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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天准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年6 月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4,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0,930,754.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269,245.2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31300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准科技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中闲置部分分笔按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去管理和使用。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准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海通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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