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申联生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负责申联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申联生物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申联生物的业务发展情况,对申联生物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0年上半年,申联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0年上半年,申联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申联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做出的各项承诺

做出的各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申联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申联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申联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0年上半年,申联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0年上半年,申联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0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申联生物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上半年,申联生物未发生前述情况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0年上半年,申联生物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产品更新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以技术引领行业进步的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形成了在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公司产品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600+2700+2800)在全国猪口蹄疫疫苗产品中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一直处于行业前列。但近年来同行业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新型疫苗包括纳米疫苗的研发,加大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技术迭代和产品更新的风险加大;同时,行业内公司正通过持续改进工艺和产品制造技术,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行业竞争正在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可能存在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的风险。

2、研发风险

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有多个新药研发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在

研项目累计研发费用金额较大,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20年公司仍将继续大幅度增加研发投入。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具有研发投入大、开发周期长、研发风险高的特点,公司可能存在研发项目进程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研发项目失败,核心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生产经营资质行政许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虽然公司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的全部资质,但是如果公司未能严格执行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被取消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行政许可的风险。

生产经营资质相关行政许可均具有期限规定,公司采取了积极的资质展期申请准备措施,但是如果公司未能维持目前已取得的相关批准和许可、或者未能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未来要求的新的经营资质,可能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生物安全风险

兽用疫苗的生产过程涉及病毒的保藏、检验和灭活等环节,如生物安全水平不达标或操作、管理不当均可能发生生物安全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兽用生物制品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安全生产、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重要。截至目前公司产品质量均符合监管要求,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如果出现纰漏导致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可能造成巨额损失、影响业务正常开展、损害品牌和声誉,公司存在由于产品质量管理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销售,客户相对较为集中。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销售业绩可能会受到单个客户采购量变化的影响,存在因单个客户未中标而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5、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由于国家环保标准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公司管理不善、

处置不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周边环境污染,则将给公司的形象以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8年以来出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畜牧兽药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18年,我国生猪出栏69,382万头,与上年基本持平,2019年,我国生猪出栏量同比下降 21.6%,2020 年上半年生猪养殖恢复势头良好,2020年6月末生猪存栏量达到3.4亿头,接近上年同期水平,比上年末增长9.5%,但仅相当于疫情发生之前正常年份的77%左右。

公司产品主要为猪用生物制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效果及生猪存栏规模的变化与公司经营业绩息息相关,若非洲猪瘟疫情造成我国生猪养殖规模继续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动物免疫政策及政府采购政策变动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用疫苗产品的采购方式目前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公司目前已取得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资质,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品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要销售渠道,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特别是国家强制免疫范围或相关兽用疫苗品种发生变更而公司不能适时推出对应的新产品,或者强制免疫用疫苗产品的采购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在规模养殖场全面实行“先打后补”等政策而公司销售体系不能及时作出调整,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或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在研究决定募投项目过程中,虽然公司已经全面考虑了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公司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谨的分析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因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技术迭代、产品更新、项目管理不到位等导致不能及时取得生产资质,或项目不能达到预期进度,或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

化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产品为国家强制免疫用疫苗,销售方式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资金结算进度受国家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的20.09%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客户,公司应收账款的58.70%源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虽然应收账款的对象主要为政府部门,但若其财政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3、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可享受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54,617,434.39130,383,775.541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51,575.8838,962,828.855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939,586.7436,743,664.9335.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0,364.18-47,485,502.7593.98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6月末2019年6月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18,328,283.401,281,295,685.522.89
总资产1,469,243,183.821,447,626,241.871.49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1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136.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0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44.65减少0.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14.39减少0.5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499.54增加0.95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8.59%,主要原因为: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疫苗销售数量同比略有下降,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公司积极推广猪口蹄疫O型、A 型二价合成肽疫苗,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销售质量。自2018年以来,政府防疫部门对O型、A 型二价口蹄疫疫苗的需求有所增加,公司2019年开始投放市场的新产品猪口蹄疫O型、A 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受到了养殖户的欢迎,报告期内政府防疫部门增加了对该产品的采购量,该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因猪口蹄疫O型、A 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可以同时预防两个血清型的口蹄疫病,产品售价比原有产品(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高出约5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5.92%,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以及猪口蹄疫O型、A 型二价合成肽疫苗产品价格较高,净利润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较多,主要因部分省份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造成上年期末应收账款较正常年份较高,本期期后回款情况较好。

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同比增长36.36%,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猪口蹄疫疫苗,用于预防猪口蹄疫病。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研发及技术优势;(2)产品优势;(3)质量优势;(4)人才优势;(5)服务优势;(6)品牌优势。

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耕兽用生物制品领域,持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综上,2020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积极布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建设新的生产线、储备公司发展新动能,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1,622.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49%,从而保证公司研发项目和募投项目建设有序快速推进。

(二)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秉持“科技创新推动长期发展”的理念,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开发研究。 2020年1-6月,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明细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26,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414,000,000.00
以前年度使用情况减:支付发行费用12,947,0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0,372,541.81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914,476.90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1,315,895.65
2020年1-6月使用情况减:支付发行费用800,000.00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895,472.13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4,922,127.4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272,308,532.29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110,00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设计产能为2.5亿头份口蹄疫灭活疫苗,计划建设两条生产线并分步实施。截至2020年6月30日,第一条生产线已通过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和兽药GMP验收,第二条生产线的厂房及基础设施已经建设完成,主要工艺设备尚未采购。目前该项目尚未投产,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 2020年6月30日,申联生物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2020年6月末直接持股数量(股)
杨玉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90,063,197
聂东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杨从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30,024,690
王东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311,316
邵永昌董事-
吴本广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0,890,637
林淑菁董事-
黎敏董事-
吴守常独立董事-
黄刚独立董事-
魏冬青独立董事-
王锐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
叶尔阳监事会主席-

竺月琼

竺月琼监事-
高艳春总经理20,000
高旭副总经理-
张震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马贵军核心技术人员-

申太联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20,687,614 股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聂东升持有申太联投资23.42%的出资额、持有亦普咨询90%的出资额(亦普咨询持有申太联投资

0.01%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1.183%股份;邵永昌持有申太联投资23.93%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1.208%股份;王锐持有申太联投资1.60%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0.081%股份;张震持有申太联投资3.19%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0.161%股份;高旭持有申太联投资3.99%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0.201%股份。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风来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