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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华生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华生科技由国泰君安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8元,共计募集资金55,9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14.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35.40万元,已由国泰君安于2021年4月22日汇入华生科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72.62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8,16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土地购置及土建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
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42,840.6342,840.6314,796.4018,636.90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3,188.263,188.263,036.4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133.892,133.89900.00853.84
合 计48,162.7848,162.7815,696.4022,527.18

(续上表)

项目名称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研发人员费用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1,604.357,802.982019-330481-17-03-018718-000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151.822019-330481-17-03-006891-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6.05294.002019-330481-17-03-008947-000
合 计1,842.227,802.98294.0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42,840.6342,840.6317,588.20
2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3,188.263,188.262,178.2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133.892,133.89-
合计48,162.7848,162.7819,766.42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

1、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变更前2022.12
变更后2024.12

2、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双剑杆织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并招聘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形成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的产能,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产能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22年受经济下行、需求萎缩、行业周期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拉丝气垫材料的销售规模下降,订单量减少,该项目的实际达产率未达预期,资金投入低于预算水平。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从成本效益、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等方面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延期的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的建筑装修、先进试验与检测等研发设备设施的购置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等。该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将研发中心建设成为集技术研发、外观设计、试验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柔性复合材料研发试验平台,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

2、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筑规划、生产线设备购置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的第二条热熔贴合机生产线同步实施。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延期建设第二条热熔贴合机生产线,并暂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延长后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

五、部分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研发中心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分别对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认为:相关项目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一)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

1、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涉及的拉丝气垫材料属于产业用纺织品大类。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经济运行分析》预计,未来随着经济运行回升、国家政策发力,将给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平稳运行带来积极影响,行业企业对于未来发展的信心指数将提升。本项目能够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最终解决公司现有产能与产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随着产业发展,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和种类也提出了更多元化的需求,公司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拉丝气垫材料基布系列产品进行适当的扩产,以满足市场对高质量、功能多样化等方面的需求。面对行业竞争,本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技术优势、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提供充足动力,从根本上推动公司发展壮大。

2、年产450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022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3-5家企业进入全球产业用纺织品第一梯队”等发展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推进产业用纺织品领域科技创新、稳步发展、行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产业政策导向。本项目以公司目前成熟的核心技术为基础延伸开发,是对公司现有产品体系的改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和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当前,公司已形成了以总经理为

核心、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意识的管理、研发和营销团队,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实力,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研发中心项目

1、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塑胶复合材料由织物和涂层构成,有较高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广泛应用于可弯曲性、柔韧性、气密性等领域。不断开发性能更加稳定的材料、拓展应用领域,是塑胶复合材料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主要从设备和人员两方面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使公司能够紧跟市场需求,响应产业用纺织用品高质量发展的号召,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拓宽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具有专业的研发创新团队、良好的技术竞争优势以及将技术成果转化的量产能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基础。在多年的研究工作积累中,公司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专注塑胶复合材料、尤其气密材料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凭借自身技术研发优势,公司获得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多项技术研发荣誉,获得多项专利成果。公司还具有专业化生产线、规模化生产能力,已建立严谨、高效、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高效的企业管理体系,可有效保障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增强本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及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鉴于以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绍钞 姜慧芬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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