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99 公司简称: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部分,该章节详细阐述了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 | |
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葫芦娃、葫芦娃股份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葫芦娃药业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娃科技 | 指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葫芦世家 | 指 | 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承德新爱民 | 指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娃医疗保健 | 指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来宾维威 | 指 | 来宾市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遂溪分公司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
来宾提取车间 | 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来宾葫芦娃 | 指 | 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荣兴 | 指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康领先 | 指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 | 指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
孚旺钜德 | 指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孚旺钜德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中嘉瑞、中嘉瑞 | 指 | 杭州中嘉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京祁 | 指 | 北京京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方案》 | 指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行动计划》 | 指 | 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葫芦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inan Huluwa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LUW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景萍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清涛 | 王海燕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
电话 | 0898-68634767 | 0898-68634767 |
传真 | 0898-68631245 | 0898-68631245 |
电子信箱 | huluwa@huluwayaoye.com | huluwa@huluwayaoye.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huluwayaoye.com/ |
电子信箱 | huluwa@huluwayaoye.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详见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葫芦娃 | 605199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46,714,106.03 | 913,979,323.00 | -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751,617.40 | 61,364,614.89 | 2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190,044.38 | 47,893,434.59 | -11.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8,833.90 | -160,301,194.74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49,277,874.77 | 1,120,385,678.79 | 2.58 |
总资产 | 3,108,986,927.32 | 3,060,548,675.78 | 1.5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1-6月) | 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5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5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2 | -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4 | 5.87 | 增加0.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6 | 4.58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3.33%,主要系报告期转让子公司承德新爱民全部股权,获得股权转让收益和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提升了公司的净利润,进而推动了每股收益同比增长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901,935.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027,426.7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6,933.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9,839.2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52,402.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2,159.68 | |
合计 | 36,561,573.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深耕医药制造业多年,核心聚焦于儿童药领域,围绕儿童全生命周期,积极构建儿童健康全品类产业链,涵盖了儿童药、儿童健康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及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公司集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于一体,产品体系涵盖特色中药、化学药等多个类别,形成了以儿童药为核心,兼顾成人和妇科药的产品规划,公司现有“葫芦娃”、“葫芦爸”、“葫芦妈”、“葫芦世家”四大品牌矩阵,覆盖儿科产品系列、成人产品系列、女性产品系列及健康产品系列,全方位满足市场需求。
1、儿童药业务
在儿童药领域,目前,公司拥有 53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每一款产品均明确标注儿童用法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品种覆盖0~14岁全年龄段儿童,涉及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病毒、抗感染等儿童高发疾病。其中,明星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凭借着疗效与安全性,赢得了广大家长与医疗工作者的信赖,成为家庭常备良药;而肠炎宁颗粒则在缓解儿童肠胃不适、促进肠道健康方面表现出色,获得市场高度评价。公司持续加大在儿童药领域的研发投入,目前在研
产品覆盖了针对儿童感染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过敏性疾病及针对儿童腺样体肥大的药物,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为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2、保健食品业务
为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保障体系,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拓展保健食品业务。公司专注于研发和生产调节人体健康功能、补充营养素的保健食品。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23个保健食品项目,其中7个品种已成功获批上市,包括多种维生素矿物质颗粒、螺旋藻片、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等产品。
3、原料药中间体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上游产业链,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通过控股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积极开拓原料药前端化学中间体业务,同时推进原料药生产车间建设;报告期内,江西荣兴多款化学中间体产品保持稳定生产和销售,同时已启动多款原料药研发立项工作和原料药车间改造,为下一步公司打通化学中间体、原料药到制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适应症
产品 | 主治功能 | 产品样图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 |
肠炎宁胶囊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肠炎宁颗粒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
复方鲜石斛颗粒 | 滋阴养胃,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所致口干咽燥,饥不欲食,烦渴。 | |
克咳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
复方赖氨酸颗粒 | 用于防治赖氨酸缺乏引起的小儿食欲缺乏、营养不良和补充赖氨酸、维生素与钙元素。 | |
复方感冒灵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养阴 清肺膏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进行集团化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制订公司的总经营目标及进行战略规划决策,各分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公司同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包材。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采购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辅料、包材、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计划。同时,采购部利用市场研究与分析能力,通过对大宗商品及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预测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统一、集中的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严格遵照GMP要求,坚持质量为先,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供应商,不仅关注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更重视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交货期及售后服务等综合实力。为确保中药材等关键物料的质量,公司对入选供应商均实施严格的现场考察,亲自甄选中药材的质量,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均符合公司严格的质量标准。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与定期复审。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年度及季度销售计划下发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自身产能状况、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GMP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从原材料的入库检验,到辅料、包材的选用,再到中间产品的监控与成品的最终检验,公司均按照既定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
公司新建的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在报告期内通过了GMP认证,在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公司引入了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智能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进一步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工厂内部的物流系统也经过精心设计,确保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高效流转,有效降低了库存成
本,实现库存水平的精细化管理。此外,美安工厂建立了全方位的质量追溯体系,从原材料入库开始,到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数据的实时采集与监控。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以医疗机构终端、药品零售终端为主要目标市场,并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新渠道,通过专业的药品流通渠道,将公司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连锁零售药店等终端;设立中央市场部,为销售提供定制化服务,总结提炼产品学术价值和市场策略,科学规划产品推广计划,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产品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推广主体等差异,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传统经销模式及配送商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主要为公司直接参与药品推广和终端对接的销售模式,目前主要以非处方药销售为重点。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等终端,由其向连锁药店下属门店进行铺货。公司配合直销客户对产品对外推广、展示,并定期对药店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培训,以提高其推广和销售公司产品时产品知识水平,从而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
(2)传统经销模式
传统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均由传统经销商负责完成。公司通过遴选优质的传统经销商并通过签署区域经销协议的方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在传统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依照传统经销商客户要求,通过物流等运输方式送达传统经销商指定的地址。传统经销商通过直接向医疗终端运送或通过分销商、配送商等主体运送的方式,实现药品最终运送至医疗终端。
(3)配送商模式
由于传统经销模式下,经销商一般销往分销商或配送商而后再销往医院,因此,不符合国家“两票制”政策要求。为顺应国家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公司自2017年开始,针对以公立医疗机构为终端客户的产品,逐步由传统的经销模式转变为配送商模式。配送商模式下配送商主要为具有较强配送能力、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的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因此,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往该类客户,并由其直接销往终端医疗机构。在终端开发和产品市场推广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商共同完成特定区域的推广工作。公司依托具有医药专业背景及市场营销经验的营销团队,借助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使临床医生了解、熟悉并认可公司产品,在拓宽临床医疗手段、提高患者确切疗效的基础上,促进销量的合理增长。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主导参与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通常按照各地区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司从经营资质、配送能力、信用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遴选优质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作为配送商向医院配送药品,并向配送商开具发票,收取货款。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在相应区域内的市场推广由公司承担,配送商只负责产品的配送工作。
(三)行业基本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作为国计民生、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柱,是构建健康中国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医药行业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抢险救灾以及经济社会进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药品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医保支付改革等举措的加速推进,医药制造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与转型。
2024年上半年,医药制造业在多重政策的积极催化下,展现出发展韧性与活力,成为国民经济中备受瞩目的亮点之一。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铺设了坚实的基石。2024年3月,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养老服务等社会民生领域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2024年1-6月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352.70亿元,同比下降0.90%;营业成本7,148.20亿元,同比增长0.90%;实现利润总额1,805.90亿元,同比增长0.70%。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持续向往、社会人口的老龄化加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持续优化等大背景下,医药行业长期向好的趋势未发生改变。
从行业结构方面,随着政策的引导与市场的洗礼,医药行业正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落后产能加速淘汰,优质企业脱颖而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此外,环保意识的增强也促使企业更加注重绿色生产,推动行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医药行业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同时,随着数字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广泛应用,医药行业将迎来数字化转型的新机遇,数字化技术可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智能制造的应用可以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减少人工干预,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性。医药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2、中药行业发展现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注册分类的研制原则和技术要求以及中药人用经验的合理应用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适合中药研制情形的相应审批规定,有助于促进中药进入新产品驱动时代。
为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从优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总体布局、加强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供给、推动中医药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深化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基础六方面提出任务要求。明确到2026年底,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将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标志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计划通过优化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推动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等措施,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落地实施,中医药行业有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国际影响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时代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绘制出一幅中医药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同时,这些举措也将有力地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3、儿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儿药行业作为关乎亿万儿童健康福祉的重要领域,近年来虽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与不足。现阶段呈现出“三少两多”的鲜明特点,即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反映了我国儿童用药市场的供需矛盾与结构失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7.95%。这一庞大的群体对安全、有效的儿童专用药物需求迫切。然而,据中国儿童用药数据库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药品数量共1,049个(按品规计),仅占药品总数的
3.2%,已批准上市的成人儿童共用药数量为4,042个(按品规计),约占我国已批准上市药品总数的12.4%,而成人儿童共用药品虽占比较高,但仍难以满足儿童特有的医疗需求。由于儿童药品具有研发难度大、成本高、市场回报周期长等现实问题,加之儿童生理机制的独特性,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进一步加剧了儿童药品研发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家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行动。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儿童用药发展,各项促进儿童药品研发、生产和使用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为儿童药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
持。从鼓励研发申报儿童用药优先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到发布多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再到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儿童用药安全,为儿药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2024年初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更是将儿童药品研发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儿童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补齐儿童药物适宜剂型、规格不足等短板。这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出台,无疑为儿童药品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预示着我国儿童药品市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未来,随着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儿童药品行业有望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二)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但是具体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环境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中药百强企业,海南省首批高新技术领军企业,海南省“专精特新”企业,位列2023年海南省企业百强、制造业企业40强榜单,被认定为“2023年海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获“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品牌企业等荣誉,同时入选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2022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成长力企业榜单,在米思会2023年中国中成药企业TOP100榜单中位列第40位。此外,公司还获得了“2024中国医药·品牌榜”“产品引领奖”、在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上入选“2024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榜单等多项行业荣誉。
公司以儿科药为发展特色,以中成药为主、化学药品快速发展,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全身抗感染用药为主要产品领域。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设立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等。公司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每袋4克装)、肠炎宁胶囊(每粒装0.3g)、肠炎宁颗粒(每袋2g装)为独家规格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2022-2023年度中国区县药品零售市场潜力品牌”、米思会“2023中国医药·品牌榜”、西普会“2024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2023大健康产业“产品引领奖”等荣誉。公司产品肠炎宁颗粒荣获星辰会“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明星单品”、西普会“2024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等荣誉。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复方赖氨酸颗粒、头孢克肟分散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品种,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公司针对药品的特性和不同年龄段的需求,投资建设了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软胶囊剂、干混悬剂、口服液、散剂、丸剂、粉针、冻干粉针、酊剂等十六类药品制剂生产线,是国内剂型较为齐全的制药企业。公司拥有较多纳入国
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体系较为完整、剂型丰富的产品体系,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实时调整产品及产品组合,充分发挥生产、销售及品牌推广的规模优势,最大限度满足市场和患者需求。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公司以儿科药品为发展特色,兼顾成人和妇科产品的发展,形成“葫芦娃”、“葫芦爸”、“葫芦妈”、“葫芦世家”等四个品牌的儿科产品系列、成人产品系列、女性产品系列和健康产品系列,涵盖中成药、化学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类别,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抗感染用药为主要治疗领域。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布洛芬颗粒、小儿康颗粒、小儿七星茶颗粒、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等在内的优质口服儿科用药品种,涵盖了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及抗感染和神经营养用药,形成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西维威获批7个新品上市(布洛芬混悬液、头孢地尼颗粒、帕拉米韦注射液、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地氯雷他定片、孟鲁司特钠咀嚼片),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公司在产品质量与竞争力提升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布洛芬颗粒等产品通过及视为通过一致性评价,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针剂和其它赛道上的产品竞争力。
(二)品牌优势
公司以“打造中国儿药民族品牌”为目标。在品牌建设方面,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着力打造中国儿童健康守护者品牌形象。公司与央视融媒体《生活圈》栏目合作,持续开展“儿童科学用药百城大讲堂”公益科普活动,通过央视频、央视网、央视微博等广泛传播,并得到了爱奇艺、腾讯、今日头条等上百家媒体平台的持续宣发,大大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通过持续开展儿童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教育项目、儿童安全用药科普讲座等等,打造以葫芦娃儿科品牌为核心、葫芦爸成人品牌、葫芦妈妇科品牌,以及葫芦世家健康品牌。
2024年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公司成功入选“2024中成药工业综合竞争力50强”榜单。公司核心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与肠炎宁胶囊获得“2024健康产业品牌榜”西普金奖。此外,葫芦娃药业还曾获得第34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品牌”奖;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双双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第三届中国中西融合儿童健康大会上肠炎宁颗粒入选《中成药治疗小儿腹泻病临床应用指南》,第八届双品汇期间,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荣获产品引领奖,2023年西湖论坛期间,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荣获2022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产品中成药综合统计排名儿科感冒咳嗽类第二名。肠炎宁颗粒荣获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明星单品奖。随着葫芦娃品牌的广泛传播,葫芦娃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也不断提升。
