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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医疗:爱博医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8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8

议案六:《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1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32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33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4议案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37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1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议案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6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8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1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请做好个人防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14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爱博医疗公司总部

(三)会议召集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解江冰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介绍现场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五)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六)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另,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1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博医疗”)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依然严峻的新冠疫情和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年实现了良好业绩。公司凭借在行业的竞争优势和服务能力,通过各种方式保持与客户和供应商的紧密沟通,保证了产品生产和质量稳定;同时也加大了研发投入,各项新产品研发顺利推进。

(一)经营业绩

2021年各地集采政策的推行,给整个医疗行业带来变局。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公司业绩逆势增长,实现了营业总收入43,307.07万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普诺明”人工晶状体自产品上市以来凭借先进的技术、高效的服务及不断推陈出新,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人工晶状体销量增长超过40%,其中海外销量增长超过50%。角膜塑形镜行业市场目前仍处于快速上升期,公司“普诺瞳”产品凭借独特的光学设计、多样化的市场推广及良好的服务,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增长,2021年全年销量突破20万片,销量同比增长110.64%。

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34.42万元,同比增长77.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6.91%,完成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超过45%的年度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

作为研发主导型的公司,爱博医疗2021年继续围绕以人工晶状体为核心的眼科手术产品和以角膜塑形镜为核心的视光产品深入布局,多项产品取得实质性进展。

单件式疏水性非球面人工晶状体(AW-UV)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可折叠一件式人工晶状体完成变更批件,丰富了产品系列。非球面衍射型多焦人工晶状体已进入注册审评阶段;PR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的临床试验有序开展;大景深(EDoF)人工晶状体及非球面三焦散光矫正(“三合一”)人工晶状体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眼用透明钠凝胶已完成所有的临床试验入组。

2021年公司视光产品线日益丰富。其中清睐

?

硬性角膜接触镜冲洗液已成功上市,通过线下及线上营销渠道开始销售。硬性接触镜酶清洁剂已经进入注册审评阶段;硬性接触镜润滑液处于临床试验中;多款软性接触镜产品处于研发过程。天眼医药取得三款软性亲水接触镜产品注册证,并且实现了一定的量产和销售。新推出普诺瞳

?

离焦镜,作为角膜塑形镜的补充,为青少年近视防控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目前内部测试效果良好,正在生产备货及开拓市场渠道。2022年2月,多功能硬性接触镜护理液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获批上市销售。

国际业务方面,多款产品取得泰国、巴西、哥伦比亚等多国注册证书,产品质量广获国际客户认可。随着散光、EDoF相关人工晶状体逐步获得客户认可,在境外疫情依然严峻的情况下销量取得大幅增长。2021年,公司坚持专精特新路线,再一次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获得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资质证书。全年举办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73场,促进了行业发展。公司还进行了多项对外投资、收购,加速了公司在眼科消费性医疗业务方面的产业布局,增强了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公司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了40.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提高了员工的忠诚度和凝聚力。

全年,公司积极做好与股东、投资机构、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沟通工作,在资本市场也受到了投资机构的认可,全年获得“科创板价值50强”“科创板硬科技领军企业”“科创板硬核奖”“上市公司IPO新星奖”“科创板董秘之星”“IPO杰出董秘奖”等荣誉称号。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修订公司章程、修改内控制度等相关议案共计35项。董事会的召集、出席、表决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决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予以公开披露。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决议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实施完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1年 4月20日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内控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5、《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6、《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3名,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2年度工作重点

(一)坚持公司发展战略,深耕与开拓并举

2022年公司将以研发创新为本,继续秉承“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深耕眼科医疗领域,在夯实人工晶状体、角膜塑形镜市场主体地位的同时,拓展研发不同类别的眼科医疗产品,提升整体竞争力,力争成为国内眼科医疗领域的创新引领企业。

(二)持续加强项目生产管理,挖潜增效

公司将继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推进设备和工艺条件改造,加强项目生产管理,不断提升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同时强化生产和调度管理,借助信息系统管理工具,合理调配人力,减少工艺损耗,提质增效。

(三)不断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为未来发展赋能

公司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将继续加大研发、销售、管理等重点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人才储备制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公司2021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期还将结合长期战略规划及中短期发展需要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此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形成良好互动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五)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和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1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予以汇报。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二。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3月29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4月19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6月16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5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8月16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6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已发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或出席了8次董事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情况

