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1家,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永波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元园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88.00万元,本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拟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协商确定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