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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专项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70号)的要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天奈科技截至2021年10月7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964,52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元。2019年9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2,743.24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843.172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4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2,900.07 | |
截至2021年10月07日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 | 27,814.87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C | 4,3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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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D=A-B+C | 59,421.3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E | 59,421.31 | |
差异 | F=D-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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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2,900.0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814.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9,450.00注1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5.84% | 2019年:1,322.46 2020年:2,378.12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24,114.2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注2 | 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 | 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 | 33,500.00 | 33,500.00 | 8,396.01 | 33,500.00 | 33,500.00 | 8,396.01 | -25,103.99 | 2022年12月 |
2 注2 | 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 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 45,950.00 | 45,950.00 | 18,234.95 | 45,950.00 | 45,950.00 | 18,234.95 | -27,715.05 | 2022年12月 |
3 |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50.07 | 3,450.07 | 1,183.91 | 3,450.07 | 3,450.07 | 1,183.91 | -2,266.16 | 2022年12月 |
合计 | 82,900.07 | 82,900.07 | 27,814.87 | 82,900.07 | 82,900.07 | 27,814.87 | -55,0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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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27,814.8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33.55%。其中,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因此,公司在2021年9月27日前,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对于自开及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予以置换。后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公司根据上述议案操作流程,就前期已背书转让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9,415.85万元予以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最新使用进度的核查及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天奈科技截至2021年10月7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文件等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27,814.8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33.55%。
天奈科技截至2021年10月7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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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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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专项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爱成 | 马 腾 |