2021年度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依法履行了审批程序,未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出现重大资产收购及重大出售资产事项。

(七)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八)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十)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并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能,切实履行检查、监督的职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督促、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其次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第三,继续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完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议案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管理团队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拓展市场,推进多项产品创新研发,开展基础建设、提高生产效能,立足目标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指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议案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2BJAA120025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33,070,741.88273,048,714.725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344,218.2796,558,256.107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680,725.1389,679,217.696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296,419.77123,354,371.7777.78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3,846,060.671,518,102,671.4510.26
总资产2,047,595,997.101,638,526,272.3724.97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307.07万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同比增长36.37%,“普诺瞳”角膜塑形镜同比增长159.54%。主要增长因素如下:

人工晶状体:(1)境内,公司在各地区人工晶状体集中带量采购中广泛中选,2021年度随着集采政策逐步落地,终端客户数量持续增加,销量稳定增长;(2)境外,随着散光、EDoF相关人工晶状体逐步获得客户认可,在境外疫情依然严峻的情况下销量取得大幅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销量增长超50%。综上,人工晶状体销量同比增长40.27%。

角膜塑形镜:行业整体仍处于上升期,公司依托独特的产品设计、高效的产品

供应、专业的培训团队不断赢得客户信赖,同时加强了销售团队建设和市场推广力度,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销量同比增长110.64%。2021年第三、第四季度国内局部多发的新冠疫情阶段性导致了白内障和近视患者就诊量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业务增速。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34.42万元,同比增长7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68.07万元,同比增长66.91%。除收入增长影响外,其他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本报告期公司为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45万股限制性股票。报告期内已向82名员工授予40.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股份支付费用大幅增加。

(2)本报告期公司研发项目增加且部分项目进入检验、样品试制等费用投入较多环节,研发费用(费用化)同比增长超70%。

(3)本报告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收到上市补贴等政府补助,使得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7.78%。报告期内收入增长回款增加,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也使得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04,759.60万元,较期初增长24.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384.61万元,较期初增长10.26%。总资产的增长主要为山东蓬莱生产基地一期工程投资增加所致,该项目未来投产后将极大缓解公司目前生产空间相对局促的境况。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31.0850.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31.085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21.004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789.65增加1.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28.96增加0.4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5.3114.62增加0.6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动,受益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基本每收益同比增长50.93%。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1.13个百分点,主要受益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

2021年研发投入总额6,632.04万元,同比增长66.13%。公司定位于研发主导型企业,在研项目较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可有效保障公司研发进度。本报告期内单件式疏水性非球面人工晶状体AW-UV以及可折叠一件式人工晶状体的多个新增型号获批上市,多功能硬性接触镜护理液已于2022年2月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获批上市销售。非球面衍射型多焦人工晶状体进入产品注册阶段,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眼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等产品正在稳步推进临床试验,非球面三焦散光矫正人工晶状体新增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047,595,997.10元,较年初增长24.97%,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118,720,653.31元,较年初减少2.39%;非流动资产合计928,875,343.79元,较年初增长88.66%。

负债总额307,463,789.44元,较年初增长238.26%,所有者权益总额1,740,132,207.66元,较年初增长12.44%,资产负债率15.02%。