(三)质量优势
药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基石,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药品质量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司除按照国家GMP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外,公司还建立了ICH Q10药品质量体系和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了药品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质控中心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质量管理,从药品研发注册、供应商筛选、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到成品检验、出库,均履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和GMP标准。公司自2016年首次通过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来,就建立起覆盖多个部门、全员参与、涵盖产品生产全过程、全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在生产工艺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智能制造技术体系与装备的成熟应用,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并通过在线记录、在线自动抽检和封闭式自检确保药品品质。
公司产品中,中成药占比较高,主要中成药产品在遵循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通过对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的不断升级,继续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致力于药品的标准化生产,确保药品生产的规范化、流程化,实现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机统一。
(四)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创新理念,运用现代科技、设备和创新路径,通过多年的积累,在专注于儿童疾病领域实现儿药品类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推进公司核心中成药制剂的标准提高,以及不断丰富各类疾病领域的产品管线,同时建立了以内部研发力量为核心、依托并联合国内一流科研机构的药品自主开发及委托合作开发体系。
近年来,公司在进行自主开发的同时,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研发机构以及儿科、中成药领域知名学者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前沿研究成果,并开展新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工作。目前公司设立了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同时与中国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联合设立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有效提升公司在儿科用药、中成药的研发实力,保证了公司在中成药儿科用药领域研发的技术先进性。
公司正在积极开发稳定性更好、顺应性更强的吸入制剂、口溶膜剂等技术壁垒高、市场前景广的新剂型儿科产品;开发速释、缓释、控释等高端新药制剂,瞄准国际高端新药研发和市场方向,为国内病患提供更优质、更前沿的创新产品。
(五)营销优势
1、公司已成功构建了一个涵盖OTC产品营销及处方药学术推广的专业药品营销体系,该体系广泛覆盖了一至三级市场终端,并已向第四级终端扩展。利用这一全面的营销网络,公司能够迅速推进在研产品和新近并购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中央市场部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对现有及在研产品的市场规划,实现了基于不同治疗领域的产品分类管理。公司依托强大的品牌和产品优势,专注于打造多个黄金大单品,为销售团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赋能。
2、公司在营销领域展现了显著的市场适应性和控制力,同时也表现出对政策变动和市场波动的良好抵御能力,这些都是公司综合竞争力和业务拓展的关键支撑。公司也对新费乐、立宁、葫芦宝贝、仙葫三葆等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品牌产品,加快布局新零售第四终端。同时,在国家医保统筹政策推进过程中,公司也利用现有的渠道资源进行有效的承接和适应。
3、构建头/腰/腿三级连锁的合作体系,突出全国头部连锁战略合作地位,深化省市级区域头部连锁合作,积极布局县域连锁,确保销售增长行稳致远。公司与益丰系统、大参林系统、老百姓系统、一心堂系统、高济连锁系统、国大药房系统、健之佳健康大药房系统、漱玉平民大药房系统、养天和连锁大药房系统等30余家全国头部连锁和600家省级区域的头部连锁形成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儿童健康科普教育、中老年人慢病管理、妇科疾病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社群营销工作。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情况
在医药行业政策不断调整和市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拥抱变革,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拓展销售渠道、挖掘市场潜力、人才引进和培养、团队建设等措施,不断适应行业发展要求。2024年上半年,国际地缘政治依旧复杂、行业竞争依旧激烈,国内经济复苏仍显乏力,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与此同时,国内医药行业规模持续增长,市场对儿童用药精准性和专业性的日益增强的需求,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无限的机遇和空间。公司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区位政策优势,紧紧围绕“打造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全品类产业链”的发展目标,坚定走儿药中药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管理团队始终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坚持长期主义、锚定发展目标,凭借着优质的产品、专业的服务以及强大的品牌影响力,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着力打造中国儿童健康守护者品牌形象,坚定不移地提升企业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671.41万元,同比下降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5.16万元,同比增长28.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19.00万元,同比下降11.91%。
(二)2024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持续进行科技创新,研发取得阶段性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7,724.03万元,同比增长96.00%。公司通过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研发中心以及合作成立的杭州康领先技术平台,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药品研发方面,公司有7款1类创新药,其中1款处于III临床试验阶段,2款已取得临床默示许可。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西维威获批7个药品注册批件,包括
布洛芬混悬液、头孢地尼颗粒、帕拉米韦注射液、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地氯雷他定片、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布洛芬颗粒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此外,公司还提交了34个品种的生产申请。
在儿童药品领域,报告期内获得的布洛芬混悬液及布洛芬滴剂等药品注册证书,其中滴剂品种在全国范围内仅三家企业拥有,显示出公司在儿药领域的独特竞争优势。在研项目中,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作为中药1.1类新药II期临床试验已圆满结束,正在开展III期临床前期工作;小儿化积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已入组结束,现在处于总结阶段。
除了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和小儿化积颗粒外,公司还积极推进中药1.1类新药百苓止咳颗粒、小儿润通糖浆等产品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临床实验,这些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满足不同儿童患者的治疗需求。在研发剂型,公司注重将传统剂型优化为更适合儿童使用的新型制剂,如口服液、雾化吸入剂及口溶膜等。这些新型制剂可以增加儿童用药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2.巩固一二三终端,培育新零售市场
营销体系围绕“管理精细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持续打造营销铁军,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狠抓内部管理,巩固变革成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商业渠道管理、库存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更加精细化与科学化。市场推广体系持续优化,以促进销售为导向,通过学术推广、培训赋能、市场动销及品牌传播协同有序开展,为销售业绩达成更好赋能。公司注重公立医疗端、OTC以及电商等多元化渠道的开发和维护,通过全方位的市场布局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加强了产品的差异化推广,通过面向店员培训和学术推广,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在第一终端大力培育县域医疗市场;第二、三终端加快推进直营队伍建设,与KA头部连锁深化战略合作,OTC市场终端开发率、产品上架率和覆盖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新零售业务以用户为中心,探索新媒体时代下品牌优势及流量转化,针对第三终端的乡镇卫生站、基层医疗及社区卫生院等,组建了专业化的团队并新设销售事业部,专注于市场的深度开发与拓展。通过精准定位与高效执行,在基层医疗领域实现销售。公司在线上渠道已布局头部电商平台如阿里、京东的直营店,并与其他O2O、B2C平台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线上与线下融合的策略,将产品、保健品的有机结合,实现全渠道覆盖与销售增长。公司通过拓展销售渠道和优化市场策略,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儿科药品和消化系统药品领域,公司通过学术推广和市场推广,提升了品牌影响力。
3.提质增效,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
公司新建成的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绿色工厂、智能制造为目标,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建设ERP系统,提高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增强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通过生产及质量全流程的数字化,实现从原料出库到产品入库全流程在线监测。全智能场景应用等前沿技术在这里加速融合,科技创新助力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利用数字化工具和先进运营管理机制搭建了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实现了财务核算、资金收付、费用报销等
集中化、高效化管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了组织结构,精简了管理层次,更是规范了业务流程,极大提升了管理效率与响应速度,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注入了强劲动力,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4.强化生产现场管理,严格管控产品质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基地严格执行GMP的相关要求,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精心组织安排生产,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保障市场供给;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及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和组织机构,完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消防、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组织和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生态环境知识培训,组织综合(安全疏散、消防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持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遵照各产品工艺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岗位自检、QA巡检、终端抽检等过程检验,严格执行产品审核放行制度等,严把产品质量关,产品出厂合格率100%;加强技术改造工作,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坚持高标准的质量管理,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GMP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通过了多次国内客户审计。
5.持续完善风控体系,优化审计监督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着既定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保持对宏观经济变化的持续关注、高度敏感及积极应对。公司持续推进流程优化,强化管理,积极建设服务型、赋能型、学习型企业;同时加强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持续优化审计监督整改机制,开展离任审计和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积极做好合规管理,加强法务团队建设;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公司继续稳步推进WCM精益生产,实行精细化生产管理,将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物流仓储等均纳入精益生产范畴,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体系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倡导“务实、高效、严谨、勤勉”的工作作风,对集团内部进行整合、完善,压缩管理链条,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组织效能,实现降本增效,促进集团健康发展。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和提升员工专业能力,提高了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同时,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协作,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6.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产能结构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技术创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相继推动了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成功获得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液体车间生产线已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现场符合性检查,并获得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在此基础上,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持续深化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策略,积极探索新的增长点。公司致力于将最
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减少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46,714,106.03 | 913,979,323.00 | -7.36 |
营业成本 | 418,134,713.79 | 436,649,859.40 | -4.24 |
销售费用 | 268,305,257.47 | 304,372,709.62 | -11.85 |
管理费用 | 51,176,835.09 | 44,274,628.88 | 15.59 |
财务费用 | 11,855,016.47 | 7,505,240.51 | 57.96 |
研发费用 | 39,046,803.74 | 30,083,585.49 | 29.79 |
所得税费用 | 13,383,309.07 | 23,127,023.38 | -42.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8,833.90 | -160,301,194.7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05,595.56 | -337,991,545.7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32,288.58 | 251,548,297.27 | -85.20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银行借款余额与同期比较有显著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按研发进度进行确认与同期比较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广西维威 “广西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及“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从银行获取的借款资金与同期比较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同期比较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其他收益 | 28,961,171.59 | 15,352,732.29 | 88.6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2,327,174.37 | -3,699,529.7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转让子公司承德新爱民全部股权,获得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5,291,986.35 | -6,522,367.75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与同期比较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050,568.34 | -797,320.08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111,453.59 | -75,386.55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949,390.42 | 497,761.55 | 90.73 | 主要系报告期无需支付的款项确认收入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412,456.69 | 1,153,208.81 | -64.23 | 主要系去年同期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滞纳金所致。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12,916,084.83 | 10.06 | 522,689,865.24 | 17.08 | -40.13 | 注1 |
应收票据 | 22,577,888.33 | 0.73 | 12,222,758.38 | 0.40 | 84.72 | 注2 |
应收款项融资 | 57,047,041.69 | 1.83 | 37,310,664.48 | 1.22 | 52.90 | 注3 |
预付款项 | 68,637,042.97 | 2.21 | 25,522,559.90 | 0.83 | 168.93 | 注4 |
存货 | 314,321,051.68 | 10.11 | 265,561,874.47 | 8.68 | 18.36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453,479.38 | 0.69 | 20,444,191.34 | 0.67 | 4.94 | |
固定资产 | 920,079,439.12 | 29.59 | 384,414,217.49 | 12.56 | 139.35 | 注5 |
在建工程 | 450,983,466.64 | 14.51 | 873,625,720.24 | 28.54 | -48.38 | 注6 |
使用权资产 | 6,781,085.81 | 0.22 | 5,182,169.96 | 0.17 | 30.85 | 注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914,981.64 | 2.60 | 54,549,020.35 | 1.78 | 48.33 | 注8 |
短期借款 | 512,713,033.56 | 16.49 | 420,615,774.60 | 13.74 | 21.90 | |
应付票据 | 37,690,424.37 | 1.21 | 13,214,098.26 | 0.43 | 185.23 | 注9 |
合同负债 | 49,124,145.28 | 1.58 | 122,561,637.18 | 4.00 | -59.92 | 注10 |
应付职工薪酬 | 18,846,804.09 | 0.61 | 33,411,336.62 | 1.09 | -43.59 | 注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4,142,602.15 | 7.21 | 121,499,340.73 | 3.97 | 84.48 | 注12 |
其他流动负 | 6,386,138.92 | 0.21 | 15,676,699.35 | 0.51 | -59.26 | 注 |
债 | 13 | |||||
长期借款 | 602,025,631.45 | 19.36 | 737,428,654.80 | 24.09 | -18.36 | |
租赁负债 | 3,323,870.82 | 0.11 | 2,070,573.02 | 0.07 | 60.53 | 注14 |
其他说明注1、货币资金: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原辅料采购款及经营性费用所致。注2、应收票据: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承兑汇票重分类所致。注3、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注4、预付款项: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经营性款项增加所致。注5、固定资产:主要系报告期“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注6、在建工程:主要系报告期“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注7、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租赁资产增加所致。注8、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报告期预付无形资产款增加所致。注9、应付票据:主要系报告期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注10、合同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合同陆续发货,合同负债履约所致。注11、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报告期已发放上年末的工资奖金所致。注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注13、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履约, 相应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所致。注14、租赁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内租赁资产增加,导致未来租金支付义务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270,511.29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
在建工程 | 324,608,032.97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64,003,173.24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9,203,726.71 | 借款抵押 |
合 计 | 656,085,444.21 |
具体参见第十节、附注七、3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期初数 (万元) | 本期增加 (万元) | 转入固定资产 (万元) | 期末数 (万元) | 工程累计投入 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 资金来源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38,900.00 | 27,556.76 | 2,321.79 | 29,878.55 | 80.27 | 93.59 | 自筹及借款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72,000.00 | 59,045.61 | 8,315.28 | 54,907.11 | 12,453.77 | 97.54 | 95.40 | 自筹及借款 |
小 计 | 86,602.37 | 10,637.07 | 54,907.11 | 42,332.32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 26,104.71万元,净资产 -1,913.5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5,200.67万元,净利润-5,473.23万元。公司持股100%。
2.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01,830.58万元, 净资产25,055.3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239.69万元,净利润 3,129.23万元,公司持股100%。
3.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3,817.81万元,净资产1,650.9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509.43万元,净利润835.66万元,公司持股100%。
4、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原料中间体生物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自营产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7,450.42万元,净资产6,872.8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59.28万元,净利润 881.44万元,公司持股51%。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中成药所需中药材主要有金银花、麦冬、川贝母等几十味中药材,以市场种植面积较大的传统药材为主,市场供应相对充足。但中药材由于多为自然生长、季节采集,产地分布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其产量和品质会受自然气候、土壤条件以及采摘、晾晒、切片加工方法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同时,公司生产化学药品所需原料药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也会波动。如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中药材和原料药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在“两票制”政策下,公司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主要采用配送商模式,配送商下游客户为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其回款周期较长,公司通常会给予配送商一定的账期;同时,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终端医疗机构和连锁药店客户的销售及回款情况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客户对公司的回款周期增长,导致近年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扩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销售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研发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和研发投入增加导致的业绩风险
药品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选题、工艺研究、质量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小试和中试等阶段,产品开发周期较长,需要进行大量的技术研究工作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儿科药品的研发,尽管国家政策给予支持,但家长普遍不愿意儿童进行临床试验,导致儿童药临床研究时间和资金成本较高,造成国内儿童药物研发包括剂型改进等进展缓慢,儿科药品的研发周期过长,从而影响药品投资回报率。公司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药品研发体系,在研发投入前进行充分的项目论证,并对各环节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如果公司因国家政策的调控、开发资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药物创新效果不明显等不确定性原因,研发人力、物力投入未能成功转化为技术成果,将存在产品或技术开发失败的可能性,从而形成研发风险。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公司在研项目包括多个制剂开发以及一致性评价项目,相应研发投入将影响公司业绩。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儿科用药为发展特色、中成药及化药制剂同步发展的产品体系,涵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全身抗感染类等常见疾病领域。受国家鼓励医药产业特别是儿科用药发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医药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将有更多企业进入儿科用药领域及公司产品所处其它市场领域,现有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及生产投入也将不断加大,新药品研发及上市有可能加大产品竞争,公司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德新爱民主营业务为药品生产、销售相关业务,鉴于承德新爱民已连续多年处于经营亏损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承德新爱民的资产总额551.10万元,净资产-1,770.3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62.03万元,净利润-469.12万元,已资不抵债。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出售承德新爱民的股权。
