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资产活动相关风险、收入相关风险、成本费用相关风险、投资活动相关风险、关联交易相关风险、重大业务和事件相关风险、财务报告编制相关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已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严重不准确和不公允;(4)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并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已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存在重大不准确和不公允;(2)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控制的监督不到位;(3)因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5%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1%≤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5%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重大偏离计划和预算;(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3)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4)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偏离计划和预算;(2)违反国家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3)“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4)造成公司较大损失。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下一年度改进方向:2022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合规和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智能化,坚守风险底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利平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