主要资产负债变动如下: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478,904.110.02278,082.190.0272.22系本期期末未到
融资产期结构性存款增加,应收利息相应增加
预付款项15,282,431.030.757,567,325.870.46101.95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及研发费所致
其他应收款2,216,703.840.111,633,455.680.1035.71主要系支付工程保证金及房租押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850,307.470.09373,803.590.02394.99主要系对参股公司出资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9,412,495.004.8640,402,895.002.47146.05主要系对参股基金等出资所致
在建工程318,441,930.3115.5581,002,261.574.94293.13主要系增加山东蓬莱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投资所致
使用权资产10,688,513.070.52不适用本期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资产
开发支出36,371,281.031.7821,965,749.011.3465.58主要系随着临床试验推进及项目增加,临床试验费增加所致
商誉21,129,402.871.03不适用系并购天眼医药溢价形成
递延所得税资产34,345,897.881.6825,123,673.541.5336.71主要系股份支付和可弥补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54,563,222.442.6618,834,022.731.15189.71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与购房款增加以及长期借出款项
应付账款5,572,878.200.272,179,205.940.13155.73主要系应付材料款以及服务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3,904,855.151.1716,550,382.191.0144.44主要系人员增加及四季度绩效、年终奖金增长所致
应交税费15,614,372.040.765,857,057.660.36166.59主要系随着收入和盈利增加,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88,171,866.424.3149,098,539.023.0079.58主要系山东蓬莱
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进度结算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6,159,760.870.303,406,684.730.2180.81主要系预收的合同货款增加所致
预计负债1,629,474.250.081,183,587.560.0737.67系计提的质量保证费用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143,372,700.007.00不适用主要系增加山东蓬莱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贷款所致
租赁负债11,476,805.860.56不适用本期按照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476.310.04不适用根据并购的天眼医药可辨认净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经营成果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眼科医疗领域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主要产品覆盖手术和视光两大领域,核心产品为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07.07万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同比增长36.37%,“普诺瞳”角膜塑形镜同比增长159.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34.42万元,同比增长77.45%。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疗 器械431,196,149.2267,402,714.8784.3758.1754.64增加0.3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人工晶状体304,532,843.4539,544,880.3387.0136.3739.33减少0.28个
百分点
其他手术产品13,841,208.547,789,834.0743.7290.6972.37增加5.98个百分点
角膜塑形镜107,087,425.9317,186,489.5983.95159.5464.84增加9.22个百分点
其他视光产品5,651,485.492,808,984.3450.30621.24987.19减少16.73个百分点
其他 产品83,185.8172,526.5412.8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414,838,484.7662,344,123.4884.9758.2555.82增加0.23个百分点
境外16,357,664.465,058,591.3969.0856.2641.48增加3.2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 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经销345,907,520.0354,568,803.8784.2270.9159.40增加1.14个百分点
直销85,288,629.1912,833,911.0084.9521.4637.23减少1.73个百分点

“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37%,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0.63%。随着集采政策逐步落地,终端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同时依靠产品性能、服务优势及不断推出新规格型号产品,持续保持销量稳定增长。毛利率保持基本稳定。

“普诺瞳”角膜塑形镜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9.54%,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4.83%。角膜塑形镜行业市场总量整体处于上升时期,公司凭借独特的产品

设计、多样化的市场推广,角膜塑形镜(含试戴片)销量快速增长,全年突破20万片。其毛利率增加9.22个百分点,主要为随着试戴片占比减少使得角膜塑形镜整体销售单价不断提高。其他手术、视光产品以及其他产品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54%,比重较小,其毛利率波动主要在于各期细分产品的结构不同所致。

境内业务:公司境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8.25%,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6.21%,为公司主要业务区域。

境外业务: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6.26%,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79%。境外业务主要为人工晶状体产品,随着散光、EDoF相关人工晶状体逐步获得客户认可,在境外疫情依然严峻的情况下销量取得大幅增长。

公司采用经销、直销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其中经销占比

80.22%,直销占比19.78%。经销占比持续增加,主要因为公司在加强自身销售团队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强经销商合作,以满足公司销售规模扩张,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2、主要产品产销存情况

主要 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人工晶状体606,965.00701,273.00235,827.0055.7340.27-32.89
角膜塑形镜247,597.00215,212.001,264.00113.52110.64-96.15

报告期内,“普诺明”等系列人工晶状体销售量同比增长40.27%,产量依据市场需求随之增加,同时上年公司阶段性控制产量,使得本年生产量同比增长55.73%。本年仍适当控制了人工晶状体产量,有效降低了期末库存量。

报告期内,“普诺瞳”角膜塑形镜(含试戴片)销售量同比增长110.64%,产销率为86.92%,考虑市场推广及研发等所需的样品、赠品,产销基本平衡。

3、期间费用情况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比例(%)说明
销售费用89,922,218.2457,253,978.8157.06主要系职工薪酬、宣传推广费以及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52,352,427.2938,777,109.4435.01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及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51,914,906.3729,991,279.2573.10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用、研发材料及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4,429,211.10-6,071,901.75不适用主要系支付贷款利息以及汇兑损益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情况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比例(%)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296,419.77123,354,371.7777.7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367,799.49-587,714,594.39不适用主要系本报告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少于上年同期,并赎回上年期末的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738,272.80804,725,157.28-82.88主要系上年度收到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制定了2022年的经营目标和财务预算,详情请见议案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四:《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本着谨慎、求实、稳健的原则,结合市场趋势和业务拓展情况,依据2022年市场预期和销售任务,结合2021年度实际完成情况编制本预算报告。