2024年5月18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北京京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所持有的承德新爱民100%股权以人民币1,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京祁,2024年5月31日,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以上股权转让事项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转让承德新爱民全部股权事宜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未达到临时披露标准。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及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共计7项议案。 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0项议案。 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葫芦娃药业股份的药谷厂区、保税厂区属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水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控股子公司江西荣兴属于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水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葫芦娃药谷厂区
(1)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 (mg/L)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污水站总排放DW001 | PH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 6-9 | / | /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无超标排放 |
色度 | 50 | / | / | ||||
悬浮物 | 50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 | / | ||||
CODCr | 100 | 0.24639 | 2.289 | ||||
氨氮(以 N 计) | 20 | 0.00556 | 0.458 | ||||
总氮 | 30 | / | / | ||||
总磷 | 1.0 | / | / | ||||
总有机碳 | 30 | / | / | ||||
急性毒性(HgCl2 毒性当量) | 0.07 | / | / | ||||
总铜 | 0.5 | / | / | ||||
挥发酚 | 0.5 | / | / | ||||
硫化物 | 1.0 | / | / | ||||
硝基苯类 | 2.0 | / | / | ||||
苯胺类 | 2.0 | / | / | ||||
二氯甲烷 | 0.3 | / | / | ||||
总锌 | 0.5 | / | / | ||||
总氰化物 | 0.5 | / | / | ||||
原料车间废水排放口DW002 | 总汞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 0.05 | / | / | 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 | 无超标排放 |
烷基汞 | / | / | / | ||||
总镉 | 0.1 | / | / | ||||
六价铬 | 0.5 | / | / | ||||
总砷 | 0.5 | / | / | ||||
总铅 | 1.0 | / | / | ||||
总镍 | 1.0 | / | / |
药谷厂区雨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内,通过城市纳管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
(2)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锅炉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20 | 0.04596 | 0.369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 15m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无超标排放 |
二氧化硫(SO2) | 50 | 0.01242 | 0.9224 | ||||
氮氧化物(NOX) | 150 | 0.43251 | 2.43 | ||||
烟气黑度(级) | 1 | / | /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 2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氨(氨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 | 1.5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 | 0.06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66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17 | 粉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65 | 挥发性有机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165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 14554-93 | 2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MF0001 | 粉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 | / | 周边环境空气 | 无超标排放 |
(3)噪声排放信息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标准名称 | ||
3类 | 65dB(A)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4)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类别编号 | 产生量(t/半年) | 转移量(t/半年) | 贮存量(t/半年) |
医药废物 | HW02 | 0.147 | 0.147 | 0 |
废药物、药品 | HW03 | 24.596 | 24.596 | 0 |
废包装物、过滤膜 | HW49 | 0.037 | 0.037 | 0 |
实验室混合废液 | HW49 | 0.96 | 0.96 | 0 |
葫芦娃保税厂区
(1)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污水站排放口DW001 | pH |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 | 6.0~9.0 | / | /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无超标排放 |
化学需氧量 | 60 | 0.024416 | 1.62 | ||||
动植物油 | 10 | / | / | ||||
色度 | 80 | / | / | ||||
总氮(以N计) | 20 | 0.000001351 | 0.54 | ||||
总磷(以P计) | 0.5 | / | / | ||||
总氰化物 | 0.5 | / | / | ||||
氨氮(NH3-N) | 10 | 0.001233 | 0.216 | ||||
总有机碳 | 20 | / | / | ||||
悬浮物 | 30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5 | / | / | ||||
急性毒性 | 0.07 | / | / |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 | 总氮(以N计) | 20 | / | /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
悬浮物 | 20 | / | / | ||||
总磷(以P计) | 1.0 | / | / | ||||
化学需氧量 | 60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 | / | ||||
pH值 | 6-9 | / | / | ||||
氨氮(NH3-N) | 8 | / | / |
雨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内,通过管道排入保税区雨水管网,无超标排放。
(2)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锅炉排放口 1 DA001 | 颗粒物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 | / | /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 | 无超标排放 |
二氧化硫(SO2) | 50 | / | / |
氮氧化物(NOX) | (GB13271-2014) | 150 | / | / | 废气经13m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
烟气黑度(级) | 1 | / | / |
(3)噪声排放信息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情况 | ||
昼间标准极限 | 夜间标准极限 | 标准名称 | ||
3类 | 65dB(A) | 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4)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半年) | 转移量(t/半年) | 贮存量(t/半年) |
医药废物 | HW02 | 5.5771 | 7.93478 | 2.02 |
废药物、药品 | HW03 | 0 | 0 | 0 |
废矿物油 | HW08 | 0 | 0 | 0 |
其他废物 | HW49 | 0.017 | 0.2 | 0.017 |
江西荣兴厂区
(1)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 (mg/L) | ||||||
污水站总排放DW001 | PH | 宜春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 | 6-9 | / | / | 宜春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达标排放 |
色度 | 50 | / | / | ||||
悬浮物 | 250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0 | / | / | ||||
CODCr | 500 | 0.74 | 1.74 | ||||
氨氮(以N计) | 40 | 0.099 | 0.17 | ||||
总氮 | 50 | / | / | ||||
总磷 | 4 | / | / | ||||
总有机碳 | / | / | / | ||||
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 | 0.07 | / | / | ||||
甲苯 | 0.5 | / | / | ||||
挥发酚 | 0.05 | / | / | ||||
硝基苯类 | 2.0 | / | / | ||||
苯胺类 | 2.0 | / | / | ||||
总氰化物 | 0.5 | / | / | ||||
动植物油 | 10 |
厂区雨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内,通过城市纳管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
(2)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无量纲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氨(氨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1.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6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丙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1.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硫酸雾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3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 | 甲苯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1.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丙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4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甲苯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DA001 | 氯化氢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溴化氢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粉尘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TVOC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10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 8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硫酸雾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1 |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5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氯化氢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半年)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去向 | 排放情况 | |
执行标准 | 浓度限值(mg/L) | ||||||
DA002 | 粉尘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3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TVOC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10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乙醇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方法计算值 | 8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DA002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 80 | / | / | 大气 | 无超标排放 |
(3)噪声排放信息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排放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标准名称 | ||
厂界东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南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西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厂界北 | 65dB | 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超标排放 |
(4)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类别编号 | 产生量(t/半年) | 转移量(t/半年) | 贮存量(t/半年) |
废包装材料 | HW49,900-041-49 | 0.205 | 0.170 | 0.035 |
脱色废活性炭渣 | HW02,271-003-02 | 30.1785 | 28.5515 (包含上年贮存0.473t) | 2.1 |
釜残 | HW02,271-001-02 | 39.506 | 38.025 (包含上年贮存6.871t) | 8.352 |
废母液 | HW02,271-002-02 | 10.309 | 9.356 | 0.953 |
深度冷凝废液 | HW49,772-006-49 | 6.746 | 3.175 | 3.571 |
废活性炭 | HW49,900-039-49 | 2.276 | 1.626 | 0.650 |
芬顿污泥 | HW49,772-006-49 | 3.191 | 2.518 | 0.673 |
废试剂瓶和实验废液 | HW49,900-047-49 | 0.3075 | 0.2585 (包含上年贮存0.0255t) | 0.0745 |
其他废物 | / | / | / | / |
固体(危险)废物名称 | 类别编号 | 产生量(t/半年) | 转移量(t/半年) | 贮存量(t/半年) |
一般工业固废 | / | / | / | /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治理设施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设计处理能力 200t/d,实际处理量 110t/d,采用污水处理OA+MBR膜工艺。 | 正常使用 |
粉尘处理 | 经设备自带专门除尘吸尘装置收集处理。 | 正常使用 |
锅炉废气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 15m 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正常使用 |
环保废气处理 | Uv光氧催化氧化净化处理器,采用催化氧化工艺。 | 正常使用 |
食堂油烟 | 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 正常使用 |
噪音降噪 | 采取设备选型及配套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正常使用 |
固体(危险)废物 | 设立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 | 正常使用 |
葫芦娃保税厂区
治理设施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采用污水处理 OA 工艺。 | 正常使用 |
粉尘处理 | 采用袋式除尘。 | 正常使用 |
锅炉废气 | 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经 13m 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 正常使用 |
固体(危险)废物 | 设立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 | 正常使用 |
江西荣兴
治理设施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污水处理站 | 200m3/d“中和+Fenton氧化+混凝沉淀+气浮沉淀+一级A2/O+二沉+二级生化+混凝沉淀” | 正常使用 |
环保废气处理 | 深度冷凝(TA004)+“一级碱液喷淋+水喷淋+气水分离+活性炭吸附”(TA005) | 正常使用 |
噪音降噪 | 合理布局、绿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 | 正常使用 |
固体(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 正常处理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2年09月18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662号) | 2014年09月22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新建GMP制药厂项目(部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琼土环资函〔2014〕1818 号) |
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 | 2021年08月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1】第005号) | 2022年8月完成葫芦娃药谷头孢口服固体车间及软胶囊车间GMP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06日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1号) | 2024年1月完成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
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 2022年09月06日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32号) | 2024年1月完成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
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 | 2022年10月31日取得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批复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高新环审【2022】第044号) | 2024年1月完成海南葫芦娃研发中心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
葫芦娃保税厂区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现本公司) | 2002年 11月 29 日 取得海口号口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复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报告(海保投资〔2002〕17号) | 2008年 4 月 取得海口市环境监测保护站关于康力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报告(市环监验字〔2008〕第27 号) |
江西荣兴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名称 | 验收批复 |
《年产500吨盐酸氨溴索原料药粉和215吨3,5-二溴邻氨基苯甲醛医药中间体项目》 | 宜环字[2011]184号 | 宜环验字[2013]46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谷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08月18日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5-2023-021-L |
葫芦娃保税厂区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葫芦娃保税区制药厂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8年4月8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6-2018-006-L。2022年4月12日取得应急预案回顾性报告 |
江西荣兴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盐酸氨溴索原料药粉和215吨3,5-溴邻氨基苯甲醛医药中间体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60902-2022-002-L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葫芦娃药谷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公司严格按照证后管理工作执行落实,并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公开发布监测数据。 |
公司于2020年12月07日延续并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葫芦娃保税厂区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2022年10月08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江西荣兴
排污许可证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公司于2022年12月27 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由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证。 | 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生成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将设备冷却水、电厂蒸汽热交换
后产生的冷凝水、中药制取工艺中浓缩工段的蒸发水(冷凝水)分别通过三根铁质水管从中药提取车间接到废水排放口沟渠排放,未经过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即直接排入河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当日收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勘察笔录》,上述行为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及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的情况。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接到整改通知后,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新增冷凝水处理设施,并于2024年2月2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广西泰检有限公司到厂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采样和检测,3月7日出具了监测报告(TJJ202402-060),确认已达标排放,并取得了环保部门整改完成认可。2024年4月3日,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因废水排放问题收到来自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环罚字[2024]3号),被处以罚款33.40万元。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及时缴纳了罚款。2024 年4月15 日,广西维威来宾提取车间收到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环保处罚非重大违法违规《证明》,证明上述事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过程中控制好各排放点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运行,降低环境污染;
2、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有效分类,部分能循环使用的合理利用起来,能回收再生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对药渣进行综合利用,把药渣制成有机肥,实现药渣生态循环消化;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认真履行锅炉的废气经处理后再经高的烟囱才排放。
4、已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使用、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通过锅炉低氮改造减少天然气使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2、通过照明、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管理减少电力使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3、葫芦娃药谷厂区已建成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4月投入运行,年发电量约为1,000兆瓦时,预计年减排标准煤量约350吨,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约950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楼春红、李培湖、韦天宝、付亲 | 注1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楼春红、李培湖、韦天宝、付亲、刘萍 | 注1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自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和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 | 注2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葫芦娃投资、刘景萍、汤旭东、卢锦华、汤杰丞、董事、高管 | 注3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葫芦娃投资、刘景萍、汤旭东、汤琪波、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董监高 | 注4 | 2019年9月2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2023年3月16日 | 是 | 自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注6 | 2023年10月24日 | 是 | 2024年4月23日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股份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承诺
1.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10%;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 本公司持有葫芦娃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公司不得减持股份。
3.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4.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景萍承诺
1.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通过葫芦娃投资、杭州中嘉瑞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
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 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3. 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4.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6.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旭东承诺
1.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3.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股东浙江孚旺钜德承诺
1.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公司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
1.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和间接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葫芦娃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 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3.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股东杭州中嘉瑞承诺
1.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时葫芦娃股本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减持葫芦娃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葫芦娃公告减持意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2.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企业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楼春红和李培湖、韦天宝、付亲承诺
(1)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葫芦娃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2)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刘萍承诺
(1)本人在担任葫芦娃监事职务期间,将向葫芦娃申报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不再担任葫芦娃监事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葫芦娃股份。
