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微信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是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72,375.79 | 55,500.00 |
2 | 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21,627.19 | 15,5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9,000.00 | 29,000.00 |
合计 | 123,002.98 | 100,000.00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3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72,375.79 | 55,500.00 |
2 | 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21,627.19 | 12,169.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7,640.00 | 27,640.00 |
合计 | 121,642.98 | 95,309.00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调整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情况,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
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