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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向董事会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国标、独立董事周娟英及董事长凌世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章国标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1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凌世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章国标(主任委员)、周娟英、凌世生

调整后:章国标(主任委员)、周娟英、黄银钱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下述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决议通过所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通过
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2023年10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及贯彻落实,有效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专业、独立、客观的原则,保障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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