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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四方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45,068.0745,068.07
2干拌砂浆项目25,040.7125,040.71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22,056.7012,056.7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41,346.82
合计152,165.48123,512.30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933.7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50,309.26万元,占募集资金

净额的40.73%,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孳息)为5,091.9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10010101200100239284,252.57
2干拌砂浆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31101701040015142582.90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1001010120010023910254.75
4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1239057514109991.77
合计5,091.99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未含孳息)50,309.26万元,占募集资金初始净额40.73%,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3,933.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0年至2023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全国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增长-8.1%-8.4%5.0%5.0%
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增长-20.4%-39.4%-11.4%-1.2%
重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增长-13.2%-20.4%0.1%-1.97%
房地产新开工面积累计增长-11.3%-54.4%-18.1%-11.56%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商品混凝土产量(万方)5,627.115,733.678,143.157,570.11
同比增长率-1.86%-29.59%1.07%-2.65%
商品混凝土含税平均指导价(元/方)342.50389.58431.67456.67
同比增长率-12.09%-9.75%-5.47%-8.44%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处于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2021年以来,多家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形,部分房地产企业甚至出现了债务危机。2023年度,全国和重庆市房地产固定投资额和新开工施工面积均有不同程度下滑,导致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需

求下滑明显。随着下游市场总需求的减少,市场竞争加剧,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不及预期。鉴于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并于2022年末完成了一期工程的主要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8,962.44万元,其中,2023年投入3,933.70万元。目前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2023年,公司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2.08万立方米。

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后续投入计划延期至2026年3月。公司将根据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市场发展情况合理、审慎安排该项目后续的建设投入。

(2)干拌砂浆项目

①市场发展情况

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2022年2023年同比变动(%)
干拌砂浆(万吨)218.81213.57-2.39
湿拌砂浆(万立方米)66.9656.98-14.90

2023年2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搅拌站建站管理要求,规范行业发展。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其中,干拌砂浆市场规模仅20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不足100万方,2023年均有不同程度下滑,砂浆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

②购买砂浆生产线情况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2023年,公司砂浆生产量为12.5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94%。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发展情况不及预期,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①市场地位变化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租赁公司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租赁车辆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租赁车辆运输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租赁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2022年以来,公司采用租赁新能源车辆的方式逐步替换燃油车辆,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输任务均由租赁的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运输任务。

②“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

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租赁车辆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亿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0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3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3.50亿元。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3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约对方产品种类产品名称收益类型认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实际收益率实际收益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协定存款单位协定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82.90结息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不适用不适用401.59
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协定存款重庆农商行协定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507.32结息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不适用不适用746.24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认购金额”为2023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 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四方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方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3,512.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33.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309.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45,068.07不适用不适用3,933.708,962.44-36,105.6319.89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干拌砂浆项目25,040.71不适用不适用0.000.00-25,040.710.00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12,056.70不适用不适用0.000.00-12,056.700.00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41,346.82不适用不适用0.0041,346.82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23,512.303,933.7050,309.26-73,203.0440.7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内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战晓峰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燕妮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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