(2)如本人在监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葫芦娃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葫芦娃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及减持事项。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葫芦娃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葫芦娃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葫芦娃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葫芦娃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葫芦娃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解决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在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和不担任葫芦娃控股股东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作为葫芦娃控股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萍、汤旭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
5、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六个月内。
股东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以外的企业(以下称“附属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葫芦娃营业执照上列明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 本公司在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和不再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葫芦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
3. 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及自本公司不再为持有葫芦娃5%以上股份股东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葫芦娃(含葫芦娃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与葫芦娃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委托他人经营或受托经营)与葫芦娃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葫芦娃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任何与葫芦娃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通知葫芦娃并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予葫芦娃。4.本人如出售与葫芦娃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葫芦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本人保证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公允、合理。5.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葫芦娃及葫芦娃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人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及本人不再作为葫芦娃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日起六个月内。
注3:解决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卢锦华、汤杰丞承诺如下:
1.规范和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公司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督促葫芦娃规范和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督促葫芦娃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葫芦娃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
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葫芦娃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提议由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各自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赔偿责任。
注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葫芦娃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葫芦娃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董监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葫芦娃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葫芦娃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葫芦娃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葫芦娃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葫芦娃或者葫芦娃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的汤琪波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承诺逾期未履行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葫芦娃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葫芦娃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6、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二)股东浙江孚旺钜德、杭州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相关承诺
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葫芦娃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10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葫芦娃指定账户。
3、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3、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7、在葫芦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8、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葫芦娃投资者利益。注5:再融资相关承诺以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指:刘景萍、李君玲、于汇、汤琪波、王桂华、刘秋云、王世贤、李培湖、韦天宝、王清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6:自愿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24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娃投资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3,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3,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1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3,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3,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3日 | 20,811.90 | 15,103.97 | 15,103.97 | 0.00 | 12,075.08 | 0.00 | 79.95 | 0.00 | 492.02 | 3.26 | 0.00 |
合计 | / | 20,811.90 | 15,103.97 | 15,103.97 | 0.00 | 12,075.08 | 0.00 | / | / | 492.02 | /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 | 是否涉及 | 募集资金计划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 截至报告期末 | 项目达到预定 | 是否已 | 投入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 | 节余 |
名称 | 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投向 | 投资总额 (1) | 入募集资金总额(2) | 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可使用状态日期 | 结项 | 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具体原因 | 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儿科药品研发 | 研发 | 是 | 否 | 5,000.00 | 429.00 | 1,962.85 | 39.2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II期临床试验已结束,报告期内正在开展III期临床实验的前期工作,小儿化积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已入组结束,现在处于总结阶段。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4,103.97 | 63.02 | 4,109.63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6,000.00 | / | 6,002.6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5,103.97 | 492.02 | 12,075.08 | / | /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14,87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第915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15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167,079,000 | 41.76 | 0 | 质押 | 71,03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0 | 57,519,000 | 14.3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2,868,000 | 8.21 | 0 | 无 | 0 | 其他 | |
卢锦华 | 0 | 19,556,460 | 4.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汤杰丞 | 0 | 18,789,540 | 4.7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汤旭东 | 0 | 10,956,000 | 2.74 | 0 | 质押 | 10,956,000 | 境内自然人 | |
高毅 | 0 | 3,500,000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蒋秀霞 | 1,663,100 | 1,663,100 | 0.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阮鸿献 | 0 | 1,314,035 | 0.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益忠 | 512,600 | 600,000 | 0.1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7,07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079,000 | |||||
浙江孚旺钜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 57,51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19,000 |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8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68,000 |
卢锦华 | 19,556,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56,460 |
汤杰丞 | 18,789,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89,540 |
汤旭东 | 10,9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6,000 |
高毅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蒋秀霞 | 1,66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3,100 |
阮鸿献 | 1,314,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4,035 |
张益忠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葫芦娃投资、孚旺钜德、中嘉瑞、卢锦华、汤杰丞、汤旭东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蒋秀霞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663,1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12,916,084.83 | 522,689,865.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2,577,888.33 | 12,222,758.38 |
应收账款 | 七、5 | 509,494,371.77 | 540,600,831.7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57,047,041.69 | 37,310,664.48 |
预付款项 | 七、8 | 68,637,042.97 | 25,522,559.9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7,295,717.98 | 6,299,430.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14,321,051.68 | 265,561,874.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5,494,072.92 | 32,377,189.18 |
流动资产合计 | 1,317,783,272.17 | 1,442,585,174.0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1,453,479.38 | 20,444,191.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20,079,439.12 | 384,414,217.49 |
在建工程 | 七、22 | 450,983,466.64 | 873,625,720.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781,085.81 | 5,182,169.96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5,829,974.47 | 160,052,521.4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08,165,849.71 | 95,403,055.7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2,108,159.79 | 12,108,159.7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039,951.26 | 2,640,137.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1,847,267.33 | 9,544,307.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80,914,981.64 | 54,549,020.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91,203,655.15 | 1,617,963,501.73 | |
资产总计 | 3,108,986,927.32 | 3,060,548,675.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12,713,033.56 | 420,615,774.6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7,690,424.37 | 13,214,098.2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8,063,478.00 | 180,947,619.0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9,124,145.28 | 122,561,637.1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846,804.09 | 33,411,336.62 |
应交税费 | 七、40 | 27,570,857.73 | 37,490,674.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2,828,353.03 | 137,083,547.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0,013,594.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24,142,602.15 | 121,499,340.7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386,138.92 | 15,676,699.35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7,365,837.13 | 1,082,500,727.8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02,025,631.45 | 737,428,654.8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323,870.82 | 2,070,573.0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4,417,640.35 | 76,229,815.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797,390.35 | 2,945,631.9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2,564,532.97 | 818,674,675.60 | |
负债合计 | 1,919,930,370.10 | 1,901,175,403.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54,172.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93,837,139.87 | 365,099,116.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9,277,874.77 | 1,120,385,678.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778,682.45 | 38,987,593.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9,056,557.22 | 1,159,373,272.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08,986,927.32 | 3,060,548,675.78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7,644,681.93 | 354,961,123.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9,179,353.27 | 4,718,4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64,256,399.57 | 349,427,616.28 |
应收款项融资 | 23,992,311.54 | 22,700,088.72 | |
预付款项 | 14,421,799.01 | 11,908,055.1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70,520,231.24 | 307,151,021.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1,373,987.94 | 135,703,505.0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84,960.01 | 20,515,589.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2,173,724.51 | 1,207,085,399.0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62,233,479.38 | 361,224,191.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98,637,845.69 | 154,681,195.55 | |
在建工程 | 130,864,919.56 | 592,502,646.5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28,814.34 | 346,246.60 | |
无形资产 | 80,006,454.27 | 59,684,296.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05,053,140.40 | 90,858,418.0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59,176.25 | 2,424,792.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54,564.46 | 6,316,437.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077,697.34 | 45,863,769.2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59,116,091.69 | 1,313,901,994.02 | |
资产总计 | 2,611,289,816.20 | 2,520,987,393.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2,570,589.12 | 328,892,732.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143,814.50 | 13,214,098.26 | |
应付账款 | 73,645,698.54 | 110,994,987.7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164,902.52 | 22,477,856.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98,649.19 | 17,897,694.17 | |
应交税费 | 20,885,364.07 | 32,294,186.12 | |
其他应付款 | 135,761,182.85 | 47,120,102.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0,013,594.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2,809,534.00 | 118,385,584.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1,437.33 | 2,693,177.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70,371,172.12 | 693,970,419.7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10,525,631.45 | 647,928,654.8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1,082,821.36 | 62,308,120.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1,608,452.81 | 710,236,775.26 | |
负债合计 | 1,461,979,624.93 | 1,404,207,195.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1,559,102.19 | 281,559,102.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
未分配利润 | 403,029,274.49 | 370,499,281.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9,310,191.27 | 1,116,780,198.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11,289,816.20 | 2,520,987,393.09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46,714,106.03 | 913,979,323.0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46,714,106.03 | 913,979,323.0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96,421,461.38 | 831,270,238.8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18,134,713.79 | 436,649,859.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902,834.82 | 8,384,214.99 |
销售费用 | 七、63 | 268,305,257.47 | 304,372,709.62 |
管理费用 | 七、64 | 51,176,835.09 | 44,274,628.88 |
研发费用 | 七、65 | 39,046,803.74 | 30,083,585.49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855,016.47 | 7,505,240.51 |
其中:利息费用 | 12,986,702.02 | 8,200,481.91 | |
利息收入 | 1,243,670.41 | 923,917.7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8,961,171.59 | 15,352,732.2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2,327,174.37 | -3,699,529.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09,288.04 | -1,399,452.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291,986.35 | -6,522,367.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050,568.34 | -797,320.0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1,453.59 | -75,386.5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710,955.03 | 86,967,212.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49,390.42 | 497,761.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12,456.69 | 1,153,208.8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4,247,888.76 | 86,311,764.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383,309.07 | 23,127,023.3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864,579.69 | 63,184,741.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864,579.69 | 63,184,741.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751,617.40 | 61,364,614.8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2,962.29 | 1,820,126.7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864,579.69 | 63,184,741.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751,617.40 | 61,364,614.8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2,962.29 | 1,820,126.7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57,364,741.88 | 552,283,742.39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93,914,948.12 | 235,726,720.91 |
税金及附加 | 十九、4 | 5,332,912.17 | 5,570,898.62 |
销售费用 | 129,125,495.59 | 260,105,052.99 | |
管理费用 | 25,286,846.04 | 19,427,793.77 | |
研发费用 | 30,157,588.50 | 18,937,443.00 | |
财务费用 | 9,723,169.22 | 6,694,078.0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687,923.57 | 7,236,828.01 | |
利息收入 | 1,019,308.79 | 715,479.02 | |
