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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8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普通股股东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8,449,8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8,449,8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44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44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8,418,89099.936030,9960.064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袁建华先生48,418,89099.9360
2.02Yuan Ye James先生48,418,89099.9360
2.03Dannie Yuan女士48,418,89099.9360
2.04陈长溪先生48,418,89199.9360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文生平先生48,418,89099.9360
3.02刘志春先生48,418,89099.9360
3.03洪炜先生48,418,89199.9360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顾颖诗女士48,418,89099.9360
4.02蔡燕薇女士48,418,89199.936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00.000030,996100.000000.00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袁建华先生00.0000////
2.02Yuan Ye James先生00.0000////
2.03Dannie Yuan女士00.0000////
2.04陈长溪先生10.0032////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文生平先生00.0000////
3.02刘志春先生00.0000////
3.03洪炜先生10.0032////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顾颖诗女士00.0000////
4.02蔡燕薇女士10.003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武清、官招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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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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