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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权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1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伟时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50,968.3636,051.45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11,181.7611,181.76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80.986,180.98
合计68,331.1053,414.19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101,262.59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78,004,138.22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97,1

24.3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110,968.73元(包含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4,238,657.21元、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2,831,686.55元)。

具体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已使用金额累计已使用金额
1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7,111.7814,680.49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已使用金额累计已使用金额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2,551.748,477.37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46.195,652.26
合计11,009.7128,810.13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80,320,041.94
负债总额510,594,60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9,725,441.64
项目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12,836.16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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