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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部分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沿浦”或“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1号)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7,169.81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79,652,830.19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31,132.0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421,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两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康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电池包外壳生产线项目

17,525.00 17,525.00 17,224.78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26,465.00 20,875.00 20,517.39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万元)合计

43,990.00 38,400.00 37,742.17

二、未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8日,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计项目

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目前累计实际投入金额累计投入进度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20,517.39 9,505.19 46.33% 2024年3月

三、因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

项目建设起始日
项目建设期本次调整前
预计完成时间本次调整后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2022年3月 24个月 2024年3月 2024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3月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当前该募投项目的厂房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已完成。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厂房装修、部分设备采购和安装、模具投入等规划有所滞后,项目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条件。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和论证后,拟将“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3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三) 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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