加:其他收益 | 21,064,656.31 | 14,052,754.8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039,752.57 | -3,699,529.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09,288.04 | -1,399,452.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96,930.40 | -7,397,792.1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9,396.98 | -251,779.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424.44 | -61,028.2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2,089,794.96 | 8,464,380.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3,399.76 | 50,709.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248.83 | 1,074,543.6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2,127,945.89 | 7,440,545.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84,358.70 | 2,556,72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543,587.19 | 4,883,825.6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543,587.19 | 4,883,825.6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2,543,587.19 | 4,883,825.6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8,275,014.88 | 643,578,261.1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121.83 | 1,144,864.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2,042,616.98 | 50,691,536.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0,381,753.69 | 695,414,662.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2,965,247.35 | 333,799,461.9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2,625,812.86 | 138,591,361.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856,690.57 | 81,096,827.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45,052,836.81 | 302,228,205.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1,500,587.59 | 855,715,856.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8,833.90 | -160,301,194.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464.00 | 34,89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七、78(2) | 13,676,395.0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89,859.01 | 34,89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126,095,454.57 | 302,929,965.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096,470.6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095,454.57 | 338,026,435.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05,595.56 | -337,991,545.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2,854,638.48 | 489,943,461.3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90,4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945,088.48 | 489,943,461.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1,000,000.00 | 221,214,4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917,671.12 | 13,195,300.9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176,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795,128.78 | 3,985,463.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5,712,799.90 | 238,395,164.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32,288.58 | 251,548,297.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6,292,140.88 | -246,744,443.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0,937,714.42 | 463,841,366.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645,573.54 | 217,096,923.33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6,710,021.43 | 496,373,792.8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121.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926,659.46 | 54,092,185.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8,700,802.72 | 550,465,978.1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1,229,059.90 | 177,420,123.4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1,677,290.84 | 80,664,335.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830,856.88 | 39,655,462.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3,993,402.93 | 320,324,193.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8,730,610.55 | 618,064,114.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029,807.83 | -67,598,135.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3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60.00 | 34,6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39,760.00 | 34,6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627,463.30 | 176,382,822.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44,88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627,463.30 | 221,262,822.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87,703.30 | -221,228,172.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3,854,638.48 | 349,743,461.3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4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945,088.48 | 349,743,461.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000,000.00 | 196,214,4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806,845.00 | 10,984,570.3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8,924.50 | 2,924,062.8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115,769.50 | 210,123,033.2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0,681.02 | 139,620,428.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288,192.15 | -149,205,879.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3,217,972.66 | 298,853,423.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929,780.51 | 149,647,543.22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64,613,062.59 | 365,099,116.47 | 1,120,385,678.79 | 38,987,593.56 | 1,159,373,272.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64,613,062.59 | 365,099,116.47 | 1,120,385,678.79 | 38,987,593.56 | 1,159,373,272.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154,172.58 | 28,738,023.40 | 28,892,195.98 | 791,088.89 | 29,683,284.87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751,617.40 | 78,751,617.40 | 2,112,962.29 | 80,864,579.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1,470,000.00 | -51,483,59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1,470,000.00 | -51,483,59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54,172.58 | 154,172.58 | 148,126.60 | 302,299.18 | |||||||||||
1.本期提取 | 154,172.58 | 154,172.58 | 148,126.60 | 302,299.18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154,172.58 | 64,613,062.59 | 393,837,139.87 | 1,149,277,874.77 | 39,778,682.45 | 1,189,056,557.2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57,736,340.45 | 265,478,056.31 | 1,013,887,896.49 | 1,377,812.29 | 1,015,265,708.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85.65 | 61,364,614.89 | 61,394,700.54 | 35,373,499.70 | 96,768,200.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364,614.89 | 61,364,614.89 | 1,820,126.72 | 63,184,741.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524,467.15 | 33,524,467.15 | |||||||||||||
1.所有者投入 | 4,900,000.00 | 4,900,000.00 |
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8,624,467.15 | 28,624,467.1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085.65 | 30,085.65 | 28,905.83 | 58,991.48 | |||||||||||
1.本期提取 | 30,085.65 | 30,085.65 | 28,905.83 | 58,991.48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90,564,747.73 | 30,085.65 | 57,736,340.45 | 326,842,671.20 | 1,075,282,597.03 | 36,751,311.99 | 1,112,033,909.02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370,499,281.30 | 1,116,780,198.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370,499,281.30 | 1,116,780,198.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29,993.19 | 32,529,993.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543,587.19 | 82,543,587.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13,594.00 | -50,013,59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64,613,062.59 | 403,029,274.49 | 1,149,310,191.2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08,608,782.05 | 1,048,012,976.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83,825.65 | 4,883,825.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83,825.65 | 4,883,825.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108,752.00 | 281,559,102.19 | 57,736,340.45 | 313,492,607.70 | 1,052,896,802.34 |
公司负责人:刘景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伟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成立。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葫芦娃(股票代码:605199)。本公司总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刘景萍、汤旭东夫妇。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条件及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笔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笔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笔金额大于7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笔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7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笔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7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笔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且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投资金额大于700万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项金额大于7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
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及第十节、附注七、5。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及第十节、附注七、7。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及第十节、附注七、9。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周转材料。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在产品和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3%-5% | 2.71%-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需要GMP符合性检查 | 对于需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车间生产线及相关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整体经GMP认证标准查验通过并完成验收后方可转固。 | |
其他 | 对于其他房屋建筑物,公司于实体建造工程完工、配套设备安装完毕(如涉及)、可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对于其他需安装调试且不涉及新增房屋建筑的机器设备,经过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环节,公司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44.75-50.0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
办公软件 | 5年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
药品批准文号 | 10年 |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及合理的续证期间 | ||
商标权 | 10年 | 注册有效期 | ||
专利权 | 7.7年 | 专利权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
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医药行业研发流程以及公司自身研发的特点,本集团在研发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临床试验批件”,或者在完成BE备案之后的支出,方可作为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对于免BE备案且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项目,将进入注册申报生产批件阶段后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其余研发支出,则作为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 |||
装修费 | 3-5年 | ||
其他 | 1-3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通常通过向客户交付药品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集团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当期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
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
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2%、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12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 | 15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15 |
本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取得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2年10
月18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6000038,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 本集团之子公司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
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3年12月8日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600239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本集团之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消炎灵胶囊等22种产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认定的函》(南发改函〔2018〕472号),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享受减半征收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4年度享受减按12%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之分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来宾提取车间2024年度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533.97 | 2,806.9 |
银行存款 | 294,491,990.78 | 520,708,699.53 |
其他货币资金 | 18,420,560.08 | 1,978,358.8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312,916,084.83 | 522,689,865.2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261,511.29元的货币资金作为票据保证金,人民币9,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ETC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本集团短期定期存款依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877,888.33 | 12,222,758.38 |
商业承兑票据 | 5,700,000.00 | |
合计 | 22,577,888.33 | 12,222,758.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997,638.98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997,638.9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877,888.33 | 100.00 | 300,000.00 | 1.31 | 22,577,888.33 | 12,222,758.38 | 100.00 | 12,222,758.3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77,888.33 | 73.77 | 16,877,888.33 | 12,222,758.38 | 100.00 | 12,222,758.38 |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0 | 26.23 | 300,000.00 | 5.00 | 5,700,000.00 | |||||
合计 | 22,877,888.33 | / | 300,000.00 | / | 22,577,888.33 | 12,222,758.38 | / | / | 12,222,758.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77,888.33 |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0 | 300,000.00 | 5 |
合计 | 22,877,888.33 | 300,000.00 | 1.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17,192,201.70 | 549,378,413.63 |
1年以内小计 | 517,192,201.70 | 549,378,413.63 |
1至2年 | 15,584,722.21 | 15,142,396.59 |
2至3年 | 10,146,268.78 | 12,226,155.85 |
3年以上 | 4,474,997.99 | 7,453,127.80 |
合计 | 547,398,190.68 | 584,200,093.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98,062.55 | 0.82 | 4,498,062.55 | 100.00 | 4,498,062.55 | 0.77 | 4,498,062.5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2,900,128.13 | 99.18 | 33,405,756.36 | 6.15 | 509,494,371.77 | 579,702,031.32 | 99.23 | 39,101,199.62 | 6.75 | 540,600,831.70 |
合计 | 547,398,190.68 | 100.00 | 37,903,818.91 | / | 509,494,371.77 | 584,200,093.87 | 100.00 | 43,599,262.17 | / | 540,600,831.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2,617,902.68 | 2,617,902.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1,203,043.11 | 1,203,043.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677,116.76 | 677,116.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498,062.55 | 4,498,062.55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17,192,201.70 | 25,859,610.09 | 5.00 |
1-2年 | 15,128,611.61 | 1,512,861.16 | 10.00 |
2-3年 | 9,092,059.42 | 4,546,029.71 | 50.00 |
3年以上 | 1,487,255.40 | 1,487,255.40 | 100.00 |
合计 | 542,900,128.13 | 33,405,756.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4年 | 43,599,262.17 | 11,532,353.15 | 16,991,309.68 | 2,194.48 | -234,292.25 | 37,903,818.91 |
合计 | 43,599,262.17 | 11,532,353.15 | 16,991,309.68 | 2,194.48 | -234,292.25 | 37,903,818.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其他变动”系转让子公司承德新爱民全部股权所致。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194.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55,510,948.68 | 55,510,948.68 | 10.15 | 2,775,547.43 | |
客户2 | 30,403,916.52 | 30,403,916.52 | 5.55 | 1,520,975.83 | |
客户3 | 17,007,400.37 | 17,007,400.37 | 3.11 | 850,370.02 | |
客户4 | 15,388,394.00 | 15,388,394.00 | 2.81 | 769,419.70 | |
客户5 | 13,315,046.32 | 13,315,046.32 | 2.43 | 718,273.06 | |
合计 | 131,625,705.89 | 131,625,705.89 | 24.05 | 6,634,586.0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047,041.69 | 37,310,664.48 |
合计 | 57,047,041.69 | 37,310,664.4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75,561,479.94 | |
合计 | 275,561,479.94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976,879.64 | 96.12 | 22,673,630.14 | 88.84 |
1至2年 | 2,477,248.33 | 3.61 | 2,766,814.76 | 10.84 |
2至3年 | 100,800.00 | 0.15 | - | |
3年以上 | 82,115.00 | 0.12 | 82,115.00 | 0.32 |
合计 | 68,637,042.97 | 100.00 | 25,522,559.9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1 | 2,539,332.31 | 3.70 |
供应商2 | 2,300,000.00 | 3.35 |
供应商3 | 2,250,000.00 | 3.28 |
供应商4 | 2,000,000.00 | 2.91 |
供应商5 | 1,483,398.25 | 2.16 |
小 计 | 10,572,730.56 | 15.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295,717.98 | 6,299,430.70 |
合计 | 7,295,717.98 | 6,299,430.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984,945.55 | 5,297,714.33 |
1年以内小计 | 5,984,945.55 | 5,297,714.33 |
1至2年 | 1,122,033.00 | 749,646.76 |
2至3年 | 1,200,380.00 | 1,183,840.00 |
3年以上 | 151,700.00 | 364,600.00 |
合计 | 8,459,058.55 | 7,595,801.0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764,186.66 | 2,940,428.96 |
往来款 | 390,000.00 | 2,377,500.00 |
应收暂付款 | 1,368,141.02 | 1,372,701.96 |
备用金 | 1,932,348.72 | 882,098.33 |
其他 | 4,382.15 | 23,071.84 |
合计 | 8,459,058.55 | 7,595,801.0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93,860.39 | 78,010.00 | 24,500.00 | 1,296,370.3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8,881.26 | 378,881.26 | ||
本期转回 | 468,901.08 | 23,010.00 | 20,000.00 | 511,911.08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103,840.57 | 55,000.00 | 4,500.00 | 1,163,340.5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1的“金融工具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4年 | 1,296,370.39 | 378,881.26 | 511,911.08 | 1,163,340.57 | ||
合计 | 1,296,370.39 | 378,881.26 | 511,911.08 | 1,163,340.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1 | 1,943,186.70 | 22.9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97,159.34 |
供应商2 | 941,883.00 | 11.13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内 | 392,953.80 |
供应商3 | 500,000.00 | 5.91 | 押金保证金 | 2年以内 | 50,000.00 |
供应商4 | 335,961.40 | 3.97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16,798.07 |
供应商5 | 300,000.00 | 3.5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5,000.00 |
供应商6 | 300,000.00 | 3.55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内 | 150,000.00 |
合计 | 4,321,031.10 | 51.08 | / | / | 721,911.2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89,853,827.00 | 659,571.80 | 189,194,255.20 | 160,902,400.77 | 966,453.81 | 159,935,946.96 |
在产品 | 29,368,461.06 | 29,368,461.06 | 18,970,635.81 | 18,970,635.81 | ||
库存商品 | 98,340,382.99 | 2,582,047.57 | 95,758,335.42 | 89,093,689.72 | 2,438,398.02 | 86,655,291.70 |
合计 | 317,562,671.05 | 3,241,619.37 | 314,321,051.68 | 268,966,726.30 | 3,404,851.83 | 265,561,874.47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66,453.81 | 244,353.80 | 551,235.81 | 659,571.80 | ||
库存商品 | 2,438,398.02 | 2,998,528.66 | 2,854,879.11 | 2,582,047.57 | ||
合计 | 3,404,851.83 | 3,242,882.46 | 3,406,114.92 | 3,241,619.3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4,069,748.26 | 2,271,383.3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576,987.09 | 3,453,085.32 |
