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E10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3,608,67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5.900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来兴先生主持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俞航杰先生、阮萍女士、冯正浩先生、林化夷先生以及财务总监邹权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3,605,875 | 99.9991 | 2,800 | 0.0009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3,605,875 | 99.9991 | 2,800 | 0.0009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3,605,875 | 99.9991 | 2,800 | 0.0009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0 | 0.0000 | 2,800 | 100.0000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 0 | 0.0000 | 2,800 | 100.0000 | 0 | 0.0000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0 | 0.0000 | 2,800 | 10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审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下午16:00),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婧婕女士、刘浩杰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