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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一、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及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方园计望许徐亚明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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