日,轻纺城印染经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依法登记成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核准名称为“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轻纺城印染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50.0025.00
2绍兴市柯桥区石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20.00
3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500.0010.00
4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010.00

1-2-74

5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10.00
6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500.0010.00
7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500.0010.00
8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50.005.00
合 计5,000.00100.00

轻纺城印染主要从事先进印染技术的研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0元,净资产0元;2019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154.62万元,净资产1,155.71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4.2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2-75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文号环评批复/备案文号
1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59,000.0028,700.002019-330603-17 -03-008036-000绍柯审批环审〔2019〕63号
2创新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5,000.003,999.152019-330603-17 -03-024301-000绍柯环规备〔2019〕11号
合 计64,000.0032,699.15--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和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高,可以显著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将实现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在短期内大幅增加,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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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所述风险因素外,公司还面临其他风险因素如下:

(一)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科技创新,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开发,公司在高质量纺织品印染技术、节能减排印染技术和印染智能制造技术等方面具备了较为深厚的技术沉淀,形成了技术流程先进的印染工艺、品种丰富的印染配方,有力支撑了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此外,本公司制订了专利申请计划,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54项专利。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工作制度,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规定了技术人员的保密职责。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防止核心技术对外泄露,但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仍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二)存货跌价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54.69万元、384.85万元、292.88万元和277.75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22%、4.64%、3.70%和3.56%;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203.70万元、193.55万元、130.35万元和91.2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1.21%、0.99%和2.63%。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使得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现金收款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主要客户除了纺织品面料经营公司、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外,还存在较多个体经营者,部分客户交易金额较小、

1-2-77

频次较高,由于客户付款习惯以及出于交易便利性,公司存在销售现金收款的情形。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468.32万元、70.85万元、10.44万元和3.67万元,占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4%、0.06%、0.01%和0.01%,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及占比呈下降趋势。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现金收取范围、现金库存限额、出纳人员工作职责、现金流转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销售现金收款,但现金交易安全性相对较差,对内控要求更高,存在因相关制度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现金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在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比例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延续的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49号文件),公司于2016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32号文件),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到期后,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1-2-78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建筑工程、设备购置、设备安装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项目组织实施、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均采取了控制措施并规范了运作流程,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实施进度拖延等问题,从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规模将显著增加,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如果募集资金项目在投产后没有及时产生预期效益,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认为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预期,新增产能可以得到有效消化。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拓展不理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九)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管理与协调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建立与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经营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则将给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傅双利、马颖波夫妇。傅双利、马颖波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26%、5.73%的股份,并分别通过持有浙宇控股51.00%、49.00%股权从

1-2-79

而间接控制公司60.63%的股份,傅双利为领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控制领航投资所持公司10.52%的股份。综上,傅双利、马颖波通过直接持有、间接控制等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1.1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将处于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进行不当控制从而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内部控制的风险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良性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障,但受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

(十二)坯布和成品布保管不当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印染加工服务,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对客户提供的坯布进行个性化的染整处理,并收取相应加工服务费用。公司已制定《仓储管理制度》,仓库管理人员按照坯布和印染完成的成品布合理安排码放区域,做好码放区域的防火、防尘、防雨、防潮等工作,及时清点查看坯布和成品布堆放情况,防止丢失、损害。此外,公司为坯布、成品布购买了财产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或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坯布和成品布毁损、灭失,在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支出时,将导致额外支出,并可能对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人民币汇率波动及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渐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人民币汇率升值将导致以外币计价出口的纺织品竞争力被削弱,对我国纺织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产生将不利影响传导至印染行业的风险。国际贸易摩擦会降低纺织品的出口贸易

1-2-80

额,直接影响纺织面料贸易企业和纺织服装企业出口业务,下游客户由于心理预期不明确,导致其印染业务下单更趋谨慎。如果未来国际间贸易摩擦加剧,将会产生对印染行业发展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四)盈利预测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天健审〔2020〕980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9,379.14万元,较上年减少12.17%;净利润为8,914.06万元,同比下降21.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5.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7%。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二、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一般会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印染加工框架合同,对合同标的、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供货验收等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会在框架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与客户签订加工订单,对坯布加工数量和要求、单价、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等条款进行具体约定。

公司正在履行的印染加工框架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合同名称主要内容
印染加工框架合同合同标的:印染加工服务 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期限:2019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止,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期1年 供货及验收: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确认无误后在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上签收,签收完毕视为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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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材料采购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每年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的框架协议/订单,主要包括染料、助剂。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总采购金额(万元)签订时间
1迎丰科技浙江振光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2020.01
2双汉化工约克夏(浙江)染化有限公司1,040.002020.06
3双汉化工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838.872020.01
4双汉化工绍兴柯桥欧利助剂有限公司框架协议2020.01
5双汉化工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472.002020.05

(三)能源采购合同

1、天然气采购合同

2017年12月29日,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迎丰科技签署了《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合同约定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迎丰科技提供管道天然气,天然气价格为2.66元/立方米,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上游价格调整或遇省、市价格管理部门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即时按比例调整执行。合同期限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蒸汽采购合同

2017年4月25日,绍兴远东热电有限公司与迎丰科技签署了《供用热合同》,合同约定迎丰科技最大的用气量为46T/H,蒸汽总管为DN325X8,平均用气量在孔板额定设计流量的50%以上,迎丰科技每月1日前向绍兴远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下月用气计划,蒸汽价格按照当月绍兴市柯桥区供热价格协调工作委员会供热基准参考价格结算,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

3、电力采购合同

2018年4月26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与迎丰科技签署了《高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约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为迎丰科技提供三级负荷工业用电,容量18,000千伏安/千瓦,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