预付工程设备款中待后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15,079,124.85 | 23,186,682.83 |
资本化发行费用 | 3,768,212.72 | 3,466,037.72 |
合计 | 25,494,072.92 | 32,377,189.1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444,191.34 | 1,009,288.04 | 21,453,479.38 | ||||||||
小计 | 20,444,191.34 | 1,009,288.04 | 21,453,479.38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0,444,191.34 | 1,009,288.04 | 21,453,479.38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20,079,439.12 | 384,414,217.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20,079,439.12 | 384,414,217.4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3,327,026.61 | 263,856,216.79 | 8,293,504.65 | 34,580,990.74 | 660,057,738.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5,598,983.31 | 171,684,677.16 | 1,256,096.17 | 14,245,460.28 | 552,785,216.92 |
(1)购置 | 13,942.00 | 785,173.03 | 61,238.93 | 460,416.34 | 1,320,770.30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5,585,041.31 | 170,899,504.13 | 1,194,857.24 | 13,785,043.94 | 551,464,446.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51,249.68 | 8,769,158.37 | 614,016.19 | 582,209.32 | 16,016,633.56 |
(1)处置或报废 | 16,135.31 | 696,179.38 | 129,145.22 | 5,029.02 | 846,488.93 |
(2)其他减少 | 6,035,114.37 | 8,072,978.99 | 484,870.97 | 577,180.30 | 15,170,144.63 |
4.期末余额 | 712,874,760.24 | 426,771,735.58 | 8,935,584.63 | 48,244,241.70 | 1,196,826,322.1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850,235.21 | 164,255,915.44 | 5,235,023.96 | 29,302,346.69 | 275,643,521.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56,583.82 | 8,967,299.69 | 284,430.21 | 791,929.49 | 15,500,243.21 |
(1)计提 | 5,456,583.82 | 8,967,299.69 | 284,430.21 | 791,929.49 | 15,500,243.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90,994.19 | 8,147,855.99 | 584,375.21 | 573,656.09 | 14,396,881.48 |
(1)处置或报废 | 9,069.53 | 672,520.69 | 123,747.79 | 20,575.26 | 825,913.27 |
(2)其他减少 | 5,081,924.66 | 7,475,335.30 | 460,627.42 | 553,080.83 | 13,570,968.21 |
4.期末余额 | 77,215,824.84 | 165,075,359.14 | 4,935,078.96 | 29,520,620.09 | 276,746,883.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35,658,935.40 | 261,696,376.44 | 4,000,505.67 | 18,723,621.61 | 920,079,439.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6,476,791.40 | 99,600,301.35 | 3,058,480.69 | 5,278,644.05 | 384,414,217.49 |
注:“其他减少”系转让子公司承德新爱民全部股权所致。于2024年6月30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64,003,173.24元,具体参见附注
七、3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海南药谷生活楼等 | 2,235,269.89 | 未办理 |
美安厂区办公楼等 | 364,776,552.44 | 办理中 |
小 计 | 367,011,822.33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50,983,466.64 | 873,625,720.2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50,983,466.64 | 873,625,720.24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298,785,536.28 | 298,785,536.28 | 275,567,626.54 | 275,567,626.54 |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124,537,718.58 | 124,537,718.58 | 590,456,097.91 | 590,456,097.91 | ||
高端特色原料药生产线项目 | 2,138,708.96 | 2,138,708.96 | 1,457,943.89 | 1,457,943.89 | ||
其他 | 25,521,502.82 | 25,521,502.82 | 6,144,051.90 | 6,144,051.90 | ||
合计 | 450,983,466.64 | 450,983,466.64 | 873,625,720.24 | 873,625,720.2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 | 38900万元 | 275,567,626.54 | 23,217,909.74 | 298,785,536.28 | 80.27 | 93.59% | 4,239,627.81 | 1,825,402.79 | 3.31%-4.66% | 自筹及借款 |
葫芦娃集团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72000万元 | 590,456,097.91 | 83,152,760.39 | 549,071,139.72 | 124,537,718.58 | 97.54 | 95.40% | 16,808,370.23 | 6,024,963.47 | 3.40% | 自筹及借款 | |
高端特色原料药生产线项目 | 7000万元 | 1,457,943.89 | 680,765.07 | 2,138,708.96 | 3.00 | 3.00% | 自 筹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24,608,032.97元,具体参见附注七、31。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609,343.95 | 20,609,343.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63,479.00 | 3,263,479.00 |
(1)租入 | 3,263,479.00 | 3,263,479.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3,872,822.95 | 23,872,822.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427,173.99 | 15,427,173.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4,563.15 | 1,664,563.15 |
(1)计提 | 1,664,563.15 | 1,664,563.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7,091,737.14 | 17,091,737.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81,085.81 | 6,781,085.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82,169.96 | 5,182,169.9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药品批准文号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580,396.42 | 7,900,000.00 | 5,802,949.57 | 124,390,244.57 | 36,897,216.82 | 264,570,807.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9,319.67 | 25,430,701.17 | 26,490,020.84 | ||||
(1)购置 | 1,059,319.67 | 24,836,150.85 | 25,895,470.52 | ||||
(2)内部研发 | 594,550.32 | 594,550.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9,580,396.42 | 7,900,000.00 | 6,862,269.24 | 149,820,945.74 | 36,897,216.82 | 291,060,828.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679,452.74 | 559,254.33 | 3,003,312.99 | 62,677,099.49 | 27,599,166.37 | 104,518,285.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9,654.37 | 509,677.44 | 903,121.90 | 6,592,383.00 | 1,837,731.12 | 10,712,567.83 | |
(1)计提 | 869,654.37 | 509,677.44 | 903,121.90 | 6,592,383.00 | 1,837,731.12 | 10,712,567.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549,107.11 | 1,068,931.77 | 3,906,434.89 | 69,269,482.49 | 29,436,897.49 | 115,230,853.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031,289.31 | 6,831,068.23 | 2,955,834.35 | 80,551,463.25 | 7,460,319.33 | 175,829,974.4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900,943.68 | 7,340,745.67 | 2,799,636.58 | 61,713,145.08 | 9,298,050.45 | 160,052,521.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2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94,550.32元(2023年12月31日:12,750.869.57 元)。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6月30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9,203,726.71 元(2023年12月31日: 49,697,716.61元),具体参见附注七、31。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12,108,159.79 | 12,108,159.79 | ||||
合计 | 17,740,223.29 | 17,740,223.2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5,632,063.50 | 5,632,063.5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
合计 | 5,632,063.50 | 5,632,063.5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集团于2015年收购浙江再泰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5,632,063.50元。以前年度,本集团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按该商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了商誉减值准备5,632,063.50元。
2、 本集团于2023年4月收购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12,108,159.79元,本集团已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因该商誉预计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423,747.83 | 307,192.34 | 2,116,555.49 | ||
GMP车间改造 | 128,898.06 | 102,062.21 | 26,835.85 | ||
食品车间改造 | 82,275.71 | 73,394.50 | 42,431.22 | 113,238.99 | |
直升式提取罐管道改造 | 5,215.83 | 5,215.83 | |||
车间技改 | 854,720.40 | 71,399.47 | 783,320.93 | ||
合计 | 2,640,137.43 | 928,114.90 | 528,301.07 | 3,039,951.2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237,087.70 | 5,484,922.06 | 29,653,969.05 | 5,626,648.0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60,541.57 | 59,128.73 | 1,429,575.33 | 214,436.30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41,292,629.29 | 6,193,894.39 | 22,368,120.46 | 3,355,218.07 |
预提返利 | 1,888,716.86 | 296,068.52 | ||
使用权资产 | 728,814.34 | 109,322.15 | 346,246.60 | 51,937.00 |
合计 | 68,619,072.90 | 11,847,267.33 | 55,686,628.30 | 9,544,307.9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资产账面值大于计税基础的项目 | 18,649,269.00 | 2,797,390.35 | 19,637,546.33 | 2,945,631.95 |
合计 | 18,649,269.00 | 2,797,390.35 | 19,637,546.33 | 2,945,631.9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074,280.35 | 10,408,740.48 |
可抵扣亏损 | 109,451,887.92 | 106,427,922.04 |
合计 | 125,526,168.27 | 116,836,662.5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016,607.36 | 2,118,327.93 | |
2025年 | 8,742,632.79 | 32,790,426.71 | |
2026年 | 15,044,722.84 | 27,594,567.48 | |
2027年 | 19,008,981.19 | 29,633,594.23 | |
2028年 | 8,819,694.57 | 14,291,005.69 | |
2029年 | 56,819,249.17 | ||
合计 | 109,451,887.92 | 106,427,922.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买无形资产款 | 38,535,000.00 | 38,535,000.00 | 12,475,282.67 | 12,475,282.67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42,379,981.64 | 42,379,981.64 | 42,073,737.68 | 42,073,737.68 | ||
合计 | 80,914,981.64 | 80,914,981.64 | 54,549,020.35 | 54,549,020.35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270,511.29 | 18,270,511.29 | 其他 | 【注1】 | 1,752,150.82 | 1,752,150.82 | 其他 | 【注1、4】 |
应收票据 | 7,353,038.38 | 7,353,038.38 | 质押 | 【注5】 | ||||
固定资产 | 264,003,173.24 | 264,003,173.24 | 抵押 | 【注2】 | ||||
无形资产 | 53,872,672.38 | 49,203,726.71 | 抵押 | 【注2、3】 | 53,872,672.38 | 49,697,716.61 | 抵押 | 【注2、3】 |
在建工程 | 324,608,032.97 | 324,608,032.97 | 抵押 | 【注2、3】 | 866,023,724.45 | 866,023,724.45 | 抵押 | 【注2、3】 |
合计 | 660,754,389.88 | 656,085,444.21 | / | / | 929,001,586.03 | 924,826,630.26 | / | /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18,261,511.29元(2023年12月31日:
1,343,150.82元)的货币资金作为票据保证金; 9,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9,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ETC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
注2: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53,085,737.86元的在建工程及账面价值264,003,173.24元的固定资产“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及账面价值为36,810,973.85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取得中国农业银行长期借款409,553,654.80元,总授信金额为410,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至2032年9月30日。
注3、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271,522,295.11元的在建工程“广西维威二期生产基地”项目,以及账面价值为12,392,752.86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取得中信银行长期借款100,000,000.00元,总授信金额为100,000,000.00元,抵押期限至2028年3月21日。
注4、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400,000.00元的货币资金作为保函保证金,使用权受到限制,2024年,该保证金已全部收回。
注5: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2,498,474.38元的应收票据,用于质押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854,564.00元的应收票据为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该票据已全部到期。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498,474.38 | |
保证借款 | 512,713,033.56 | 418,117,300.22 |
合计 | 512,713,033.56 | 420,615,774.6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4年6月30日,借款相关分类说明参见附注十四、5。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7,690,424.37 | 13,214,098.26 |
合计 | 37,690,424.37 | 13,214,098.2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款 | 138,063,478.00 | 180,947,619.04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
合计 | 138,063,478.00 | 180,947,619.0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9,124,145.28 | 122,561,637.18 |
合计 | 49,124,145.28 | 122,561,637.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收款项。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3,411,336.62 | 127,188,882.34 | 141,753,414.87 | 18,846,804.0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955,934.62 | 10,955,934.62 | ||
三、辞退福利 | 394,378.09 | 394,378.0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3,411,336.62 | 138,539,195.05 | 153,103,727.58 | 18,846,804.0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984,034.86 | 115,543,360.79 | 131,054,429.69 | 17,472,965.96 |
二、职工福利费 | 2,622,752.47 | 2,622,752.47 | ||
三、社会保险费 | 5,535,215.20 | 5,535,215.2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75,678.84 | 5,375,678.84 | ||
工伤保险费 | 159,536.36 | 159,536.36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518,419.00 | 1,518,419.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7,301.76 | 1,969,134.88 | 1,022,598.51 | 1,373,838.1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3,411,336.62 | 127,188,882.34 | 141,753,414.87 | 18,846,804.0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625,977.45 | 10,625,977.45 | ||
2、失业保险费 | 329,957.17 | 329,957.1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955,934.62 | 10,955,934.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957,251.41 | 23,739,132.1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717,431.38 | 9,395,444.52 |
个人所得税 | 487,609.13 | 681,931.2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35,028.66 | 1,844,272.17 |
房产税 | 554,514.31 | 276,416.07 |
教育费附加 | 661,568.92 | 799,528.5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34,880.13 | 517,843.46 |
印花税 | 177,439.51 | 147,069.38 |
土地使用税 | 44,134.11 | 87,802.90 |
环境保护税 | 1,000.17 | 1,234.46 |
水利建设基金 | ||
合计 | 27,570,857.73 | 37,490,674.9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0,013,594.00 | |
其他应付款 | 152,814,759.03 | 137,083,547.08 |
合计 | 202,828,353.03 | 137,083,547.08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0,013,594.00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50,013,594.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121,397,027.17 | 111,948,684.46 |
押金保证金 | 23,096,428.16 | 21,556,132.44 |
应付费用款 | 6,608,649.33 | 1,086,071.91 |
往来款 | 1,311,759.98 | 1,775,000.00 |
其他 | 400,894.39 | 717,658.27 |
合计 | 152,814,759.03 | 137,083,547.08 |
(1).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1,107,788.51 | 118,521,941.5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4,813.64 | 2,977,399.19 |
合计 | 224,142,602.15 | 121,499,340.7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6,386,138.92 | 15,676,699.35 |
合计 | 6,386,138.92 | 15,676,699.3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13,098,172.80 | 355,915,876.39 |
信用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510,035,247.16 | 500,034,719.9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1,107,788.51 | 118,521,941.54 |
合计 | 602,025,631.45 | 737,428,654.8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4年6月30日,借款相关抵押及保证情况参见附注十四、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90%-4.66%。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6,358,684.46 | 5,047,972.2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4,813.64 | 2,977,399.19 |
合计 | 3,323,870.82 | 2,070,573.0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6,229,815.83 | 19,342,100.00 | 1,154,275.48 | 94,417,640.35 | 政府拨付的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
合计 | 76,229,815.83 | 19,342,100.00 | 1,154,275.48 | 94,417,640.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 | 期末余额 |
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 | 39,940,000.00 | 149,807.93 | 39,790,192.07 |
美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8,953,200.00 | 166,416.67 | 8,786,783.33 | |
南宁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设备投资补助 | 3,946,567.53 | 107,630.34 | 3,838,937.19 | |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 | 1,604,166.45 | 175,000.02 | 1,429,166.43 | |
2018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1,391,666.67 | 187,500.00 | 1,204,166.67 | |
2021年自治区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资金 | 2,212,200.00 | 2,212,200.00 | ||
广西现代医药供应链项目补贴 | 798,591.09 | 82,568.82 | 716,022.27 | |
2018年工业发展资金设备资助 | 431,979.97 | 48,906.42 | 383,073.55 | |
GMP异地改造项目设备资助专项款 | 45,340.49 | 45,340.49 | ||
2020年南宁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180,703.63 | 34,177.20 | 146,526.43 | |
2021年自治区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资金 | 3,787,800.00 | 3,787,800.00 | ||
2022年度海南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资金奖励 | 12,937,600.00 | 68,734.23 | 12,868,865.77 | |
2023年度海南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资金奖励 | 13,342,100.00 | 54,860.04 | 13,287,239.96 | |
2023年度海南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 | 6,000,000.00 | 33,333.32 | 5,966,666.68 | |
合 计 | 76,229,815.83 | 19,342,100.00 | 1,154,275.48 | 94,417,640.35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400,108,752.00 | 400,108,75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90,564,747.73 | 290,564,747.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06,176.02 | 352,003.44 | 154,172.58 | |
合计 | 506,176.02 | 352,003.44 | 154,172.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4,613,062.59 | 64,613,062.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5,099,116.47 | 265,478,056.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5,099,116.47 | 265,478,056.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751,617.40 | 106,497,782.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876,722.1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013,594.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3,837,139.87 | 365,099,116.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46,714,106.03 | 418,134,713.79 | 913,979,323.00 | 436,649,859.40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846,714,106.03 | 418,134,713.79 | 913,979,323.00 | 436,649,859.4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吸吸系统药物 | 634,786,826.06 | 317,076,217.68 | 634,786,826.06 | 317,076,217.68 |
消化系统药物 | 67,491,281.19 | 22,589,858.27 | 67,491,281.19 | 22,589,858.27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73,305,406.13 | 44,375,084.14 | 73,305,406.13 | 44,375,084.14 |
其他药物 | 46,537,785.74 | 20,051,206.00 | 46,537,785.74 | 20,051,206.00 |
