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微汇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汇链”)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厦门”)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5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2,53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1 | 中微公司 | 张江科学城知识产权支持资金 | 10.00 |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张江科学城知识产权支持资金年度申报指南》 |
2 | 中微公司 | 半导体芯片国际认证检测推广 | 40.86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财政资金支持项目 |
3 | 中微公司 | 2019年7-5nm ICP刻蚀机项目 | 2,413.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2019年7-5nm ICP刻蚀机项目投标文件》 |
4 | 中微汇链 | 半导体蚀刻设备的设 | 7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
计、制造与运维一体化5G工业互联网平台 | 《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社会领域)项目合同书》 | |||
5 | 中微厦门 | 稳岗返还费 | 1.97 |
合计: | 2,535.83 | - |
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535.83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19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