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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二)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财务

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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