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3元,共计募集资金112,46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98.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564.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2.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992.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1,992.4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9,511.1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86.4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560.9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50.4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4,072.1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36.85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9,457.13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9,457.13 |
差异 | G=E-F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400001162 | 6,987.55 | 活期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500001158 | 8,245.96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 | 571906863310868 | 34,223.6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49,457.13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增加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369,967.2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457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10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可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杭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1,992.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60.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072.1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1.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 | 否 | 42,646.00 | 42,646.00 | 42,646.00 | 3,787.60 | 35,995.72 | -6,650.28 | 84.41 | 2020年12月31日 | 11,668.65 | [注1]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040.00 | 12,040.00 | 12,040.00 | 773.38 | 4,076.42 | -7,963.58 | 33.86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54,686.00 | 54,686.00 | 54,686.00 | 4,560.98 | 40,072.14 | -14,613.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737.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出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737.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出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