原料药 | 24,592,806.91 | 14,042,347.70 | 24,592,806.91 | 14,042,347.7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 | 140,635,113.56 | 70,876,398.64 | 140,635,113.56 | 70,876,398.64 |
华东 | 226,210,269.32 | 101,415,086.16 | 226,210,269.32 | 101,415,086.16 |
西南 | 175,984,433.24 | 86,387,074.50 | 175,984,433.24 | 86,387,074.50 |
华中 | 218,705,155.08 | 130,420,640.08 | 218,705,155.08 | 130,420,640.08 |
华北 | 34,396,457.57 | 11,313,245.74 | 34,396,457.57 | 11,313,245.74 |
东北 | 15,574,804.33 | 5,452,494.00 | 15,574,804.33 | 5,452,494.00 |
西北 | 35,207,872.93 | 12,269,774.67 | 35,207,872.93 | 12,269,774.6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846,714,106.03 | 418,134,713.79 | 846,714,106.03 | 418,134,713.79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846,714,106.03 | 418,134,713.79 | 846,714,106.03 | 418,134,713.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客户签收商品 | 预付或者在一定信用期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 货物 | 是 | 部分客户有权享受返利,按可变对价进行处理 | 保证型质保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34,238.51 | 3,808,773.80 |
教育费附加 | 1,386,611.02 | 1,648,827.59 |
房产税 | 1,390,015.10 | 1,078,190.90 |
土地使用税 | 194,658.63 | 150,989.84 |
车船使用税 | 4,020.00 | 4,020.00 |
印花税 | 708,091.05 | 604,427.4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82,962.28 | 1,074,644.39 |
环境保护税 | 2,238.23 | 14,340.98 |
合计 | 7,902,834.82 | 8,384,214.9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183,554,805.55 | 224,195,882.05 |
职工薪酬 | 65,629,071.64 | 53,380,506.20 |
广告宣传费 | 6,923,027.65 | 14,704,454.66 |
差旅费 | 4,882,059.72 | 4,901,398.99 |
业务招待费 | 3,612,491.27 | 3,555,247.29 |
办公费 | 1,935,792.10 | 2,423,322.30 |
租赁费 | 1,293,045.14 | 608,476.84 |
折旧费用 | 175,771.27 | 61,935.31 |
其他 | 299,193.13 | 541,485.98 |
合计 | 268,305,257.47 | 304,372,709.6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407,862.76 | 19,837,016.70 |
折旧和摊销 | 13,765,491.24 | 10,006,658.56 |
办公费 | 3,470,422.23 | 3,388,270.65 |
咨询服务费 | 4,421,750.29 | 7,167,517.70 |
业务招待费 | 1,106,754.50 | 1,370,006.87 |
租赁费 | 705,796.28 | 943,464.02 |
差旅费 | 684,525.31 | 660,167.15 |
存货毁损报废 | 1,258,091.57 | 188,776.25 |
其他 | 1,356,140.91 | 712,750.98 |
合计 | 51,176,835.09 | 44,274,628.8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6,520,848.88 | 4,693,319.20 |
直接投入 | 9,487,732.76 | 8,896,833.85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1,327,381.91 | 1,245,973.58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20,218,084.87 | 14,827,135.40 |
其他费用 | 1,492,755.32 | 420,323.46 |
合计 | 39,046,803.74 | 30,083,585.4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815,223.34 | 8,101,962.19 |
利息收入 | -1,243,670.41 | -923,917.74 |
手续费 | 111,984.86 | 228,676.34 |
其他 | ||
现金折扣 | ||
租赁负债摊销 | 171,478.68 | 98,519.72 |
合计 | 11,855,016.47 | 7,505,240.51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54,275.48 | 997,463.16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467,056.86 | 14,239,023.73 | 27,467,056.8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39,839.25 | 116,245.40 | 339,839.25 |
合计 | 28,961,171.59 | 15,352,732.29 | 27,806,896.11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2018年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71,000.02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第一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187,500.00 | 1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 | 175,000.02 | 17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南宁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设备投资补助 | 107,630.34 | 107,630.34 | 与资产相关 |
GMP异地改造项目设备资助专项款 | 45,340.49 | 90,680.34 | 与资产相关 |
广西现代医药供应链项目补贴 | 82,568.82 | 82,568.82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工业发展资金设备资助 | 48,906.42 | 48,906.42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南宁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34,177.20 | 34,177.20 | 与资产相关 |
美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166,416.67 | 与资产相关 | |
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 | 149,807.93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度海南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资金奖励 | 68,734.23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度海南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资金奖励 | 54,860.04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度海南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 | 33,333.32 | 与资产相关 | |
海南省精英行动奖励(领军企业) | 4,572,740.00 | 5,295,283.00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 | 3,028,257.26 | 3,80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奖励 | 8,000,000.00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儿童型中成药改良创新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分配经费 | 25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海南省专利奖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PCT专利资助 | 30,000.00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 80,000.00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普惠性奖补 | 300,000.00 | 34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1,591.31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新增岗社补 | 35,931.73 | 16,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就业补助资金 | 222,521.20 | 115,149.42 | 与收益相关 |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 170,250.00 | 10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加计减免 | 5,576,313.11 | 与收益相关 | |
园区企业建设基金 | 2,092,092.12 | 与收益相关 |
重点楼宇入驻 | 656,551.44 | 与收益相关 | |
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补助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奖励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企业清洁能源补助金 | 147,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冠病毒感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奖补资金 | 4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一次性补助资金 | 88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8,621,332.34 | 15,236,486.89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9,288.04 | -1,399,452.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013,389.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5,503.05 | -2,300,077.58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695,503.05 | -1,026,681.60 |
合计 | 12,327,174.37 | -3,699,529.7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00,000.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458,956.53 | -6,124,219.5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3,029.82 | -213,696.7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184,451.43 | |
合计 | 5,291,986.35 | -6,522,367.7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050,568.34 | -797,320.0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050,568.34 | -797,320.0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1,453.59 | -75,386.55 |
合计 | -111,453.59 | -75,386.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879,390.42 | 497,761.55 | 879,390.42 |
无需支付款项 | 70,000.00 | 70,000.00 | |
罚没收入 | |||
合计 | 949,390.42 | 497,761.55 | 949,390.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70.4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70.41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2,756.85 | 26,918.57 | 52,756.85 |
其他 | 359,699.84 | 1,125,719.83 | 359,699.84 |
水利建设基金 | |||
合计 | 412,456.69 | 1,153,208.81 | 412,456.6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686,268.48 | 25,327,357.4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02,959.41 | -2,200,334.11 |
合计 | 13,383,309.07 | 23,127,023.3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4,247,888.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137,183.3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951,374.8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20,739.4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2,908.2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05,617.0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550,279.49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4,219,330.75 |
所得税费用 | 13,383,309.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5,141,699.40 | 31,608,718.71 |
收到往来款 | 3,479,838.70 | 5,542,252.28 |
其他 | 1,698,804.21 | 2,885,386.33 |
收回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 1,722,274.67 | 10,655,179.56 |
合计 | 52,042,616.98 | 50,691,536.8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 | 41,039,909.40 | 17,083,445.40 |
其他 | 496,537.90 | 1,444,377.68 |
付现经营费用 | 285,275,754.37 | 283,700,382.73 |
支付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 18,240,635.14 | |
合计 | 345,052,836.81 | 302,228,205.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676,395.01 | |
合计 | 13,676,395.01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此项系处置子公司承德新爱民全部股权收到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095,454.57 | 302,929,965.08 |
合计 | 126,095,454.57 | 302,929,965.08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此项主要系支付子公司广西维威 “广西南宁生产基地 二期项目”及“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资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关联方借款 | ||
收到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 | ||
收回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 | 90,450.00 | |
收回为借款而质押的定期存单 | ||
合计 | 90,45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320,305.50 | 520,305.50 |
支付非公开定增费用 | ||
支付租赁负债 | 2,474,823.28 | 3,465,157.63 |
合计 | 2,795,128.78 | 3,985,463.1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 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126,693,766.33 | 145,374,252.02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0,864,579.69 | 63,184,741.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50,568.34 | 797,320.08 |
信用减值损失 | -5,291,986.35 | 6,522,367.7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500,243.21 | 17,585,873.0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64,563.15 | 2,573,926.13 |
无形资产摊销 | 10,712,567.83 | 6,707,344.1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8,301.07 | 241,511.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1,453.59 | 75,386.5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0.4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986,702.02 | 8,200,481.9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022,677.42 | 1,399,452.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02,959.41 | -2,200,334.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8,241.60 | 3,376,117.5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595,944.76 | -95,554,298.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930,824.09 | -194,180,915.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4,245,179.17 | 20,969,260.4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8,833.90 | -160,301,194.7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126,693,766.33 | 145,374,252.0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4,645,573.54 | 217,096,923.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20,937,714.42 | 463,841,366.5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6,292,140.88 | -246,744,443.2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23,604.99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676,395.01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4,645,573.54 | 520,937,714.42 |
其中:库存现金 | 3,533.97 | 2,806.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4,491,990.78 | 520,700,699.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0,048.79 | 234,207.9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645,573.54 | 520,937,714.4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票据保证金 | 18,261,511.29 | 1,343,150.82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保函保证金 | 400,000.00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
ETC保证金 | 9,000.00 | 9,000.00 | 所有权受到限制 |
合计 | 18,270,511.29 | 1,752,150.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71,478.68 | 98,519.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 1,596,866.60 | 1,137,629.9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474,823.28 | 3,465,157.63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474,823.28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85、 分配利润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57,991,862.64 | 22,917,984.30 |
材料投入 | 5,488,051.97 | 6,226,170.97 |
职工薪酬 | 6,520,848.88 | 4,892,621.11 |
折旧与摊销 | 1,327,381.91 | 1,358,912.81 |
注册申请费 | 1,978,278.22 | 2,057,920.00 |
其他 | 3,933,875.25 | 1,955,412.85 |
合计 | 77,240,298.87 | 39,409,022.0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9,046,803.74 | 30,083,585.4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38,193,495.13 | 9,325,436.55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LPC-003口溶膜 | 9,000,000.00 | 2,400,000.00 | 11,400,000.00 |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8,454,053.38 | 84,905.65 | 8,538,959.03 | |||||
小儿麻龙止咳平 | 7,835,900.46 | 4,149,914.12 | 11,985,814.58 |
喘颗临床试验 | ||||||||
小儿化积颗粒临床试验 | 7,795,732.02 | 429,358.47 | 8,225,090.49 | |||||
地氯雷他定片 | 7,447,962.60 | 780,000.00 | 8,227,962.60 |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剂 | 7,200,000.00 | 7,200,000.00 | ||||||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 5,974,822.68 | 1,950,000.00 | 7,924,822.68 |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5,941,626.81 | 5,941,626.81 |
布洛芬混悬液 | 3,992,102.78 | 1,751.97 | 3,633,854.75 | 360,000.00 | ||||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3,497,433.43 | 22,641.51 | 3,520,074.94 | |||||
骨化三醇软胶囊 | 3,388,000.00 | 1,568,000.00 | 4,956,000.00 | |||||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 | 3,367,909.82 | 113,636.36 | 3,481,546.18 | |||||
布洛芬混悬滴剂 | 3,112,534.96 | 174.35 | 3,112,709.31 |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2,718,252.91 | 2,718,252.91 | ||||||
头孢丙烯干混 | 2,292,000.00 | 2,292,000.00 |
悬剂 | ||||||||
头孢地尼颗粒 | 2,257,910.29 | 580,188.60 | 2,838,098.89 |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1,936,000.00 | 1,349,600.00 | 3,285,600.00 | |||||
头孢地尼胶囊 | 1,925,000.00 | 409,905.66 | 2,334,905.66 | |||||
布洛芬颗粒 | 1,837,264.14 | 96,698.11 | 1,933,962.25 | |||||
头孢克肟颗粒 | 1,177,358.49 | 520,754.73 | 1,698,113.22 |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 | 1,000,000.00 | 2,500,000.00 | 3,500,000.00 | |||||
富马酸伏诺 | 2,870,000.00 | 2,870,000.00 |
拉生 | ||||||||
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胺雾化吸入溶液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头孢托仑匹脂颗粒 | 1,875,000.00 | 1,875,000.00 | ||||||
其他 | 3,251,190.98 | 3,850,965.60 | 872,000.00 | 6,230,156.58 | ||||
合计 | 95,403,055.75 | 38,553,495.13 | 25,430,701.17 | 360,000.00 | 108,165,849.71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LPC-003口溶膜 | 移交研究试验报告 | 2026年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批件 | 临床批件 |
盐酸溴己新雾化吸入溶液 | 临床入组50% | 2025年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III期批件 | 临床批件 |
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临床试验 | II临床总结会议结束、取得III期的伦理批件 | 2027年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II期批件 | 临床批件 |
小儿化积颗粒临床试验 | 临床入组100% | 2026年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III期批件 | 临床批件 |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剂 | 整理申报国家局 | 2025年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BE备案号 | BE备案记录 |
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胺雾化吸入溶液 | 移交研究资料 | 2028 年 | 通过量产,实现 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批件 | 临床批件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具体依据 |
LPC-003口溶膜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批件 | 临床批件 |
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胺雾化吸入溶液 | 通过量产,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 取得临床批件 | 临床批件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31日 | 14,000,000.00 | 100.00 | 股权转让 |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 12,013,389.38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葫芦娃 | 海口市 | 10,000,000.00 | 海南海口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葫芦娃科技 | 海口市 | 2,000,000.00 | 海南海口 | 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广西维威 | 南宁市 | 180,000,000.00 | 广西南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浙江葫芦世家 | 杭州市 | 10,000,000.00 | 浙江杭州 | 药品销售 | 100.00 | 收购 | |
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 | 广西来宾 | 10,000,000.00 | 广西来宾 | 医药制造 | 100.00 | 参与投资设立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口市 | 10,000,000.00 | 海南海口 |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研究开发 | 51.00 | 参与投资设立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 | 10,000,000.00 | 江西宜春 | 药品生产销售 | 51.00 | 收购 | |
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来宾 | 5,000,000.00 | 广西来宾 | 药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9% | 3,907,427.00 | 41,444,531.5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9,161,684.39 | 25,342,528.45 | 74,504,212.84 | 5,775,414.97 | 5,775,414.97 | 45,375,325.08 | 25,048,640.55 | 70,423,965.63 | 7,811,843.49 | 7,811,843.4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荣兴药 | 24,592,806.91 | 8,814,376.55 | 8,814,376.55 | 4,388,297.13 | 13,730,238.91 | 5,426,217.84 | 5,426,217.84 | 6,610,870.78 |
业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1,453,479.38 | 20,444,191.3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009,288.04 | -1,399,452.1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09,288.04 | -1,399,452.19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6,229,815.83 | 19,342,100.00 | 1,154,275.48 | 94,417,640.3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6,229,815.83 | 19,342,100.00 | 1,154,275.48 | 94,417,640.35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154,275.48 | 997,463.16 |