1-2-82

(四)环保合同

2019年8月6日,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污水排放合同》,合同约定以迎丰科技污水当月流量计显示值为结算依据,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执行政府定价。

(五)借款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合同编号贷款金额 (万元)贷款期限用途担保措施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19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05268号1,800.002019.10.22 2020.9.24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19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10833号1,060.002019.12.12 2020.9.24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20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13438号2,144.002020.1.8- 2020.9.24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20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29680号1,600.002020.04.23-2021.04.22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20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33317号1,637.002020.05.19-2021.05.18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20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40386号1,000.002020.06.17-2021.06.16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2020信银杭绍轻贷字第811088247301号1,000.002020.07.27- 2021.07.26日常经营周转浙宇房地产、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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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柯桥2019人借0530755.002019.8.9- 2020.8.6支付燃气费、蒸汽费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柯桥2019人借0557800.002019.8.22- 2020.8.19支付燃气费、电费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柯桥2019人借06081,458.002019.9.20- 2020.9.16支付燃气费、电费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柯桥2020人借0380800.002020.05.14-2021.02.02支付燃气费、电费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柯桥2020人借04851,200.002020.07.03-2021.02.02支付燃气费、电费、蒸汽费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192803054,900.002019.9.30- 2022.12.30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192803744,184.002019.11.12- 2023.12.30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192804442,400.002019.12.20- 2023.12.30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202800121,960.002020.1.15- 2023.12.31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202800612,680.002020.3.18- 2023.12.31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202800892,100.802020.4.17- 2023.12.31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850820202801752,742.602020.6.24- 2023.12.20固定资产投资傅双利、马颖波提供最高额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0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09311911040041,008.312019.11.4- 2020.10.13支付能源费用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1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0931191118003800.002019.11.18- 2020.10.13支付能源费用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2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0931191203004648.542019.12.3- 2020.10.13支付能源费用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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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抵押担保
23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09311912180031,053.142019.12.18- 2020.10.13支付能源费用铭园纺织、傅双利、马颖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迎丰科技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六)抵押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1、2018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柯桥2018抵0334),公司以土地房产(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8854号、第0038855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6,186.00万元。

2、2019年1月4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93119010401),公司以排污权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抵押担保余额为10,968.00万元。

3、2019年1月18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93119011802),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抵押担保余额为8,099.54万元。

4、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柯桥2019抵0048),公司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419号、第0001422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5,441.00万元。

5、2019年5月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信杭绍轻银最抵字第811088182639e号),以(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36616)号土地房产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8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6,8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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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6、2019年8月9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IFELC19D29T53W-G-01、IFELC19D29QKKP-G-01、IFELC19D29T7MV-G-01),以拉幅定型机、高温气流染色机为抵押,为双方于2019年8月9日签订的主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 19D29T53W-L-01、IFELC19D29QKKP-L-01、IFELC19D29T7MV-L-01)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2年。

7、2019年9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信杭绍轻银最抵字第811088188534a号),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2410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7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10,297.65万元。

8、2019年9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8508201900000057),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193号)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9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21,811.92万元。

9、2019年11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8508201900000066),以排污权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1月3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6,426.90万元。

10、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信杭绍轻银最抵字第811088188526a号),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01572号)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19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4,543.08万元。

11、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IFELC20DH2HUAQ-G-01),以起毛机、高温气流染色机等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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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双方于2020年3月23日签订的主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IFELC20DH2HUAQ-L-01)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2年。

12、2020年6月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850820200000021),以土地房产(浙〔2019〕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193号)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为公司在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额限额为41,469.62万元。

(七)售后回租合同

2019年8月9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19D29T53W-L-01、IFELC19D29QKKP-L-01、IFELC19D29T7MV-L-01)和《所有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IFELC19D29 T53W-P-01、IFELC19D29QKKP-P-01、IFELC19D29T7MV-P-01)。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IFELC20DH2HUAQ-L-01)和《所有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IFELC20DH2HUAQ-P-01)。

根据上述合同,公司将其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拉幅定型机、高温气流染色机等生产设备转让给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协议价款合计为10,421.05万元,再由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租赁保证金总额为521.05万元,应付租金总额为11,206.58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公司以租赁物提供抵押担保,浙宇控股、傅双利、马颖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其他重大合同

本公司与国元证券于2019年6月签署《主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元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并主承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国元证券继续担任本公司的保荐人,负责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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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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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住 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9972225
传 真:0575-89966187
联 系 人:王调仙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邮 编:230000
电 话:0551-62207999
传 真:0551-62207360
保荐代表人:孔晶晶、章郑伟
项目协办人:汪源
项目组成员:王奇、汤雨城、万国冉、冯康、胡从发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朱小辉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邮 编:100000
电 话:010-57763888
传 真:010-57763777
经 办 律 师:朱振武、贺秋平、高媛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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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王国海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999
签字会计师:丁锡锋、陈红兰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王国海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999
签字会计师:严善明、丁锡锋、陈红兰
(六)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王国海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6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999
签字会计师:丁锡锋、陈红兰
(七)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住 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8216941
传 真:0571-88216968
签字评估师:周敏、杜持俭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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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 话:021-68870204
传 真:021-58899400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户 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302010129027337785
开 户 行: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1月14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1月19日
申购日期2021年1月20日
缴款日期2021年1月22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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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 发行保荐书;

(二)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 盈利预测报告;

(六) 审阅报告;

(七)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 公司章程(草案);

(九)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联系人: 王调仙

联系电话:0575-8997222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人:孔晶晶、章郑伟

联系电话:0551-622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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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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