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0,922.93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471.57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253.64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6%。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体现了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