与收益相关 | 27,467,056.86 | 14,239,023.73 |
与收益相关 | 644,294.98 | |
其他 | 560,369.86 | 381,805.56 |
合计 | 29,181,702.2 | 16,262,587.43 |
其他说明:
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四类: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
4、 其他,是银行以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的贷款。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对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的10.15%(2023年12月31日:7.60%)和24.05%(2023年12月31日:33.97%)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已逾期超过30天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款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4年6月30日
会计科目 | 求和项:1年以内 | 求和项:1-5年 | 求和项: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518,563,943.94 | 518,563,943.94 | ||
应付票据 | 37,690,424.37 | 37,690,424.37 | ||
应付账款 | 138,063,478.00 | 138,063,478.00 | ||
他应付款 | 202,828,353.03 | 202,828,353.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8,194,235.66 | 228,194,235.66 | ||
长期借款 | 526,921.17 | 282,509,053.02 | 419,806,010.81 | 702,841,985.00 |
租赁负债 | 3,323,870.82 | 3,323,870.82 | ||
总计 | 1,125,867,356.17 | 285,832,923.84 | 419,806,010.81 | 1,831,506,290.82 |
2023年12月31日
会计科目 | 求和项:1年以内 | 求和项:1-5年 | 求和项: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427,368,307.25 | 427,368,307.25 | ||
应付票据 | 13,214,098.26 | 13,214,098.26 | ||
应付账款 | 180,947,619.04 | 180,947,619.04 | ||
他应付款 | 137,083,547.08 | 137,083,547.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256,527.41 | 122,256,527.41 | ||
长期借款 | 26,799,188.03 | 468,509,792.73 | 365,710,708.30 | 861,019,689.06 |
租赁负债 | 2,501,036.08 | 2,501,036.08 | ||
总计 | 907,669,287.07 | 471,010,828.81 | 365,710,708.30 | 1,744,390,824.18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集团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09,603,873.6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4,997,638.98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 |
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65,957,606.34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280,559,118.9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贴现 | 109,603,873.60 | -653,367.54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165,957,606.34 | |
合计 | / | 275,561,479.94 | -653,367.54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4,997,638.98 | 4,997,638.98 |
合计 | / | 4,997,638.98 | 4,997,638.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7,047,041.69 | 57,047,041.6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7,047,041.69 | 57,047,041.6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商业服务业 | 1,000.00 | 41.76 | 41.7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景萍、汤旭东夫妇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注释 |
刘景萍、汤旭东 | 9,908,700.00 | 2023-8-31 | 2024-8-30 | 否 | 注1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0 | 2023-9-12 | 2024-9-11 | 否 | 注1 |
刘景萍、汤旭东 | 9,900,000.00 | 2023-9-22 | 2024-9-21 | 否 | 注1 |
刘景萍、汤旭东 | 10,191,300.00 | 2023-10-23 | 2024-10-21 | 否 | 注1 |
刘景萍、汤旭东 | 9,980,000.00 | 2024-3-28 | 2025-3-28 | 否 | 注2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0.00 | 2024-4-24 | 2025-4-24 | 否 | 注2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00 | 2023-11-27 | 2024-12-15 | 否 | 注3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00 | 2023-8-18 | 2024-8-17 | 否 | 注4 |
刘景萍、汤旭东 | 9,976,000.00 | 2023-8-18 | 2024-8-17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9,774,546.00 | 2023-9-5 | 2024-9-4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9,999,000.00 | 2023-11-10 | 2024-11-9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9,999,000.00 | 2023-11-14 | 2024-11-13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9,500,000.00 | 2024-5-15 | 2024-12-29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8,542,822.47 | 2024-5-31 | 2024-12-29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13,370,000.00 | 2024-6-13 | 2024-12-29 | 否 | 注5 |
刘景萍、汤旭东 | 12,000,000.00 | 2023-8-14 | 2024-8-14 | 否 | 注6 |
刘景萍、汤旭东 | 20,000,000.00 | 2023-8-30 | 2024-8-30 | 否 | 注6 |
刘景萍、汤旭东 | 15,000,000.00 | 2023-9-15 | 2024-9-15 | 否 | 注6 |
刘景萍、汤旭东 | 9,114,839.36 | 2024-6-21 | 2025-6-21 | 否 | 注6 |
刘景萍、汤旭东 | 45,000,000.00 | 2023-9-4 | 2025-9-3 | 否 | 注7 |
刘景萍、汤旭东 | 9,500,000.00 | 2023/922 | 2025-9-21 | 否 | 注7 |
刘景萍、汤旭东 | 9,000,000.00 | 2023-10-9 | 2025-10-8 | 否 | 注7 |
刘景萍、汤旭东 | 9,000,000.00 | 2023-10-10 | 2025-10-18 | 否 | 注7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0.00 | 2023-10-27 | 2025-10-26 | 否 | 注7 |
刘景萍、汤旭东 | 8,346,976.65 | 2024-4-25 | 2026-2-28 | 否 | 注7 |
刘景萍、汤旭东 | 20,000,000.00 | 2022-11-14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8,790,000.00 | 2022-11-28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9,000,000.00 | 2022-11-30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5,400,000.00 | 2022-12-5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0,212,100.00 | 2022-12-15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30,797,050.00 | 2022-12-21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83,413,000.00 | 2022-12-28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0,296,048.60 | 2023-1-30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7,254,500.00 | 2023-2-17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27,825,152.47 | 2023-3-20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9,340,724.32 | 2023-3-30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4,017,500.00 | 2023-4-4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2,286,390.00 | 2023-4-7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3,771,830.00 | 2023-4-25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2,255,100.00 | 2023-4-27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788,392.96 | 2023-5-9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7,530,800.00 | 2023-5-17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9,455,554.40 | 2023-5-19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2,175,000.00 | 2023-5-24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7,013,200.00 | 2023-6-6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20,673,323.00 | 2023-6-9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1,041,050.00 | 2023-6-20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2,850,514.40 | 2023-7-7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0,416,547.13 | 2023-7-14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780,737.00 | 2023-7-21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1,737,740.00 | 2023-8-8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8,042,797.55 | 2023-8-30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6,759,880.00 | 2023-9-15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9,287,337.03 | 2023-9-26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5,098,550.00 | 2023-10-19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7,927,294.77 | 2023-11-2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7,315,541.17 | 2023-12-4 | 2031-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4,000,000.00 | 2023-12-19 | 2032-11-13 | 否 | 注8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 | 2023-3-24 | 2023-12-21 | 是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 | 2023-3-24 | 2023-6-21 | 是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00.00 | 2023-4-13 | 2024-1-18 | 是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20,000,000.00 | 2023-6-8 | 2025-3-23 | 否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00.00 | 2023-7-7 | 2025-3-23 | 否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30,000,000.00 | 2023-9-22 | 2025-3-23 | 否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 | 2023-3-24 | 2024-6-21 | 是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1,000,000.00 | 2023-3-24 | 2024-12-21 | 否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46,000,000.00 | 2023-3-24 | 2025-3-23 | 否 | 注9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00.00 | 2023-2-28 | 2024-5-27 | 是 | 注10 |
刘景萍、汤旭东 | 30,000,000.00 | 2023-8-2 | 2024-11-1 | 否 | 注10 |
刘景萍、汤旭东 | 50,000,000.00 | 2024-6-28 | 2025-9-26 | 否 | 注10 |
刘景萍、汤旭东 | 25,143,814.50 | 2024-4-1 | 2024-12-18 | 否 | 注11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3年,本集团从广发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40,000,000.00 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
注2、2024年,本集团从中信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14,98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注3:2023年,本集团从交通银行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
注4:2023年,本集团从兴业银行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8月18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
注5:2024年,本集团从招商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31,412,822.47元(2023年:
39,748,546.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8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
注6:2024年,本集团从中国银行取得保证借款9,114,839.36元(2023年:47,00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
注7:2024年,本集团从光大银行取得保证借款8,346,976.65元(2023年:77,50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止。
注8:2023年,本集团从农业银行分批取得抵押及保证借款409,553,654.80元(2022年:
177,612,150.00元,2023年 231,941,504.8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32年11月13日止。
注9:2023年,本集团从中国进出口银行分批取得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提供担保,担保日期自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止,其中部分借款53,000,000 .00元(其中2023年2,000,000.00元,2024年51,000,000.00元)已提前偿还。
注10:2024年,本集团从中国工商银行取得保证借款50,000,000.00元(2023年:
80,000,000.00元),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
注11、2024年,本集团应付票据余额为25,143,814.50元,承兑银行为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广发银行,由担保人刘景萍、汤旭东提供保证,担保日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42.77 | 239.4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 2024年 06 月 30 日,公司已签约但未拨备资本承诺112,003,487.49 元。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承诺,参见附注七、82。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药品生产研发及销售,而且资产均位于中国境内。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确定仅有一个从事药品生产及销售整体运营的经营分部和报告分部。因此,本集团无需披露额外分部报告信息。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成本的信息如下:
产品和劳务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846,714,106.03 | 913,979,323.00 |
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中国大陆 | 846,714,106.03 | 913,979,323.00 |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本期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
中国大陆 | 1,779,356,387.82 | 1,608,419,193.81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本年本集团无对于某一单个客户的营业收入(包括已知受该客户控制下的所有主体)超过总收入的10%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3,958,130.96 | 362,916,767.98 |
1年以内小计 | 273,958,130.96 | 362,916,767.98 |
1至2年 | 4,546,571.62 | 5,280,473.32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72,864.00 | 72,864.00 |
合计 | 278,577,566.58 | 368,270,105.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6,377.00 | 0.04 | 106,377.00 | 100.00 | 106,377.00 | 0.03 | 106,377.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471,189.58 | 99.96 | 14,214,790.01 | 5.10 | 264,256,399.57 | 368,163,728.30 | 99.97 | 18,736,112.02 | 5.09 | 349,427,616.28 |
合计 | 278,577,566.58 | / | 14,321,167.01 | / | 264,256,399.57 | 368,270,105.30 | / | 18,842,489.02 | / | 349,427,616.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06,377.00 | 106,37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6,377.00 | 106,377.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3,958,130.96 | 13,697,906.55 | 5.00 |
1-2年 | 4,440,194.62 | 444,019.46 | 10.00 |
2-3年 | |||
3年以上 | 72,864.00 | 72,864.00 | 100.00 |
合计 | 278,471,189.58 | 14,214,790.01 | 5.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 | 18,842,489.02 | 6,172,016.96 | 10,693,338.97 | 14,321,167.01 | ||
合计 | 18,842,489.02 | 6,172,016.96 | 10,693,338.97 | 14,321,167.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98,804,535.83 | 98,804,535.83 | 35.47 | 4,940,226.79 | |
客户2 | 11,561,491.00 | 11,561,491.00 | 4.15 | 578,074.55 |
客户3 | 10,293,090.00 | 10,293,090.00 | 3.69 | 514,654.50 | |
客户4 | 10,291,394.00 | 10,291,394.00 | 3.69 | 514,569.70 | |
客户5 | 10,077,946.35 | 10,077,946.35 | 3.62 | 503,897.32 | |
合计 | 141,028,457.18 | 141,028,457.18 | 50.62 | 7,051,422.8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70,520,231.24 | 307,151,021.28 |
合计 | 470,520,231.24 | 307,151,021.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37,400,652.33 | 244,335,593.18 |
1年以内小计 | 337,400,652.33 | 244,335,593.18 |
1至2年 | 166,045,690.58 | 92,239,789.37 |
2至3年 | 1,096,980.00 | 2,051,906.50 |
3年以上 | 10,322,432.29 | |
合计 | 504,543,322.91 | 348,949,721.3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534,339.70 | 1,602,223.00 |
往来款 | 500,089,047.82 | 345,978,685.27 |
应收暂付款 | 650,291.86 | 716,598.05 |
备用金 | 1,269,606.43 | |
其他 | 37.10 | 652,215.02 |
合计 | 504,543,322.91 | 348,949,721.3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期信用损失 |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516,345.83 | 20,282,354.23 | 41,798,700.0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755,330.17 | 12,755,330.17 | ||
本期转回 | 248,584.33 | 20,282,354.23 | 20,530,938.5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4,023,091.67 | 34,023,091.6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6月 | 41,798,700.06 | 12,755,330.17 | 20,530,938.56 | 34,023,091.67 | ||
合计 | 41,798,700.06 | 12,755,330.17 | 20,530,938.56 | 34,023,091.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356,218,147.09 | 70.60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25,608,912.39 |
单位二 | 104,402,918.13 | 20.6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5,220,145.91 |
单位三 | 16,562,500.00 | 3.2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828,125.00 |
单位四 | 11,579,972.60 | 2.30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906,834.07 |
单位五 | 10,934,194.00 | 2.17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704,191.10 |
合计 | 499,697,731.82 | 99.04 | / | / | 33,268,208.4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0,780,000.00 | 340,780,000.00 | 340,780,000.00 | 340,78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453,479.38 | 21,453,479.38 | 20,444,191.34 | 20,444,191.34 | ||
合计 | 362,233,479.38 | 362,233,479.38 | 361,224,191.34 | 361,224,191.3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海南葫芦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268,800,000.00 | 268,800,000.00 | ||||
浙江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江西荣兴药业有限公司 | 44,880,000.00 | 44,880,000.00 | ||||
合计 | 340,780,000.00 | 340,78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444,191.34 | 1,009,288.04 | 21,453,479.38 | ||||||||
小计 | 20,444,191.34 | 1,009,288.04 | 21,453,479.38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20,444,191.34 | 1,009,288.04 | 21,453,479.38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7,186,226.48 | 193,794,922.03 | 551,013,122.92 | 234,655,392.16 |
其他业务 | 178,515.40 | 120,026.09 | 1,270,619.47 | 1,071,328.75 |
合计 | 457,364,741.88 | 193,914,948.12 | 552,283,742.39 | 235,726,720.9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葫芦娃-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吸系统药物 | 319,183,397.15 | 126,736,700.40 | 319,183,397.15 | 126,736,700.40 |
消化系统药物 | 38,533,560.04 | 14,067,361.74 | 38,533,560.04 | 14,067,361.74 |
全身用抗感染药物 | 67,613,662.58 | 44,099,810.16 | 67,613,662.58 | 44,099,810.16 |
其他药物 | 32,034,122.11 | 9,011,075.82 | 32,034,122.11 | 9,011,075.8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1,855,630.39 | 4,033,575.86 | 11,855,630.39 | 4,033,575.86 |
华北 | 20,009,533.82 | 5,096,197.98 | 20,009,533.82 | 5,096,197.98 |
华东 | 76,186,820.24 | 30,385,826.44 | 76,186,820.24 | 30,385,826.44 |
华南 | 201,944,007.28 | 115,805,541.48 | 201,944,007.28 | 115,805,541.48 |
华中 | 53,699,127.62 | 13,973,922.36 | 53,699,127.62 | 13,973,922.36 |
西北 | 23,966,058.52 | 5,792,954.87 | 23,966,058.52 | 5,792,954.87 |
西南 | 69,703,564.01 | 18,826,929.13 | 69,703,564.01 | 18,826,929.1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57,364,741.88 | 193,914,948.12 | 457,364,741.88 | 193,914,948.12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457,364,741.88 | 193,914,948.12 | 457,364,741.88 | 193,914,948.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39,288.04 | -1,399,452.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579,040.61 | -2,300,077.58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579,040.61 | -2,300,077.58 |
合计 | -4,039,752.57 | -3,699,529.7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901,935.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027,426.7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6,933.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9,839.2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52,402.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2,159.68 | |
合计 | 36,561,573.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4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6 | 0.11 | 0.1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景萍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