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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 4月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1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9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

议案十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1

附件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

附件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7

附件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

附件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33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35

附件六: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 3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再进行发言。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0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并撰写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125,353.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2,865,57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59,67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2022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

董事长:薪酬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为100-13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在公司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所任职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董事的薪酬标准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四、其他

1、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的薪酬标准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九: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预计2022年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2,300万元。

2、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3、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市场价格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与致同协商,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该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致同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担保方式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结果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基于公司2022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2022年1月5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共47.5万股及第二次归属共2.2万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分别于2021年9月17日、2022年1月14日上市流通,共归属497,000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有股份已完成归属。公司股份总数由92,368,576股增加至92,865,576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5日、2022年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鉴于此,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为92,865,576元。

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公司拟增加高级管理人员,由“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变更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前述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涉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368,576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865,576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2,368,576元,全部为普通股。92,865,576元,全部为普通股。
3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制造总监、技术支持总监、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十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成学平先生、赵崇光先生、黄淮先生和张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四)。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十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孙云旭先生、王建新先生和张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孙云旭先生和张嶂先生承诺参加最新一批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建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十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盼庞博女士和陈红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六)。上述非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本事项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是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以“用领先的光技术创造价值并服务人类”为使命,注重对客户的服务,同时继续对激光产品做专做深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302,124,761.45元,较年初增长6.40%;总负债为574,797,967.14元,较年初增长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26,908,372.52,较年初增加6.9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8,979,079.37元,同比增长40.46%;实现利润总额101,754,790.63元,同比上升119.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77,267.71元,同比上升106.05%。

二、2021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以推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构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分别为黄治家、刘健、张驰、赵崇光、CHENG XUEPING(成学平)、黄淮及独立董事卢明、陈彬、何祚文。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2、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3、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5、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6、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7、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8、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苏普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9、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10、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光纤激光总部及研发中心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12、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3、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5、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2021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均给予高度重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四、2022年工作重点

公司将坚持“激光光源+”的产业定位,深耕上游核心激光光源技术,重点解决关键激光材料与部件“卡脖子”问题。通过与3C、新能源、集成电路、半导体等重点行业标杆客户深度合作,实现激光技术和产品“进口替代”。与下游激光装备供应商合作共赢,共建激光行业良性生态圈,围绕中国“十四五”规划,国家发展大战略的目标,赋能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用中国的激光技术服务世界。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从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聚焦核心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努力创新开拓,进一步推动公司业绩及盈利能力的增长,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继续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严格防范任何可能损

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二: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3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1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1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1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5、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7、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

8、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2、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任期内行使权利、履行监督义务情况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运作规范,相关责任人员勤勉尽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布的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均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作用。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三: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度公司报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1A006275号)。

二、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长率(%)
营业收入119,937.8885,362.724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7.004,429.7610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05.972,100.75209.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33.339,127.82-277.84
2021年末2020年末增长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690.11161,501.496.93
资产总额230,211.75216,362.676.40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长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90.4810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90.4810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2320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02.80增加2.7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21.33增加2.5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9811.78增加0.20个百分点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302,117,514.72元,较年初增长6.40%。其中流动资产为1,636,897,388.68元,较年初下降8.73%;非流动资产为665,220,126.04元,较年初增长79.71%。流动资产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惠

州激光产业园基建款及欧亦姆、海雷公司投资款,导致货币资金减少。非流动资产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执行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增加、取得龙华宗地号A909-0160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增加、新加坡非同一控制收购海雷公司商誉增加。

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71.10%,货币性资产占比14.8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16.24%,存货占比25.36%,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7.86%,整体资产结构健康合理。

2、负债状况

2021年末,公司总负债为574,797,966.63元,较年初增长4.85%。其中:

流动负债为509,446,322.28元,较年初下降4.81%,主要为公司支付惠州激光产业园基建款及采购材料款项较上期增加,应付材料及工程款减少所致。资产负债率24.97%,属于正常范围内。

3、所有者权益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26,901,131.55元,较年初增加6.93%。其中:股本92,865,576.00元,较年初增长0.54%;资本公积1,309,426,403.93元,较年初增长2.65%;盈余公积25,091,536.53元,较年初增长19.54%;未分配利润300,802,520.29元,较年初增长32.55%。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经营积累增长、激励计划实施所致。

4、运营效率

2021年度,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为80.75天(2020年度为100.27天),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所致。存货平均周转天数为246.71天(2020年度为223.22天),主要原因为期末在手订单增长,本期采购量增大,疫情影响下增加了进口原材料备货所致。

5、经营成果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1,199,378,769.14元,同比上升

40.50%。主要是在激光器业务方面,公司持续跟踪分析客户需求,通过激光器的迭代优化及功率提升,为客户提高了生产加工效率;公司不断拓展激光器的应用场景,针对新的应用领域研发的新产品开始投入销售,实现了产品均价的提升,推动了公司业务经营绩效和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

业务方面,在被动元器件生产制成专用设备、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及精密光学检测设备等领域,公司凭借自身良好的产品性能与较高的稳定性获得客户青睐,同时由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加,使公司在被动元器件专用设备的营业收入规模得到提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1,746,248.17元,同比上升11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70,026.77元,同比上升10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059,657.31元,同比上升209.70%,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利润规模增长。2021年公司业务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及对产品设计的迭代优化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此外,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外汇汇率波动较上年小,且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协议,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减少。综上,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显著。

6、现金流量状况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333,297.05元,较上年减少277.84%,主要是向供应商支付生产和销售所需要的材料、疫情影响下储备的进口材料和研发项目材料采购款增加,向职工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增加,同时,公司2021年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517,136.11元,较上年减少207.21%,主要是购买固定资产增加及收购HylaxTechnologyPteLtd支付的投资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33,011.92元,较上年增长76.19%,主要是2021年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四: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黄治家

黄治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恩施州巴东县农业特产局技术员、办公室副主任,恩施州巴东县县委办公室任县委书记秘书、督查室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恩施州巴东县茶店子镇镇长,北京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副总经理,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恩施州巴东县水浒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JPTELECTRONICS PTE.LTD.)董事,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杰普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JPT OPTOELECTRONICS KOREA CO.,LTD.执行董事,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Hylax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

2、刘健

刘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市杰普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JPTELECTRONICS PTE.LTD.)董事,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3、成学平

成学平先生,新加坡籍,1975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武汉电信器件公司(WTD)工程师,新加坡 Laser Research Pte.,Ltd.高级工程师,惠普新加坡分公司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JPT ELECTRONICS PTE.LTD.)董事、总经理,Hylax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

4、赵崇光

赵崇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湖北新华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世纪晶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总监,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5、黄淮

黄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高级经理,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装备事业部总经理特别助理,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张驰

张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台达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法国汤姆逊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香港致富融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青铜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科君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清之华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智网云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波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芯感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

附件五: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云旭

孙云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讲师,南洋理工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7月至今,孙云旭先生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

2、王建新

王建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原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06年12月至今,王建新先生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3、张嶂

张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高级投资经理,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齐心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至今,张嶂先生任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附件六: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徐盼庞博

徐盼庞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销售总监、监事会主席。

2、陈红艳

陈红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起就职于杰普特,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计划主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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