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运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以下无正文)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