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魏鹏伟、刘奎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魏鹏伟、刘奎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