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据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6,646,341.00元增加至62,196,341.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1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下述修改: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万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万股,于201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9.6341万元。 |
3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19.634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