二、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业务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信贷利率、税收税率以及外汇汇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五)公司组织架构及核心员工无重大变动;

(六)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2年主要预算指标及说明

经公司分析研究,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50%;不考虑股份支付影响,考虑收入增长,同时受研发投入加大、固定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50%。

四、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把握带量采购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扩大市场销售团队,加强学术推广力度,努力拓展国内市场份额;

(二)全力推进公司重要研发项目进展,加快新产品投入市场进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长期发展;

(三)强化人才培养力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的使命感和目标导向,增强企业活力;

(四)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强化各职能部门在风险管控、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作用。

五、风险提示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该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该经营计划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议案六:《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344,218.2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90,190,134.75元,母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019,013.48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2,134,410.31元。

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01,530.64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2.7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薪酬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按照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6万元人民币(税前)。本次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薪酬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恪守职责,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拟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2022年3月3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眼科透镜和配套产品的产能扩大及自动化提升项目”拟增加全资子公司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烟台”)为实施主体,同时调整投资内容:(1)将在建的爱博烟台医用材料生产项目纳入本募投项目,调增“建筑工程”投入;(2)通过优化工艺、调整产线等措施,提升产能,减少“设备购置”投资金额。调整后原扩产目标不变。“高端眼科医疗器械设备及高值耗材的研发实验项目”拟增加爱博烟台为实施主体,同时调整支出项目投资内容:(1)调整增加研发过程所需要的研发材料、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申请等“其他研发费用”,通过调整临床方案、多家临床中心比价合作等措施适当调减“临床试验费”;(2)拟增加“CNAS实验室建设”“眼科材料与产品研发项目”“研发项目转入生产”三项所需投入。调整后原有研发项目实施目标不变。

“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增加营销中心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项目投入,因疫情原因暂不考虑除北京、上海、温州外其他区域营销子公司或分公司建设。

考虑疫情对市场环境、研发进度及生产规划的影响,公司结合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调整内容,重新评估了项目进度,拟将“眼科透镜和配套产品的产能扩大及自动化提升项目”“高端眼科医疗器械设备及高值耗材的研发实验项目”实施完成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考虑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项目48#地块6号楼竣工交付和装修所需时间,拟将“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完成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本议案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本议案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解江冰先生、王韶华女士、王曌女士、Yu Fang女士、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解江冰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博士后研究员,美国眼力健公司Senior Scientist,美国雅培公司Principal Scientist。2010年4月创立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首席科学家,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解江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9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白莹女士和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韶华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铁道部北京木材防腐厂质量工程师,北京京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程师,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高级审核员。历任公司质量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韶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曌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技术总监,现任公司高级技术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曌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Yu Fang女士,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罗格斯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研究生,美国BD Biosciences Clontech公司生物试剂研发主管,启迪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金合伙人,富达成长(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物医药投资合伙人。现任南通本草八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Yu Fang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国研·斯坦福中国企业新领袖培养计划”项目执行主任、北京市东城区产业与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盛景网联集团副总裁、创新研究院院长。现任精一众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本议案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王海燕先生、冷新宇先生、姜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海燕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任财务部主任科员、世界银行高级财务官员,现任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高级投资和财务专家,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冷新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曾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军事法研究所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体育法军事法教师党支部书记,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冷新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医学博士。现任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姜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议案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丹璇女士、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丹璇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诚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现任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丹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敏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青创投(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北京昌科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昌科金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张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已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议案,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王海燕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吉林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世界银行高级财务官员。现任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高级投资和财务专家。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冷新宇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体育法军事法教师党支部书记。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良兰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硕士。曾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北京小土科技任职。现任京东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政府公共关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姜峰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医学博士。现任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会长。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2021年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用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审慎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以现场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8次董事会,并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海燕88001
冷新宇88001
王良兰8800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我们遵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相关决议的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出席和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到财务部及生产区等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向公司了解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积极参与了公司治理。2021年度,我们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并结合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相关议案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积极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均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生因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3

亿元,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98.9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1,249.94万元。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12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033.8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

2021年,我们认真监督、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水平及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不存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聘任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38,996.16元(含税)。未实施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相关关联方不存在承诺未履行或变相履行等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个、临时公告39个。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公平,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针对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可行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我们保持客观谨慎、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未发生侵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承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海燕、冷新宇、姜峰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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